各位考生注意了!根据中国人事考试网发布的通知,环境影响评价工程师职业资格考试将于3月29日至4月6日进行报名,二级建造师将于3月27日至4月3日进行考试,请各位考生做好准备。下面是出国留学网收集整理的 “2023年环评师、二建资格考试报名条件” ,本文仅供参考,欢迎阅读。
2023年环评师、二建资格考试报名条件
环境影响评价工程师职业资格考试
1 报名和缴费时间
报名时间:
2023年3月29日9:00-4月6日17:00
缴费时间:
2023年3月29日9:00-4月7日17:00
2 报名方式
报考人员可登录中国人事考试网(www.cpta.com.cn)进行网上报名。
3 考试科目
4 报考条件
报考条件按照原人事部、原国家环境保护总局《关于印发〈环境影响评价工程师职业资格制度暂行规定〉〈环境影响评价工程师职业资格考试实施办法〉和〈环境影响评价工程师职业资格考核认定办法〉的通知》(国人部发〔2004〕13号)有关规定执行。
(一)凡遵守国家法律、法规,恪守职业道德,并具备以下条件之一者,可申请参加环境影响评价工程师职业资格考试。
1.取得环境保护相关专业大专学历,从事环境影响评价工作满7年;或取得其他专业大专学历,从事环境影响评价工作满8年。
2.取得环境保护相关专业学士学位,从事环境影响评价工作满5年;或取得其他专业学士学位,从事环境影响评价工作满6年。
3.取得环境保护相关专业硕士学位,从事环境影响评价工作满2年;或取得其他专业硕士学位,从事环境影响评价工作满3年。
4.取得环境保护相关专业博士学位,从事环境影响评价工作满1年;或取得其他专业博士学位,从事环境影响评价工作满2年。
(二)截至2003年12月31日前,长期在环境影响评价岗位上工作,并符合下列条件之一的,可免试《环境影响评价技术方法》和《环境影响评价技术导则与标准》2个科目,只参加《环境影响评价相关法律法规》和《环境影响评价案例分析》2个科目的考试。
1.受聘担任工程类高级专业技术职务满3年,累计从事环境影响评价相关业务工作满15年。
2.受聘担任工程类高级专业技术职务,并取得环保总局核发的“环境影响评价上岗培训合格证书”。
(三)报考条件第(一)款规定的专业工作年限的计算截止日期为2023年12月31日。“环境保护相关专业新旧对应表”(2020年更新)见附件1,《关于环评工程师职业资格考试报考条件有关问题的解释》(环评估便函〔2023〕220号)见附件2。
(四)获准在中华人民共和国境内就业的外籍人员及港、澳、台地区的专业人员,符合上述报考条件的可报名参加考试。
二级建造师执业资格考试
1 报名和缴费时间
报名时间:
2023年3月27日9:00-4月3日17:00
缴费时间:
2023年3月27日9:00-4月4日17:00
2 报名方式
报考人员可登录广东人事考试网(http://rsks.gd.gov.cn)进行网上报名。
报名入口:http://123.56.228.71/
3 考试科目
4 报考条件
报考条件按照原人事部、建设部《关于印发〈建造师执业资格制度暂行规定〉的通知》(人发〔2002〕111号)《关于印发〈建造师执业资格考试实施办法〉和〈建造师执业资格考核认定办法〉的通知》(国人部发〔2004〕16号)以及原人事部办公厅、建设部办公厅《关于建造师资格考试相关科目专业类别调整有关问题的通知》(国人厅发〔2006〕213号)有关规定执行。
(一)凡遵纪守法并具备工程类或工程经济类(专业对照表见附件2)中等专科以上学历并从事建设工程项目施工管理工作满2年的人员均可报名。
(二)对取得二级项目经理资质及以上证书,符合上述报考条件并满足下列条件之一的人员,可免试《建设工程施工管理》科目。
1. 具有中级及以上技术职称,从事建设项目施工管理工作满15年。
2. 具有工程或工程经济类大学专科以上学历并从事建设项目施工管理工作满15年。
(三)符合上述第(一)款报考条件并满足下列条件之一的人员,免试《建设工程施工管理》和《建设工程法规及相关知识》2个科目。
1.取得一级项目经理资质证书,并具有中级及以上技术职称。
2.取得一级项目经理资质证书,从事建设项目施工管理工作满15年。
(四)已取得二级建造师一种专业执业资格证书的人员,如需报考其他专业的,只需报考其他专业《专业工程管理与实务》1个科目。
(五)以上报考条件中规定的从事相关专业工作年限的计算截止日期为2023年12月31日;从事相关专业工作及年限的界定按照广东省住房和城乡建设厅《关于我省二级建造师考试资格审核有关问题请示的复函》(粤建复函〔2011〕51号)(附件3)执行。
(六)经国务院有关部门同意,获准在中华人民共和国境内从事建设工程项目施工管理的外籍及港、澳、台地区的专业人员,符合上述报考条件的可报名参加考试。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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