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22年的自学考试在各个地区的考试基本都已经结束,部分考试地区已经陆续开始发布关于2023年的自学考试的报考公告了,目前新疆自治区在发布2023报考简章的同时也公布了2022年新疆自治区自学考试毕业(免考)申请办理公告,一起来看看吧!
自治区2022年下半年高等教育自学考试毕业(免考)申请办理公告
各位考生:
受疫情影响,自治区2022年下半年高等教育自学考试毕业审定工作延期至2023年2月进行,为确保每位考生顺利完成毕业申请,现将有关事项公告如下。
特别提示:参加2022年实践环节考核或论文答辩的考生,请尽快与主考院校联系完成考核、答辩。
一、申请受理时间及方式
免考申请:2023年2月1日10:30至3日14:00
毕业申请:2023年2月6日10:30至8日14:00
符合毕业条件及免考课程条件的考生请在规定时间内登录新疆招生网,进入“自治区高等教育自学考试管理系统”进行毕业(免考)申请,因个人原因未在此时间内申请办理毕业的考生,当次不予补办,可于下半年毕业审定期间申请办理。
二、申请条件
(一)考完我区自学考试现行专业考试计划规定的全部课程,并取得合格成绩,所取得的学分达到专业考试计划规定的要求;
(二)完成规定的毕业论文(设计)或其他实践性环节学习任务,并取得合格成绩;
(三)经有关单位鉴定思想品德合格;
(四)课程免考、课程替换符合规定;
(五)申请本科毕业的考生,须持具有学历教育资格的高等学校或高等教育自学考试机构颁发的专科(或以上)学历证书。
三、申请所需证件材料
考生必须按要求如实、完整提供下列相关证件材料(含复印件1份),同时按要求将证件材料扫描电子版上传至“自治区高等教育自学考试管理系统”。相关证件材料(包括复印件及电子版扫描件)不全或不实者,不予办理毕业手续。
新疆维吾尔自治区教育考试院
2022年12月16日
推荐阅读: