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看俗世奇人有感 篇1
大家看过《俗世奇人》这本书吗?它由冯骥才撰写,书中描写了很多奇人奇事,譬如:背头杨、刷子李、苏七块等等。其中,我对描写苏七块的这篇文章印象特别深刻。故事主要讲了有一位苏大夫,他人高袍长、手瘦有劲、红唇皓齿、眸子赛灯,下巴颏儿一绺山羊须。他医术高明,但看病有个规矩,病人要支付七块银元,故人称之“苏七块”。
我们学校里也有这样的“俗世奇人”,有智多徐、大嘴翁、书虫茅等等。今天我们先来聊聊大嘴翁吧。大嘴翁长了一对黑溜溜的大眼睛,乌黑的眼珠总是在骨碌碌地转,大大的嘴巴红红的唇,长得一副伶牙利齿的模样。有一次学校晨跑,教官拿着话筒站在讲台上大声喊:“401班喊大声点!”刚开始大家使出了吃奶的劲,却还是比不过其他班级,突然一声清脆的喊声直冲云霄,原来是我们的大嘴翁发威了,“一二三四……”随着大嘴翁一声声的叫喊声响起来,大家的积极性也被调动起来了,响亮的口号声传遍了操场每个角落,最后我们401班受到了教官的表扬。
他的大嗓门还能用在大扫除中。那天大扫除,老师给我们分好了各自的工作,由大嘴翁来负责管理。大扫除期间,小周同学因为聊天被大嘴翁看见了,他走到小周前面说:“你怎么在偷懒呢?”但小周同学不甘示弱地回应着,两人开始唧唧咋咋的吵闹声仿佛在九天云霄都能听见,最后小周同学终于被大嘴翁的一阵“连珠炮”给打败了,乖乖地干起了活。大嘴翁很勤快,什么活都能干。有一次他一个人在教室打扫卫生,不到10分钟就将教室打扫得干干净净,大家都很佩服他。
暑假的时候我开始学习溜冰,但老是不受控制地摔倒在地上,很多时候我想放弃,但妈妈鼓励的话最终让我坚持了下来,现在我已能很熟练地掌握溜冰的技巧。想要学会真本事必须要经过不断磨练,这也是《俗世奇人》一书告诉我们的道理之一。亲爱的你,也翻开这本书看看吧。
看俗世奇人有感 篇2
这世界可称俗,可称奇。“奇”,我认为指的是大自然,是一粒粒原子。“俗”,我认为指的是人,是和人有关的事。
也许很多人认为“人”才是奇迹,我不反对。但读完《俗世奇人》,他们一定也会明白“人俗”、“世奇”。
《俗世奇人》中,每个故事都在将“俗”和“奇”作对比。比如一般小混混和刘道元的不同;一般商家和皮大嘴的不同;一般盗贼和燕子李三的不同……为何冯先生要这样写?不显重复吗?
“事”上显“俗”。其实任何事的本质都“俗”——世俗。冯五爷再怎么聪明,还是被偷贼厨子戏耍了;蓝眼再怎么刁尖,还是被险诈的黄三爷坑了……俗世,世俗;俗事,事俗,无论怎么颠倒,读起来却照样通顺。
“俗”中显“奇”。“俗”只是人之事的本质,许多人的事与众不同,一枝独秀,才让人称“奇”。苏七块让人称“奇”,是因为他对规则的严格遵循;泥人张脱“俗”而“奇”,是因为他用自己超群的手艺教训了蛮横的海张五……由天津卫的奇人奇事中可以看出,想要“奇”,都不能少了别的“俗”人,不然“奇”就衬托不出来了。
“奇”而显“理”。“理”即道理,是“奇”的升华。仔细品读《俗世奇人》,我发现每桩“奇”事都在无形中引人思“理”。“见风使舵”的社会现象大家都见过,刘道元通过“活出殡”这件事形象生动地展示了当时的世态,同时也让读者深深体会到了悲凉。道理仅靠说教不免有些空洞,但如果从“奇”中反映出来,就有声有色了。
由此看来,冯先生这样写,并不显得重复,而是为了让我们悟出“事”中之“理”,让我们通过一次次的透悟,成为“俗世奇人”。我们也应该按《俗世奇人》里反映的一条条道理来修养身心,让自己不被世俗迷了眼障了目,不至于成为一个俗世中的庸人。
看俗世奇人有感 篇3
初看这本书,题目就很吸引我,俗对雅,题目中的俗,意思是平庸、庸俗;奇的意思是奇特的、奇妙的、与众不同的,这样的对比会有怎么样的故事呢?读完这本书,我发现,俗和雅对应得更有深意,只有在平庸的世界里,才能突显出这些人的奇特,奇妙,与众不同。
书中讲述了十几位俗世奇人的故事,他们个个身怀绝技,我也从他们身上学到了很多道理和良好的品质。在书中,我发现了几句货真价实的、告诉我们如何在这个社会上生存的话:“各行各业全有几个本领齐天的活神仙,有什么刻砖刘,泥人张,风筝魏,机器王,刷子李……”“手艺人靠的是手,手上就必得有绝活,有绝活的吃荤,亮堂,站在大街中央;没能耐的吃素,发蔫儿,靠边儿待着。”
从中我想到了我们现在这个班级,班级就是一个小小的社会,班里每个人都应有自己在班里立足的特长,有的同学学习好,是学霸;有同学体育好,是运动健将;有同学嘴巴利索,是当说客的料……而我有什么在班里立足的点?我有什么特长?我要成为一个什么样的人?这是一个值得去深思熟虑的问题。
以前,我在足球队,足球算我一项特长,但是五年级我退出了。我开始很沮丧,不过我很快被机器人社团老师招入机器人社团,并通过选拔,参加了几次比赛。鲍勃?马利有一句名言“一扇门关闭了,另一扇门总会随之打开”,如同《神鞭》的主角傻二,清朝灭亡剪头发把他的“神鞭”那一扇门关闭了,却为他打开了使用洋枪北伐的门。我可以学习傻二的知变通和不张扬,踏踏实实的在机器人社团努力,通过自己的努力证明自己。
英语也是我的一项特长,可是考试成绩总不能让我满意,一看就会,一做就错,这个问题一直困扰着我。我虽然发现了这个问题的幕后黑手——马马虎虎,可是我总摆脱不了它。我要学华大夫记牙,苏七块治骨病——做事干净利落有质量,才会受人尊敬。以我的英语基础,如果再认真踏实,我一定会脱颖而出的。
努力是每个人应做的,刻砖的远不止刻砖刘一人,可为什他最出名?因为他可以做到精益求精。做到精益求精可不容易,正如王国维先生所说的人生三境界,努力钻研最后才能成为大师。
看俗世奇人有感 篇4
小说里的人,不奇传不成,一奇就演出各种匪夷所思的事情,全是真人真事。手艺人靠的是手,手上就必得有绝活各行各业,全有几个本领齐天的活神仙:认钱不认人的苏七块;技艺高超的刷子李;力大无穷的张大力;足智多谋的杨巴;以牙记人的华大夫;钓鱼很好的大回天津人好把这种人的姓,和他们拿手擅长的行当连在一起称呼。叫长了,名字反没人知道。只有这一个绰号,在码头上响当当和当当响。
这么多俗世奇人当中,我最佩服的就是刷子李,刷子李那高超的刷墙技术,使我赞叹不已,还有他那规矩:只要身上有白点,白刷不要钱。还有一个规矩是:每刷完一面墙,必得在凳子上坐一大会儿,抽一袋烟,喝一碗茶,再刷一下墙。有一天,刷子李收了一个徒弟曹小三,曹小三当然也听过师傅那手绝活,一直半信半疑,这回要亲眼瞧瞧。曹小三借着给师傅倒水点烟的机会,那目光仔细搜索刷子李的全身,可当刷子李刷完最后一面墙的时候,竟然瞧见刷子李裤子上出现一个白点,黄豆大小,曹小三以为师傅蘸浆了,不敢说也不敢看。可最后,那个白点竟是抽烟时不小心烧的,里边的白衬裤打小洞透出来,看上去就跟刷浆落上去的白点一模一样。我看了这个故事,对刷子李那高超技术佩服得五体投地。
这本书中有许多篇文章,每篇文章都不长,都配有一幅图画,但寥寥数笔,冯骥才先生就把一个人物的性格特点和爱好凸现出来,短短的一个小故事就被冯骥才先生写的如此精彩,仿佛那高超的技术就展示在自己的眼前,让人记忆深刻,看了赞不绝口!
读完这本书,我不仅喜欢冯骥才先生这样的文学体裁,还喜欢书中一篇篇精彩的故事,每个故事都有里面所表达的意思和一些做人的道理。读了《俗世奇人》这本书,我还明白了一个深刻的道理,想要学成本领,就要脚踏实地的去干,不能总想着走近道,其次便是要坚持,不可以半途而废,做到了这两点,我想我们就可以成功。
看俗世奇人有感 篇5
暑假浏览了《中国动漫卡通》,读过作文选,读了沈石溪的动物小说,但我最喜欢阅读冯爷爷写的《俗世奇人》。冯爷爷笔下一个人物一个故事,独立成篇,人物形象有声有色有脾气,真是三十六个主人公,个个称奇叫绝。
你们看:
苏七块,正骨拿环,只见双手赛一对白鸟,上下翻飞,疾如闪电,只听咔擦咔擦,不等病人觉得疼,断骨头就接上了。
刷子李,刷墙必穿一身黑,干完活,身上绝没有一个白点。
张大力,人如其名,力大无穷,听说有一块石锁上还写着:凡举起此锁者赏银百两,唯张大力举起来不算!
大回是垂钓能手,只凭一根竹竿子,一个针做的鱼钩,一根纳鞋底子的细线绳,还有一片鸽子的羽毛做鱼漂,蹲在坑边,顶多七天,能把坑里几千条鱼掉光了。
书里奇人还有很多,比如泥人张、蓝眼、狗不理、好嘴杨巴等等,他们个个身怀绝技,在天津卫名噪一时。
读着作家写的故事,我有时笑出了声音,有时也愁眉不展,有时竟然手舞足蹈。但更多的是思考,作家为什么要写这本书?它除了娱乐之外想告诉读者什么呢?
我默默地思索着:我读懂了什么?难道作家是想告诉我,其实我们每个人都可以成为一个奇人?只要你能找到自己的长处,并持之以恒努力练习。
留意身边的同学,不也有那么多奇人吗?有同学画画,画什么像什么;有同学口算每次都最快,而且不错一题;有同学背课文超快,总是第一个会背,还一字不落;有同学短跑特别厉害,一不留神就到了终点;有同学乐感特别好,只听过几遍歌曲,就会哼唱了究其原因,除了天赋以外,更重要的是浓厚的兴趣和坚持不懈的努力。
可见,每个人都可以是奇人,只要我们能找到自己的长处,严格要求自己并持之以恒,就能让自己的技能高于别人,就有可能成为三十六行里那一行的状元。
看俗世奇人有感 篇6
是怎样的一双手蒙住了你的眼,让你看到的只有漫漫长夜?
请让我来告诉你,我的朋友。漆黑的夜里,也还有明月的存在。
农夫和蛇的故事,可以说没有几个人不知道了。小时候的我,总是一味的批判蛇的毒辣。可当现在的我重又拾起这篇遗落在童年里的故事时。却有了截然不同的看法。
并非蛇心狠手辣,只是那农夫认错了人。
手划过书页下方的一行小字——不能对坏人抱有善心。
可是在这个世界上,又有谁能定位谁呢?那些我们厌恶的杀人犯,抢劫犯,又有几个是真的丧失了所有人性的呢?
家父年轻时在看守所管犯人,那天他给我讲了这样一件真实的案例:“我那天看到一个犯了死罪的人,是个务农之人。在他被拉上刑场的时候还一直在嘀咕着要他的被子,还要带回去盖,跟本没想到这次他将一去不归。我当时很好奇,就走过去问旁人,‘如此朴素之怎会犯下死罪?’‘你不知道,他在跟仇家吵架之时受到对方挑衅,一气之下铸成大错。’那人惋惜的告诉我。”
故事到这里就结束了。这样一位只晓得如何才能吃饱饭,被子要省着盖,却因为一时之念毁了自己的农人,难道不值得博得我们一点点宝贵的同情心吗?
而文中的蛇,也是为了自己能够生存下去,或者是出于本能才咬了农夫吧?也许事后,它会为了自己的行为落泪,再或者,它已经流泪了,只是农夫没有看见。
仅仅因为那是蛇的眼泪,就那么不值钱吗?
为什么犯了错的星星就失去了发光的权利?
我不知道在伊索的生命里,遇到了怎样的人,经历了怎样的事,让他可以用这样厌恶的口气说出——不能对坏人抱有善心。这样的话来。
在书中还看到过这样一个故事:有一只蝎子,它掉进了湖里,一位僧人想要去救它,蝎子蛰了那位僧侣,可是僧人还是努力去救蝎子,路人看了,很不解,就问:“它总是蜇你,你为何还要救它?”僧人回答道:“蜇人是它的天性,救人是我的天性。我怎能因为它的天性就放弃我的天性呢?”真的好希望,这个世界上,还有以救人为天性的人的存在。
社会再怎么动荡,也会有好人的存在,夜色再怎么黑暗,也会有明月的存在,我一直这么坚信着。