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中央民族大学2020年学术型硕士研究生招生简章
一、报考条件
报名参加全国硕士研究生统一入学考试的人员,须符合下列条件:
(一)中华人民共和国公民。
(二)拥护中国共产党的领导,品德良好,遵纪守法。
(三)身体健康状况符合《普通高等学校招生体检工作指导意见》的相关要求。
(四)考生学业水平必须符合下列学历等条件之一:
1.国家承认学历的应届本科毕业生(含普通高校、成人高校、普通高校举办的成人高等学历教育应届本科毕业生)及自学考试和网络教育届时可毕业本科生。考生录取当年在我校规定的入学报到时间前必须取得国家承认的本科毕业证书,否则录取资格无效。
2.具有国家承认的大学本科毕业学历的人员。
3.获得国家承认的高职高专毕业学历后满2年(从毕业后到录取当年在我校规定的入学报到时间前,下同)或2年以上的人员,以及国家承认学历的本科结业生,且在公开刊物上发表过至少两篇与报考专业相关的学术论文(第一作者)的人员,按本科毕业同等学力身份报考。
4.已获硕士、博士学位的人员。
5.在校研究生报考须在报名前征得所在培养单位同意。
注:部分院系不招收同等学力考生,详见硕士研究生招生专业目录。
二、报名
报名包括网上报名和现场确认两个阶段。
应届本科毕业生原则上应选择就读学校所在地省级教育招生考试机构指定的报考点办理网上报名和现场确认手续;其他考生应选择工作或户口所在地省级教育招生考试机构指定的报考点办理网上报名和现场确认手续。
选择“中央民族大学”考点的基本要求参见《中央民族大学2020年硕士研究生招生报名公告》。
1.网报日期: 2019年10月10日至10月31日,每天9:00-22:00。(逾期不再补报,也不得再修改报名信息)。
2.网上预报名时间:2019年9月24日至9月27日,每天9:00-22:00。
3.报名网址:“中国研究生招生信息网”(http://yz.chsi.com.cn或 http://yz.chsi.cn)。请考生仔细阅读教育部、省级教育招生考试管理机构、报考点以及中央民族大学的网上公告或通知,凡不按要求报名、网报信息误填、错填或填报虚假信息而造成不能考试或录取的,后果由考生本人承担。
4.现场确认:考生本人须根据选定的报考点所在地省级教育招生考试机构要求按时到报考点确认报考信息和拍摄电子照片。
报考音乐学院、舞蹈学院、美术学院以及参加单独命题考试的考生在网上提交报名信息时必须选择“中央民族大学”为报考点,并到中央民族大学参加现场确认和考试。考生应认真了解并严格按照报考条件及相关政策要求选择填报志愿。网上报名信息经考生现场确认后一律不作修改。
5.2020年我校学术型硕士研究生只招收全日制硕士研究生。
6.已被我校接收的推免生,不得再报名参加今年硕士研究生考试招生,否则取消推免录取资格。
三、初试
1.2019年12月14日至12月23日,考生可凭网报用户名和密码登录“研招网”自行下载打印《准考证》。《准考证》使用A4幅面白纸打印,正、反两面在使用期间不得涂改或书写。考生凭下载打印的《准考证》及居民身份证参加初试和复试。请考生务必妥善保管个人网报用户名、密码及《准考证》、居民身份证等证件,避免泄露丢失造成损失。
2.初试时间及科目
2019年12月21日至12月22日 上午8:30-11:30,下午14:00-17:00
超过3小时的考试科目在23日举行,具体时间另行通知(音乐学院、舞蹈学院、美术学院的业务课二)。
注:初试科目及招生计划详见硕士研究生招生专业目录。
四、复试
1.复试预计于2020年4月在中央民族大学举行,具体安排另行通知。
2.实行差额复试,考试方式一般为面试+笔试。
3.同等学力考生、成人高等学历教育应届本科毕业生以及自学考试和网络教育于2020年9月1日前可毕业本科生在复试时须加试两门所报考专业的本科主干课程。
4.复试时将对考生的报考资格进行审查,同时对考生的思想政治和品德情况进行考查,不合格者将取消复试和录取资格。
五、录取
在教育部招生政策的指导下,综合考虑考生的思想政治和品德表现、考试成绩和身心健康状况进行择优录取。录取为“非定向就业”类的考生必须将档案转入学校;录取为“定向就业”类的考生需签订定向就业三方协议。
六、学费、学制与奖助制度
1.学术型研究生学费标准:学费8000元/年。学费按学年交纳。
2.学术型研究生学习年限:基本学习年限为3年。
3.学校将按国家和北京市的规定实施奖助制度。根据财政部 国家发展改革委员会 教育部关于《完善研究生教育投入机制的意见》、教育部 财政部关于印发《普通高等学校研究生国家奖学金评审办法》的通知、教育部 财政部关于印发《研究生学业奖学金管理暂行办法》的通知、教育部 财政部关于印发《研究生国家助学金管理暂行办法》的通知,被我校录取的非全日制硕士研究生不享受研究生学业奖学金、研究生助学金、研究生国家奖学金。
七、专项计划
2020年我校招收20名“退役大学生士兵”专项计划考生,128名“少数民族高层次骨干人才计划”考生,20名单独命题考试考生以及对口支援普洱学院专项计划,除单考外本次在教育部研招网公布的硕士招生专业目录中包含的招生名额不包含全部的上述专项计划名额,上述专项计划的招生指标不提前分配到具体专业,根据考生报考后初试成绩和学校的录取原则来最终确定各专业的录取人数,具体招生计划参见发布的“退役大学生士兵”计划、少数民族骨干计划、单考计划的招生简章。
八、其他说明
1.我校以下专业(专业代码0304开头):中国少数民族经济、中国少数民族史、中国少数民族艺术、藏学、马克思主义民族理论与政策、民族政治学等专业,属“法学”学科门类,所授学位为“法学”硕士学位,复试时执行“法学”类分数线。
2.关于民族语文答卷。仅限藏学研究院,中国少数民族语言文学专业下设的蒙古语言文学、朝鲜语言文学、哈萨克语言文学、藏语言文学四个方向的初试业务课(除政治、外语以外的其他初试科目)可使用民族语文答卷。
3.关于“双少”报考。“双少”考生指工作单位在国务院公布的少数民族自治地方(自治区、自治州、自治县)的少数民族在职考生(应届毕业生不得报考)。如欲以“双少”分数线(即国家公布分数线中“享受少数民族政策的考生”线)参加复试,网报时必须选择报考类别为“定向就业”,定向就业单位以报考时填写为准,不得更改。 我校部分院系对“双少”生实行普通考生分数线,请提前知晓。
4.专业硕士招生简章另行公布。
5.我校不举办任何形式的考前辅导,不指定参考书目,不提供历年考题。
6.考生因报考硕士研究生与所在单位产生的问题由考生自行处理。若因此造成考生不能复试或无法被录取,我校不承担责任。
7.在整个招生过程中及入学后,我校将对考生的报考资格进行多次审查,对不符合规定和弄虚作假者,不论何时,一经查实,即按有关规定取消报考资格、录取资格或学籍。
8.其他未尽事宜可参考教育部发布的相关通知及我校研究生院网页的有关内容。如我校公布内容与教育部最新政策相冲突,我校将按照教育部最新政策执行。
9.我校不给非全日制硕士研究生提供住宿。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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