专项整治工作方案2500字

2023-04-02 12:54:55 专项整治工作方案

  做事情一定要把准备工作做好,当我们看不清人生前方的路时。具体的方案内容必须从多方面考虑,只要掌握了写作技巧,写出一份优秀的工作方案都不是难事。经过我们精心整理,推出专项整治工作方案,欢迎大家与身边的朋友分享吧!

专项整治工作方案 篇1

  一、工作目标

  即日起到20xx年年底在全镇范围内开展道路交通安全专项整治行动。由镇政府牵头与各部门、各村联动,切实加强源头管理与隐患清零,积极推动交通安全宣教活动,重点区域集中整治,大力整治道路交通违法行为,坚决防范发生亡人事故和重特大道路交通事故,有效防范和减少较大道路交通事故。

  二、组织领导

  为加强对道路交通安全专项整治工作的领导,成立XX镇道路交通安全专项整治工作领导小组。由党委书记余速任组长,程瑾、林延峰任副组长,邹武、方杭吉、方盛旺、陈祖兴、吴跃宾、傅利俊等为成员,邹武任办公室主任,具体负责整治行动的日常工作。

  三、主要工作任务

  (一)认真落实“两站两员”工作任务

  组织“两站两员”、驻村团队等工作力量,对辖区国省道、县乡道、农村“村村通”等道路开展一次全面隐患排查,重点排查危险路段和事故多发路段,建立隐患排查工作台账,详细记录,明确责任,逐项整改,一时难以按照标准整改到位的,必须采取临时性措施,消除风险隐患。以村为单位完善本辖区机动车与非机动车基础信息台账并及时上报给镇道路交通安全专项整治工作领导小组办公室,强化“两站两员”工作职责,组织上路劝导安全出行。

  (二)政府牵头部门联动强力推进执法监管

  组织公安交警、市场监管、交通运输、应急、农机等部门工作力量,每月至少开展一次集中整治行动。对农村集市、中小学校附近路口等摩托车、拖拉机、电动车出行率高的重点区域以及小学生上下学、传统节日、婚丧嫁娶等重点时段,开展集中整治,重点查处摩托车、拖拉机、电动车不佩戴头盔、违规载人等违法行为,要紧盯客运班车、面包车、货车等重点车辆,客运车辆超员、货车超载、面包车超员及非法营运等违法行为。配合公安交警加强路面管控力度,严查酒驾、毒驾、无证驾驶、假牌、套牌等严重交通违法行为,强力维护正常的道路交通安全秩序。

  (三)多种途径多种形式广泛开展宣传教育

  要通过乡村振兴讲堂、8090新时代宣讲团、交通事故警示教育片、宣传橱窗等多种形式多种途径大力宣传道路交通安全法律法规和交通违法行为的危害,教育、引导群众和驾驶人,拒绝乘坐违法车,自觉不开违法车。积极联系交警、交通等部门,组织工作力量进企业、进学校、进网格、进网络、进媒体开展“五进”交通安全宣传教育活动。要加大对60岁以上老年人的交通安全宣传教育工作,联合教育部门加强对学生的教育和管理,对中小学生上下学交通出行方式开展一次全面摸底排查,教育学生拒绝乘坐缺乏安全设施的低速载货汽车、三轮车、拖拉机、摩托车、电动车等车辆,通过教育一个学生,带动一个家庭,辐射整个社会,营造开展道路交通安全专项整治工作的良好气氛。各村要结合实际开展形式多样的交通安全宣传教育活动,营造浓厚的宣传氛围,全面提高广大交通参与者的安全意识。

  (四)完善路长制工作机制

  进一步完善全镇境内道路路长制的工作方案。建立健全“政府领导、部门联动、分级负责”的责任体系和“多元共治、齐抓共管、一岗双责、失职追责”的工作机制,推动国省干线公路和县乡村级公路的安全管理责任上肩、安全工作措施落地。

  四、工作要求

  (一)加强组织部署。各村要加强对集中整治工作的组织领导,要结合本村实际研究制定具体工作方案,细化工作措施,明确责任人和工作责任,确保整治工作取得实效。

  (二)突出工作重点。要针对本镇交通实际情况和违法典型现状,集中执法力量,精准查处,加强群众出行集中的国省道、县乡道、村道的巡逻管控,切实加强重点车辆检查,及时查纠重点违法。

  (三)强化督导检查。集中整治期间,专项整治领导小组将联合镇纪委不定期检查督察,及时发现整治中存在的突出问题,开展现场督办整改。此次道路交通安全集中整治工作纳入年度工作考核范围,作为各村安全生产和综合工作评先评优重要依据之一。

  (四)加强信息报送。各村要确定专人负责信息上报工作,注意及时收集、整理、上报道路交通安全集中整治行动中发现的问题和好的经验做法,确保信息通畅。

专项整治工作方案 篇2

  为切实规范民间借贷活动,引导民间资本规范化运行,维护地区金融安全和社会稳定,促进民间资本市场健康有序发展,根据国家、自治区有关规定和我市实际,制定本方案。

  一、指导思想、基本原则和总体目标

  (一)指导思想

  坚持以邓小平理论、三个代表重要思想为指导,全面落实科学发展观,规范民间借贷活动,有效配置金融资源,改善金融服务,完善金融体系,切实维护地区金融安全和社会稳定,促进经济健康快速发展。

  (二)基本原则

  1.预防为主。提高防范金融突发事件的意识和水平,加强日常监控和内部管理,发现苗头和隐患及时采取有效的预防与控制措施,防止事态扩大和蔓延。

  2.依法管理。严格执行国家有关法律法规,对突发事件的预防、报告、控制实行依法管理;保护合法民间借贷,打击非法金融活动。

  3.分工负责。按照法律法规规定和谁主管、谁整顿,谁批设、谁负责的原则,落实责任,分工负责,严格履行监管职责,切实规范民间资本市场管理。

  4.属地管理。市人民政府负责统一领导和协调全市规范整顿民间借贷工作和突发事件处置工作;各旗区负责本行政区域内民间借贷的规范整顿以及因民间借贷纠纷引起的群体性事件的防范和处置工作。

  5.快速反应。按照处置程序和要求,建立预警和监测机制,增强应急处理能力,保证发现、报告、控制和救助等环节紧密衔接,一旦出现突发事件,快速反应,及时处置。

  (三)总体目标

  坚持疏堵结合,加强规范引导,完善金融体系,丰富金融产品,拓宽投资渠道,有效促进民间资本阳光化;严厉打击非法集资、非法吸收公众存款等违法行为,保护债权人的合法权益,防止出现因民间借贷引发的群体性事件;加强民间资本市场监管,有效防范民间资本市场可能出现的风险,切实维护地区经济和金融安全。

  二、组织机构及工作职责

  为全面加强规范整顿民间借贷工作的组织领导,市人民政府决定成立全市规范整顿民间借贷工作领导小组,组长由市长担任,副组长由分管副市长担任,成员由市委宣传部、市委政法委、市公安局、中级人民法院、财政局、金融工作办公室、人民银行鄂尔多斯市中心支行、鄂尔多斯银监分局、工商行政管理局、商务局和市人民政府法制办公室等单位组成。领导小组下设办公室,办公室设在市金融工作办公室。领导小组办公室及各成员单位主要职责如下。

  领导小组办公室:负责全市规范整顿民间借贷活动的日常工作;协调各成员单位制定全市规范整顿民间借贷工作实施方案;定期组织召开会议,通报工作进展情况,研究解决工作中遇到的新情况、新问题;定期对各旗区、各有关部门规范整顿工作进行检查指导,汇总分析工作情况,提出具体的对策和建议。

  市委宣传部:负责牵头组织全市规范整顿民间借贷活动的宣传工作;建立全市规范整顿民间借贷工作新闻发言人制度,会同有关部门定期通报典型案件和全市民间借贷规范整顿工作进展情况,统一宣传口径,统一对外发布信息,提高信息透明度;组织报刊、广播、电视、互联网等媒体对我市民间借贷活动及规范整顿工作进行客观真实的宣传报道,通过正确的舆论引导群众理性认识民间借贷,防止错误舆论引起民众恐慌。

  市委政法委:负责督促、指导和协调全市政法部门按照职责要求做好规范整顿民间借贷活动的各项具体工作;会同有关部门定期对全市民间借贷可能出现的社会稳定问题进行排查,及时分析形势,采取必要的措施,消除因民间借贷影响社会治安的不安定因素,确保社会稳定。

  市公安局:负责维护社会秩序,防止因民间借贷纠纷出现群体性事件;依法查处非法集资、非法吸收公众存款等违法犯罪案件;加强对网络内容的侦查和引导,及时封堵和删除网络有关我市民间借贷问题的不实报道,澄清事实,会同有关部门对外统一发布信息;组织制定全市非法金融案件处置预案;设立非法集资、非法吸收公众存款案件群众举报中心,对举报案件进行及时侦破。

  市中级人民法院:负责依法审理涉及民间借贷案件,对涉及非法集资、非法吸收公众存款的案件及时移交公安机关查处;依法扣押、冻结、追缴赃款赃物和违法所得,并按规定程序返还受害人,尽量将案件造成的不良后果降到最低程度;在办案过程中如发现债务人在资金管理中存在的漏洞和隐患的,要及时向有关部门提出司法建议。

  人民银行鄂尔多斯市中心支行:负责监测民间借贷市场的利率、规模和流向;定期开展民间资本市场调研和风险评估,掌握民间资金投向,做好风险预警工作。

  鄂尔多斯银监分局:配合公安等部门做好非法集资、非法吸收公众存款等违法案件的认定、评估、处置工作;协调金融机构做好公安机关对相关涉案人员的查处工作;设立非法集资、非法吸收公众存款案件群众举报中心;配合宣传部门做好宣传工作。

  市财政局:负责安排落实规范整顿民间借贷活动所需的工作经费;协助人民银行鄂尔多斯市中西支行、鄂尔多斯银监分局、市金融工作办公室等单位做好民间借贷资金流向、规模、利率监测等相关工作。

  市工商行政管理局:负责对全市典当行、担保公司、投资公司、委托寄卖行的注册管理,依法实施年检;对全市投资公司合规性进行全面检查;配合有关部门做好上述机构的清查整顿,对不符合条件的予以注销。

  市商务局:负责对全市典当行的合规性进行全面检查,对超出经营范围进行违规经营的,配合公安部门予以取缔。

  市金融工作办公室:负责对全市小额贷款公司和担保公司的合规性进行全面检查,对超出经营范围进行违规经营的,配合工商部门予以取缔。

  市人民政府法制办公室:负责审查我市制定出台的民间借贷方面的政策性文件;协助市公安局、法院及各主管部门做好民间借贷涉法案件的审理及查处等相关工作。

  各旗区要相应成立规范整顿民间借贷工作组织领导机构,负责组织领导本地区规范整顿民间借贷工作。

  三、主要任务

  (一)加强舆论宣传引导。坚持正反结合,规范信息披露,充分利用报刊、广播、电视、互联网等媒体,对民间借贷活动情况进行客观真实的宣传报道,统一口径、统一形式,提高信息的公开透明度,防止错误舆论引起公众的恐慌。加强正面宣传引导,通过媒体宣传、散发资料、举办讲座等多种形式,加大法律法规和金融风险防范知识的宣传力度,宣传非法金融活动、民间借贷的新形式和新特点,提示风险,加强警示,提高社会公众的风险意识和识别能力,引导理性投资,从源头上防范民间借贷风险,推动民间资本市场健康发展。

  (二)建立有效的风险防范和处置机制。制定民间借贷风险防范和处置预案,加强风险监测、预警、处置,对可能出现的民间借贷纠纷进行全面摸排,提前制定处置预案,抓源头、抓苗头,做到一旦事件发生,反应及时灵敏,处置程度清晰,责任部门和人员明确,应对措施有力,坚决防止出现因处理不当而损害群众的利益,引发群体性事件。

  (三)开展民间借贷活动的调查和风险排查工作。对全市民间借贷活动进行全面摸底调查,准确掌握民间借贷活动的规模和发展状况。建立监测和风险预警机制,强化对民间借贷规模和投向的监测,及时排查、掌握风险隐患,对排查出的非法集资、非法吸收公众存款等违法案件或潜在的风险隐患,立即采取措施,及时依法处置。

  (四)严厉打击非法金融机构和非法金融活动。严格按照有关法律法规,清理、整顿、规范典当行、担保公司、投资公司、委托寄卖行、小额贷款公司等类金融机构,对经营范围、业务运作进行全面检查,对从事非法吸收公众存款、非法集资等违法经营和业务活动的,依法依规严肃查处、取缔,构成犯罪的移交司法机关处理。

  (五)引导民间资本规范化、健康化发展。全面贯彻落实《国务院关于鼓励和引导民间投资健康发展的若干意见》,在严厉打击非法金融活动的基础上,加强民间资本规范和引导,大力鼓励和支持小额贷款、担保、私募基金、股权投资等企业发展,进一步降低市场准入门槛,丰富金融产品,拓宽投融资渠道,科学合理引导民间资本阳光化,以合法、正规的渠道进入基础设施、市政工程和其它公共服务领域,为地区经济社会发展提供更加有力的资金支持。

  四、活动步骤

  此次规范整顿活动分三个阶段进行,具体如下:

  (一)宣传教育阶段。由市委宣传部牵头,市委政法委、市公安局、中级人民法院、金融工作办公室、人民银行鄂尔多斯市中心支行、鄂尔多斯银监分局等部门和单位配合,组织各类媒体在全市范围内开展大规模的宣传教育活动,宣传规范整顿民间借贷活动的目的、意义,引导社会公众客观理性地认识民间借贷。各旗区、各有关部门要根据自身职责和实际情况,制定具体的宣传方案,全面系统地开展宣传教育活动,营造良好的宣传氛围。

  (二)全面排查阶段。按照属地管理和谁审批、谁监管、谁排查的原则,对全市民间借贷活动情况进行认真、全面、细致的排查,基本掌握和摸清全市民间借贷的规模和发展现状。各主管部门要切实履行职责,对担保公司、典当行、投资公司、委托寄卖行、小额贷款公司等机构进行全面检查,对从事非法经营活动的机构要依法全面清理整顿。鄂尔多斯银监分局和市公安局要设立举报中心,对群众举报的非法集资和非法吸收公众存款等违法活动,各部门要按照职责分工,立即开展调查,确保查处到位。

  (三)集中处理阶段。按照分类指导、合理定性的原则,对排查出的违法金融活动,通过领导小组集体研究,依法甄别定性,合理划分归类,属于非法集资、非法吸收公众存款的,予以严厉打击;属于正常的民间借贷行为的,加强正面引导,规范投资经营行为。

  五、工作要求

  (一)统一思想,提高认识,切实增强做好规范整顿民间借贷工作的紧迫感和责任感。民间借贷是一种存在于法律制度之外、非正式的、涉及金融领域的经济行为,它的存在由来已久。近年来,随着经济社会的快速发展,我市的民间借贷活动比较活跃,一定程度上弥补了现行主流金融机构服务的不足,缓解了建设资金紧张的矛盾,使民间资本集中用于经济建设领域,优化了民间资本配置,对地区经济社会发展起到了重要推动作用。但由于民间借贷具有自发性、隐蔽性和不规范性等特点,而且借款利率高、借款手续不规范、风险控制无保障,很容易引发债务纠纷等问题,极易形成非法集资、非法吸收公众存款现象,扰乱地方正常的经济和金融秩序,增加社会不稳定因素。为此,各旗区、各有关部门要高度重视,统一思想,提高认识,切实增强做好规范整顿民间借贷工作的紧迫感和责任感,采取有力措施加以规范和引导,推动民间资本市场健康有序发展。

  (二)加强领导,密切配合,切实将各项措施落到实处。规范整顿民间借贷工作量大、涉及面广、排查困难。各旗区、各有关部门要按照职责分工,认真履行监管职责,主要领导负总责,亲自研究、亲自部署、亲自落实,尽快制定具体的实施方案,组织开展各项工作,确保规范整顿工作有序有力推进。领导小组各成员单位要加强力量、通力协作、相互支持、密切配合,形成规范整顿工作合力。

  (三)加强督促检查,确保规范整顿工作取得实效。各旗区、各有关部门要根据工作目标和任务,视情况定期或不定期开展督促检查。领导小组办公室要充分发挥督促和指导作用,及时掌握、汇总、通报阶段性工作进展情况;各成员单位要按照职责分工,严格系统行业督促检查,并定期形成书面汇报材料,于每月底前报领导小组办公室,由领导小组办公室负责汇总整理报领导小组。

专项整治工作方案 篇3

  一、工作目标

  通过开展工贸企业有限空间作业专项整治,落实工贸企业有限空间作业安全主体责任,规范工贸企业有限空间作业行为,着力解决我县工贸行业企业有限空间作业条件确认工作基础薄弱、从业人员安全意识淡薄、政策法规知识不足、安全操作技能差、现场危险辨识不到位、管控措施落实不力、应急处置演练不够、审批制度执行不坚决以及各项防护装备不足等问题。以三项制度为抓手,建立全员参与、持续改进、层层落实的有限空间作业机制,使企业有限空间作业管理基础得到明显改善,安全水平得到显著提升,坚决杜绝有限空间作业事故发生。

  二、整治范围和场所

  (一)整治行业:建材、机械、轻工、纺织等四大行业企业有限空间作业单位。

  (二)整治场所:企业涉及作业人员进入封闭或者部分封闭、与外界相对隔离、出入口较为狭窄、不能长期在内工作、自然通风条件不良等易造成有毒有害、易燃易爆物质积聚或者含氧量不足的空间。区分为:一是密闭设备:如船舱、贮罐、车载槽罐、反应塔(釜)、冷藏箱、压力容器、管道、烟道、锅炉等。二是地下有限空间:如地下管道、地下室、地下仓库、地下工程、暗沟、隧道、涵洞、地坑、废井、地窖、污水池(井)、沼气池、化粪池、下水道等。三是地上有限空间:如储藏室、酒糟池、清理浆池、沉淀池、发酵池、垃圾站、温室、冷库、粮仓、料仓等。涉及有限空间内容见《工贸企业有限空间参考目录》。

  三、工作重点

  (一)健全安全管理

  1.企业要依法设立安全生产管理机构、配备安全管理人员,严格落实有限空间作业安全生产管理制度、操作规程,对进入有限空间作业实施安全审批管理。

  2.企业应按照国家相关规定对生产经营过程中所有涉及有限空间作业的场所进行充分辨识,全面掌握有限空间的数量、位置以及危险有害因素等基本情况,对有限空间风险和有害因素的类别、数量和状况登记建档,建立有限空间管理基础台账,并及时更新完善。

  3.企业应建立完善培训制度,对有限空间作业现场负责人员、检测人员、监护人员和作业人员进行安全教育培训,培训内容应包括有限空间作业的危险有害因素和安全防范措施、安全操作规程、检测仪器和劳动防护用品的正确使用、紧急情况下的应急处置措施等,并有完整的培训记录。

  4.企业应根据本单位有限空间作业特点,制定有针对性的应急预案,保证作业和施救人员掌握相关应急预案内容和救援技能,每年至少进行一次应急演练。

  (二)规范作业现场

  1.企业应在有限空间出入口附近设置醒目的警示标志,保持出入口畅通,并告知作业场所存在的危险有害因素和防控措施,防止未经许可人员进入有限空间。

  2.有限空间作业现场至少有一名监护人员。

  3.企业应按规定保证安全投入,根据有限空间存在危险有害因素的种类和危害程度,为作业人员提供符合国家标准或者行业标准的劳动防护用品,配备通风设备、呼吸器、通讯设备、安全绳索等应急装备和器材,并定期检测维护。

  4.委托承包单位进行有限空间作业的,企业应当建立有限空间作业发包管理制度,严格审查承包单位的安全生产条件,要进行安全交底,与承包单位签订安全生产管理协议,并对作业安全负主体责任。

  (三)落实条件确认

  1.作业必须严格遵守“先通风、再检测、后作业”原则,履行审批手续。

  2.作业前必须进行危险有害因素辨识,并将危险有害因素、防控措施和应急措施告知作业人员。

  3.必须对有限空间的氧浓度、有毒有害气体(如一氧化碳、硫化氢等)浓度等进行检测,检测结果合格后,方可作业。

  4.作业过程中应对作业场所中的危险有害因素进行定时检测或者连续监测,监护人员不得离开作业现场,并与作业人员保持联系。

  四、工作步骤

  第一阶段,动员部署阶段(3月—4月)。各企业要建立专项整治工作制度,做好安排部署工作,要通过会议、发布公告、媒体宣传等形式,使企业了解和掌握有限空间作业专项整治的重大意义、政策措施、方法步骤和具体要求。要摸清有限空间作业企业的基本情况,建立“一企一档”,明确分级分类监管职责。确保每一家企业、每一个有限空间均纳入监管范围。

  第二阶段,自查自纠阶段(5月—7月)。企业要按照《有限空间作业安全检查(自查)表》(见附件2)内容要求认真开展自查自纠,对查出的问题应立即整改,不能立即整改的,要制定整改计划,明确责任人,在规定期限内整改到位,并及时将本企业执行有限空间作业有关规定情况和存在问题及整改计划落实情况整理汇总备查。

  第三阶段,检查督查阶段(8月—10月)。各科室按照专项整治方案的要求,对企业自行整改情况进行全面检查,特别对涉及冶金煤气管道、水泥窑炉、纸浆池、酿酒池、腌渍池、污水池、电解槽等有限空间作业的企业进行重点检查,及时了解掌握整改情况。认真填写《有限空间作业安全检查(自查)表》、《工贸企业附属污水处理系统有限空间作业条件确认工作专项检查表》(见附件3),对排查出的问题要采取有效措施,督促相关企业限期整改,各科室和于每季度最后一个月25日前将《冶金等工贸行业重点监管工作(有限空间作业条件确认)季度统计表》及时上报经信委安全办。

  第四阶段,总结验收阶段(11月-12月)。对专项整治工作进行总结,并分别于6月18日前、11月18日前将有限空间作业专项整治半年和全年工作总结报县安监局安全监管科。

  五、工作要求

  (一)加强组织领导。为加强整治工作,我委成立有限空间作业专项整治工作领导小组,形成职责明确,分工协作、责任到人的监管机制,明确检查范围、实施步骤和工作重点,落实工作措施,确保专项治理工作的有序推进。

  经信委有限空间作业专项整治工作领导小组人员名单如下:

  组 长:

  副组长:

  成 员:

  领导小组下设办公室,负责监督、指导,督促系统工业企业开展工作。

  (二)加大宣传教育。充分发挥传媒作用,通过事故现场会、培训班等形式,以通俗易懂的方式,加大对有限空间作业场所的危险性及有关规定的宣传力度,提高企业职工防范有限空间作业中毒窒息、爆炸事故的安全意识和应急处置能力,消除因施救不当、盲目施救导致伤亡扩大或引发次生事故。

  (三)坚持统筹兼顾。各企业要把有限空间作业违规、违章行为作为“打非治违”专项行动的重点之一,要抓住企业有限空间事故易发、多发的主要问题和薄弱环节,突出重点部位、场所和重点环节,有针对性地开展整治,要结合安全生产标准化和安全隐患排查治理体系建设,加强基层基础建设,建立安全监管长效机制,创新安全监管体制机制。

  (四)严格责任追究。通过检查、暗访抽查等方式,加大对有限空间作业的检查力度,将有限空间作为日常监管的重点,对不认真开展专项治理的,要公开予以通报;对存在违法行为整改不力的,要依法从严处罚;对发生有限空间作业事故的,要按照“四不放过”原则,依法严肃追究企业和有关责任人的责任。

专项整治工作方案 篇4

  为扎实推进我园食品安全工作,确保师生饮食安全,按照《湟中县教育系统食品安全专项整治工作》的通知要求,结合本园实际,特制定本实施方案。

  一、指导思想

  坚持以科学发展观为指导,认真贯彻落实《中华人民共和国食品安全法》,以对师生健康高度负责的态度,加强领导,落实责任,突出重点,确保我园食品安全专项整治工作落到实处。

  二、组织领导

  组长:xxx

  副组长:xx

  成员:xxxx

  三、整顿重点与主要目标

  通过对幼儿园食堂食品安全专项整治,促进幼儿园进一步落实幼儿园食堂食品安全管理责任,完善食品安全管理制度,提高食品安全设施配置水平,规范食堂加工制作行为,从源头上预防食物中毒事件发生,保障广大师生的饮食安全。

  四、主要任务与具体措施

  (一)幼儿园食堂食品安全制度建立情况。认真核查幼儿园食堂组织制度是否健全,是否建立园长负责制,是否将食堂食品安全工作纳入幼儿园日常管理中,对食堂管理的规定和要求是否完善,是否建立食堂日常检查制度并有检查记录,是否建立食品安全突发事件应急处置预案。

  (二)餐饮服务许可证持有情况。认真核查幼儿园食堂餐饮服务许可证是否过期,是否存在超范围、超能力经营问题。

  (三)食品原料采购索证索票情况。认真核查幼儿园食堂采购食品及原料、食品添加剂及食品相关产品是否严格索证索票,货证票是否相符,是否建立进货验收台账,食品仓储是否符合要求,有无过期食品。米面大宗食品采购是否相对定点,有无采购协议。重点检查大米、面粉、食用油脂、自制的调味品(料)、鲜肉及其肉制品等。

  (四)加工场所及过程卫生情况。认真核查幼儿园食堂内外环境是否定期整洁,是否具有消除老鼠、蟑螂、苍蝇和其他有害昆虫及孳生条件的防护措施;通风和排气是否良好,食品加工过程能否做到标志明确,分开使用,定位存放,避免交叉污染;加工场所各功能间是否齐全;食品加工过程能否烧熟煮透,制定学生餐菜谱是否避免高危风险大的菜肴,是否具有留样设备,留样设备是否正常运转,是否按规定留样。能否保持冷藏设施定期清理。是否配备有效消毒设施和保洁设施;备餐间是否落实二次洗手消毒预进间,是否安装空气紫外线消毒灯;卫生清扫工具是否有专用存放场所。

  (五)从业人员个人卫生情况。从业人员是否持有有效健康、培训合格证明;是否掌握餐饮服务岗位基本知识;工作时是否穿有洁净的工作衣帽;是否留有长指甲、戴首饰;是否患有有碍食品安全疾病从事直接入口食品工作等。

  (六)食品添加剂使用情况。认真核查食品添加剂采购和使用管理制度落实情况,使用品种和用量是否符合GB2760

  《食品添加剂使用卫生标准》,是否达到专人采购、专人保管、专人领用、专人登记、专柜存放的“五专”要求;是否存在采购和使用标签标识不规范的食品添加剂;是否存在非法添加非食用物质和滥用食品添加剂的行为。

  (七)餐(饮)具清洗消毒保洁情况。重点检查幼儿园食堂是否配备与食品容器及餐(饮)具相适应的清洗消毒保洁施设,清洗消毒保洁设施是否正常、有效运转;消毒池是否与其他水池混用,消毒人员是否掌握餐(饮)具消毒基本知识;食品容器、餐(饮)具清洗消毒保洁是否符合相关要求;采购、使用的一次性集中消毒餐(饮)具是否按照规定索证索票,是否有消毒合格证明;使用的化学消毒剂是否符合相关规定。

  五、工作步骤与时间安排

  1、准备阶段(5月16日至5月31日)。

  要认真做好专项整治的动员部署工作,对整治工作做出周密安排,结合实际制定出具体实施方案、工作计划,明确重点区域、重点环节,开展自查自纠。

  2、实施阶段(6月至7月)。

  按照“谁主管,谁负责”和属地管理的原则,针对突出问题和薄弱环节以及自查中出现的问题,采取坚决果断措施,深挖根源,消除隐患,全面开展整治工作。

  3、清理查处阶段(8月至9月)。在专项整治活动期间,我园对幼儿园食堂、饮用水等进行集中检查。对检查中发现的问题及时整改。

  4、总结阶段(10月)。认真做好专项整治工作总结,并于规定时间内报教育局。

  六、工作要求

  1、强化责任,加强领导。幼儿园要明确园长为第一责任人的责任,并配备专职的食品卫生管理人员,成立整治工作领导小组,制定具体实施方案,责任到人,实行责任追究制。

  2、健全制度,落实措施。幼儿园应建立健全食品卫生安全管理制度及岗位责任制。应当对幼儿加强饮食卫生教育,进行科学引导,劝阻幼儿不买街头无照(证)商贩出售的食品。

  3、广泛宣传,多方参与。要充分利用家园联系窗、来园谈话、家长会、致家长的一封信等形式开展宣传教育活动,营造人人关注、人人参与食品安全氛围,形成让师生满意、让家长放心的校园食品安全环境。

  4、集中整治和建立长效的监管机制。严格按照整顿任务和措施要求,强化对幼儿园食品安全的日常监管。幼儿园的食品安全工作领导小组成员要不间断地深入开展检查,发现隐患,及时整改到位,不能及时整改到位的要向主管领导汇报,限期整改。对拒不整改或整改不到位造成重大食源性事故的,将追究相关责任人的责任。

专项整治工作方案 篇5

  一、指导思想

  构建和谐社会的要求,在党委、政府的统一领导下,广泛发动社会各界力量,对影响道路交通安全的突出问题进行综合治理,对各类交通违法行为进行严管严治,大力改善交通秩序,消除事故隐患,减少事故死亡人数,稳定交通安全形势,切实保障人民生命财产安全,为维护我市和谐稳定创造安全、畅通、有序的交通环境。

  二、工作目标

  经过集中整治,达到全市交通违法行为减少,其中超限超载率下降6%左右,道路交通秩序明显好转;道路交通事故起数、死亡人数、直接经济损失三项指数同比零增长;一次死亡2人的重大交通事故得到有效遏制,力争不发生一次死亡3人以上的特大交通事故。

  三、整治重点

  (一)重点交通违法行为:机动车超速行驶;客运机动车超员;货运车辆超限超载;违法占道行驶;未取得驾驶证驾驶机动车;酒后驾驶机动车;违法违规运输危险化学品;货运机动车、正三轮、残的、摩的及拖拉机违法载人;驾驶和乘坐二轮摩托车不戴安全头盔;盗抢机动车辆;套牌、假牌、故意遮挡牌照。

  (二)重点公路(路段):xxx国道、中横线、胜新线、芦庵线、樟新线。

  (三)重点车辆和运输企业:从事公路客货运和危险化学品运输的车辆;超限超载严重的车辆和企业。

  四、整治措施

  (一)提高认识,加大对整治工作的组织领导。各镇党委、构建和谐社会的高度,充分认识开展道路交通秩序整治、预防和减少道路交通事故的重要性,把这次专项整治作为今年建设“平安xx”的重点工作之一,切实加强组织领导。市里成立由市委常委、公安局长为组长,市委政法委副书记xxx,市公安局副局长xxx为副组长,市交通局副局长、市农机总站副站长、市安全生产监督管理局副局长为成员的交通秩序专项整治领导小组,办公室设在市公安局。各有关部门要通力协作,加强配合,迅速形成整体联动、齐抓共管的综合整治局面。要明确重点,落实责任,在认真分析近几年来本辖区、本部门、本行业发生的交通事故原因、特点的.基础上,梳理影响交通安全的突出问题,确定本辖区、本部门、本行业的整治重点。通过3个月的努力,迅速扭转一些地方和行业交通秩序混乱,事故隐患严重,事故多发的状况。

  (二)集中力量,从严查处各类严重交通违法行为。各地各部门要集中管理力量,迅速形成对路面各类交通违法行为严管重处的高压管理态势。市公安局要根据全省“两超”(超速、客车超员)违法行为集中整治,组织开展集中统一行动,全警动员,全力以赴,坚决整顿路面行车秩序。在重点整治的路段加强巡逻检查,加大执法力度,用足现有法律法规,从严从重处罚,营造严格管理的氛围。对下列6项严重违法行为,必须依法从严处理:一是驾驶机动车超过规定时速50%以上的,除罚款外并处吊销机动车驾驶证;二是凡酒后驾驶汽车的,除罚款外并处暂扣3个月机动车驾驶证;三是凡醉酒驾驶机动车的,除罚款外并处7至15日的拘留和暂扣6个月机动车驾驶证;四是凡驾驶二轮摩托车未戴安全头盔的,处100元至200元罚款;五是凡客运车辆超员30%以上的,处1000元至XX元罚款;六是凡未取得机动车驾驶证驾驶汽车、农用运输车或未取得驾驶证驾驶其他无牌机动车的,除罚款外并处10至15日拘留。公安机关要严格执行“六个从严”,不得降格处理。要根据部际联席会议关于道路运输危险化学品安全专项整治的要求,深入开展道路运输化学品安全专项整治。按照交通部、公安部的部署,推进公路运输超限、超载整治工作向纵深发展。

  (三)落实责任,强化对重点单位的交通安全监督管理。各地各部门要依据《道路交通安全法》和《道路交通安全法实施条例》等法律法规,按照部门职能,落实各项工作措施。要制定整治工作方案,加大对交通事故多发的镇、运输企业的交通安全监管力度。各镇要建立由主要领导负责的交通安全工作责任机制,实行领导定点联系,切实把措施和责任落在实处。强化源头管理,对营运大中型客车及其驾驶人,公安、交通部门要单独建立档案,实行户籍化管理,定期检查车辆状况,定期开展驾驶人安全教育。安全技术状况不合格的营运车辆、驾驶技能不过关的驾驶员,不允许进入道路运输市场从事经营性活动。落实责任,对重特大事故频发的运输企业,坚决采取降低企业资质、停业整顿,直至取消营运线路等措施,并依法追究相关管理人员的责任。

  (四)加大投入,全面整治公路事故多发点段。对上报xx的xxx国道宏一道口和樟新线这二个事故“黑点”,要按照原来的整治方案抓紧落实。各镇确定的事故“黑点”,也要切实加大投入,抓紧时间通过完善安全设施、落实管理力量等加以全面的整治,确保年底消除“黑点”。

  (五)综合治理,加强道路交通安全管理。要积极发挥各镇道路交通事故预防工作领导小组的作用,进一步健全道路交通安全管理工作机制,落实工作责任制,完善道路交通安全设施,加强道路执法管理和宣传教育,严格查处各类交通违法行为,大力整治道路交通秩序,努力改善道路交通安全环境。要加大对中小学校(幼儿园)学生接送班车交通安全管理,落实中小学交通安全校长负责制,同时加强对学生的交通安全宣传教育,提高自我防范的能力。

  (六)广泛发动,营造强大的交通秩序整治氛围。要围绕整治重点,依托新闻媒体,重新开辟电视台“人、车、路”专题,办好“交警与市民”广播栏目,大张旗鼓地宣传整治交通秩序的意义、目标和要求,争取广大人民群众的理解、支持和参与。发挥公路收费站的阵地作用,向过往的驾驶人宣传交通法律法规,提高机动车驾驶人的安全行车意识。深入开展交通安全宣传教育“进农村、进单位、进社区、进学校、进家庭”活动,针对驾驶人、中小学生、农民、外来务工人员等重点人群,加强交通法律法规教育,提高遵守交通法律法规的自觉性。对严重违法、肇事的典型案例要公开曝光。整治期间组织2—3次有声势的全市中心联动宣传活动,不断掀起宣传高潮,形成浓厚社会氛围。

  五、工作要求

  (一)落实工作责任制。各镇各部门要明确各项工作分工,把整治目标、措施和责任落实到具体单位和个人。公安、交通、农机、安监等部门要按照各自分工,加强组织协调,抓紧制定实施方案,落实工作措施,精心实施整治。要层层落实责任制,一级抓一级,一级对一级负责,对因管理上失职、渎职发生重特大交通事故的,要在查清事故原因的基础上,严肃追究相关部门及责任人的责任。

  (二)加强检查督促。各镇党委、政府要对本辖区的整治工作情况进行经常性地检查,及时发现和解决问题。整治工作结束后,市里将组织检查考核,对达到整治目标,成效显著,事故明显下降的,给予表彰奖励;对工作不力,未达到预期目标,道路交通事故仍未下降的地区和单位,在全市通报批评,同时责成继续做好整治工作,限期改变面貌。要认真总结集中整治的成功做法和经验,完善交通安全防范体系,落实长效管理措施,巩固和深化整治成果,坚决防止严重交通违法行为和交通事故反弹。

  (三)规范执法行为。在整治中要严格执行有关法律、法规和规章,坚持依法办事,文明管理,严禁乱收费、乱罚款,严禁粗暴执法,坚决杜绝公路“三乱”行为。要把整治工作与保持共产党员先进性教育活动结合起来,把教育活动激发的工作热情引导到整治工作之中,用整治工作的效果体现教育活动的实效。

  (四)强化科技保障。要加大交通管理的科技投入,可以安装电子警察的路口要根据积极争取财政支持分期分批安装。同时要进一步安装和完善监控系统,提高路面违法行为的动态管理能力,切实提高非现场执法的效率。

专项整治工作方案 篇6

  为切实加强我市食品加工小作坊监管,进一步规范其生产经营行为,根据《食品安全法》等法律规范,市局决定自20xx年5月起开展为期3个月的食品加工小作坊(下称“小作坊”)专项整治工作。现制定本工作方案。

  一、整治对象

  全市范围内小作坊。

  二、整治目标

  通过专项整治工作,深入推进小作坊登记管理,进一步解决小作坊“脏、乱、差”和无证照经营等问题,规范生产加工行为,提高小作坊食品质量安全水平,坚决守住不发生源发性、系统性、区域性重大食品安全问题的底线。

  三、责任分工

  市局负责本次专项整治工作的组织、指导和督查,各县(市、区)食品药品监管局负责本辖区专项整治工作的具体实施。

  四、工作任务

  (一)深入开展小作坊登记工作

  组织开展辖区小作坊的清理排查行动,重点加强产品直接销往餐饮环节的家庭式作坊的排查,及时掌握辖区小作坊底数和加工经营状况;认真落实《安徽省食品安全条例》、《安徽省食品小作坊登记管理办法(试行)》等规定,督促小作坊业主开业前办理登记证明。在9月份省级食品药品安全城市验收之前,小作坊登记率达50%以上。

  (二)督促小作坊规范生产加工行为

  进一步增强小作坊食品安全意识,督促其提高食品安全保障能力,认真落实食品安全主体责任。重点督促小作坊在加工场所公开悬挂小作坊登记证明、营业执照、质量安全承诺书,做到亮证经营,自觉接受社会监督;严格落实卫生管理制度,加工场所“四防”到位(防鼠、防蝇、防虫、防尘),生活区和生产区、一般清洁区与清洁区达到有效分隔;严格落实原料采购进货查验制度,履行索票索证手续,不得采购来源不明的食品原料;严格按照工艺规程从事食品加工,规范食品添加剂使用,不得使用非食品原料。

  (三)加大督促小作坊产品送检力度

  督促小作坊每年至少每品种送检1批次。对送检不合格的,要帮助小作坊查找原因,提出整改措施,并监督整改到位。对一些重点品种,可以实行专项抽检。

  (四)严厉打击食品加工违法犯罪行为

  坚持零容忍、出重拳,严惩小作坊滥用食品添加剂和使用非食品原料加工食品等违法行为,重点打击行业“潜规则”和共性问题,依法查处未取得登记证擅自生产的“黑窝点”。强化行刑衔接,涉嫌犯罪的,依法移交公安机关。

专项整治工作方案 篇7

  一、整治目标

  通过本次专项整治全面摸排房屋建筑和市政基础设施工程、物业管理小区有限空间的底数和安全管理现状,建立健全安全监管台账;深入推进安全生产专项整治集中攻坚,全面落实隐患排查治理双预控体系建设;采取有效防范措施进一步提高劳动者安全防范意识,规范有限空间作业安全行为,增强事故防范能力,杜绝事故后的盲目施救,最大限度遏制有限空间作业事故发生。

  二、整治时间

  20xx年3月10日至12月31日

  三、领导小组

  旗住建局成立建筑领域有限空间作业安全专项整治工作专班,领导小组成员名单如下:

  组 长:

  副组长:

  成员:

  有限空间作业安全专项整治工作办公室设在质监站,具体负责安全生产日常管理协调工作,其他各股室按照各自职能做好职责范围内的安全生产专项整治工作。

  四、整治范围

  (一)房屋建筑和市政基础设施工程涉及有限空间作业。主要包括如下几方面内容:

  1. 地下有限空间:如人工挖孔桩、隧道、暗挖、顶管作业等。

  2. 封闭半封闭设备:钢箱梁、管道、容器内的焊接、涂装、防水防腐、清淤作业。

  3. 地下室扥较封闭、通风条件较差场所施工作业等。

  (二)物业管理小区涉及有限空间作业,主要包括如下几方面内容:

  1. 地下有限空间:如化粪池、隔油池、消防水池、窨井、检修井、集水坑、电梯基坑、电缆沟等。

  2. 地上有限空间:如吊顶、中央空调风管、厨房排油烟风管、生活水箱、消防补水箱、中水水箱等。

  3. 封闭半封闭设备:如锅炉。

  五、专项整治工作内容

  (一)名词解释

  1、有限空间是指封闭或部分封闭、进出口受限但人员可以进入、未被设计为固定工作场所、自然通风不良,易造成有毒有害、易燃易爆物质积聚或氧含量不足的空间。

  2、有限空间作业是指作业人员进入有限空间实施的施工作业活动。

  (二)参建单位职责

  1、建设单位、勘察单位、设计单位、施工单位、监理单位以及其他与房屋市政工程有限空间安全生产有关的单位,必须遵守有限空间管理相关法律法规规章、标准规范和规范性文件,依法承担有限空间安全生产企业主体责任。

  2、各参建单位应对有限空间作业进行事前风险识别,提前研判和分析风险,风险评价定级后,采取相应的有限空间安全风险控制措施。

  3、建设单位应在招标文件中列出有限空间风险源识别清单,要求施工单位在投标文件中完善有限空间管控措施,及时拨付有限空间安全施工措施费,督促勘察设计单位、施工单位、监理单位履行有限空间安全管理职责。

  4、建设单位应将存在有限空间作业的工程发包给具备相应安全生产条件的施工单位,安排专人对施工总承包单位、直接发包的专业承包单位有限空间作业进行协调和管理。建设单位应当在有限空间作业前与施工总承包单位和直接发包的专业承包单位履行审批手续。

  5、勘察设计单位在向建设单位提交的勘察设计文件中,应充分考虑有限空间施工安全需要,对建设项目存在的有限空间作业提出明确的指导意见,设计交底中要明确有限空间结构的用途和安全施工措施,不得设计无实际使用功能的有限空间结构。

  6、施工单位应建立有限空间安全管理规章制度(包括有限空间安全培训制度、作业审批制度、防护设备管理制度、应急管理制度、安全操作规程等),根据有限空间的实际情况制定专项施工方案,项目专职安全管理人员应对有限空间作业进行现场监督。

  7、施工总承包单位应加强对专业分包单位和劳务分包单位的有限空间安全管理,签订安全管理协议。

  8、监理单位应将有限空间安全工作列入监理规划并制定相应的实施细则,对有限空间施工作业的专项方案进行审核,对未经审核擅自施工的,立即下发《工程暂停令》并及时报告建设单位,施工单位拒不整改或者不停止施工的,监理单位及时向主管部门报告。项目监理人员应对施工现场有限空间作业进行巡视检查。

  (三)有限空间作业安全管理措施

  1、有限空间应当根据风险等级确定相应的管控层级,主要从技术措施、管理措施、应急措施等方面制定管控措施并实施,项目部负责具体措施的落实。

  2、有限空间作业前,必须严格执行“先检测,再通风、后作业”的原则,根据施工现场有限空间作业实际情况,对有限空间内部可能存在的危害因素进行检测,未经检测或检测不合格的,严禁作业人员进入有限空间进行施工作业。

  3、有限空间作业过程中,针对作业环境可能发生变化的情况,施工单位应对作业场所实时检测。

  4、气体检测应按照氧气含量、可燃性气体、有毒有害气体顺序进行,检测内容至少应当包括氧气、可燃气、硫化氢、一氧化碳。有限空间氧气含量低于19.5%或者超过23.5%,可燃气体、有毒有害气体、易燃易爆气体含量超过安全标准的,必须按照规定采取相应的措施。

  5、施工单位可以自行检测,也可聘请专业机构进行检测,并将有限空间作业气体监测记录存入建筑安全技术资料。

  6、有限空间作业前和作业过程中必须采取强制性持续通风措施,保持空气流通,严禁使用纯氧进行通风换气。

  7、有限空间内手持电动工具、照明工具电压应不大于24V,在积水、结露的有限空间和金属容器中作业,手持电动工具及照明工具电压应不大于12V。存在爆炸危险的,应符合《爆炸性气体环境用电气设备》(GB3836.1)的有关规定。

  8、存在可燃性气体的作业场所,严禁使用明火,必须使用防爆型安全防护设备和防静电工作服;存在粉尘爆炸危险的有限空间,应符合《粉尘防爆安全规程》(GB 15577)的有关规定。

  9、施工单位应配置气体检测、通风、照明、通讯等安全防护设备,呼吸防护用品、安全警戒设施及应急救援设备(泵吸式气体检测报警仪、扩散式气体检测报警仪、强制送风设备、正压式隔绝式呼吸器、全身式安全带、速差式自控器、安全绳、三脚架等)。

  10、施工现场管理人员负责掌握整个作业过程中存在的危险因素,确认作业环境、作业程序、防护设施及作业过程符合有限空间法律法规、规范标准要求,应在于作业开始前对实施作业的全体人员进行安全技术交底,告知作业内容、作业方案、作业现场可能存在的危险因素、作业安全要求及应急处置方案等,作业前、作业完成后及时履行签字确认手续。

  11、作业人员应接受有限空间作业安全生产培训,遵守有限空间作业安全操作规程,正确使用有限空间作业安全设施与个人防护用品,与监护者进行有效的操作作业、报警、撤离等信息沟通。

  12、具备条件的有限空间作业人员必须牢系安全绳,安全绳的长度应当满足施工需要,安全绳的一端与全身式安全带系牢,另外一端必须有效固定于有限空间外。

  13、监护人员应经安全培训、考核合格,取得《有限空间特种作业操作证书》,方可上岗作业。监护人员应与作业者进行有效的操作作业、报警、撤离等信息沟通,佩戴袖标并在有限空间外全程持续监护,在紧急情况时向作业者发出撤离警告。有限空间作业前和作业完成后,监护人员应登记确认作业人员数量。

  14、有限空间作业专项施工方案的编制、审批、验收等工作,专项施工方案的主要内容应当包括:

  (1)编制依据:相关法律、法规、规章、规范性文件、标准、规范及施工图设计文件、施工组织设计等;

  (2)有限空间的概况:有限空间名称、位置、设计参数;

  (3)危险有害物质情况:有限空间内含有的硫化氢、一氧化碳、二氧化碳、苯、氨等有毒有害气体的名称、浓度、预警值、报警值;

  (4)风险评估等级及管控措施;

  (5)通风检测设备及使用方法;

  (6)应急救援设备和使用方法,应急救援措施;

  (7)施工管理人员、作业人员、监护人员配备和分工。

  15、施工单位应根据工程实际情况,在进行有限空间风险源辨识的基础上,建立有限空间管理台账并及时更新。有限空间管理台账应包括有限空间位置、名称、主要危险因素、可能事故后果、防护要求、审批责任人、现场责任人等基本情况。

  16、施工单位应在有限空间作业前使用围挡锥筒、警戒线、护栏等有效设施封闭作业区域,并在作业区域显著位置设置有限空间作业安全告知牌,防止无关人员进入危险区域。

  17、施工单位应每年对有限空间作业安全管理人员、施工现场管理人员、监护人员、作业人员和应急救援人员至少进行一次有限空间安全培训教育。

  18、施工单位项目部应根据本项目的实际情况,对项目管理人员和作业人员进行有限空间培训教育。

  19、有限空间安全培训教育的内容应包括:有限空间作业安全相关法律法规、规范标准、安全管理制度、操作规程、应急预案,检测通风设备、安全防护设备、应急救援设备的正确使用方法等。施工单位项目部的有限空间培训教育还应包括本项目有限空间的具体名称和位置、危险有害因素、作业环境、作业内容、体验式安全培训教育等。有限空间培训教育应当做好培训教育记录,参加培训的人员应签字确认。

  20、施工单位应根据有限空间事故特点,制定有限空间事故专项应急救援预案,应急救援预案应包括应急组织体系、职责分工以及应急救援程序和措施,并每半年至少进行一次应急演练。有限空间发生事故时,施工单位应立即启动应急救援预案,救援人员应做好自身防护,配备必要的救援器材,严禁盲目施救。

  六、工作进度安排

  专项整治工作总体上分四个阶段进行。

  研究部署阶段:(3月-4月),研究制定专项整治方案,部署有关工作。各科室部门、建筑企业、燃气企业、供热公司、物业公司根据本地建设工程有限空间作业的特点,研究制定具体的专项整治方案,并部署实施。

  具体实施阶段:(4月-10月),各科室部门、建筑企业、燃气企业、供热公司、物业公司将专项整治方案及有关要求贯彻落实到建设工程各有关责任主体单位,开展自查和整改。各科室部门应加强分类指导、监督和检查。

  督查检查阶段:(4月-10月),组织督查和抽查。住房和城乡建设局对重点企业、重点项目进行抽查和督查,发现存在突出问题和重大隐患的依法依规严肃处理。

  总结评估阶段:(11月-12月),总结评估。各科室部门、建筑企业、燃气企业、供热公司、物业公司对已开展的工作进行分析、研究,全面总结,形成阶段性成果。同时上报住建局质量安全监督站。

  七、工作要求

  (一)加强组织领导。各股室要高度重视有限空间作业专项整治工作,做到动员安排到位、责任落实到位、监督检查到位、安全隐患整改到位,压紧压实工作责任,狠抓工作落实。

  (二)深化统筹推进。各股室、各企业要把有限空间作业专项整治与城市建设安全专项整治三年行动等结合,统筹推动各项任务落实。旗住建局将汇总排查整治情况报盟住建局,对工作不落实、排查不深入、隐患整改不及时地采取通报、警示等措施。

专项整治工作方案 篇8

  各分局:

  近日,国家质检总局、工业和信息化部、国家工商总局等三部门联合下发了《关于印发〈开展汽车轮胎产品专项整治行动方案〉的紧急通知》(国质检执联〔20xx〕133号),现转发给你们,并就有关工作通知如下:

  一、要高度重视,充分认识加强汽车轮胎质量监管、规范生产经营和行业发展的重要意义,严格按照专项整治行动方案的要求,在各司其职、各负其责的基础上与相关部门加强协作、密切配合,积极有效地开展整治工作。同时,强化日常规范监管,进一步健全流通领域商品质量长效监管机制,提高监管执法效能。

  二、对前期暂停销售的锦湖轮胎,根据国家质检总局公布的批次,督促销售者做好召回工作。

  三、加强对汽配市场的日常巡查,严格销售者经营主体资格,督促轮胎销售者建立并切实执行进货验收制度,严格查验汽车轮胎包装、标识和质量合格证明。

  四、依法查处销售假冒伪劣和不合格轮胎的违法行为,对发现销售轮胎的标志标识不符合产品质量法要求的,责令经营者及时改正;涉嫌严重质量问题的,依法进行调查处理。

  五、充分发挥12315消费者申(投)诉、举报热线的作用,引导和鼓励消费者对制售假冒伪劣产品等违法和犯罪行为进行举报,及时发现违法行为线索,并迅速果断处置。

  六、加强专项整治信息报送工作。各分局于20xx年5月20日前将专项整治工作总结报市局消保处,对于专项整治中发现的重要情况、查办的重大案件,要及时报告当地政府和市局,并协同有关部门做好查处工作。

专项整治工作方案 篇9

  为切实加强冷冻食品质量管理,防范食品质量安全风险,切实保障公众食品安全,按照市20xx年市政府部门重点工作任务安排,市市场监管局决定在全市范围内开展冷冻食品的专项整治,为确保专项整治取得成效,特制定此方案。

  一、工作目标

  通过全市开展冷冻食品专项整治,促进食品冷冻冷藏业溯源制度建设,建立健全经营管理制度,督促食品经营者履行法定义务,强化行业管理;摸清全市食品冷冻食品的基本情况,积极排查履职风险和监管隐患,严厉查处冷冻食品非法经营行为,达到食品经营环节从规章制度、设施设备、管理操作全过程符合保证食品质量、降低安全风险的目的。

  二、时间与步骤

  专项整治从20xx年7月1日-9月30日,分四个阶段进行。

  第一阶段:动员部署阶段(7月1日-7月15日)

  各管理所要按照专项整治工作的具体实施方案,开展动员部署,将专项整治任务落实到位。

  第二阶段:摸底阶段(7月15日-8月10日)

  各管理所对本次确定重点整治的食品相关的冷冻食品生产经营户进行摸底、排查,切实摸清食品冷库及相关冷冻食品生产经营户的户数及生产经营情况,做到底数清、户数明。

  第三阶段:整治规范阶段(7月11日-8月20日)

  1.全面开展清查行动。要突出重点地区和重点食品生产经营单位进行检查,严查冷冻食品的来源、库存的食品标签、生产日期、保质期限、进销货台账及查验制度等相关事项。检查来路不明的肉、禽类、冷冻饮品等,设备是否保持整洁,是否存放有毒有害物质,是否符合保证冷冻食品质量安全所需的温度、湿度及环境等特殊要求,是否在贮存位置标明食品经营者名称和冷冻食品的品名、产地、生产者(或供货者)名称、联系方式等内容。

  2.加强冷冻食品质量监测。重点加强对冷冻水产品的甲醛、工业碱、二氧化硫等是否超标;对冷冻类食品主要观察是否新鲜。在检查中发现涉嫌不合格的冷冻食品,依法抽样送法定检验机构进行检验,检验结果为不合格的,应依法予以查处并追根溯源。

  3.严厉打击违法经营行为。在检查中发现经营腐败变质、感官性状异常、超过保质期(或篡改生产日期或保质期)、所含危害人体健康的物质超过食品安全标准限量的冷冻食品,未经检验检疫不合格的冷冻肉类及其制品、无标签或标签、说明书不符合规范的预包装冷冻食品、进口冷冻食品不符合我国食品安全国家标准的,按照《食品安全法》等法律法规规定进行处理,做到发现一起查处一起,深挖冷冻经营相关违法行为。对构成刑事犯罪的,要移送司法机关,不得以罚代刑,失职渎职,做到严查、严办、严处,确保食品安全犯罪行为责任追究到位。

  第四阶段:总结提高阶段(8月20日-9月20日)

  各管理所要认真总结专项整治工作经验做法,挖掘工作亮点,完善规范管理制度,指导督促食品生产经营者、冷冻食品入库查验制度、进出库台账制度、贮存标识制度、质量自检制度、问题食品报告制度、合同管理制度。

  三、工作要求

  (一)加强领导,明确责任。为了更好的完成此次专项整治工作,特成立以局长为组长,副局长为副组长,各相关科室负责人为成员的领导小组,领导小组下设办公室,明确食品生产流通监督管理科负责具体工作,严格按照要求进行检查,确保专项整治扎实有效开展。

  (二)搞好宣传发动。要加强宣传教育,动员社会各界关心、支持和参与专项整治行动;要把专项整治的相关要求宣贯到与冷藏冷冻食品相关的每一个经营者,使专项整治成为生产经营者消除食品安全隐患的一种自觉行动;充分发挥社会监督作用,加大对违法行为的曝光力度。

  (三)突出重点,科学统筹。将此次专项整治与日常监管相结合,根据检查重点内容,针对经营单位在冷冻质量管理方面暴露出的问题,加强检查指导,切实提升冷冻食品质量管理水平,需要责令整改的,要督促整改到位,发现的违法违规行为,严格依法查处,规范冷冻食品经营行为,达到整治一类产品,规范一种行为的目的。

  规范建档,加强协调。认真检查,做好现场检查记录(含整改复查记录),建立检查档案备查。对在检查过程中发现的问题,及时上报。

  (四)加强信息报送。要进一步加强信息管理,保证信息、数据准确,对整治工作进展情况、专项整治中的突发事件和大要案件要及时上报。

专项整治工作方案 篇10

  根据徽州区“1+11+N”安全生产专项整治三年行动和区政府安委会第三次全体(扩大)会议部署,全面落实区政府领导指示精神,在全乡范围内开展防范有限空间中毒窒息事故专项整治,制定工作方案如下:

  一、工作目标

  认真贯彻落实“从根本上消除事故隐患”的重要指示精神,坚持标本兼治、重在治本,深入排查整治各行业领域涉及有限空间作业的安全风险隐患,切实加强有关企业和从业人员安全风险防范意识,全面提升行业主管部门安全管理水平,落实有限空间作业安全的责任链条和管理办法,建立一套较为成熟定型的有限空间作业安全制度体系,形成长效机制,坚决遏制有限空间事故的发生。

  二、整治时间

  即日起至20xx年底。

  三、整治范围

  全乡所有行业领域、所有生产经营单位,凡是有可能涉及到有限空间作业的,都要开展专项整治。其中,化工、建筑、电力、建材、餐饮、市政工程、环保工程、燃气、污水处理、特种设备、通信施工等易发生有限空间中毒窒息事故的行业领域,有关行业主管部门要制定专项工作方案,重点对贮罐、车载槽罐、反应塔(釜)、冷藏箱、压力容器、管道、烟道、锅炉等密闭或半密闭设备,地下管道、地下室、地下仓库、地下工程、暗沟、隧道、涵洞、废地坑、井、地窖、污水池(井)、沼气池、化粪池、下水道等地下有限空间,储藏室、酒糟池、发酵池、垃圾站、温室、冷库、粮仓、料仓等地上有限空间,针对性开展有限空间作业安全专项整治。

  四、整治内容

  (一)涉及有限空间作业的企业,是否开展风险辨识,并建立健全相关安全制度。

  1.企业对有限空间存在的风险和隐患是否进行了辨识和排查管控,并建立相应的台账;

  2.是否建立健全有限空间作业安全责任制度;

  3.是否建立健全有限空间作业审批制度;

  4.是否建立健全有限空间作业现场安全管理制度;

  5.是否建立健全有限空间作业现场负责人、监护人员、作业人员、应急救援人员安全培训教育制度;

  6.是否建立健全有限空间作业应急管理制度;

  7.是否建立健全有限空间作业安全操作规程。

  (二)涉及有限空间作业的企业,是否对现场负责人、监护人员、作业人员、应急救援人员开展了相关专业培训。

  1.是否开展有限空间作业的危险有害因素和安全防范措施培训;

  2.是否开展有限空间作业的安全操作规程培训;

  3.是否开展检测仪器、劳动防护用品的正确使用培训;

  4.是否开展紧急情况下的应急处置措施培训;

  5.安全培训是否有专门记录,并由参加培训的人员签字确认;

  6.是否制定相关应急预案并定期进行演练。

  (三)有限空间作业现场,是否落实了安全防范措施。

  1.有限空间作业前是否执行了审核程序;

  2.有限空间作业现场是否严格遵守“先通风、再检测、后作业”的原则;

  3.在有限空间作业过程中,是否对作业场所中的危险有害因素进行定时检测或者连续监测;

  4.作业中断超过30分钟,作业人员再次进入有限空间作业前,是否重新通风、重新检测;

  5.作业人员是否配备能够有效防护现场有毒有害物质的呼吸器、防毒面罩,并佩戴必要的通讯设备、安全绳索等应急装备和器材;

  6.是否保持有限空间出入口畅通;

  7.是否设置明显的安全警示标志和警示说明;

  8.企业是否按照有限空间作业方案明确作业现场负责人、监护人员、作业人员及其安全职责;

  9.有限空间作业前,是否将有限空间作业方案和作业现场可能存在的危险有害因素、防控措施告知作业人员;现场负责人是否监督作业人员按照方案进行作业准备;

  10.作业人员与外部是否有可靠的通讯联络设备;

  11.监护人员是否始终在作业现场,并与作业人员保持联系;

  12.存在交叉作业时,是否采取避免互相伤害的措施;

  13.有限空间作业结束后,是否对作业现场进行清理,撤离作业人员;

  14.企业将有限空间作业发包给其他单位实施的,是否发包给具备国家规定资质或者安全生产条件的承包方,是否与承包方签订专门的安全生产管理协议或者在承包合同中明确各自的安全生产职责,是否对承包单位的安全生产工作统一协调、管理;

  15.有限空间作业中发生事故后,现场有关人员是否立即报警而不是盲目施救。应急救援人员实施救援时,是否做好自身防护,佩戴必要的呼吸器具、救援器材。

  (四)行业主管部门是否落实安全管理责任。

  1.行业主管部门是否开展本行业领域有限空间调查摸底,并建立工作台账;

  2.行业主管部门开展安全检查时,是否重点抽查有限空间作业安全管理制度、有限空间管理台账、检测记录、劳动防护用品配备、应急救援演练、专项安全培训等情况;

  3.有安全管理和执法职责的部门是否加强对行政执法人员的有限空间作业安全知识培训,是否将有限空间作业的监督检查纳入年度执法工作计划,并为检查有限空间作业安全的行政执法人员配备必需的劳动防护用品、检测仪器。

  五、整治措施

  (一)开展风险辨识。各村、各有关部门和企业要全面开展有限空间作业场所风险辨识,建立有限空间管理台账,有限空间作业现场要悬挂警示标志和风险告知牌,标明具体编号、位置、种类、危险因素和防范措施等。

  (二)健全管理制度。凡涉及到有限空间作业,必须严格实行作业审批制度,严禁擅自进入有限空间作业;必须做到“先通风、再检测、后作业”,严禁通风、检测不合格作业;必须配备个人防中毒窒息等防护装备,设置安全警示标识,严禁无防护监护措施作业;必须对作业人员进行安全培训,严禁教育培训不合格上岗作业;必须制定应急措施,现场配备应急装备,严禁盲目施救。

  (三)严格作业审批。各村、各有关部门和企业要将有限空间作业作为特种作业进行管理,企业应制定有限空间作业方案,方案至少包括作业环境评估、存在的危险有害因素、消除控制危害的措施等,有限空间作业方案应经本企业安全生产管理人员审核,并经主要负责人批准;实施有限空间作业前,严格执行作业票审批制度,需经企业主要负责人或现场项目负责人批准方可实施作业。

  (四)加强安全培训。各村、各有关部门要加大宣传工作力度和效果,普及有限空间等危险作业安全常识和科学施救知识。要督促企业开展内部专题教育,落实岗前培训,切实使从业人员掌握危险作业风险和作业要求。

  (五)提升救援能力。各企业要根据作业需要,配备气体检测设备、快速检测设备、通风设备、应急照明设备、通讯报警设备、安全绳、救生索、安全梯、呼吸器具等相应的安全设备设施,并定期检查保养。有限空间作业时必须按要求做好个人安全防护,尤其是开展现场救援时,必须使用有毒气体检测仪进行检测,施救人员必须做好个人防护,坚决杜绝盲目施救,避免事故伤亡扩大。

  (六)强化监督执法。各村、各有关部门要加大执法检查力度,严厉查处违法违规以及违反高危作业规程等行为,严格落实“四个一律”执法措施和安全生产领域失信联合惩戒“黑名单”制度,强化执法震慑力。要督促企业对有限空间进行辨识建档,严格落实各项安全防范和应急措施。对于发生有限空间生产安全事故的,一律提级调查,造成1-2人死亡的由市级调查,对发生事故的单位要依法依规严肃追究直接责任人和主要负责人的责任。

  六、工作步骤

  (一)动员部署阶段(即日起至4月底前)。各村、各有关部门根据本地本行业领域实际制定具体实施方案,明确整治工作目标、任务和措施,细化本地本行业领域整治工作职责,迅速开展工作。

  (二)集中整治阶段(5月至11月)。各村、各有关部门和企业开展全面摸排,对排查出的有限空间作业风险隐患列出清单,落实安全防范措施。

  (三)总结验收阶段(12月)。各村、各有关部门对整治成果进行评估总结,并成立检查组,对本地本行业领域专项整治工作进行检查验收,工作开展情况纳入20xx年度安全生产工作考核。

  七、工作要求

  (一)加强组织领导。各村、各有关部门要高度重视,充分认识有限空间作业安全面临的严峻形势,将开展专项整治作为践行以人民为中心的发展思想的重要举措,切实抓好落实、抓出成效。要逐级成立组织机构,加强指挥调度,压实工作责任。

  (二)强化监管协作。各村、各有关部门要按照“管行业必须管安全、管业务必须管安全、管生产经营必须管安全”的要求,各尽其职,各负其责,对交叉领域要联合组织检查督查,建立健全信息共享、情况通报、联合查处、案件移送等机制,形成有限空间作业安全监管合力。

  (三)建立长效机制。各村、各有关部门要边整治边总结,固化好的经验做法,对存在的普遍性问题,要进行专题研究并及时修订完善相关制度规范,切实增强有限空间作业安全管理水平。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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