个人委托合同模板【篇1】
合同编号:
委 托 人: (以下简称甲方)
被委托人: (以下简称乙方)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合同法》的相关规定,甲、乙双方经过友好协商,在平等自愿的基础上,达成以下协议。
第一条:宗旨
甲方为了提高自身信用风险管理的能力,面向市场或客户展示自身的信用级别,特委托乙方利用其专业的信用评价技术为甲方提供全面的信用评价服务,服务的方式以国内工商资料和企业自身提供的材料以及乙方实际掌握的资料为基础的报告形式为主。
第二条:原则
乙方在进行甲方信用评价的过程中,应遵照下列基本原则:
1、客观性:应对采集到的被评对象信用信息进行尽职调查,并采取相应方法核实比对,务求真实客观反映其信用状况。
2、独立性:应不带有任何偏见、不受任何外来因素影响,独立、公正地反映被评对象的信用状况。
3、审慎性:在对被评对象进行信用分析、评估的过程中,尤其在被评对象提供的信用信息不完备或不能核实的情况下,应持审慎态度。
4、前瞻性:在客观反映被评对象过去与当前信用状况的基础上,应侧重对被评对象未来一段时间内的履约能力与意愿进行分析与判断。
第三条:职责
乙方在进行甲方信用评价的过程中,应履行下列职责:
1、遵守法律、法规及规章规定,遵守行业自律性规范,不从事违法违规活动;
2、依法采集信用信息。不以骗取、窃取、胁迫或者其他不正当手段采集,不损害个人、企业合法权益,不得妨碍社会公共利益和安全;
3、依法遵守信用信息保密原则。不得损害个人、企业及其他社会主体的合法权益,不得妨碍社会公共利益和安全;
4、依照企业信用评价原则和程序,独立、客观、公正的开展信用评价工作,保证评价过程与评价结果的客观、公正、合法;
5、乙方与被评对象存在资产关联或者其他利害关系,可能影响信用评价活动公正性的,不得提供有关该企业信用状况的'信用报告;
6、信用评估人员与被评对象存在资产关联或者其他利害关系,可能影响信用评估活动公正性的,应予回避;
个人委托合同模板【篇2】
委托方(甲方):
承接方(乙方):
甲、乙双方经友好洽谈和协商,甲方决定委托乙方进行居室墙绘装潢。为保证
工程顺利进行,根据国家有关法律规定,特签订本合同(包括本合同附件和所有
补充合同),以便共同遵守。
一、墙绘概况
1.绘制地址: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2.绘制规格:
1、______墙面,计______平方米价格元
2、______墙面,计______平方米价格元
3、______墙面,计______平方米价格元
4、______墙面,计______平方米价格元
5、其他(注明部位)____________,计________平方米。
总计:绘制面积____________平方米。
价格总价元 大写
3.绘制图样 见附件及特殊要求
要求说明:
4.开工日期:______年______月______日
结束日期:______年______月______日
二、工程质量及验收
工程项目及施工方式如需要变更,双方应协商一致,签定书面变更协议,同
时调整相关工程费用及工期。
1. 甲乙双方应共同进行中间工程验收。如甲方不按时参加,乙方可自行验收,
甲方予以承认。(如因原墙面处理引起的受潮,起泡,人为损坏壁画责任问题
均与乙方无关)。
2. 工程竣工后,乙方应通知甲方验收,甲方自接验收通知后应办理验收,移
交手续。如甲方不能及时验收,应通知乙方,并承认竣工日期。
3. 面积计算方式:画面的最长处乘以最宽处来计算。
4. 保修期1年(人为破坏和墙面自身问题除外)。
三、付款方式
1. 合同一经签订,甲方应付20%总价款为绘制订金
2. 确定图样后,落实工期即付70%总价款,开始墙绘施工
3. 绘制完成后,付款尾款。
四、违约责任
合同生效后,在合同履行期间,擅自解除合同方,应按合同总金额的10%
作为违约金付给对方。因擅自解除合同,使对方造成的实际损失超过违约金
的,应进行补偿。
五、争议解决
1、本合同履行期间,双方如发生争议,在不影响工程进度的前提下,双方应协商解决。
2、 乙方未按时完成作品赔付违约金按每天二佰元计算。
3. 在施工过程中,甲方与乙方代表协商私自要求工作人员更改施工内容,所 引起的质量问题由甲方承担责任。
4. 合同经双方签字生效后,双方必需严格遵守。任何一方需变更合同的内容, 应经双方协商一致后重新签订补充协议。如需终止合同,提出终止合同的 一方要以书面形式提出,应按合同总价款的20%交付违约金,并办理终
止合同手续。
5.施工过程中任何一方提出终止合同,须向另一方以书面形式提出,经双方同意办理清算手续,订立终止合同协议后,可视为本合同解除。
6、合同生效
1.本合同与合同附件需双方盖章,签字后生效。
2.补充合同与本合同具有同等的法律效力。
3.本合同(包括合同附件、补充合同)一式2份
甲方(业主签章):乙方:
住所地址:地址:
联络电话: 联络电话:
个人委托合同模板【篇3】
(一)委托合同终止的原因
委托合同终止的原因包括一般原因和特殊原因。一般原因是指一般合同所通存的终止原因。如委托事务处理完毕、委托合同履行已经不可能、委托合同的存续期间届满等;特殊原因是指导致委托合同终止特有的原因,主要有以下两种原因:
1.当事人一方解除委托合同。在委托合同中,合同的当事人双方均享有任意终止权,可以任意终止合同。无论是有偿委托合同还是无偿委托合同,也无论是定有期限的委托合同还是未确定期限的委托合同,也无论委托事务的处理进行到何种程度,当事人均有权终止委托合同。这是因为,委托合同是以当事人的相互信任为基础的。而信任关系属于主观信念的范畴,具有主观任意性,并无一定的规格和限制。如果当事人在信念上对对方当事人的信任有所动摇,就应不问有无确凿可信的理由,均允许其随时终止委托合同。否则,即使勉强维持双方之间的合同关系,也会影响委托合同订立目的的实现。《合同法》第四百一十条中规定:“委托人或者受托人可以随时解除委托合同。”
2.当事人一方死亡、丧失民事行为能力或破产。在发生当事人一方死亡、丧失民事行为能力或破产时,除当事人另有约定或根据委托事务的性质不宜终止的以外,委托合同终止。《合同法》第四百一十一条规定:“委托人或者受托人死亡、丧失民事行为能力或者破产的,委托合同终止,但当事人另有约定或者根据委托事务的性质不宜终止的除外。”这是法律所规定的委托合同法定终止的条件。
委托合同因当事人一方死亡、丧失民事行为能力或破产而终止,这是一般原则。在特殊情况下,委托合同也可以不终止。这些特殊情况包括两种情况:一是合同另有约定。当事人可以在合同中约定即使当事人一方有死亡、丧失民事行为能力或破产的情形时,委托合同仍不终止。例如,委托律师进行诉讼,委托合同可以约定,不因委托人的死亡而终止代理诉讼。二是委托事务的性质不宜终止。《合同法》明确规定了因委托事务的性质不宜终止的委托合同不因当事人一方的死亡、丧失民事行为能力或破产而终止。
(二)委托合同终止的后果
1.当事人任意解除委托合同的后果。委托合同的任何一方当事人都有权随时解除委托合同。但是,如果因解除委托合同而给对方造成损失的,除不可归责于自己的事由外,解除合同的一方应当赔偿损失。例如,正当委托人昏迷不醒,无法另行安排委托事务的处理,而委托事务的处理又正处于关键阶段时,受托人终止合同,势必会给委托人带来损害,对此损害,受托人就应负责赔偿。当然,如果当事人一方系因不可归责于自己的事由而解除合同时,则可不负赔偿责任。但在这种情况下,解除合同的当事人一方须负举证责任,证明不可归责于自己的事由的存在。关于解除委托合同的赔偿责任,《合同法》第四百一十条中规定:“因解除合同给对方造成损失的,除不可归责于该当事人的事由以外,应当赔偿损失。
2.因当事人一方的原因而终止委托合同的后果。因委托人的死亡、丧失民事行为能力或破产,致使委托合同终止将损害委托人利益时,在委托人的继承人、法定代理人或清算组织承受委托事务之前,受托人应继续处理委托事务。《合同法》第四百一十二条规定:“因委托人死亡、丧失民事行为能力或者破产,致使委托合同终止将损害委托人利益的,在委托人的继承人、法定代理人或者清算组织承受委托事务之前,受托人应当继续处理委托事务。
因受托人的死亡、丧失民事行为能力或破产,致使委托合同终止的,受托人的继承人、法定代理人或清算组织应当及时通知委托人。因委托合同终止将损害委托人利益的,在委托人作出善后处理之前,受托人的继承人、法定代理人或清算组织应当采取必要的措施。《合同法》第四百一十三条规定:“因受托人死亡、丧失民事行为能力或者破产,致使委托合同终止的,受托人的继承人、法定代理人或者清算组织应当及时通知委托人。因委托合同终止将损害委托人利益的,在委托人作出善后处理之前,受托人的继承人、法定代理人或者清算组织应当采取必要措施。”
个人委托合同模板【篇4】
委托方: (以下称“甲方”) 住 所:
受托方:(以下称“乙方”) 住 所:户 名:帐 号: 开户行:
甲方委托乙方组织安排商务活动(会议),乙方接受委托。为明确双方的权利义务,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合同法》及其他有关法律法规,达成如下协议:
一、委托事项:
甲方委托乙方组织和安排本次商务活动(会议),包括活动的日程安排、场地的租用布置、与会人员的交通食宿及甲方要求的其他服务项目,具体内容由乙方向甲方提供活动方案,经甲方同意后执行。
本次商务活动(会议)初定于 月日至 月日在上海举行。
二、费用:
甲方为本次服务须向乙方支付相关费用约合计人民币 元 (人民币: )。本协议签订后,甲方须在本次商务活动(会议)开始前,将上述款项一次性划入乙方指定的银行账户,乙方于收款后五个工作日内向甲方出具发票。
甲方有权要求乙方提交有关费用明细表。最终费用按实际发生额结算,实行多退少补。
三、乙方的义务:
1. 按照甲方的要求事先提交本次商务活动(会议)安排方案,并取得甲方的同意; 2. 严格依照甲方同意的商务活动(会议)安排方案中约定的事项、任务和标准,在为本次商务活动(会议)提供优质的服务,保障本次商务活动(会议)安全顺利进行;
3. 对参加人员在本次商务活动(会议)期间的安全负责,为参加本次商务活动(会
议)的人员办理保险事宜;
4. 其他法律法规规定的义务。
四、甲方的义务:
1. 事先明确对乙方提出本次商务活动(会议)安排的要求,及时审核乙方提交的本次商务活动(会议)安排方案,并为乙方组织安排本次商务活动(会议)提供必要的协助;
2. 按照本协议约定支付本次商务活动(会议)费用。
五、合同的变更:
1. 本协议签订后,任何一方未经另一方同意不得擅自变更协议条款或转让协议项下权利义务。
2. 一方在取得另一方书面同意后变更协议内容或转让权利义务的,应当确保另一方的权利不会受到损害;因该变更(或转让)行为增加的费用由提出一方承担,造成另一方损害的,提出一方应当给予充分补偿。
六、争议解决:
因履行本协议所发生的一切争议双方应协商解决,协商不成的,提交被告住所地人民法院。
七、其他约定
甲乙双方可以就本协议的执行签订补充协议,该补充协议或其他形式的文件构成本协议不可分割的部分,双方应当履行。
本协议自双方签署后生效,前款所述补充协议与本协议有冲突的,以本协议为准。
甲方: 乙方:
法定代表人(或授权代表):法定代表人(或授权代表):
日期: 年 月日 日期:年 月日
附件一
会务事项安排如下:
一、会议时间
二、会议论坛地点
三、参会人员
预计参加会议共150人。其中工作人员和公司相关人员约30人 。
大会组织方要求,除特邀嘉宾外,其余参会人员不提供住宿。考虑18:00会议结束较晚,我们拟为每位参会人员提供自助餐服务。
四、会议期间时间安排
月 日下午、 月 日上午:嘉宾接机并入住酒店 月 日下午:会议
五、饮食安排
早餐:酒店住宿含早餐。 月 日午餐、晚餐:自助餐 月 日午餐、晚餐:自助餐。
六、费用预算
甲方盖章:
乙方盖章:
个人委托合同模板【篇5】
委托方: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简称甲方)
受托方: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简称乙方)
根据国家有关法律、法规和本市相关规定,甲乙双方在平等、自愿的基础上,就乙方接受甲方委托,为甲方出售商品(详见商品清单)提供信息中介服务达成一致,同意签订如下协议,以资共同信守。
一、商品种类及价格
详见商品清单。
二、委托事项
甲方委托乙方为其出售的商品提供信息中介服务,并_代收货款_等相关事宜。
三、甲方的义务
1.甲方向乙方如实提供商品的基本资料和报价,作为乙方代甲方公布出售商品信息的依据。
2.如该商品买卖成交,甲方应按时向乙方支付中介费。
四、乙方义务
1.双方签订本合同5天内,乙方应将商品有关信息在其网站或服务平台上予以公布;
2.应根据商品价格及买方预订情况等事宜,将买方有效送货地点及时告知甲方,乙方应安排专人收取货款,并在甲方支付中介费后 3天内将货款支付给甲方。
五、费用的支付
1.甲方应当按照每次交易金额的百分之_五__,在乙方确认交易订单之日起5天内向乙方支付中介费。
2.乙方完成甲方委托和代办的其他事项,甲方应当在这些事项完成后向乙方支付代办费用。
六、违约责任
(一)甲方有下列情形之一的,应当承担违约责任,违约金为 :
1.甲方提供的商品有关信息与该商品真实情况不符;
2.甲方借故中介不成,中途撇开乙方再与买方在本合同生效后就其商品私下交易;
3.甲方通过其他控股公司与买方就商品交易的(此时均视为乙方完成提供中介信息的服务,甲方应按本合同规定支付中介费并承担违约责任);
4.与他人串通损害乙方利益的;
5.未能按合同约定支付中介费和代办费的;
6.其他造成乙方无法完成委托事项的行为。
(二)乙方提供虚假信息,导致甲方利益受损的,应当承担相应的赔偿责任,并尽力协助甲方向有关责任方索偿。
七、争议解决方式
若有合同争议或其他未尽事宜,双方应协商解决,若协商不成,按本合同约定的第_________项进行解决:
1.由__上海___仲裁委员会仲裁;
2.依法向人民法院提起诉讼。
八、其他约定____________________。
九、合同生效
本合同经甲乙双方签字后生效,有效期至中介费付清之日止。合同壹式贰份,双方各执壹份。
甲方(公章):_________乙方(公章):_________
法定代表人(签字):_________法定代表人(签字):_________
_________年____月____日 _________年____月____日
个人委托合同模板【篇6】
委托方(甲方):
承接方(乙方):
工程项目:
甲、乙双方经友好洽谈和协商,甲方决定委托乙方进行居室装潢。为保证工程顺利进行,根据国家有关法律规定,特签订本合同(包括本合同附件和所有补充合同),以便共同遵守。
第一条:
工程概况
1.工程地址:
2.居室规格:
房型__单__层(式)__室___厅__厨__卫阳台
3.施工内容:
1)所有房间墙面和顶面乳胶漆;
2)所有的卫生间、玄关、走廊吊顶处理;
3)所有门(不含客卫内门)按要求包门套和刷漆以及门锁和门的安装;
4)安装踢脚线;
5)根据甲方图纸,制作壁柜和门厅柜各一个;
6)需要装修配合的灯具、电源安装;
7)需要装修配合的洁具安装;
4.委托方式:包清工,甲方供应全部主材、辅材、一次性消耗材料,所有施工工具乙方自备。
5.工程开工日期:
6.工程竣工日期:
工程总天数:天
第二条:工程价款
工程价款:(金额大写)_元整。
第三条:质量要求
1.工程验收标准,双方同意参照地方标准《住宅装饰装修验收标准》规定。
2.施工中,甲方如有特殊施工项目或特殊质量要求,双方应确认,增加的费用,应另签订补充合同。
3.质量检查监督部门:行业协会家庭装潢专业委员会。
4.凡由甲方自行采购的材料、设备,产品质量由甲方自负;施工质量由乙方负责。
5.为保证质量,甲方有权选择乙方的施工人员。被甲方否决的乙方施工人员不得继续进行甲方的工程项目,乙方必须保证工程照常进行,不得以此为原因拖延工期。
第四条:材料供应
1.甲方所提供的材料均应用于本合同规定的装潢工程,不得挪作他用。乙方如挪作他用,应按挪用材料的双倍价款补偿给甲方;乙方如果故意浪费、抛弃、倾倒甲方的主辅材料,应按浪费材料的双倍价款补偿给甲方。
2.施工前,乙方需要提供完整和详细的所有主材、辅材清单,以便于甲方购买。如果在施工过程中需要临时购买相关材料,乙方需要提前一天通知甲方。如果经甲方同意乙方代为采购部分材料,则必须在北环新家园建材超市购买,并且凭电脑小票,经甲方验收后报销。若乙方没有经过甲方许可或没有在甲方制定的地点购买,甲方有权拒绝支付相关费用。
如果乙方在施工过程中乙方提供的材料、设备如不符合质量要求,或规格有差异,应禁止使用。如已使用,对工程造成的损失均由乙方负责。
甲方提供的所有主材、辅材等,在验收时需要进行清点核对,超过正常损耗量的部分,要从乙方工程款中扣除。
第五条付款方式
1.合同一经签订,乙方进场后,甲方支付总工程款的20%;当完成全部木工工作、油漆的50%工作后,甲方第二次付总施工工费的20%;当油漆工作全完,甲方第三次支付总施工费用的30%。甲方对工程竣工验收后支付完剩余工款。甲方在应付款日期不付款是违约行为,乙方有权停止施工。验收合格未结清工程价款时,不得交付使用。
2.工程施工中如有项目增减或需要变动,双方应签订补充合同。
3.甲方未按本合同规定期限支付工程价款的,每逾期一天按未付工程价款额的1%支付给乙方。
4.乙方每次收款时均须出具收款收据。
第六条:工程工期和质量要求
1.如果因乙方原因而延迟完工,每日按工费的1%作为违约金罚款支付给甲方,直至工费扣完为止。
2.由甲方自行挑选的材料、设备,因质量不合格而影响工程质量和工期,其返工费由甲方承担,由于乙方施工原因造成质量事故,由乙方承担其返工费用和由此带来的甲方材料损失,工期不变。
3.在施工中,因工程质量问题、双方意见不一而造成停工,均不按误工或延迟工期论处,双方应主动要求有关部门调解或仲裁部门协调、处理,尽快解决纠纷,以继续施工。
4.施工中如果因甲方原因要求重新返工的,或因甲方更改施工内容而延误工期的,均需签证,甲方须承担全部施工费用,如因乙方的原因造成返工,由乙方承担责任,工期不变。
5.如果因为乙方施工过程造成甲方原有的室内设备、装修、结构、防水、电路、水路等损坏,乙方负责赔偿全部损失。
第七条:工程验收
1.工程质量验收,详见本合同附件《家庭装潢工程质量验收要求》,除隐蔽工程需分段验收外,待工程全部结束后,乙方组织甲方进行竣工验收。双方办理工程结算和移交手续。
2.隐蔽工程的分步验收:
1.乙方在完成隐蔽工程的4小时前,应通知甲方前来验收,甲方应在接到通知后8小时内到达现场进行验收,逾期视为甲方自动放弃权利并视为验收合格,如有问题,甲方自负责任。
2.乙方通知甲方进行工序验收及竣工验收后,甲方应在三天内前来验收,逾期视为甲方自动放弃权利并视为验收合格,如有问题,甲方自负责任。甲方自行搬进入住,视为验收合格。
3.甲方如不能在乙方指定时限内前来验收,应及时通知乙方,另定日期。但甲方应承认工序或工程的竣工日期,并承担乙方的看管费和相关费用。
4.在施工和验收过程中发现的问题,乙方必须在甲方要求的期限内解决,否则甲方有权扣除相应工程款项。
第八条:其他事项
1.甲方
1、必须提供经物业管理部门认可的房屋平面图及水、电、气线路图,或由甲方提供房屋平面图及水、电、气线路图,并向乙方进行现场交底。
2、二次装饰工程,应全部腾空或部分腾空房屋,清除影响施工的障碍物。对只能部分腾空的房屋中所滞留的家具、陈设物等,须采取必要的保护措施,均需与乙方办理手续和承担费用。
3、如确实需要拆、改原建筑物结构或设备、管线,应向所在地房管部门办理手续,并承担有关费用。施工中如需临时使用公用部位,应向邻里打好招呼。
2.乙方
1.负责施工现场的安全,严防火灾、佩证上岗、文明施工,并防止因施工造成的管道堵塞、渗漏水、停电、物品损坏等事故发生而影响他人。万一发生,必需尽快负责修复或赔偿。
2.严格履行合同,实行信誉工期,如果因延迟完工,如脱料、窝工或借故诱使甲方垫资,举查后均按违约论处。
3.在装潢施工范围内承担保修责任,保修期自工程竣工甲方验收入合格之日算起,为12个月。
第九条:违约责任
合同生效后,在合同履行期间,擅自解除合同方,应按合同总金额的5%作为违约金付给对方。因擅自解除合同,使对方造成的实际损失超过违约金的,应进行补偿。
第十条:争议解决
1、本合同履行期间,双方如发生争议,在不影响工程进度的前提下,双方应协商解决。或凭本合同向工商部门,请求解决。
2、当事人不愿通过协商、调解解决,或协商、调解解决不成时,可以按照本合同约定向人民法院提起诉讼。
第十一条:合同的变更和终止
1.合同经双方签字生效后,双方必需严格遵守。任何一方需变更合同的内容,应经双方协商一致后重新签订补充协议。如需终止合同,提出终止合同的一方要以书面形式提出,应按合同总价款的10%交付违约金,并办理终止合同手续。
2.施工过程中任何一方提出终止合同,须向另一方以书面形式提出,经双方同意办理清算手续,订立终止合同协议后,可视为本合同解除。
第十二条:合同生效
1.本合同双方签字后生效。
2.补充合同与本合同具有同等的法律效力。3.本合同(包括合同附件、补充合同)一式贰份,甲乙双方各执壹份。
甲方(业主):
乙方:
住所地址:
身份证号码:
电话:电签约地址:
签约日期:年月日
个人委托合同模板【篇7】
一、概念及法律特征 第三讲委托合同
1、概念:委托合同,又称委任合同,是指一方委托他方处理事务,他方允诺处理事务的合同。委托他方处理事务的,为委托人。允诺为他方处理事务的,为受托人。
我们公司签订的货运代理合同所适用的法律就是这类委托合同,货运代理合同,是指委托人和受托人约定,由受托人为委托人处理货物运输及相关业务的合同。“委托人”包括发货人、收货人(简称货主), “受托人”一般为货运代理人。
2、委托合同的法律特征
A、委托合同是一种典型的提供劳务的合同。合同订立后,受托人在委托的权限内所实施的行为,等同于委托人自己的行为。受托人办理受托事务的费用由委托人承担。但与委托人人身密不可分的、具有人身性的事务(如婚姻登记等)不能委托。在委托方式上,委托人既可以特别委托受托人处理一项事务,也可以特别委托受托人处理数 项事务,还可以概括地委托受托人处理一切事务。
B、委托合同的订立以委托人和受托人之间的相互信任为前提。委托人之所以选定某人作为受托人为其处理事务,是以他对受托人的办事能力和信誉的了解,相信受托人能够处理好委托的事宜为基本出发点的。而受托人之所以接受委托,也是出于愿意为委托人服务,能够完成受托事务的自信,也是基于对委托人的了解和信任。因而在委托合同关系成立并生效后,如果一方对另一方产生了不信任,可随时终止委托合同。
C、委托合同是诺成合同及不要式合同。委托合同的当事人双方意思表示一致时,合同即告成立,无须以物之交付或当事人的义务履行作为合同成立的要件。因此,委托合同为诺成合同,而非实践合同。委托合同为不要式合同,当事人可以根据实际情况选择适当订立形式。
D、委托合同为双务合同,可以是有偿合同,也可以是无偿合同。当事人对受托人处理委托事务不付报酬或报酬没有约定时,委托人无支付义务。尽管《合同法》规定,对于处理委托事务的费用,委托人应当预付或事后予以补偿,但委托人所负担的此项义务,并不构成委托合同关系中,受托人处理委托事务的对价。
二、 委托人的义务
1、支付费用的义务
不论委托合同是否有偿,委托人都有支付费用的义务。委托人履行支付费用的义务有两种方式:一是预付费用,二是偿还费用。需掌握几点:
A、委托人应当向受托人预付处理委托事务的费用。委托人应预付费用的多少以及预付的时间、地点、方式等,应依据委托事务的性质和处理的具体情况而定。预付费用系为委托人利益而使用,与委托事务的处理并不成立对价关系。
B、非经约定,受托人并无垫付费用的义务。如果经受托人请求,委托人也不负履行迟延或拒绝履行的责任。同时,正因为预付费用是为了委托人的利益,因而,受托人并无申请法院强制委托人预付费用的权利。
C、委托合同为有偿合同,因委托人拒付费用以致影响受托人基于该合同的收益或给受托人造成损失时,受托人有权请求赔偿。受托人无为委托人垫付费用
的义务,一旦垫付,有请求委托人偿还的权利,
D、委托人也就负有偿还费用的义务。委托人偿还的费用一般应限于受托人为处理事务所支出的必要费用及其利息。所谓必要费用,是指处理受托事务不可缺少的费用,如交通费、住宿费、手续费等。当事人就必要费用的范围发生争议时,委托人应对其认为不必要的部分举证,以免使提前垫付费用的受托人处于不利地位。在确定必要费用的范围时,在支付当时为必要的、即使其后为不必要的,也为必要费用;相反,在支付当时为不必要的,即使其后为必要的也不是必要费用。委托人偿还费用加付的利息从垫付之日起计算。利息有约定的从约定;没有约定的应以当时的法定存款利率计算。
对于受托人在处理受托事务时所支出的有益费用,双方当事人没有约定或者约定不明确时,应根据无因管理或不当得利的规定,向委托人请求偿还。
2、支付报酬的义务
委托合同是无偿的,委托人自然无支付报酬的义务。但往往委托合同是有偿的,即使当事人之间没有约定具体报酬,但依习惯或者委托的性质应当由委托人支付报酬的,委托人应支付报酬,受托人享有给付报酬请求权。对于因不可归责于受托人的事由,致委托合同解除或委托事务不能完成的,委托人应当向受托人支付相应的报酬。对于因可归责于受托人的事由而致委托合同终止或委托事务不能完成时,受托人无报酬请求权。
报酬支付时间,除当事人另有约定事先付报酬的外,非于委托关系终止,受托人不得请求给付。因此,受托人不得以委托人未付报酬为由,就受托事务的处理行使同时履行抗辩权。(作为受托人约定报酬支付时间较有利)
3、赔偿受托人损失的义务
A、委托人对于受托人在处理委托事务中非因受托人过错所造成的损失应负赔偿损失的义务。当然,委托人首先应对自己的委托负责。其次,以下几种情况应对受托人负责:
A1、如因其指示不当或其它过错致使受托人蒙受损失的,委托人还应予以赔偿。
A2、即使委托人自己没有过错,若受托人因不可归责于自己的事由受到损害时,受托人也得请求委托人赔偿其所受损失。
A3、在受托人所受的损害系由第三人的加害行为造成时,受托人应向第三人请求赔偿;但若该加害的第三人不明,或无资力或无过失时,受托人只能请求委托人予以赔偿。
B、因再委托第三人处理委托事务给受托人造成损失时的赔偿义务。在委托人将所要处理的事务委托给受托人之后,委托人一般不宜再将该委托事务委托给受托人以外的第三人处理。如果委托人欲把委托事务委托给受托人之外的第三人处理,必须经受托人同意。这实际上即是委托合同的协议变更。因合同变更致受托人遭受损失的,受托人可以向委托人要求赔偿损失。
三、受托人的义务
1、依委托人的指示处理委托事务的义务
在委托合同中,受托人的基本义务是依委托人的指示处理委托事务。受托人依委托人指示处理委托事务有以下含义:
首先,委托人有指示时,应尽可能地遵守委托人的指示处理委托事务。委托人的指示分为三种:其一为命令性的指示。此时受托人绝对不得变更委托人的指示,纵使受托人的变更意见可能会更有利于委托人,也不得为之。其二为指导
性的指示,即委托人虽有指示,但明示或者默示地给了受托人一定程度的酌情裁量权,即在关系变化或发出指示时真相未明而以后需要对指示加以变更的,受托人得酌情予以变更。其三为任意性的指示。此时,受托人享有独立裁量的权利,对受托事务的处理得因势而定。
其次,受托人在情势紧急时得变更委托人的指示,妥善处理委托事务。受托人在处理委托事务时,若情势发生了订立委托合同时没有预料到的'变化,且情况紧急,受托人无法事先与委托人协商时,只要能够推定委托人若知有此情况也会允许变更指示的,受托人可以变更委托人的指示,妥善处理委托事务。这是受托人依委托人指示处理事务的例外。
再次,受托人在变更指示后,负有报告义务。在变更时,受托人无法与委托人取得联系的,应于变更后及时报告委托人。如果因受托人的怠于报告而给委托人造成损失的,受托人应负赔偿责任。
例:委托人就委托事项指令不明,受托人主张权利时,应当如何处理? 委托人可以特别委托受托人处理一项或数项事务。委托不明,受托人主张权利时,推定委托事项包括货物进出口所必须的一切事务,但委托人提出相反证据的除外。
2、亲自处理委托事务的义务
法律上之所以要求委托人亲自处理委托事务,意在防止出现受托人有负委托人信任致委托人利益受损的情形。
例: A橡胶集团公司委托B进出口公司从美国C公司进口一套橡胶拉延机生产线。B进出口公司根据A橡胶集团公司提供的产品质量要求与技术要求与C公司签订了合同,合同约定:C公司于20xx年5月25日交货。5月20日C公司将设备交到A橡胶集团公司指定的厂房,并派人到A橡胶集团公司指导安装。设备安装完毕,于6月1日试运行,经过再三调试,至8月中旬设备运转仍不正常,不能拉延出合格的橡胶制品,无法达到合同的技术标准要求。后经专家鉴定,该设备在生产和设计中出现缺陷,不可能用中国原料生产出合格产品。为此,A橡胶集团公司向公司所在地法院起诉,要求C公司赔偿其损失。C公司辩称:合同的主体是B进出口公司,A橡胶集团公司无权起诉。谁对?
本案中A橡胶集团公司是委托人,B进出口公司是受托人,美国C公司是第三人。《合同法》第四百零二条:受托人以自己的名义,在委托人的授权范围内与第三人订立的合同,第三人在订立合同时知道受托人与委托人之间的代理关系的,该合同直接约束委托人和第三人,403条规定:"受托人以自己的名义与第三人订立合同时……委托人因此可以行使受托人对第三人的权利……。"因第三人履行合同不符合与受托人之间的合同约定,委托人A橡胶集团公司可直接向第三人即美国C公司行使索赔权。C公司将合同标的运抵委托人A橡胶集团公司厂房,并指导设备安装,就已经知道受托人与委托人之间的代理关系。
有两种例外情况:
A、转委托经委托人同意的,委托人可以就委托事务部分或全部转委托给第三人,即次受托人,由次受托人直接就委托事务向委托人负责。委托关系所生的权利义务也自然在委托人和转委托的第三人之间产生。委托人应向该次受托人支付报酬、发布指示、预付费用、赔偿损失;该次受托人也应对委托人本着诚信原则,尽力勤勉地履行义务。同时,受托人也可以向次受托人发布指示。因为受托人对次受托人的选任已经委托人同意,因而受托人仅对次受托人的选任及其对次受托人的指示承担责任。因受托人选人不慎或指示有误而给委托人造成损失的,
受托人应当承担赔偿责任。
B、转委托未经委托人同意的。受托人所为的转委托未报知委托人或虽报知但委托人未同意的,该转委托的第三人应视为是受托人的履行辅助人。转委托的第三人处理事务的行为,应视为受托人自己的行为。因而,未经同意的转委托,第三人的处理事务行为给委托人造成损失的,应视为是受托人的行为所造成的损失。
C、在紧急情况下,受托人为了委托人的利益而进行的转委托,应当视其为委托人同意的转委托。所谓紧急情况,也可称不得已之事由,指受托人自己处理委托事务受阻碍,而委托人将会因该委托事务处理的中断而受损害,且时机急迫,来不及或无法通知委托人的情况。此种情形下的转委托称为紧急的转委托。
例:货主将其业务单证(出口货物明细单、发票、装箱单、报关委托书、报验委托书、报关单、核销单等)交给货代①,委托货代①办理货代事务,货代①又将货代事务转委托货代②办理,货代②实际办理了货代事务,该转委托未经货主同意。如何认定货主——货代①——货代②转委托情况下当事人之间的法律关系?
受托人将货运代理事务全部或部分转委托第三人处理,经委托人同意的,委托人和第三人之间直接成立货运代理合同关系。转委托未经同意的,委托人与受托人、受托人与第三人之间成立各自独立的法律关系。
问1:如何认定“转委托经同意”?
有证据证明委托人与受托人约定了受托人的转委托权限或者委托人对受托人的转委托行为明确表示同意的,可认定为“转委托经同意”。仅有证据证明委托人明知受托人将货运代理事务全部或部分转委托第三人处理而未表示反对的,不能认定为“转委托经同意”。
问2:受托人没有从事订舱、报关、仓储、装箱、集装箱内陆运输等货运代理事务的资质或实际履行能力,而将该部分货运代理事务转委托第三人处理的,对委托人、受托人和第三人之间法律关系的认定有无影响?
上述情况对委托人、受托人和第三人之间民事法律关系的认定并无影响。有无资质只涉及到赔偿问题,不因无资质而委托法律关系无效。
3、赔偿委托人损失的义务
受托人为一人时,分三种情况:
A、有偿委托合同,因受托人的过错给委托人造成损害的,应负赔偿责任。
B、无偿委托合同,受托人仅就故意或重大过失而给委托人带来的损失负赔偿责任。
C、受托人超越该权限处理事务给委托人造成损失,不论有无过错,均应对委托人负损害赔偿责任。
受托人为两人以上时,分两种情况:
A、若其中一个受托人或数个受托人都违反了受托人的义务,给委托人带来损失的,委托人可以向所有受托人或其中任何一个要求赔偿,受托人相互之间负连带责任。如其中的一人或数人未与其它受托人协商而实施的行为,损害了委托人利益的,无过错的受托人可以在承担连带责任后向实施行为的受托人行使追偿权。
B、负连带责任的受托人必须是委托人所委托的共同处理委托事务的人,若委托人分别委托不同受托人处理不同事务,则各受托人就各自处理事务向委托人负责,并不发生负连带责任的问题。
3、报告义务
A、受托人应当按照委托人的要求,随时或者定期报告受托事务的处理情况。
B、受托事务终了或者委托合同终止时,受托人应当将处理委托事务的始末经过和处理结果报告给委托人,并提交必要的证明文件,如各种账目、收支计算情况等。
C、在委托事务的处理过程中,如果委托人要求受托人履行报告义务,告诉事务处理的状况,受托人应当报告。
D、委托人没有要求受托人汇报,但有报告的必要时,如进行有障碍、情事变更 等,受托人亦应随时汇报。
后果:受托人因怠于报告所致损害,委托人有权请求受托人赔偿。 报告内容:具体内容一般由当事人约定。
4、财产转交义务
受托人因处理委托事务所取得的财产,应当转交给委托人。这些财产,包括金钱、物品及其孳息、权利等,委托人得请求受托人交付财产的这项权利,可以让与第三人。
四、委托合同的终止
1、委托合同终止的原因
委托合同终止的原因包括一般原因和特殊原因。委托合同终止的一般原因是指一般合同共同适用的终止原因。例如,委托事务处理完毕,委托合同履行已不可能,委托合同中约定的合同存续期限届满,合同约定的解除条件成就等。委托合同终止的特殊原因是指导致委托合同终止特有的原因,主要包括以下两种情况:
A、当事人一方可以任意解除合同。在委托合同中,合同的当事人双方均享有任意解除权,可任意解除合同。
B、当事人一方死亡、丧失民事行为能力或破产,致使委托合同终止。当事人一方死亡、丧失行为能力或破产时,委托合同当然终止。但双方当事人另有约定,或依委托事务的性质在发生上述情况时不宜终止委托合同的除外。
2、委托合同例外不终止时的法律后果
A、受托人继续处理事务的义务。当委托人死亡、丧失行为能力或者破产之后,在委托人的继承人、法定代理人或者清算组织承受委托事务之前,受托人有继续处理受托事务的义务。
B、受托人的继承人、法定代理人或者清算组织在委托关系终止时采取必要措施的义务。受托人死亡、丧失行为能力或者破产,致使委托合同终止,将损害委托人利益的,在委托人作出善后处理之前,受托人的继承人、法定代理人或者清算组织应当采取必要措施。对于所谓“必要措施”应作广义理解,既包括消极的保存行为,也包括积极的对委托事务的处理。
例:大兴公司与全宇公司签订委托合同,由大兴公司委托全宇公司采购500台彩电,并预先支付购买彩电的费用50万元。全宇公司经考察发现甲市W区的天鹅公司有一批质优价廉的名牌彩电,遂以自己的名义与天鹅公司签订了一份彩电购买合同,双方约定:全宇公司从天鹅公司购进500台彩电,总价款130万元,全宇公司先行支付30万元定金;天鹅公司采取送货方式,将全部彩电运至乙市S区,全宇公司在S区合同约定地点接收了500台彩电,货到验收后一周内将全部彩电交付大兴公司。由于彩电滞销,大兴公司一直拒付货款,致全宇公司一直
个人委托合同模板【篇8】
编号:____________
甲方(收款单位):_________
乙方(付款单位):_________
为切实搞好住房公积金的汇缴结算工作,确保住房公积金的及时归集,方便单位缴交,明确各方责任,经双方协商,现签订合同如下:
一、甲乙双方承诺遵守《中华人民共和国合同法》、《支付结算办法》及《中国人民银行杭州中心支行同城特约委托收款业务管理办法》。
二、乙方同意甲方从_______年______月起采用同城特约委托收款方式在其存款帐户(帐号:________,开户银行:________)中收款。甲方符合规定的特约委托收款凭证在每月____日委托到达乙方前述开户银行后,由其开户银行按规定划款。
三、乙方应在帐户内留有足够款项,用于支付甲方委托收取的住房公积金且在转帐日未被销户。
四、乙方帐户因各种原因被停用期间,应主动采取其他结算方式向甲方缴纳款项。
五、乙方在异常情况下多付款项且符合《中国人民银行杭州中心支行同城特约委托收款业务管理办法》所列的反方向委托收款情形的,乙方有权自付款日起一个月内向甲方发起反方向委托收款,甲方同意由原受托收款银行在其帐户内划款。
六、乙方根据自身需要确定是否需要获取收据(是,否)。
七、乙方如变更指定付款帐户,应在一周内通知甲方。
八、甲乙方双方签订合同后,乙方应在七日内向本合同所指定的开户银行授权,并将本合同其中一份填“委托收款授权书”送交指定的开户银行。
九、双方约定的其他事项
1.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2.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十、若乙方解除合同,须携单位介绍信或本人有效身份证件和本合同,提前一个月与甲方办理合同解除手续。
十一、甲乙双方应全面、实际履行合同,不履行或不完全履行合同的,应按照《中华人民共和国合同法》有关条款承担违约责任。
十二、如因甲方提供的委托收款纸凭证(或电子支付信息)有误,对乙方造成损害的,甲方应负赔偿责任。
十三、甲乙双方发生纠纷后,应当协商或调解解决、协商或调解解决不成的,可向人民法院起诉。
十四、本合同一式三份,甲乙双方各执一份,具有同等效力,另一份送付款人开户银行。本合同自甲乙双方签章之日起生效。
甲方:______(公章)
乙方:_____(公章)
地址:______________
地址:_____________
法定代表人:________
法定代表人:_______
委托代理人:________
委托代理人:_______
签订地点:__________
签订时间:__________