根治欠薪专项行动工作总结7篇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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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根治欠薪专项行动工作总结7篇(篇一)

  按照《XX市根治欠薪春季行动方案》文件要求,结合省、市各级部门关于解决农民工工资拖欠问题的相关文件,切实做好根治农民工工资欠薪工作,保障农民工权益,市国资委组织各监管企业认真开展XX年春季根治农民工工资欠薪专项工作,现将开展工作做以下总结如下:

  一、加强组织领导

  我委高度重视根治农民工工资欠薪工作,加强组织领导,认真研究部署,明确工作责任,制定并下发了《XX市国资委关于开展监管企业根治农民工工资欠薪春季行动的通知》,与做好保障农民工工资支付考核迎检准备工作同谋划、同实施,确保了春季行动取得实效。

  二、加强《条例》学习

  我委将《条例》的学习纳入到委系统及各监管企业的领导班子理论学习中心组必须内容,通过专题会议进行逐条学习,务求做到融会贯通、知法懂法,强化法制思维,提高法律意识,做到依法履职。

  三、加强宣传力度

  要求各监管企业通过宣传横幅、微信公众号、宣传海报等形式,在施工工地、办公场所等对《条例》内容及我市应对新冠肺炎疫情政策措施和执行《条例》的工作举措进行全面宣传和解读,确保各级领导层、职能部门人员、农民工等人员对《条例》的内容和精神100%知晓。

  四、加强组织实施

  一是要求各监管企业在建工程项目在签订项目施工合同的同时,一并签订了《承诺书》,并建立农民工工资支付专用账户,严格落实农民工实名制管理和劳动合同的签订,确保农民工按月足额领取工资,确保畅通农民工维权渠道。二是在做好疫情防控和复工复产工作的基础上,对在建工程项目(金泰·观澜湾、花城生活广场、污水处理厂提标升级改造、马店河水厂等)劳动用工管理、工资支付和落实保障农民工工资支付相关制度情况进行全面排查,完善了工作台账,及时处理因疫情引发的拖欠农民工工资问题及隐患。三是要求各监管企业对2019年度冬季攻坚行动排查出的问题开展“回头看”,巩固冬季攻坚行动成果。

  接下来,我委将继续对照落实国务院、省、市关于根治农民工工资欠薪工作的相关要求和规定,确保无拖欠农民工工资情况发生。

  根治欠薪专项行动工作总结7篇(篇二)

  XX年是中国共产党成立100周年,也是实施“十四五”规划的开局之年。市人社局以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为指导,认真贯彻落实习近平总书记视察宁夏重要讲话精神,按照市委、市政府决策部署和全区人社工作会议要求,坚持以人民为中心,积极贯彻新发展理念,主动融入新发展格局,对标先行区建设和高质量发展,聚焦“就业保稳、社保兜底、人才支撑、维权突破、优化服务”目标,着力抓重点、促改革、补短板、兜底线、防风险、惠民生,持续推动人社事业高质量发展,各项工作取得了阶段性成效。

  一、主要目标任务完成情况

  城镇居民收入稳步提升。全市城镇居民人均可支配收入24385.9元,与上年同期相比增加2550.0元,增长11.7%。增速居全区第一。完成任务32156元的78.5%。比全区平均增速(9.1%)高2.6个百分点。从可支配收入四项构成看,全部呈增长态势。其中人均工资性收入19652.3元,同比增长9.8%;人均经营净收入2833.2元,同比增长23.9%;人均财产净收入806.6元,同比增长7.9%;人均转移净收入1093.8元,同比增长21.1%。预计年底,全市城镇居民收入增长7.6%,能够全面完成7%的增长目标。

  城镇就业进一步扩大。全市通过公益性岗位托底安置、单位吸纳就业、灵活就业等形式,累计实现城镇新增就业9057人(失业人员再就业4043人,就业困难人员就业1382人),完成市任务8300人的109%,就业人数与去年同期基本持平;城镇调查失业率4.6%,控制在自治区5.5%目标内,就业局势保持总体稳定,好于预期。

  创业带动就业成效明显。发放创业担保贷款1200笔2.2亿元,完成任务2亿元的110%,同比下降35.8%。培育创业实体1566户,完成任务1400户的118%,同比下降3.39%,创业带动就业8614人,完成任务6500人的132.5%,同比增加4.7%。

  职业技能培训提升就业能力。开展职业技能培训33142人,其中,重点群体培训26244(含脱贫人口8534人),企业职工培训5488人,创业创新培训1678人,劳务品牌培训12991人。针对“两后生”就业培训201人,开展企业新型学徒制培训218人。职业技能鉴定取证15062人,兑付各类培训补贴4604.25万元,培训后实现就业23969人。

  劳动力转移就业收入稳步增长。全市农村劳动力转移就业33.65万人(脱贫人口8.64万人),完成30万人任务的112.2%,同比增加5078人,增长1.53%;实现转移就业收入73.36亿元,分别完成区、市下达目标任务40.2亿元和70亿元的182%、104.8%,同比增加1.788亿元,增长2.5%。人均年均收入达到2.18万元,农村居民人均可支配收入中转移就业收入占比达到40%以上。

  社会保障水平不断提高。截至目前,全市城乡居民基本养老保险参保人数分别达到68.9万人,参保率达到96.5%。全市企业职工基本养老保险、机关事业单位养老保险、工伤保险、失业保险参保人数分别达到10.79万人、5.25万人、12.44万人、7.87万人,分别完成自治区下达目标任务的103.45%、101.16%、116.02%、109.15%。全市企业退休人员月人均养老金达3335元,较去年增加140元;机关事业单位退休人员月人均养老金达5483元,较去年增加230元;城乡居民月人均养老金达187元,较去年增加12元。

  农民工工资问题调处有力。以宣传贯彻《保障农民工工资支付条例》为抓手,以解决工程项目欠薪问题为重点,大力开展根治欠薪专项行动,加大拖欠农民工工资问题调处力度。截至11月底,全市共协调解决现场投诉291件,核实处理12333、12345、“互联网+督查”及信访线索180余条,接收“全国根治欠薪线索核算平台”欠薪线索1007条,核处办结973条,办结率96.6%,位列全区第一,为4222名劳动者解决被拖欠工资3753万元,有效保障了广大农民工的合法权益。

  二、主要做法和成效

  (一)紧盯重点产业发展,实施城镇居民收入提升行动。一是市、县(区)成立了工作领导小组,建立工作专班,专题研究部署,加强调度协调,开展调查研究,出台《城镇居民增收实施方案(清单)》《城乡居民收入提升行动工作要点》《工作联席会议工作规则和成员单位工作职责》等,先后召开座谈会暨工作推进会8次,调度会3次,督查调研1次,建立增收工作台帐,实行月报告、季分析、年考核工作机制,加强收入监测分析,科学研判,提高收入统计精准性。二是发展致富产业,夯实增收根基。实施产业就业双增计划,围绕全市“5+4”重点产业,出台支持产业发展政策措施,引进培育6家龙头企业,提供就业岗位1万多个,吸纳就业6000多人。现代服务业发展势头良好,全市实现服务业增加值170.49亿元,拉动经济增长5.9个百分点,对地区生产总值的贡献率84.3%。实施“消费回流”计划,鼓励支持地摊经济、家政服务、电子商务等新业态快速发展,吸纳就业1万人次以上,人均实现工资性收入2500元以上。文化旅游业带动就业近5万人,实现经营收入6820万元。优化营商环境,激发市场主体活力,出台了《固原市加快纺织服装产业发展的实施方案》《持续优化营商环境更好服务市场主体20条措施》等政策文件,全市累计在册市场主体94697户,同比增长16.8%,新登记各类市场主体7688户,同比增长24.7%。

  (二)紧盯政策落实,抓城镇就业。实施高校毕业生就业服务计划,高校毕业生就业3532人,其中:机关事业单位招考招聘765人,招募“三支一扶”830人,组织实习见习1306人,高校毕业生就业率94%。实施就业援助计划,紧盯重点群体就业,公益性岗位兜底安置城镇就业困难人员2267人,政府购买服务解决就业952人。落实就业援助政策,为8641人次发放失业保险金及补助金3955万元,发放1622名高校、中职毕业生一次性求职创业补贴324万元,发放一次性创业补贴79人73.95万元,兑现灵活就业人员社会保险补贴2975人1084.58万元。落实减税降费政策,为241家企业发放援企稳岗补贴955 万元,为全市2037家企业阶段性降低社会保险费15750万元,其中养老保险9770万元,失业保险5483万元,工伤保险497万元,稳定了企业就业岗位。

  (三)紧盯实体培育,抓创业带动就业。实施创业带动就业计划,紧盯城乡劳动力创业群体培训需求,强化创业能力培训;精简创业担保贷款证明事项,优化经办流程,加快放贷进度,解决创业者创业初期资金短缺问题;围绕地方主导产业和优势特色产业,加快创业孵化示范基地(园区)建设,新建市级创业孵化示范基地2家,完善孵化功能,引导创业实体免费入驻,发挥创业带动就业倍增效应。发挥创业指导专家作用,深入校园、企业,开展创业指导与培训活动,不断提高创业主体创业成功率。累计建立各类创业孵化示范基地23个,入驻企业700多家,带动就业1万多人。

  (四)紧盯东西部劳务协作,抓好转移就业。组织开展“点对点,一站式”集中输送农民工返岗复工,采取包机2架次、包车35辆次集中输送1810人,农村劳动力实现跨区域转移就业19.17万人。深化东西部暨闽宁劳务协作,制定就业补助政策措施,签订劳务协议11个,开展对接交流26次,举办招聘会29次,向福建输送3361人(脱贫劳动力1511人)、职业中学学生顶岗实习1089人,当地闽籍企业吸纳就业3237人(脱贫劳动力1290人)。实施“百千万”就业帮扶行动,通过建设就业帮扶基地、遴选就业帮扶劳务经纪人(中介组织),带动(吸纳)脱贫劳动力9274人。开发农村公岗托底安置脱贫劳动力4524人,其中县(区)自主购买公岗安置3125人。建设扶贫车间222间吸纳劳动力6391名,其中脱贫劳动力2773名。实施百万移民致富提升行动,组建移民就业服务专班,千人以上移民安置区设立就业(劳务)服务站、配备联络员,为移民群众提供及时便捷服务,精准帮扶移民实现转移就业4.19万人。政府补贴为25.6万农村外出务工人员购买“铁杆庄稼保”。

  (五)紧盯市场需求,扎实推进职业技能提升行动。以“职业技能提升行动质量年”活动为抓手,以提高劳动者素质促进稳定业为目标,认真落实《固原市职业技能提升行动实施计划(2019年-XX年)》。围绕“5+4”重点产业,组织开展纺织服装培训279人、种植养殖培训3589人、特色农业培训750人、移民群众培训2890人、快递员等新业态培训650人,促进农村劳动力就地就近就业。围绕企业需求,开展岗位培训、岗位技能提升和以工代训,以训扩岗、以技增收。围绕提升健康照护、养老护理、家政服务、婴幼儿照护等康养服务从业人员职业素质,实施“康养职业技能培训计划”,康养服务技能人才培养。围绕打造固原劳务品牌,开展“固原月嫂”“固原厨师”等具有地方特色和技能特点的专项培训,发挥特色品牌影响力和带动就业作用。紧盯有创业意愿群体,大力实施创业培训,提高创业成功率,发挥创业带动就业倍增效应,实现以培训提技能,以技能促就业,以就业促增收。引进福建飞毛腿电子公司来宁投资办学,成立宁夏飞毛腿技工学校,推行“1+1+1”的培养模式,发挥校企一体、协同办学优势,以脱贫家庭学生为重点,向福建飞毛腿等沿海用工企业输送高技能人才,目前累计招生达800多人,其中,2018级74名毕业生已全部安置就业,月平均工资4500-6000元,实现了“入校门就有收入预期,出校门就有工作岗位”的无缝衔接,打造闽宁劳务协作和职业教育名牌示范基地。

  (六)紧盯基层基础,抓公共就业服务质量。应对疫情对就业的影响,开展“迎新春送温暖、稳岗留工”等专项服务活动,助力企业稳定生产。以“就业援助月”、春风行动、民营企业招聘月活动为载体,搭建企业与劳动力双向选择平台,常态化开展线上“就业帮扶直通车”+窗口招聘服务,小规模、多频次开展线下招聘,举办各类招聘活动 59场次,推送就业岗位6.5万个。强化企业失业动态监测,11月,全市70家监测企业在岗13323人,去年同比增加965人、增长7.8%,被监测企业在岗人数保持稳定。开展人社服务快办行动,推行打包办和提速办,实现80%的就业公共服务事项网上经办,进一步提高了就业服务质量和水平。结合“我为群众办实事”实践活动,深入市辖区58家企业,开展XX年企业用工及培训需求情况摸底调查,宣传解读就业政策,稳定企业用工。

  (七)紧盯参保扩面,推动社会保险实现应保尽保。全面推进全民参保计划,创新工作机制,完善政策措施,强化宣传动员,确保建档立卡脱贫人员、低保对象、重度残疾人员等困难人群和灵活就业人员、新业态人员、小微企业等重点人群应保尽保。一是摸清参保底数。督促县(区)、乡村组织人员进村入户逐户逐人核对参保信息,建立未参保台账,定期动态更新,力保“全覆盖”。二是抓好政策宣传。组织实施社保政策宣传“进社区、进企业、进农村、进机关、进网络”系列活动,通过面对面解疑答惑,向群众发放“政策礼包”等,有效提高参保率。三是落实降费政策。继续落实自治区关于阶段性降低失业保险、工伤保险费率政策,有效减轻参保企业和职工的缴费压力。截至目前,共为全市2037家企业阶段性降低社会保险费15750万元,其中养老保险9770万元,失业保险5483万元,工伤保险497万元。全面推进“同舟计划”,全市新建及在建的建筑、公路、水利等项目458个3.4万人全部按项目参加工伤保险,新开工项目工伤保险参保率达到97.2%。

  (八)紧盯人才队伍建设,充分调动干部职工干事创业热情。一是加强人才培养和引进。今年全市拟公开招聘事业单位工作人员333名,通过发布公告、公开报名、笔试、资格复审、面试、体检、考察、公示等环节,目前已办理317人聘用审批手续。聚焦全市重点产业需求,积极做好市直事业单位急需紧缺高层次人才的自主公开招聘工作,拟招聘硕士研究生学历人员12人,目前拟招聘人员进入体检阶段。及时兑现了市直事业单位公开招聘引进的4名急需紧缺高层次人才的一次性补助资金;办理通过双向选择落实任教岗位公费师范生聘用审批手续26人。办理三年服务期满考核合格农村义务教育阶段学校特设岗位教师转正聘用审批手续341人。二是着力提升能力素质。深入实施专业技术人员知识更新工程,协调参加政治理论、业务水平、团队协作能力培训,促进人才结构不断优化。稳慎推进职称评审工作,对全市职称评聘情况进行统计调查,推行职称证书电子模式,市级评审全区统一职称1207人,“双定向”职称323人。认真做好事业单位管理工作,完成市直17个事业单位岗位设置审核备案;完成市直事业单位691名工作人员岗位聘用审批工作;完成全市机关事业单位285名工勤技能人员岗位等级晋级聘用审批工作。支持重点企业申报技能人才培养载体建设项目。三是持续激发人才活力。加强各类人才表彰活动的推荐选拔和规范管理,加大人才政策、人才典型的宣传力度。制定《关于进一步支持和鼓励事业单位专业技术人员创新创业的通知》,印发各县(区)、各部门(单位)抓好贯彻落实。跟进落实评选评奖和创建示范活动专项整治工作,牵头抓好全市事业单位脱贫攻坚专项奖励、“我身边的战‘疫’模范”通报表扬推选等工作,推荐自治区人社厅事业单位脱贫攻坚专项奖励记大功集体1个、个人2名;全市事业单位脱贫攻坚专项奖励记功集体7个、个人31名;全市“我身边的战‘疫’模范”通报表扬集体39个、个人86名。四是推进工资制度改革。完善事业单位岗位绩效工资制度,健全绩效工资考核分配办法,核定绩效工资总量。落实中小学绩效工资有关政策,核定校长津贴、班主任津贴。深化公立医院薪酬制度改革,实行绩效工资分配向一线医务人员倾斜。深化国有企业负责人、薪酬制度改革,积极推进改革国有企业工资决定机制工作。开展全市企业薪酬调查工作,发布XX年度企业从业人员工资价位。

  (九)紧盯构建和谐劳动关系,推动劳动者权益得到有效保障。一是加强劳动保障普法宣传。大力实施劳动关系“和谐同行”三年行动计划,结合“劳动监察心向党·维权护薪新征程”“五个一百”主题实践活动,通过实地宣传、集中宣传、媒体宣传等方式,集中开展“送条例、进工地、稳就业、保民生”普法宣传和“解薪结、督案件、除隐患、促和谐”现场维权集中接访活动,共开展各类现场宣讲、培训等宣传活动40余场次,参加人员2400余人次,悬挂宣传条幅480余条,发放宣传资料12000余份,加强对企业劳动用工的指导和服务。全市规模以上企业劳动合同签订率达到98.6%,已建工会企业集体合同签订率100%,市、县(区)协调劳动关系三方委员会建制率100%。二是全力保障维护农民工权益。对全市新建和在建的277个工程建设项目建立工作台账,综合运用日常巡查、专项执法、联合执法等方式,开展“起底式”大排查,发现并整改问题820余处,下发责令整改书180余份,督促各建设项目落实好劳动保障“六项制度”。指定专人负责各类平台督办转办线索审核办理工作,办理“12345”“12333”“欠薪进行时”“互联网+督察”、信访系统等转办问题线索380余条,核实办结“全国根治欠薪线索反映平台”反映的欠薪线索972条,现场受理调处各类欠薪问题291件。成立工作专班,依法妥善解决了一批重点欠薪案件,为4222名劳动者解决被拖欠工资3753万元,有效保障了广大农民工的合法权益。评定诚信守法A级单位50家、工程建设领域保障农民工工资支付先进项目28个,公布“重大劳动保障违法行为”企业2家,激励用人单位依法用工的主动性和积极性。三是持续加强劳动争议调解能力建设。构建市、县(区)、乡镇(街道)三级劳动监管预警机制,配备劳动监察协管员108名。联合市总工会举办了“全市劳动争议调解员培训班”,选派优秀仲裁员参加区、市调解仲裁业务培训和专题学习。对接市司法部门设立法律援助工作站,安排律师负责解答劳动争议调解仲裁相关法律政策。推广使用“互联网+调解”服务平台,加强对重大集体劳动人事争议的指导协调。

  三、存在的困难和问题

  一是产城融合度不高,经济总量小,工业规上企业少,吸纳就业能力弱,城镇就业渠道狭窄。二是职业技能培训供给能力弱,与企业岗位需求衔接不紧、精准度不高,三是创业园区(基地)规模小、层次低、孵化功能弱,示范引领作用和带动就业能力不强,缺乏可持续性发展扶持政策。四是基层公共就业服务能力弱。基层公共就业服务平台标准化规范化建设参差不齐,信息化水平低,人员不稳定,经办力量弱。

  四、XX年工作打算

  XX年,我局要以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为指导,深入贯彻落实党的十九届六中全会和习近平总书记视察宁夏重要讲话精神,坚持稳中求进的工作基调,站位新发展阶段,贯彻新发展理念,融入新发展格局,以先行区建设为统领,以提升居民收入、促进共同富裕为目标,聚焦居民收入提升、就业优先、社会保障体系建设、人事人才机制创新、劳动者权益保护等重点工作,加强行风和信息化建设,切实防范重大风险挑战,推动人力资源社会保障事业高质量发展。

  主要目标:

  (一)就业创业总体形势保持稳中向好。全市实现城镇新增就业8500人,增长2.5%。城镇居民人均可支配收入3.47万元,增长8%以上。城镇调查失业率控制在5.5%以内;全市农村劳动力转移就业30万人次以上,工资性收入71.4亿元以上,增长2%;发放创业担保贷款2.0亿元以上,培育创业实体1400户,创业带动就业6000人;开展职业技能培训1.7万人次以上。新增高技能人才100人。

  (二)劳动关系防范风险能力明显增强。企业劳动合同签订率达到92%以上,各类平台线索办结率保持在96%以上;政府投资类建设项目农民工工资支付率达到100%,非政府投资类建设项目农民工工资支付率达到97%以上,农民工维权投诉案件结案率达到95%以上;劳动人事争议调解成功率达到60%以上,仲裁结案率达到90%以上,仲裁终结率达到70%以上。

  (三)社会保险政策覆盖面不断扩大。城乡居民基本养老保险参保率达到96.8%以上,企事业单位人员养老保险参保率达到100%,失业保险参保率达到96.8%以上,工伤保险参保率达到96.8%以上,电子社保卡申领率达到95%以上,网上“不见面”办理率达到95%以上。

  工作任务及措施:

  (一)聚焦民生改善,扎实推进城乡居民收入提升行动。认真落实自治区关于实施城乡居民收入提升行动的意见和我市责任清单,完善专班推进、联席会议、台账管理机制,强化督查考核,实行月报告、季分析、年考核,加强综合研判,形成责任清晰、各负其责、执行有力的工作推进格局,按计划、按进度、按要求高质量落实好城乡居民收入提升行动各项任务。制定出台促进城镇居民增收政策措施,落实收入分配、社会保障政策,引导群众合理投资理财,扩大中等收入群体,提高低收入群体收入。

  (二)聚焦就业优先,推动实现更充分就业。紧盯“城镇新增就业、调查失业”两项指标,强化政策、资金、组织三项保障,实施“援企稳岗、创业增岗、见习留岗、新业扩岗、公益安岗”五项行动。围绕“5+4”重点产业发展,服务业提档升级,落实援企稳岗等利好政策,帮助企业解决困难,充分挖掘岗位,增强企业吸纳就业能力。推广“平台+产业+实体”创业运营模式,提升创业平台(基地)孵化功能,壮大创业实体,优化创业服务,加大创业培训、创业指导、创业担保贷款服务支持力度,落实创业奖补政策,促进创业带动就业。拓宽高校毕业生就业渠道,统筹实施“三支一扶”、见习实习岗位项目,做好高校毕业生就业帮扶工作。激发市场主体活力,大力支持灵活就业等新就业形态发展。加大就业援助力度,规范政府购买服务、公益性岗位开发管理,做好就业兜底工作,保障零就业家庭、退役军人、城镇失业人员、残疾人等重点群体就业。

  (三)聚焦全覆盖多层次,完善社会保障体系建设。一是持续推进全民参保计划。加大社保参保扩面执法专项行动,建立缴费与待遇相挂钩的激励约束机制,督促个体、私营经济组织参加社会保险。完善社会保险补贴办法,加强社保参保宣传,引导鼓励困难人员、灵活就业人员、外出务工人员、新业态从业人员及早参保,促进低收入群体参保和断保人员续保,全面提高参保缴费率。二是持续提升社会保险保障水平。落实城乡居民基础养老金和退休人员基本养老金待遇正常调整机制,积极推进政策支持、个人自愿、市场化运营的养老金制度,稳步提高基本养老保险待遇水平。三是持续加强社保基金监管。强化基金监管主体责任落实,推进基金监管系统软件运用,严格执行养老保险资格认证制度,常态开展社保基金监督检查,严厉打击欺诈骗保行为,构建全领域、全流程的基金安全防控机制。

  (四)聚焦作用发挥,加强人事人才工作。一是实施重点产业人才集聚行动。聚焦“5+4”产业发展需求,用足用活现有人才政策,精准设计人才项目,加大服务重点产业发展人才的引进、培育力度。深化专业技术人才队伍建设。规范职称评审管理,充分发挥职称激励导向作用。加强各类专家工作站建设,支持鼓励专业技术人才服务基层、创新创业。扎实做好各类人才项目申报、自治区骨干人才评选工作。二是深化事业单位人事制度改革。指导县(区)和市直单位做好自主公开招聘工作;跟进自治区部署,指导县(区)稳妥做好县以下事业单位管理岗位职员等级晋升制度政策衔接。三是深化收入分配制度改革。完善事业单位岗位绩效工资制度,探索建立体现行业特点的事业单位工资制度,完善中小学教师绩效工资政策,深化公立医院薪酬制度改革,落实高层次人才工资分配激励政策;推进国有企业负责人薪酬制度和工资决定机制改革,完善配套政策体系和工资总额信息披露办法。四是提升职业技能水平。落实终身职业技能培训制度,充分发挥企业培训主体作用,开展定岗、定向、订单式技能培训,推广“校企合作、工学交替”企业新型学徒制培养。开展康养计划专项技能培训、“固原保姆”“固原月嫂”“固原厨师”等特色劳务培训,打造高品质服务型劳务品牌。实施技能人才“回炉”培训计划,优化技能人才结构,提升劳动者技能层次和水平。

  (五)聚焦防治结合,努力构建和谐劳动关系。一是加大根治欠薪力度。加大《保障农民工工资支付条例》贯彻宣传,扎实开展春季开(复)工检查、根治欠薪夏季专项行动、冬季攻坚行动、清理人力资源市场秩序专项整治等联合执法检查活动,强化多部门信息共享、联合检查、联合执法、联合办公、联合惩戒等手段方式,严格落实劳动保障重大违法行为社会公布、拖欠农民工工资“黑名单”、企业诚信等级评价等制度,确保实现“两个清零”目标。二是加大劳动关系协调力度。实施劳动关系“和谐同行”能力提升三年行动和“百千万计划”,做好新业态就业人员劳动权益保障工作,促进劳动关系共建共治共享。落实劳动关系风险监测预警制度,及时发现和解决劳动关系领域苗头性、倾向性问题。三是加大劳动人事争议调裁力度。健全完善劳动人事争议多元处理机制,加强争议源头预防,以“互联网+调解”和打造金牌调解组织为手段,加强基层调解工作。加强仲裁员队伍建设,加强办案指导,开展法律援助,强化调裁审衔接,不断推进仲裁规范化、标准化、专业化、信息化建设。

  (六)聚焦巩固脱贫成果,助力乡村振兴。以百万移民致富提升行动为抓手,保障农村“三类人群”稳岗就业。培育发展劳务经纪人(中介组织)队伍,加密组织岗位信息对接和人员招聘,促进人力资源服务业发展。加强区域劳务协作,发挥驻外劳务站桥梁纽带作用,组织开展“点对点”集中输送,扩大区外转移就业规模。紧盯全市重点产业、重点项目工程挖掘就业岗位,促进农村劳动力就地就近就业。巩固脱贫人口基本养老保险全覆盖成果,保障低收入人口相关待遇。组织参加乡村振兴职业技能大赛。继续实施倾斜的人事人才政策。持续做好建档立卡“两后生”培训工作。

  (七)聚焦便民惠民,着力提升人社服务水平。一是严抓“放管服”改革。进一步完善对外公布权力清单、政务服务事项、公共服务事项目录清单和办事指南,及时进行动态调整。持续推进“减证便民”活动,在办事流程上减环节、减材料、减时限。二是严抓经办窗口能力建设。积极开展业务技能练兵比武活动、人社服务标兵学习活动,培育打造更多人社服务“一口清”“政策通”,发挥典型引领作用。全面推进人社服务事项网上办理“一体化”建设和乡镇赋权改革,力争实现一网通办、网上办、移动办。三是严抓机关作风建设。开展系统行风整治行动,持续改进工作作风不实、服务质量不高、作风纪律不过硬、信息化应用不充分等方面问题,加大对系统干部政治素质、业务能力、职业道德和作风建设的培训力度。

  根治欠薪专项行动工作总结7篇(篇三)

  X年,我区始终将解决好农民工工资拖欠问题作为一项重要而紧迫的政治任务,严格按照中央和省、市关于保障农民工工资支付工作的有关政策部署,加强组织领导。创新措施方法,完善制度机制,全力予以抓紧抓实抓好,有效杜绝了拖欠、克扣农民工工资问题,保障了农民工合法权益,维护了全区和谐稳定大局。

  一、采取的主要做法及成效。

  (一)加强组织领导,强化工作保障。我区解决企业工资拖欠联席会议第一时间安排部署了根治欠薪专项行动,结合我区实际制定了有针对性的专项行动工作方案,明确任务,突出重点确保专项行动取得实效。各相关部门按照各自职能职责,实施“三查两清零”,确保政府工程项目无欠薪,防止欠薪隐患累积到年底。

  (一)对排查发现和投诉举报的欠薪案件,发现一起,登记一起,解决一起;

  (二)对建设领域工程项目发生欠薪的实行“一案双查”,既要查处欠薪把欠薪问题及时解决好,还要对治欠保支各项制度落实情况进行全面检查;

  (三)对已办结的欠薪案件开展“回头看”,认真复核,确保被拖欠工资确实发放到每个农民工本人手中,做到案了事了;

  (四)在工程建设领域,实行农民工工资与其他工程款分账管理制度,推动农民工工资与工程材料款等相分离。(五)在工程建设领域全面推行工资保证金制度,根据用人单位工资支付情况,实行差异化缴存,推行银行保函等第三方担保制度,规范工资保证金收缴、使用、退还办法,实现及时收缴,按时退回。(六)涉嫌拒不支付劳动报酬犯罪行为,查明违法事实,依法移送公安机关;对符合拖欠农民工工资“黑名单”列入条件的,特别是移送公安机关的欠薪案件,一个不落,全部列入“黑名单”,向社会公布,并按时推送,实施联合惩戒,达到问责一人警示一批,震慑一片的社会效果。

  二、工作开展情况。

  (一)排查全覆盖,不留死角。结合农民工工资支付季度排查工作,对全区所有在建工程项目农民工支付完情况进行全面清查,重点对政府投资工程项目、国有企业作为建设单位或施工总承包企业的工程项目,有欠薪记录的在建工程项目进行检查。X年X月X日至X年X月X日,我区对X个在建工程项目进行了检查,其中政府投资项目X个,其他项目X个。经检查,未发现欠薪情况,也未发生重大违法案件或因欠薪被列入“黑名单”的情况。

  (二)施工企业在银行建立农民工工资专用账户,专门用于发放农民工工资,到X年底农民工工资专用账户管理制度覆盖了X%以上在建工程项目。

  (三)规范执法程序,健全巡查机制。为规范巡查工作,突出专项行动效果,此次行动在原有的日常巡查机制下,健全了前期摸排梳理、中期现场巡查、后期督促整改机制。建立健全了工作台账,按照治欠保支工作规定,采取现场询问、资料核实、台账核查等多种方式进行全面检查,针对检查中发现的花名册更新不及时,台账内容不完善、劳动合同签订不规范等问题,立即要求各项目制定切实可行的整改方案,检查人员认真填写检查登记表详细记录各项目存在的问题,由联席办、行业主管部门、项目业主单位明确整改内容,整改时效,优化整改方案,确保整改效果发现有涉嫌欠薪的行为立即启动执法办案程序,依法快查快处,确保发现一起,查处一起。

  (四)落实按月足额支付工资规定,鼓励实行分包企业农民工工资委托施工总承包企业直接代发工资的办法,到X年底,实现按月足额支付工资规定的工程项目达到了X%。

  (五)推动劳动用工实名制管理,健全劳动用工和工资支付记录,明确用人单位对农民工的工资支付责任,到X年底,实名制管理覆盖了X%以上在建工程项目。

  (六)加大宣传力度,畅通维权渠道。以根治欠薪行动为契机,广泛宣传了《劳动法》《劳动合同法》《劳动保障监察条例》等法律法规,现场处理了欠薪案件X余起,解答咨询群众X余人次,增强了用人单位依法用工意识,提高了农民工运用法律手段维护自身合法权益的能力,营造了关心关爱农民工的良好社会氛围。进一步畅通劳动者举报投诉渠道,劳动监察安排专人负责接待举报投诉事宜,设立投诉电话,及时受理、查处拖欠农民工工资案件,全区所有在建工程项目健全农民工维权公示牌制度,切实发挥举报投诉案件联动处理机制。

  三、存在问题。

  (一)建筑工程项目实名制管理不够规范,农民工维权意识淡薄。部分工程项目农民工实名制管理资料不够完善、用工不规范。部分农民工维权意识差,平时不注意收集相关证据,发生欠薪投诉甚至不能提供相关工程、业主和施工单位名称。

  (二)工资结算问题。部分劳动合同约定的工资结算方式为计量计价,工资发放时,因工程质量验收等问题无法及时核定工作量和实际工资金额。

  (三)垫资修建问题。部分工程承包合同约定按工程进度拨款,工程未达到要求进度,建设单位不拨付工程款;工程达到工程款拨付时间节点,但建设单位久拖不结,此期间的所有费用均由施工单位垫付,有不能足额支付农民工工资的风险。

  四、下一步工作打算。

  (一)健全制度,完善农民工工资保障工作机制。各部门根据各自职责抓好工程项目审批、资金拨付、施工过程结算等监管,抓农民工工资专用账户、总承包企业直接发放工资、按月足额实名实人发放工资、政府工程项目零欠薪、实名制管理、劳动合同签订等核心措施的落地落实。运用行业监管手段,促进工程款和工资及时结算发放。

  (二)加大宣传力度。加强农民工思想和法制教育,引导和规范农民工自觉遵守单位规章制度和法律法规,完善工程项目宏观治理基础环境;加大项目管理人员业务指导力度,提升项目劳资管理整体水平。

  (三)完善欠薪预警处理机制和部门应急联动机制。完善欠薪预警处理机制,按月排查掌握项目和企业工资支付情况,强化分析研判,发现欠薪隐患线索要及时预警并做好案件、事件防范工作;要建立和完善应急联动机制,进一步加强我区应急联动办案机制建设,核实涉及人数,查明真实诉求对确属欠薪的,要依法从速妥善处理;对不属于欠薪的,要依法做好引导、温控工作,确保相关问题早发现、早通气、早核实、早处置。

  涉及欠薪事件信息的上报或通过信息化手段登录、传送、报送等,要按照人社部门核实口径,据实上报或登录、传送、报送加大执法巡查力度,严厉查处拖欠工资违法行为,持续推进信用惩戒体系建设,使失信企业一处违法,处处受限。

  根治欠薪专项行动工作总结7篇(篇四)

  根据宝农民工联[XX]2号文件精神,我乡坚持清理与防范并重,积极探索长效管理办法,防止产生新的拖欠,为维护各建筑业企业和广大农民工的合法权益以及我乡的社会稳定作出了积极贡献。结合我乡实际,现将今年工作总结如下:

  一、高度重视,广为宣传,扎实工作

  (一)建立综合协调的工作机制。建立了乡清理建设领域拖欠工程款和农民工工资协调工作组办公室,配备对口人员,形成工作网络。按照目标、任务、节点,落实工作部门和责任人,做到每项工作任务实、节点明、责任清。

  (二)加强宣传,提高社会认知度。召开会议,大力宣传,及时总结工作进展情况,有效地促进了工作的开展。

  二、创新机制,标本兼治,重在治本

  由于拖欠工程款原因十分复杂,我们认为,解决这一顽症必须加快建立和完善长效机制,标本兼治,重在治本。

  在预防拖欠工程款方面:

  一是建立工程款支付担保金制度。以工程担保为突破口,以诚信体系为依托,从源头上预防拖欠。二是完善市场体系。深化以“代建制”为重要内容的项目管理体制研究,特别在包括政府投资项目在内的多种投资性质项目中实行“代建制”和代建形式的多样化等方面提出构想。三是建立各相关部门闭合连接工作机制。加强项目审批管理,对查实有拖欠行为的建设单位,在项目前置审批(备案)等方面严格把关。

  在解决农民工工资方面:

  一是加大检查力度。我乡今年已先后对全乡在建工程是否建立民工工资卡制度以及在工地现场是否设置民工工资发放公示栏和告知牌等情况进行了专项检查,对在检查中存在的问题要求企业突出重点予以整改,从环节上控制拖欠的发生。

  二是严格规范民工工资的发放手续。原来民工的工资一般是由项目负责人付给“小包工头”再由“小包工头”将钱付给民工,但有些小包工头为了达到独吞工钱的目的而逃之夭夭,致使民工工资未及时有效的发放。为了杜绝这一事件的发生,我乡要求各施工企业要严格规范民工工资发放手续。

  三是出重拳,对恶意拖欠民工工资的施工企业严肃查处,并及时上报。

  四是同步解决一批拖欠民工工资。在解决建设工程拖欠工程款工作的同时,本着“接到一个、处理一个、不拖拉、不积压”的原则,不间断地做好解决拖欠农民工工资的接待和处理工作。

  根治欠薪专项行动工作总结7篇(篇五)

  为认真贯彻落实《中共县委维护社会稳定领导小组关于印发<县打击整治拖欠农民工工资专项行动实施方案>的通知》精神,乡党委政府高度重视,认真落实文件部署,结合我乡实际制定了实施方案,对辖区内各企业和项目拖欠农民工工资情况进行了逐一排查,现将具体工作总结如下:

  一、高度重视,主要领导挂帅确保行动顺利开展

  成立了由乡党委书记任组长,乡长、纪委书记任副组长的专项行动领导小组,组织协调专项行动开展。乡综治维稳办、社保办、财政所、信访办,各村党支部密切配合,确保打击整治拖欠农民工工资专项行动顺利开展。

  二、提高认识,做好企业拉网式排查整治工作

  自1月5日活动开展以来,我乡对辖区内茶业公司、颐养中心、果蔬基地、公司、村飞机场建设工程、新村建设等项目进行了拉网式排查,排查出3家企业共拖欠151名农民工工资共计48万元。其中村园招商引资项目拖欠52名农民工工资11万元;新村建设项目拖欠32名农民工工资21万元;茶业公司拖欠63名农民工工资16万元。由于涉及工人众多、金额巨大,专项行动领导小组立即采取措施,制定方案,要求这三家责任单位在期限内自筹资金,在年前完成拖欠工资支付。并督促各企业务必建立健全“四项制度”,确保农民工工资按时发放。

  三、周密布置,上下联动做好农民工稳控工作

  对拖欠工资的企业明确稳控责任单位及责任人,采集催讨工资的农民工动态并及时上报乡专项行动领导小组,积极采取稳控措施,尽量将涉稳人员稳控在村一级。乡信访办、综治维稳办实行24小时值班制度,一旦有不稳定因素发生,立即启动应急预案。

  四、下一步工作计划

  我乡将以此次行动为契机,全面做好企业用工及工资支付的管理监管工作,采取相应措施,督促各用工单位定期自查工资发放情况,对拖欠工资农民工要进行安抚并制定筹资计划,确保农民工能够尽快拿到工资。乡社保办切实起好农民工权益维护的坚强后盾作用,24小时开通投诉电话,受理各类农民工工资拖欠问题的投诉举报,积极提供法律指导,确保农民工顺利拿到工资。

  根治欠薪专项行动工作总结7篇(篇六)

  为认真贯彻落实农民工服务保障工作,切实保障农民工合法权益,维护社会公平正义,促进社会和谐稳定,镇党委政府高度重视,对辖区内各企业、项目建设工程进行了逐一排查,确保农民工工资支付到位,现将情况汇报如下:

  一、加强领导,保障各项措施到位

  农民工工资支付保障工作关系到人民群众的切身利益,关系我镇经济健康持续发展和社会稳定,镇党委、政府高度重视,成立了镇根治拖欠农民工工资工作领导小组,同时,镇纪委、镇维稳办、镇安办及各村(社区)密切配合,对农民工工资支付工作定期检查和督导。截止20xx年12月,我镇未发生重大集体讨薪事件,农民工工资支付保障情况总体平稳。

  二、突出重点,保护民工合法权益

  (一)深入开展农民工工资专项整治行动,切实履行属地管理原则,严肃查处欠薪违法行为。我镇加大欠薪源头治理,严格规范各用工单位劳动用工管理。20xx年,我镇对辖区6个企业、1个在建项目是否严格按要求落实实名制管理制度,分账管理制度,实行工资保证金制度等各项指标任务,是否建立相应的台账,是否实行考勤通道等进行实地督导检查。并深入工地与现场的农民工进行沟通了解,真真将问题落实到最基层,切实保障执法成效,保护农民工合法权益。

  (二)广泛宣传农民工工资专项检查活动的意义,普及了《劳动法》《劳动合同法》《劳动保障监察条例》《工资支付暂行规定》《最低工资规定》和《建设领域农民工工资支付管理暂行办法》等劳动保障法律法规和有关政策,用人单位和劳动者特别是广大农民工的法律意识得到提高,促使用人单位自觉遵守劳动保障法律法规,按时足额支付劳动者工资。

  (三)我镇牢固树立风险防控意识,紧盯簿弱环节,对解决农民工工资思想认识不到位、工作落实不到位的企业,要求限时整改,严防事态扩大,全力确保农民工工资支付到位和社会稳定。

  三、下一步工作打算

  (一)强化劳动保障监察执法,畅通举报投诉渠道。加强部门联动,建立协调机制,充分发挥部门联动作用。

  (二)大力推进农民工工资实名制,落实农民工工资银行代发制度,按月发放农民工工资。

  (三)加大执法力度,从严打击拒不支付劳动报酬刑事犯罪案件,让农民工付出有回报,维护农民工合法权益不受侵害,维护社会稳定。

  根治欠薪专项行动工作总结7篇(篇七)

  一、工作开展情况

  (一)案件处置工作。为300多名农民工代发工资800余万元,对本年度已办结的98个欠薪案件全部录入智慧劳动监察信息系统,上线率达100%。办结率95.23%。以涉嫌拒不支付劳动报酬罪向公安机关移送案件4起,公安机关立案4起,采取强制措施2人。

  (二)宣传培训工作。

  一是举办执法月专题培训会,县住建局、交通运输局、水利局等行业主管部门相关负责人及在建项目建设单位负责人、施工单位负责人、劳资专管员100余人参加。二是以“就业人才交流会”“人力资源市场专项执法”等活动为契机,利用普法宣传、联合检查、线上线下招聘会等形式发放政策法规宣传资料5000余份,积极引导广大农民工学法、知法、懂法、守法、用法,善用法律保护自己的合法权益,依法理性维权。

  (四)保证金收缴工作。截至三季度,差异化缴存金额630万元;银行保函、保险公司保函800余万元。

  (五)执法检查工作。

  1.清理整顿人力资源市场秩序专项行动。20xx年4月1日至 5月25日,采取“双随机”抽查方式,共出动60余人次,检查人力资源服务机构15家、劳务派遣公司20家,通过检查共发现未依法报告人力资源服务机构变更情况2件、其中1户持证人员未参加社会保险,针对发现的问题已当场责令其改正并报回复;吊销和撤销许可证2件。

  2.夏季执法月活动。20xx年4月1日至4月30日,出动执法人员210余人次,共检查在建工程项目27个,其中政府投资项目5个。查处未依法参加社会保险登记1件,未依法签订劳动合同1件。针对查出的违法行为,向企业下达责令整改指令书并督促用工单位遵守相关法律法规。同时,积极引导一用人单位依法为17名劳动者补签了劳动合同并向其发放宣传资料。

  3.工时和休息休假权益维护专项行动。20xx年3月15日至5月15日,抽调执法检查的人员9人,分为2个检查小组,共检查用人单位16家,其中企业11家、劳务派遣单位1家、个体工商户2家、民办非企业单位2家,共涉及劳动者约750人。查出未依法签订劳动合同违法案件1件,已当场责令企业改正,未发现超时加班等其他问题。

  4.在建项目保障农民工工资支付大排查行动。20xx年3月1日至5月31日,对全县32个在建工程项目开展保障农民工工资支付大排查行动,下达劳动保障监察限期整改指令书10份、行政处罚(处理)事先告知书2份,为2家企业减免农民工工资保证金630.08万元,并对排查发现的13个问题进行跟踪整改,已整改完毕。

  5.劳动保障年度书面审查。,在全县范围内开展劳动保障书面审查和诚信等级评价工作。本年度我县书面审查总任务为600户,目前已完成书面审查用人单位651户,完成进度为108.5%,涉及劳动者3.1413万人,推荐省级劳动保障诚信示范单位3户、市级劳动保障诚信示范单位4户。

  6.“双随机、一公开”监管工作。此次抽查涉及劳动合同及招用工管理和社会保险法律法规执行情况检查、职业技能培训机构检查等共计6项抽查任务,联合市场局开展劳务派遣经营企业6户。

  二、下步工作安排

  (一)做好当前清欠工作。把根治拖欠农民工工资作为劳动保障监察工作的重中之重,进一步加大清欠力度,贯彻落实“四个责任”:属地管理责任、部门联动责任、主管部门监管责任和企业工资支付主体责任,切实保障广大农民工的合法权益,有效维护社会和谐稳定。

  (二)全面开展突出问题专项整治工作。按照上级业务部门及县委县政府的工作部署,扎实开展各类根治欠薪专项执法检查工作,以工程建设领域和其他易发欠薪的行业为重点,对突出问题开展专项整治。

  (三)加大执法力度。针对重点行业欠薪问题,严格查处,该整改整改、该处罚处罚,对整改不到位、处罚不履行的企业依规纳入“黑名单”,督促工程项目、用工企业严格落实《保障农民工工资支付条例》。

  (四)加大信访案件处置力度。针对信访案件,及时分析研判,制定工作措施,促进案件及时化解。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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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根治欠薪专项行动工作总结7篇(篇一)

  按照《XX市根治欠薪春季行动方案》文件要求,结合省、市各级部门关于解决农民工工资拖欠问题的相关文件,切实做好根治农民工工资欠薪工作,保障农民工权益,市国资委组织各监管企业认真开展XX年春季根治农民工工资欠薪专项工作,现将开展工作做以下总结如下:

  一、加强组织领导

  我委高度重视根治农民工工资欠薪工作,加强组织领导,认真研究部署,明确工作责任,制定并下发了《XX市国资委关于开展监管企业根治农民工工资欠薪春季行动的通知》,与做好保障农民工工资支付考核迎检准备工作同谋划、同实施,确保了春季行动取得实效。

  二、加强《条例》学习

  我委将《条例》的学习纳入到委系统及各监管企业的领导班子理论学习中心组必须内容,通过专题会议进行逐条学习,务求做到融会贯通、知法懂法,强化法制思维,提高法律意识,做到依法履职。

  三、加强宣传力度

  要求各监管企业通过宣传横幅、微信公众号、宣传海报等形式,在施工工地、办公场所等对《条例》内容及我市应对新冠肺炎疫情政策措施和执行《条例》的工作举措进行全面宣传和解读,确保各级领导层、职能部门人员、农民工等人员对《条例》的内容和精神100%知晓。

  四、加强组织实施

  一是要求各监管企业在建工程项目在签订项目施工合同的同时,一并签订了《承诺书》,并建立农民工工资支付专用账户,严格落实农民工实名制管理和劳动合同的签订,确保农民工按月足额领取工资,确保畅通农民工维权渠道。二是在做好疫情防控和复工复产工作的基础上,对在建工程项目(金泰·观澜湾、花城生活广场、污水处理厂提标升级改造、马店河水厂等)劳动用工管理、工资支付和落实保障农民工工资支付相关制度情况进行全面排查,完善了工作台账,及时处理因疫情引发的拖欠农民工工资问题及隐患。三是要求各监管企业对2019年度冬季攻坚行动排查出的问题开展“回头看”,巩固冬季攻坚行动成果。

  接下来,我委将继续对照落实国务院、省、市关于根治农民工工资欠薪工作的相关要求和规定,确保无拖欠农民工工资情况发生。

  根治欠薪专项行动工作总结7篇(篇二)

  XX年是中国共产党成立100周年,也是实施“十四五”规划的开局之年。市人社局以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为指导,认真贯彻落实习近平总书记视察宁夏重要讲话精神,按照市委、市政府决策部署和全区人社工作会议要求,坚持以人民为中心,积极贯彻新发展理念,主动融入新发展格局,对标先行区建设和高质量发展,聚焦“就业保稳、社保兜底、人才支撑、维权突破、优化服务”目标,着力抓重点、促改革、补短板、兜底线、防风险、惠民生,持续推动人社事业高质量发展,各项工作取得了阶段性成效。

  一、主要目标任务完成情况

  城镇居民收入稳步提升。全市城镇居民人均可支配收入24385.9元,与上年同期相比增加2550.0元,增长11.7%。增速居全区第一。完成任务32156元的78.5%。比全区平均增速(9.1%)高2.6个百分点。从可支配收入四项构成看,全部呈增长态势。其中人均工资性收入19652.3元,同比增长9.8%;人均经营净收入2833.2元,同比增长23.9%;人均财产净收入806.6元,同比增长7.9%;人均转移净收入1093.8元,同比增长21.1%。预计年底,全市城镇居民收入增长7.6%,能够全面完成7%的增长目标。

  城镇就业进一步扩大。全市通过公益性岗位托底安置、单位吸纳就业、灵活就业等形式,累计实现城镇新增就业9057人(失业人员再就业4043人,就业困难人员就业1382人),完成市任务8300人的109%,就业人数与去年同期基本持平;城镇调查失业率4.6%,控制在自治区5.5%目标内,就业局势保持总体稳定,好于预期。

  创业带动就业成效明显。发放创业担保贷款1200笔2.2亿元,完成任务2亿元的110%,同比下降35.8%。培育创业实体1566户,完成任务1400户的118%,同比下降3.39%,创业带动就业8614人,完成任务6500人的132.5%,同比增加4.7%。

  职业技能培训提升就业能力。开展职业技能培训33142人,其中,重点群体培训26244(含脱贫人口8534人),企业职工培训5488人,创业创新培训1678人,劳务品牌培训12991人。针对“两后生”就业培训201人,开展企业新型学徒制培训218人。职业技能鉴定取证15062人,兑付各类培训补贴4604.25万元,培训后实现就业23969人。

  劳动力转移就业收入稳步增长。全市农村劳动力转移就业33.65万人(脱贫人口8.64万人),完成30万人任务的112.2%,同比增加5078人,增长1.53%;实现转移就业收入73.36亿元,分别完成区、市下达目标任务40.2亿元和70亿元的182%、104.8%,同比增加1.788亿元,增长2.5%。人均年均收入达到2.18万元,农村居民人均可支配收入中转移就业收入占比达到40%以上。

  社会保障水平不断提高。截至目前,全市城乡居民基本养老保险参保人数分别达到68.9万人,参保率达到96.5%。全市企业职工基本养老保险、机关事业单位养老保险、工伤保险、失业保险参保人数分别达到10.79万人、5.25万人、12.44万人、7.87万人,分别完成自治区下达目标任务的103.45%、101.16%、116.02%、109.15%。全市企业退休人员月人均养老金达3335元,较去年增加140元;机关事业单位退休人员月人均养老金达5483元,较去年增加230元;城乡居民月人均养老金达187元,较去年增加12元。

  农民工工资问题调处有力。以宣传贯彻《保障农民工工资支付条例》为抓手,以解决工程项目欠薪问题为重点,大力开展根治欠薪专项行动,加大拖欠农民工工资问题调处力度。截至11月底,全市共协调解决现场投诉291件,核实处理12333、12345、“互联网+督查”及信访线索180余条,接收“全国根治欠薪线索核算平台”欠薪线索1007条,核处办结973条,办结率96.6%,位列全区第一,为4222名劳动者解决被拖欠工资3753万元,有效保障了广大农民工的合法权益。

  二、主要做法和成效

  (一)紧盯重点产业发展,实施城镇居民收入提升行动。一是市、县(区)成立了工作领导小组,建立工作专班,专题研究部署,加强调度协调,开展调查研究,出台《城镇居民增收实施方案(清单)》《城乡居民收入提升行动工作要点》《工作联席会议工作规则和成员单位工作职责》等,先后召开座谈会暨工作推进会8次,调度会3次,督查调研1次,建立增收工作台帐,实行月报告、季分析、年考核工作机制,加强收入监测分析,科学研判,提高收入统计精准性。二是发展致富产业,夯实增收根基。实施产业就业双增计划,围绕全市“5+4”重点产业,出台支持产业发展政策措施,引进培育6家龙头企业,提供就业岗位1万多个,吸纳就业6000多人。现代服务业发展势头良好,全市实现服务业增加值170.49亿元,拉动经济增长5.9个百分点,对地区生产总值的贡献率84.3%。实施“消费回流”计划,鼓励支持地摊经济、家政服务、电子商务等新业态快速发展,吸纳就业1万人次以上,人均实现工资性收入2500元以上。文化旅游业带动就业近5万人,实现经营收入6820万元。优化营商环境,激发市场主体活力,出台了《固原市加快纺织服装产业发展的实施方案》《持续优化营商环境更好服务市场主体20条措施》等政策文件,全市累计在册市场主体94697户,同比增长16.8%,新登记各类市场主体7688户,同比增长24.7%。

  (二)紧盯政策落实,抓城镇就业。实施高校毕业生就业服务计划,高校毕业生就业3532人,其中:机关事业单位招考招聘765人,招募“三支一扶”830人,组织实习见习1306人,高校毕业生就业率94%。实施就业援助计划,紧盯重点群体就业,公益性岗位兜底安置城镇就业困难人员2267人,政府购买服务解决就业952人。落实就业援助政策,为8641人次发放失业保险金及补助金3955万元,发放1622名高校、中职毕业生一次性求职创业补贴324万元,发放一次性创业补贴79人73.95万元,兑现灵活就业人员社会保险补贴2975人1084.58万元。落实减税降费政策,为241家企业发放援企稳岗补贴955 万元,为全市2037家企业阶段性降低社会保险费15750万元,其中养老保险9770万元,失业保险5483万元,工伤保险497万元,稳定了企业就业岗位。

  (三)紧盯实体培育,抓创业带动就业。实施创业带动就业计划,紧盯城乡劳动力创业群体培训需求,强化创业能力培训;精简创业担保贷款证明事项,优化经办流程,加快放贷进度,解决创业者创业初期资金短缺问题;围绕地方主导产业和优势特色产业,加快创业孵化示范基地(园区)建设,新建市级创业孵化示范基地2家,完善孵化功能,引导创业实体免费入驻,发挥创业带动就业倍增效应。发挥创业指导专家作用,深入校园、企业,开展创业指导与培训活动,不断提高创业主体创业成功率。累计建立各类创业孵化示范基地23个,入驻企业700多家,带动就业1万多人。

  (四)紧盯东西部劳务协作,抓好转移就业。组织开展“点对点,一站式”集中输送农民工返岗复工,采取包机2架次、包车35辆次集中输送1810人,农村劳动力实现跨区域转移就业19.17万人。深化东西部暨闽宁劳务协作,制定就业补助政策措施,签订劳务协议11个,开展对接交流26次,举办招聘会29次,向福建输送3361人(脱贫劳动力1511人)、职业中学学生顶岗实习1089人,当地闽籍企业吸纳就业3237人(脱贫劳动力1290人)。实施“百千万”就业帮扶行动,通过建设就业帮扶基地、遴选就业帮扶劳务经纪人(中介组织),带动(吸纳)脱贫劳动力9274人。开发农村公岗托底安置脱贫劳动力4524人,其中县(区)自主购买公岗安置3125人。建设扶贫车间222间吸纳劳动力6391名,其中脱贫劳动力2773名。实施百万移民致富提升行动,组建移民就业服务专班,千人以上移民安置区设立就业(劳务)服务站、配备联络员,为移民群众提供及时便捷服务,精准帮扶移民实现转移就业4.19万人。政府补贴为25.6万农村外出务工人员购买“铁杆庄稼保”。

  (五)紧盯市场需求,扎实推进职业技能提升行动。以“职业技能提升行动质量年”活动为抓手,以提高劳动者素质促进稳定业为目标,认真落实《固原市职业技能提升行动实施计划(2019年-XX年)》。围绕“5+4”重点产业,组织开展纺织服装培训279人、种植养殖培训3589人、特色农业培训750人、移民群众培训2890人、快递员等新业态培训650人,促进农村劳动力就地就近就业。围绕企业需求,开展岗位培训、岗位技能提升和以工代训,以训扩岗、以技增收。围绕提升健康照护、养老护理、家政服务、婴幼儿照护等康养服务从业人员职业素质,实施“康养职业技能培训计划”,康养服务技能人才培养。围绕打造固原劳务品牌,开展“固原月嫂”“固原厨师”等具有地方特色和技能特点的专项培训,发挥特色品牌影响力和带动就业作用。紧盯有创业意愿群体,大力实施创业培训,提高创业成功率,发挥创业带动就业倍增效应,实现以培训提技能,以技能促就业,以就业促增收。引进福建飞毛腿电子公司来宁投资办学,成立宁夏飞毛腿技工学校,推行“1+1+1”的培养模式,发挥校企一体、协同办学优势,以脱贫家庭学生为重点,向福建飞毛腿等沿海用工企业输送高技能人才,目前累计招生达800多人,其中,2018级74名毕业生已全部安置就业,月平均工资4500-6000元,实现了“入校门就有收入预期,出校门就有工作岗位”的无缝衔接,打造闽宁劳务协作和职业教育名牌示范基地。

  (六)紧盯基层基础,抓公共就业服务质量。应对疫情对就业的影响,开展“迎新春送温暖、稳岗留工”等专项服务活动,助力企业稳定生产。以“就业援助月”、春风行动、民营企业招聘月活动为载体,搭建企业与劳动力双向选择平台,常态化开展线上“就业帮扶直通车”+窗口招聘服务,小规模、多频次开展线下招聘,举办各类招聘活动 59场次,推送就业岗位6.5万个。强化企业失业动态监测,11月,全市70家监测企业在岗13323人,去年同比增加965人、增长7.8%,被监测企业在岗人数保持稳定。开展人社服务快办行动,推行打包办和提速办,实现80%的就业公共服务事项网上经办,进一步提高了就业服务质量和水平。结合“我为群众办实事”实践活动,深入市辖区58家企业,开展XX年企业用工及培训需求情况摸底调查,宣传解读就业政策,稳定企业用工。

  (七)紧盯参保扩面,推动社会保险实现应保尽保。全面推进全民参保计划,创新工作机制,完善政策措施,强化宣传动员,确保建档立卡脱贫人员、低保对象、重度残疾人员等困难人群和灵活就业人员、新业态人员、小微企业等重点人群应保尽保。一是摸清参保底数。督促县(区)、乡村组织人员进村入户逐户逐人核对参保信息,建立未参保台账,定期动态更新,力保“全覆盖”。二是抓好政策宣传。组织实施社保政策宣传“进社区、进企业、进农村、进机关、进网络”系列活动,通过面对面解疑答惑,向群众发放“政策礼包”等,有效提高参保率。三是落实降费政策。继续落实自治区关于阶段性降低失业保险、工伤保险费率政策,有效减轻参保企业和职工的缴费压力。截至目前,共为全市2037家企业阶段性降低社会保险费15750万元,其中养老保险9770万元,失业保险5483万元,工伤保险497万元。全面推进“同舟计划”,全市新建及在建的建筑、公路、水利等项目458个3.4万人全部按项目参加工伤保险,新开工项目工伤保险参保率达到97.2%。

  (八)紧盯人才队伍建设,充分调动干部职工干事创业热情。一是加强人才培养和引进。今年全市拟公开招聘事业单位工作人员333名,通过发布公告、公开报名、笔试、资格复审、面试、体检、考察、公示等环节,目前已办理317人聘用审批手续。聚焦全市重点产业需求,积极做好市直事业单位急需紧缺高层次人才的自主公开招聘工作,拟招聘硕士研究生学历人员12人,目前拟招聘人员进入体检阶段。及时兑现了市直事业单位公开招聘引进的4名急需紧缺高层次人才的一次性补助资金;办理通过双向选择落实任教岗位公费师范生聘用审批手续26人。办理三年服务期满考核合格农村义务教育阶段学校特设岗位教师转正聘用审批手续341人。二是着力提升能力素质。深入实施专业技术人员知识更新工程,协调参加政治理论、业务水平、团队协作能力培训,促进人才结构不断优化。稳慎推进职称评审工作,对全市职称评聘情况进行统计调查,推行职称证书电子模式,市级评审全区统一职称1207人,“双定向”职称323人。认真做好事业单位管理工作,完成市直17个事业单位岗位设置审核备案;完成市直事业单位691名工作人员岗位聘用审批工作;完成全市机关事业单位285名工勤技能人员岗位等级晋级聘用审批工作。支持重点企业申报技能人才培养载体建设项目。三是持续激发人才活力。加强各类人才表彰活动的推荐选拔和规范管理,加大人才政策、人才典型的宣传力度。制定《关于进一步支持和鼓励事业单位专业技术人员创新创业的通知》,印发各县(区)、各部门(单位)抓好贯彻落实。跟进落实评选评奖和创建示范活动专项整治工作,牵头抓好全市事业单位脱贫攻坚专项奖励、“我身边的战‘疫’模范”通报表扬推选等工作,推荐自治区人社厅事业单位脱贫攻坚专项奖励记大功集体1个、个人2名;全市事业单位脱贫攻坚专项奖励记功集体7个、个人31名;全市“我身边的战‘疫’模范”通报表扬集体39个、个人86名。四是推进工资制度改革。完善事业单位岗位绩效工资制度,健全绩效工资考核分配办法,核定绩效工资总量。落实中小学绩效工资有关政策,核定校长津贴、班主任津贴。深化公立医院薪酬制度改革,实行绩效工资分配向一线医务人员倾斜。深化国有企业负责人、薪酬制度改革,积极推进改革国有企业工资决定机制工作。开展全市企业薪酬调查工作,发布XX年度企业从业人员工资价位。

  (九)紧盯构建和谐劳动关系,推动劳动者权益得到有效保障。一是加强劳动保障普法宣传。大力实施劳动关系“和谐同行”三年行动计划,结合“劳动监察心向党·维权护薪新征程”“五个一百”主题实践活动,通过实地宣传、集中宣传、媒体宣传等方式,集中开展“送条例、进工地、稳就业、保民生”普法宣传和“解薪结、督案件、除隐患、促和谐”现场维权集中接访活动,共开展各类现场宣讲、培训等宣传活动40余场次,参加人员2400余人次,悬挂宣传条幅480余条,发放宣传资料12000余份,加强对企业劳动用工的指导和服务。全市规模以上企业劳动合同签订率达到98.6%,已建工会企业集体合同签订率100%,市、县(区)协调劳动关系三方委员会建制率100%。二是全力保障维护农民工权益。对全市新建和在建的277个工程建设项目建立工作台账,综合运用日常巡查、专项执法、联合执法等方式,开展“起底式”大排查,发现并整改问题820余处,下发责令整改书180余份,督促各建设项目落实好劳动保障“六项制度”。指定专人负责各类平台督办转办线索审核办理工作,办理“12345”“12333”“欠薪进行时”“互联网+督察”、信访系统等转办问题线索380余条,核实办结“全国根治欠薪线索反映平台”反映的欠薪线索972条,现场受理调处各类欠薪问题291件。成立工作专班,依法妥善解决了一批重点欠薪案件,为4222名劳动者解决被拖欠工资3753万元,有效保障了广大农民工的合法权益。评定诚信守法A级单位50家、工程建设领域保障农民工工资支付先进项目28个,公布“重大劳动保障违法行为”企业2家,激励用人单位依法用工的主动性和积极性。三是持续加强劳动争议调解能力建设。构建市、县(区)、乡镇(街道)三级劳动监管预警机制,配备劳动监察协管员108名。联合市总工会举办了“全市劳动争议调解员培训班”,选派优秀仲裁员参加区、市调解仲裁业务培训和专题学习。对接市司法部门设立法律援助工作站,安排律师负责解答劳动争议调解仲裁相关法律政策。推广使用“互联网+调解”服务平台,加强对重大集体劳动人事争议的指导协调。

  三、存在的困难和问题

  一是产城融合度不高,经济总量小,工业规上企业少,吸纳就业能力弱,城镇就业渠道狭窄。二是职业技能培训供给能力弱,与企业岗位需求衔接不紧、精准度不高,三是创业园区(基地)规模小、层次低、孵化功能弱,示范引领作用和带动就业能力不强,缺乏可持续性发展扶持政策。四是基层公共就业服务能力弱。基层公共就业服务平台标准化规范化建设参差不齐,信息化水平低,人员不稳定,经办力量弱。

  四、XX年工作打算

  XX年,我局要以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为指导,深入贯彻落实党的十九届六中全会和习近平总书记视察宁夏重要讲话精神,坚持稳中求进的工作基调,站位新发展阶段,贯彻新发展理念,融入新发展格局,以先行区建设为统领,以提升居民收入、促进共同富裕为目标,聚焦居民收入提升、就业优先、社会保障体系建设、人事人才机制创新、劳动者权益保护等重点工作,加强行风和信息化建设,切实防范重大风险挑战,推动人力资源社会保障事业高质量发展。

  主要目标:

  (一)就业创业总体形势保持稳中向好。全市实现城镇新增就业8500人,增长2.5%。城镇居民人均可支配收入3.47万元,增长8%以上。城镇调查失业率控制在5.5%以内;全市农村劳动力转移就业30万人次以上,工资性收入71.4亿元以上,增长2%;发放创业担保贷款2.0亿元以上,培育创业实体1400户,创业带动就业6000人;开展职业技能培训1.7万人次以上。新增高技能人才100人。

  (二)劳动关系防范风险能力明显增强。企业劳动合同签订率达到92%以上,各类平台线索办结率保持在96%以上;政府投资类建设项目农民工工资支付率达到100%,非政府投资类建设项目农民工工资支付率达到97%以上,农民工维权投诉案件结案率达到95%以上;劳动人事争议调解成功率达到60%以上,仲裁结案率达到90%以上,仲裁终结率达到70%以上。

  (三)社会保险政策覆盖面不断扩大。城乡居民基本养老保险参保率达到96.8%以上,企事业单位人员养老保险参保率达到100%,失业保险参保率达到96.8%以上,工伤保险参保率达到96.8%以上,电子社保卡申领率达到95%以上,网上“不见面”办理率达到95%以上。

  工作任务及措施:

  (一)聚焦民生改善,扎实推进城乡居民收入提升行动。认真落实自治区关于实施城乡居民收入提升行动的意见和我市责任清单,完善专班推进、联席会议、台账管理机制,强化督查考核,实行月报告、季分析、年考核,加强综合研判,形成责任清晰、各负其责、执行有力的工作推进格局,按计划、按进度、按要求高质量落实好城乡居民收入提升行动各项任务。制定出台促进城镇居民增收政策措施,落实收入分配、社会保障政策,引导群众合理投资理财,扩大中等收入群体,提高低收入群体收入。

  (二)聚焦就业优先,推动实现更充分就业。紧盯“城镇新增就业、调查失业”两项指标,强化政策、资金、组织三项保障,实施“援企稳岗、创业增岗、见习留岗、新业扩岗、公益安岗”五项行动。围绕“5+4”重点产业发展,服务业提档升级,落实援企稳岗等利好政策,帮助企业解决困难,充分挖掘岗位,增强企业吸纳就业能力。推广“平台+产业+实体”创业运营模式,提升创业平台(基地)孵化功能,壮大创业实体,优化创业服务,加大创业培训、创业指导、创业担保贷款服务支持力度,落实创业奖补政策,促进创业带动就业。拓宽高校毕业生就业渠道,统筹实施“三支一扶”、见习实习岗位项目,做好高校毕业生就业帮扶工作。激发市场主体活力,大力支持灵活就业等新就业形态发展。加大就业援助力度,规范政府购买服务、公益性岗位开发管理,做好就业兜底工作,保障零就业家庭、退役军人、城镇失业人员、残疾人等重点群体就业。

  (三)聚焦全覆盖多层次,完善社会保障体系建设。一是持续推进全民参保计划。加大社保参保扩面执法专项行动,建立缴费与待遇相挂钩的激励约束机制,督促个体、私营经济组织参加社会保险。完善社会保险补贴办法,加强社保参保宣传,引导鼓励困难人员、灵活就业人员、外出务工人员、新业态从业人员及早参保,促进低收入群体参保和断保人员续保,全面提高参保缴费率。二是持续提升社会保险保障水平。落实城乡居民基础养老金和退休人员基本养老金待遇正常调整机制,积极推进政策支持、个人自愿、市场化运营的养老金制度,稳步提高基本养老保险待遇水平。三是持续加强社保基金监管。强化基金监管主体责任落实,推进基金监管系统软件运用,严格执行养老保险资格认证制度,常态开展社保基金监督检查,严厉打击欺诈骗保行为,构建全领域、全流程的基金安全防控机制。

  (四)聚焦作用发挥,加强人事人才工作。一是实施重点产业人才集聚行动。聚焦“5+4”产业发展需求,用足用活现有人才政策,精准设计人才项目,加大服务重点产业发展人才的引进、培育力度。深化专业技术人才队伍建设。规范职称评审管理,充分发挥职称激励导向作用。加强各类专家工作站建设,支持鼓励专业技术人才服务基层、创新创业。扎实做好各类人才项目申报、自治区骨干人才评选工作。二是深化事业单位人事制度改革。指导县(区)和市直单位做好自主公开招聘工作;跟进自治区部署,指导县(区)稳妥做好县以下事业单位管理岗位职员等级晋升制度政策衔接。三是深化收入分配制度改革。完善事业单位岗位绩效工资制度,探索建立体现行业特点的事业单位工资制度,完善中小学教师绩效工资政策,深化公立医院薪酬制度改革,落实高层次人才工资分配激励政策;推进国有企业负责人薪酬制度和工资决定机制改革,完善配套政策体系和工资总额信息披露办法。四是提升职业技能水平。落实终身职业技能培训制度,充分发挥企业培训主体作用,开展定岗、定向、订单式技能培训,推广“校企合作、工学交替”企业新型学徒制培养。开展康养计划专项技能培训、“固原保姆”“固原月嫂”“固原厨师”等特色劳务培训,打造高品质服务型劳务品牌。实施技能人才“回炉”培训计划,优化技能人才结构,提升劳动者技能层次和水平。

  (五)聚焦防治结合,努力构建和谐劳动关系。一是加大根治欠薪力度。加大《保障农民工工资支付条例》贯彻宣传,扎实开展春季开(复)工检查、根治欠薪夏季专项行动、冬季攻坚行动、清理人力资源市场秩序专项整治等联合执法检查活动,强化多部门信息共享、联合检查、联合执法、联合办公、联合惩戒等手段方式,严格落实劳动保障重大违法行为社会公布、拖欠农民工工资“黑名单”、企业诚信等级评价等制度,确保实现“两个清零”目标。二是加大劳动关系协调力度。实施劳动关系“和谐同行”能力提升三年行动和“百千万计划”,做好新业态就业人员劳动权益保障工作,促进劳动关系共建共治共享。落实劳动关系风险监测预警制度,及时发现和解决劳动关系领域苗头性、倾向性问题。三是加大劳动人事争议调裁力度。健全完善劳动人事争议多元处理机制,加强争议源头预防,以“互联网+调解”和打造金牌调解组织为手段,加强基层调解工作。加强仲裁员队伍建设,加强办案指导,开展法律援助,强化调裁审衔接,不断推进仲裁规范化、标准化、专业化、信息化建设。

  (六)聚焦巩固脱贫成果,助力乡村振兴。以百万移民致富提升行动为抓手,保障农村“三类人群”稳岗就业。培育发展劳务经纪人(中介组织)队伍,加密组织岗位信息对接和人员招聘,促进人力资源服务业发展。加强区域劳务协作,发挥驻外劳务站桥梁纽带作用,组织开展“点对点”集中输送,扩大区外转移就业规模。紧盯全市重点产业、重点项目工程挖掘就业岗位,促进农村劳动力就地就近就业。巩固脱贫人口基本养老保险全覆盖成果,保障低收入人口相关待遇。组织参加乡村振兴职业技能大赛。继续实施倾斜的人事人才政策。持续做好建档立卡“两后生”培训工作。

  (七)聚焦便民惠民,着力提升人社服务水平。一是严抓“放管服”改革。进一步完善对外公布权力清单、政务服务事项、公共服务事项目录清单和办事指南,及时进行动态调整。持续推进“减证便民”活动,在办事流程上减环节、减材料、减时限。二是严抓经办窗口能力建设。积极开展业务技能练兵比武活动、人社服务标兵学习活动,培育打造更多人社服务“一口清”“政策通”,发挥典型引领作用。全面推进人社服务事项网上办理“一体化”建设和乡镇赋权改革,力争实现一网通办、网上办、移动办。三是严抓机关作风建设。开展系统行风整治行动,持续改进工作作风不实、服务质量不高、作风纪律不过硬、信息化应用不充分等方面问题,加大对系统干部政治素质、业务能力、职业道德和作风建设的培训力度。

  根治欠薪专项行动工作总结7篇(篇三)

  X年,我区始终将解决好农民工工资拖欠问题作为一项重要而紧迫的政治任务,严格按照中央和省、市关于保障农民工工资支付工作的有关政策部署,加强组织领导。创新措施方法,完善制度机制,全力予以抓紧抓实抓好,有效杜绝了拖欠、克扣农民工工资问题,保障了农民工合法权益,维护了全区和谐稳定大局。

  一、采取的主要做法及成效。

  (一)加强组织领导,强化工作保障。我区解决企业工资拖欠联席会议第一时间安排部署了根治欠薪专项行动,结合我区实际制定了有针对性的专项行动工作方案,明确任务,突出重点确保专项行动取得实效。各相关部门按照各自职能职责,实施“三查两清零”,确保政府工程项目无欠薪,防止欠薪隐患累积到年底。

  (一)对排查发现和投诉举报的欠薪案件,发现一起,登记一起,解决一起;

  (二)对建设领域工程项目发生欠薪的实行“一案双查”,既要查处欠薪把欠薪问题及时解决好,还要对治欠保支各项制度落实情况进行全面检查;

  (三)对已办结的欠薪案件开展“回头看”,认真复核,确保被拖欠工资确实发放到每个农民工本人手中,做到案了事了;

  (四)在工程建设领域,实行农民工工资与其他工程款分账管理制度,推动农民工工资与工程材料款等相分离。(五)在工程建设领域全面推行工资保证金制度,根据用人单位工资支付情况,实行差异化缴存,推行银行保函等第三方担保制度,规范工资保证金收缴、使用、退还办法,实现及时收缴,按时退回。(六)涉嫌拒不支付劳动报酬犯罪行为,查明违法事实,依法移送公安机关;对符合拖欠农民工工资“黑名单”列入条件的,特别是移送公安机关的欠薪案件,一个不落,全部列入“黑名单”,向社会公布,并按时推送,实施联合惩戒,达到问责一人警示一批,震慑一片的社会效果。

  二、工作开展情况。

  (一)排查全覆盖,不留死角。结合农民工工资支付季度排查工作,对全区所有在建工程项目农民工支付完情况进行全面清查,重点对政府投资工程项目、国有企业作为建设单位或施工总承包企业的工程项目,有欠薪记录的在建工程项目进行检查。X年X月X日至X年X月X日,我区对X个在建工程项目进行了检查,其中政府投资项目X个,其他项目X个。经检查,未发现欠薪情况,也未发生重大违法案件或因欠薪被列入“黑名单”的情况。

  (二)施工企业在银行建立农民工工资专用账户,专门用于发放农民工工资,到X年底农民工工资专用账户管理制度覆盖了X%以上在建工程项目。

  (三)规范执法程序,健全巡查机制。为规范巡查工作,突出专项行动效果,此次行动在原有的日常巡查机制下,健全了前期摸排梳理、中期现场巡查、后期督促整改机制。建立健全了工作台账,按照治欠保支工作规定,采取现场询问、资料核实、台账核查等多种方式进行全面检查,针对检查中发现的花名册更新不及时,台账内容不完善、劳动合同签订不规范等问题,立即要求各项目制定切实可行的整改方案,检查人员认真填写检查登记表详细记录各项目存在的问题,由联席办、行业主管部门、项目业主单位明确整改内容,整改时效,优化整改方案,确保整改效果发现有涉嫌欠薪的行为立即启动执法办案程序,依法快查快处,确保发现一起,查处一起。

  (四)落实按月足额支付工资规定,鼓励实行分包企业农民工工资委托施工总承包企业直接代发工资的办法,到X年底,实现按月足额支付工资规定的工程项目达到了X%。

  (五)推动劳动用工实名制管理,健全劳动用工和工资支付记录,明确用人单位对农民工的工资支付责任,到X年底,实名制管理覆盖了X%以上在建工程项目。

  (六)加大宣传力度,畅通维权渠道。以根治欠薪行动为契机,广泛宣传了《劳动法》《劳动合同法》《劳动保障监察条例》等法律法规,现场处理了欠薪案件X余起,解答咨询群众X余人次,增强了用人单位依法用工意识,提高了农民工运用法律手段维护自身合法权益的能力,营造了关心关爱农民工的良好社会氛围。进一步畅通劳动者举报投诉渠道,劳动监察安排专人负责接待举报投诉事宜,设立投诉电话,及时受理、查处拖欠农民工工资案件,全区所有在建工程项目健全农民工维权公示牌制度,切实发挥举报投诉案件联动处理机制。

  三、存在问题。

  (一)建筑工程项目实名制管理不够规范,农民工维权意识淡薄。部分工程项目农民工实名制管理资料不够完善、用工不规范。部分农民工维权意识差,平时不注意收集相关证据,发生欠薪投诉甚至不能提供相关工程、业主和施工单位名称。

  (二)工资结算问题。部分劳动合同约定的工资结算方式为计量计价,工资发放时,因工程质量验收等问题无法及时核定工作量和实际工资金额。

  (三)垫资修建问题。部分工程承包合同约定按工程进度拨款,工程未达到要求进度,建设单位不拨付工程款;工程达到工程款拨付时间节点,但建设单位久拖不结,此期间的所有费用均由施工单位垫付,有不能足额支付农民工工资的风险。

  四、下一步工作打算。

  (一)健全制度,完善农民工工资保障工作机制。各部门根据各自职责抓好工程项目审批、资金拨付、施工过程结算等监管,抓农民工工资专用账户、总承包企业直接发放工资、按月足额实名实人发放工资、政府工程项目零欠薪、实名制管理、劳动合同签订等核心措施的落地落实。运用行业监管手段,促进工程款和工资及时结算发放。

  (二)加大宣传力度。加强农民工思想和法制教育,引导和规范农民工自觉遵守单位规章制度和法律法规,完善工程项目宏观治理基础环境;加大项目管理人员业务指导力度,提升项目劳资管理整体水平。

  (三)完善欠薪预警处理机制和部门应急联动机制。完善欠薪预警处理机制,按月排查掌握项目和企业工资支付情况,强化分析研判,发现欠薪隐患线索要及时预警并做好案件、事件防范工作;要建立和完善应急联动机制,进一步加强我区应急联动办案机制建设,核实涉及人数,查明真实诉求对确属欠薪的,要依法从速妥善处理;对不属于欠薪的,要依法做好引导、温控工作,确保相关问题早发现、早通气、早核实、早处置。

  涉及欠薪事件信息的上报或通过信息化手段登录、传送、报送等,要按照人社部门核实口径,据实上报或登录、传送、报送加大执法巡查力度,严厉查处拖欠工资违法行为,持续推进信用惩戒体系建设,使失信企业一处违法,处处受限。

  根治欠薪专项行动工作总结7篇(篇四)

  根据宝农民工联[XX]2号文件精神,我乡坚持清理与防范并重,积极探索长效管理办法,防止产生新的拖欠,为维护各建筑业企业和广大农民工的合法权益以及我乡的社会稳定作出了积极贡献。结合我乡实际,现将今年工作总结如下:

  一、高度重视,广为宣传,扎实工作

  (一)建立综合协调的工作机制。建立了乡清理建设领域拖欠工程款和农民工工资协调工作组办公室,配备对口人员,形成工作网络。按照目标、任务、节点,落实工作部门和责任人,做到每项工作任务实、节点明、责任清。

  (二)加强宣传,提高社会认知度。召开会议,大力宣传,及时总结工作进展情况,有效地促进了工作的开展。

  二、创新机制,标本兼治,重在治本

  由于拖欠工程款原因十分复杂,我们认为,解决这一顽症必须加快建立和完善长效机制,标本兼治,重在治本。

  在预防拖欠工程款方面:

  一是建立工程款支付担保金制度。以工程担保为突破口,以诚信体系为依托,从源头上预防拖欠。二是完善市场体系。深化以“代建制”为重要内容的项目管理体制研究,特别在包括政府投资项目在内的多种投资性质项目中实行“代建制”和代建形式的多样化等方面提出构想。三是建立各相关部门闭合连接工作机制。加强项目审批管理,对查实有拖欠行为的建设单位,在项目前置审批(备案)等方面严格把关。

  在解决农民工工资方面:

  一是加大检查力度。我乡今年已先后对全乡在建工程是否建立民工工资卡制度以及在工地现场是否设置民工工资发放公示栏和告知牌等情况进行了专项检查,对在检查中存在的问题要求企业突出重点予以整改,从环节上控制拖欠的发生。

  二是严格规范民工工资的发放手续。原来民工的工资一般是由项目负责人付给“小包工头”再由“小包工头”将钱付给民工,但有些小包工头为了达到独吞工钱的目的而逃之夭夭,致使民工工资未及时有效的发放。为了杜绝这一事件的发生,我乡要求各施工企业要严格规范民工工资发放手续。

  三是出重拳,对恶意拖欠民工工资的施工企业严肃查处,并及时上报。

  四是同步解决一批拖欠民工工资。在解决建设工程拖欠工程款工作的同时,本着“接到一个、处理一个、不拖拉、不积压”的原则,不间断地做好解决拖欠农民工工资的接待和处理工作。

  根治欠薪专项行动工作总结7篇(篇五)

  为认真贯彻落实《中共县委维护社会稳定领导小组关于印发<县打击整治拖欠农民工工资专项行动实施方案>的通知》精神,乡党委政府高度重视,认真落实文件部署,结合我乡实际制定了实施方案,对辖区内各企业和项目拖欠农民工工资情况进行了逐一排查,现将具体工作总结如下:

  一、高度重视,主要领导挂帅确保行动顺利开展

  成立了由乡党委书记任组长,乡长、纪委书记任副组长的专项行动领导小组,组织协调专项行动开展。乡综治维稳办、社保办、财政所、信访办,各村党支部密切配合,确保打击整治拖欠农民工工资专项行动顺利开展。

  二、提高认识,做好企业拉网式排查整治工作

  自1月5日活动开展以来,我乡对辖区内茶业公司、颐养中心、果蔬基地、公司、村飞机场建设工程、新村建设等项目进行了拉网式排查,排查出3家企业共拖欠151名农民工工资共计48万元。其中村园招商引资项目拖欠52名农民工工资11万元;新村建设项目拖欠32名农民工工资21万元;茶业公司拖欠63名农民工工资16万元。由于涉及工人众多、金额巨大,专项行动领导小组立即采取措施,制定方案,要求这三家责任单位在期限内自筹资金,在年前完成拖欠工资支付。并督促各企业务必建立健全“四项制度”,确保农民工工资按时发放。

  三、周密布置,上下联动做好农民工稳控工作

  对拖欠工资的企业明确稳控责任单位及责任人,采集催讨工资的农民工动态并及时上报乡专项行动领导小组,积极采取稳控措施,尽量将涉稳人员稳控在村一级。乡信访办、综治维稳办实行24小时值班制度,一旦有不稳定因素发生,立即启动应急预案。

  四、下一步工作计划

  我乡将以此次行动为契机,全面做好企业用工及工资支付的管理监管工作,采取相应措施,督促各用工单位定期自查工资发放情况,对拖欠工资农民工要进行安抚并制定筹资计划,确保农民工能够尽快拿到工资。乡社保办切实起好农民工权益维护的坚强后盾作用,24小时开通投诉电话,受理各类农民工工资拖欠问题的投诉举报,积极提供法律指导,确保农民工顺利拿到工资。

  根治欠薪专项行动工作总结7篇(篇六)

  为认真贯彻落实农民工服务保障工作,切实保障农民工合法权益,维护社会公平正义,促进社会和谐稳定,镇党委政府高度重视,对辖区内各企业、项目建设工程进行了逐一排查,确保农民工工资支付到位,现将情况汇报如下:

  一、加强领导,保障各项措施到位

  农民工工资支付保障工作关系到人民群众的切身利益,关系我镇经济健康持续发展和社会稳定,镇党委、政府高度重视,成立了镇根治拖欠农民工工资工作领导小组,同时,镇纪委、镇维稳办、镇安办及各村(社区)密切配合,对农民工工资支付工作定期检查和督导。截止20xx年12月,我镇未发生重大集体讨薪事件,农民工工资支付保障情况总体平稳。

  二、突出重点,保护民工合法权益

  (一)深入开展农民工工资专项整治行动,切实履行属地管理原则,严肃查处欠薪违法行为。我镇加大欠薪源头治理,严格规范各用工单位劳动用工管理。20xx年,我镇对辖区6个企业、1个在建项目是否严格按要求落实实名制管理制度,分账管理制度,实行工资保证金制度等各项指标任务,是否建立相应的台账,是否实行考勤通道等进行实地督导检查。并深入工地与现场的农民工进行沟通了解,真真将问题落实到最基层,切实保障执法成效,保护农民工合法权益。

  (二)广泛宣传农民工工资专项检查活动的意义,普及了《劳动法》《劳动合同法》《劳动保障监察条例》《工资支付暂行规定》《最低工资规定》和《建设领域农民工工资支付管理暂行办法》等劳动保障法律法规和有关政策,用人单位和劳动者特别是广大农民工的法律意识得到提高,促使用人单位自觉遵守劳动保障法律法规,按时足额支付劳动者工资。

  (三)我镇牢固树立风险防控意识,紧盯簿弱环节,对解决农民工工资思想认识不到位、工作落实不到位的企业,要求限时整改,严防事态扩大,全力确保农民工工资支付到位和社会稳定。

  三、下一步工作打算

  (一)强化劳动保障监察执法,畅通举报投诉渠道。加强部门联动,建立协调机制,充分发挥部门联动作用。

  (二)大力推进农民工工资实名制,落实农民工工资银行代发制度,按月发放农民工工资。

  (三)加大执法力度,从严打击拒不支付劳动报酬刑事犯罪案件,让农民工付出有回报,维护农民工合法权益不受侵害,维护社会稳定。

  根治欠薪专项行动工作总结7篇(篇七)

  一、工作开展情况

  (一)案件处置工作。为300多名农民工代发工资800余万元,对本年度已办结的98个欠薪案件全部录入智慧劳动监察信息系统,上线率达100%。办结率95.23%。以涉嫌拒不支付劳动报酬罪向公安机关移送案件4起,公安机关立案4起,采取强制措施2人。

  (二)宣传培训工作。

  一是举办执法月专题培训会,县住建局、交通运输局、水利局等行业主管部门相关负责人及在建项目建设单位负责人、施工单位负责人、劳资专管员100余人参加。二是以“就业人才交流会”“人力资源市场专项执法”等活动为契机,利用普法宣传、联合检查、线上线下招聘会等形式发放政策法规宣传资料5000余份,积极引导广大农民工学法、知法、懂法、守法、用法,善用法律保护自己的合法权益,依法理性维权。

  (四)保证金收缴工作。截至三季度,差异化缴存金额630万元;银行保函、保险公司保函800余万元。

  (五)执法检查工作。

  1.清理整顿人力资源市场秩序专项行动。20xx年4月1日至 5月25日,采取“双随机”抽查方式,共出动60余人次,检查人力资源服务机构15家、劳务派遣公司20家,通过检查共发现未依法报告人力资源服务机构变更情况2件、其中1户持证人员未参加社会保险,针对发现的问题已当场责令其改正并报回复;吊销和撤销许可证2件。

  2.夏季执法月活动。20xx年4月1日至4月30日,出动执法人员210余人次,共检查在建工程项目27个,其中政府投资项目5个。查处未依法参加社会保险登记1件,未依法签订劳动合同1件。针对查出的违法行为,向企业下达责令整改指令书并督促用工单位遵守相关法律法规。同时,积极引导一用人单位依法为17名劳动者补签了劳动合同并向其发放宣传资料。

  3.工时和休息休假权益维护专项行动。20xx年3月15日至5月15日,抽调执法检查的人员9人,分为2个检查小组,共检查用人单位16家,其中企业11家、劳务派遣单位1家、个体工商户2家、民办非企业单位2家,共涉及劳动者约750人。查出未依法签订劳动合同违法案件1件,已当场责令企业改正,未发现超时加班等其他问题。

  4.在建项目保障农民工工资支付大排查行动。20xx年3月1日至5月31日,对全县32个在建工程项目开展保障农民工工资支付大排查行动,下达劳动保障监察限期整改指令书10份、行政处罚(处理)事先告知书2份,为2家企业减免农民工工资保证金630.08万元,并对排查发现的13个问题进行跟踪整改,已整改完毕。

  5.劳动保障年度书面审查。,在全县范围内开展劳动保障书面审查和诚信等级评价工作。本年度我县书面审查总任务为600户,目前已完成书面审查用人单位651户,完成进度为108.5%,涉及劳动者3.1413万人,推荐省级劳动保障诚信示范单位3户、市级劳动保障诚信示范单位4户。

  6.“双随机、一公开”监管工作。此次抽查涉及劳动合同及招用工管理和社会保险法律法规执行情况检查、职业技能培训机构检查等共计6项抽查任务,联合市场局开展劳务派遣经营企业6户。

  二、下步工作安排

  (一)做好当前清欠工作。把根治拖欠农民工工资作为劳动保障监察工作的重中之重,进一步加大清欠力度,贯彻落实“四个责任”:属地管理责任、部门联动责任、主管部门监管责任和企业工资支付主体责任,切实保障广大农民工的合法权益,有效维护社会和谐稳定。

  (二)全面开展突出问题专项整治工作。按照上级业务部门及县委县政府的工作部署,扎实开展各类根治欠薪专项执法检查工作,以工程建设领域和其他易发欠薪的行业为重点,对突出问题开展专项整治。

  (三)加大执法力度。针对重点行业欠薪问题,严格查处,该整改整改、该处罚处罚,对整改不到位、处罚不履行的企业依规纳入“黑名单”,督促工程项目、用工企业严格落实《保障农民工工资支付条例》。

  (四)加大信访案件处置力度。针对信访案件,及时分析研判,制定工作措施,促进案件及时化解。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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