接下来我们会为大家分享“爆炸事故应急预案”的方法,开展防灾减灾活动,增强防灾减灾意识,为了提高抢险工作的效率需要进行深入的研究和探索。应急预案需要进行风险评估和分析以制定有针对性的应对措施,希望能帮助到你,请收藏!
爆炸事故应急预案【篇1】
1 事故风险分析
事故发生的可能性、危害程度及影响范围:事故发生的可能性、危害程度及影响范围,参见综合应急预案中《不连沟煤矿事故风险分类统计表》。
2 应急处置基本原则
为了有利于救人和保证救护队员本身安全,避免瓦斯连续爆炸,及时恢复通风系统、查明引起爆炸的真实火源是救灾工作中的技术关键。制定救灾措施时,必须充分考虑发生二次事故特别是发生二次爆炸的可能性,制定防止二次爆炸的措施。
3 应急组织机构及职责
3.1 应急组织体系同综合应急预案部分
3.2 不连沟煤矿应急救援指挥部职责同综合应急预案部分
4 预防与预警
4.1 危险源监控
4.1.1 危险源的监控方式、方法
4.1.1.1 矿井配有足够的测尘人员和测尘仪器,按规定布置粉尘测点。井下作业场所的总粉尘浓度每月至少测定2次,呼吸性粉尘浓度每月测定1次,粉尘中游离SiO2含量、粉尘分散度每6个月测定1次。
4.1.1.2 建立健全综合防尘管理体系,完善综合防尘管理制度,确保所有防尘设施灵敏可靠,使用正常。
4.1.2 煤(粉)尘爆炸事故预防措施
4.1.2.1 防止煤(粉)尘沉积和飞扬
4.1.2.1.1 井下要有完善的防尘管路系统,皮带巷防尘管路每隔50m设一个三通阀门,其它巷道防尘管路每隔100m设一个三通阀门,防尘用水必须保持足够的供水量。
4.1.2.1.2 合理配风,在满足最小风速的前提下,选择最佳排尘风速,防止煤尘积聚或飞扬。
4.1.2.1.3 采煤机、连采机、综掘机必须具备有效的内外喷雾装置,各转载点使用防尘罩,达到最佳除尘效果;综采面放煤时架间喷雾必须开启,煤机割煤期间下风侧喷雾装置正常开启。
4.1.2.1.4 防尘洒水管路到位、系统完善。主要进、回风巷道及采掘面按规定安设净化水幕,保证水幕雾化良好,能够全断面封闭。
4.1.2.1.5 采煤工作面上下顺槽必须安设消尘管路,保证供水量、水压满足生产及防尘需求。
4.1.2.1.6 喷雾设施前加装过滤装置,保证水质不致出现堵塞喷咀的现象。通风准备队、各采掘队设专人负责喷雾的日常检查维护工作。发现雾化效果不好,及时检查供水软管、过滤器、喷咀等部件是否出现堵塞现象,并及时进行维修、更换。转载点进行封闭,下风侧设喷雾,减少煤尘的产生。
4.1.2.1.7 按照综合防尘管理规定各队定期冲洗所负责巷道的积尘。主要进、回风井筒、大巷、盘区主要进、回风巷道每旬至少清扫、冲洗一次积尘;采掘工作面每班冲洗一次;采煤工作面回风巷、掘进巷道每天至少清扫、冲洗一次。粉尘污染程度严重,造成风筒、电缆、机电设备、皮带管架等积尘较大时,应安排随时进行清扫、冲洗。
4.1.2.2 防止火源产生
引起煤尘爆炸的点火源很多,主要分为四类,即明火火焰、炽热表面和炽热气体、机械摩擦和撞击火花和电火花。
4.1.2.2.1 严禁携带烟草、点火物品入井、使用灯泡取暖、井下拆卸、敲打、撞击矿灯。井口房、主要通风机房20m范围以内,禁止有明火。
4.1.2.2.2 入井电器设备必须符合防爆规定,井下不得带电检修、搬运电器设备。井下供电要做到 "三无"、"四有"、"两齐"、"三全"、"三坚持"。
4.1.2.2.3 在摩擦发热的部件上安设过热保护和温度检测报警断电装置。每班巡查,及时发现和处理摩擦高温点。避免截割坚硬岩石。为了防止产生摩擦冲击火花,采煤机、综掘机、连采机不得割顶割底。
4.1.2.2.4 加强爆破管理,爆破作业必须遵守《煤矿安全规程》有关规定。
4.1.2.3 防止煤(粉)尘事故扩大的措施
优化通风系统,确保通风系统稳定、可靠;各采掘面实行独立通风;入井人员必须配戴压缩氧自救器;在巷道中设置辅助隔爆设施,盘区和主要通风巷道应设置主要隔爆设施,一旦发生煤尘爆炸时能有效阻隔爆炸蔓延,防止其继续传播发展,减少危害。
4.1.2.3.1 主要隔爆水棚的安设位置:在矿井两翼与井筒相联通的主要运输大巷和回风大巷等巷道;相邻的采区之间的集中运输巷和回风巷道;相邻的煤层之间的运输石门和回风石门安设主要隔爆水棚。水量要求:按巷道断面计算,不小于400L/m2。
4.1.2.3.2 辅助隔爆水棚的安设位置:在相邻的采煤工作面间、煤层及半煤岩掘进巷道同其相连的巷道间、煤仓同其相连的巷道间、采用独立通风并有煤尘爆炸危险的其他巷道安设辅助隔爆水棚。水量要求:按巷道断面计算,不小于200L/m2。
4.1.2.4 预警条件
4.1.4.1 防尘供水系统、防尘设施、隔爆设施发生故障,不能正常供水和起到应有作用。
4.1.4.2 采掘工作面和转载点煤尘浓度严重超限。
4.1.4.3 巷道、管线积尘未按规定冲刷,连续积尘厚度超过2mm连续长度超过5m。
4.1.4.4 采掘工作面和转载点煤尘浓度接近爆炸下限(45g/m3)。
5 信息报告程序
同综合应急预案部分
6 应急处置
同综合应急预案部分
6.1 处置措施
1)一旦发生煤(粉)尘爆炸事故,发现人员应立即报告矿调度室,矿调度室立即通知停止工作、撤人并按顺序通知有关领导和单位。并立即组织灾区及受威胁区域人员佩带自救器按避灾路线撤离现场。
2)发生灾害时,由指挥部下令,调度室通知井下中央变电所及其他有关变电所停止向事故区域供电。
3)立即组织救护队侦查,准确查明事故的性质、原因、范围、遇险人员数量和所在位置,以及巷道通风、瓦斯情况,为制定救灾方案提供可靠依据。救护队员在进入灾区抢救之前,应查明井下发生事故情况,制定控制风流及防止发生连续爆炸的措施。注意检查沿途气体情况、温度变化情况,以确保救灾人员的安全。
4)迅速组织两个救护小队抢救遇难人员。到达事故现场的小队首先侦察爆炸区域的情况,检查CH4、CO、CO2的含量,按照先抢救重伤、轻伤人员,后抢救遇难者的原则,积极抢救受困人员。在抢救受困人员中,要注意遇难人员的姿势和倒向,做好记录。在抢救中要严禁不佩用呼吸器的人员进入爆炸区域,防止中毒扩大事故。
5)在组织抢救遇难人员的同时,要组织人员迅速恢复爆炸区域的通风。
6)恢复送电时,必须经瓦斯检查员检查送电地区有害气体浓度不超限,向救灾指挥部汇报后,指挥部按照先送风后送电的原则,下令向指定地点逐级送电。
7)如果爆炸区域巷道距离较长、温度高、烟雾大,巷道冒落严重,瓦斯浓度在允许范围内时,可采取安装局部通风机、逐段接风筒、逐段稀释烟雾的方法进行抢救遇难人员,存在高温和高浓度瓦斯时,不得采用此法。
8)救灾过程中,指定专人检查瓦斯和煤尘,观察灾区气体和风流变化情况。当有爆炸危险时,救灾人员必须立即撤到安全地点,采取措施排除爆炸危险后再重新进行抢险救灾工作。
9)煤尘爆炸后,可能造成巷道和通风设施的破坏,使通风系统紊乱,通风准备队应根据救灾需要及时调整通风系统。
10)有害气体严重威胁回风流人员时,为紧急救人,在进风侧人员已安全撤出的情况下,可采取区域或局部反风,解救回风侧被困人员,但必须经过周密分析,慎重采取行动,避免造成事故扩大。
11)进入灾区发现火源要立即扑灭,若火势大,无法灭火或灭火无效时,应立即予以封闭。
12)当井下发生灾变时,在灾区或受灾变影响的区域,每个工作人员应进行避灾和保护自己。
13)爆炸后,遇险人员应立即带上自救器,并搀扶不能行走的伤员沿避灾路线迅速撤至新鲜风流中,并立即汇报矿调度室,等待营救。
14)事故附近人员应尽量了解判断事故性质、地点和灾害程度,并迅速利用各种办法向调度室汇报,并通知相关人员了解灾情。
15)现场人员汇报时要讲清时间、地点、遇险人数等,看到的异常现象(火烟、飞尘等),听到的异常声响,感觉到的异常冲击等,不可随意推断,以免给领导造成错觉,影响救灾。
16)积极抢救:根据灾情和现场条件,在保证自身安全的前提下,采取积极有效的方法和措施,及时投入现场抢救,将事故控制在最小范围,最大限度地减少人身伤害和损失。
17)安全撤离:撤退方向按避灾路线迅速向安全出口方向撤离。 应尽量选择安全条件最好、距离最短的路线,迅速撤离危险区域,撤退时,要注意防护。
18)妥善避灾:如在短时间内无法安全撤离灾区(通路冒顶阻塞、在自救器有效工作时间内不能到达安全地点)时,应迅速进入预先筑好的或就近地点快速建筑的临时避难硐室、或利用压风自救装置妥善避灾。避灾过程中,要努力改善和维持自身的生存条件,延长生存时间,等待救援。
19)冷静、不惊慌,判断事故地点和自己的位置。
20)在进风侧时,迎风撤;在回风侧时,迅速配用自救器,尽快转入进风侧。注意连续爆炸的威胁。
21)注意躲避处的生存条件,有危险时,设法改善,条件允许时可以转移。
6.2 避灾路线
6.2.1 正常通风情况下:
6.2.1.1 采煤工作面→采煤工作面进风顺槽→6煤辅运大巷→副斜井→地面
6.2.1.2 掘进工作面→掘进顺槽→6煤辅运大巷→副斜井→地面
6.2.1.3 其他地点、硐室→6煤辅运大巷→副斜井→地面
6.2.2 若副斜井堵塞或无法通行时:
6.2.2.1 采煤工作面→采煤工作面进风顺槽→6煤辅运大巷→进风立井→地面
6.2.2.2 掘进工作面→掘进顺槽→6煤辅运大巷→进风立井→地面
6.2.2.3 其他地点、硐室→6煤辅运大巷→进风立井→地面
6.2.3 反风情况下:
6.2.3.1 采煤工作面→采煤工作面回风顺槽→6煤回风大巷→总回风巷→回风立井→地面
6.2.3.2 掘进工作面→掘进顺槽→6煤回风大巷→总回风巷→回风立井→地面
6.2.3.3 其他地点、硐室→6煤回风大巷→总回风巷→回风立井→地面
6.2.4 当井下发生灾害,造成采掘工作面顺槽或主要大巷等巷道受损堵塞通道而无法撤离时,应在调度室的统一指挥下,及时进入井下的临时避难硐室和永久避难硐室进行避灾,等待救援。
7 应急保障
7.1 应急物资和设备的存放
矿井地面供应站、地面消防材料库和井下消防材料库要按规定配备工具、消防器材和工程材料,定期由调度室牵头负责监督检查、物供部负责物资补充,确保应急物资能够满足应急需要。物供部和调度室要保证应急物资的储备量,不能随意挪用,要定期检查维护。应急物资和装备的类型、数量、性能、存放位置、管理责任人及其联系方式等内容都要明确。(参照消防材料库清单附件三)。
7.2 应急抢险救灾物资设备调运方式
当现场应急物资和设备供应不能满足需要时,请求指挥中心迅速下达命令,由物资供应中心调用各种排水、供电、开关、电缆等机电设备,进行抢险救灾。
7.3 自救器管理
井下作业人员随身携带压缩氧自救器,由通风准备队管理、维护、校验。
7.4 急救设备管理
医务室要配备相应的医疗救治药物、设备和技术人员,提高医务室应对事故的救治能力。
7.5 交通运输保障
矿调度室、综合管理部、车队必须保证24小时有值班车辆。发生人身安全事故后,井下所有车辆必须立即为救援车辆让行;根据地面交通情况必要时由应急救援指挥部及时协调公安交警部门对事故现场进行道路交通管制,并根据需要开设应急救援特殊通道,确保救援物资、器材和人员运送及时到位,满足应急处置工作需要。
爆炸事故应急预案【篇2】
1煤气设备爆炸事故的原因
1.1在密闭的容器内,煤气中混入空气或空气中混入煤气,达到爆炸范围,并形成爆炸性的混合气体;要有明火、电火或达到煤气燃点以上的温度。这三条件同时具备时,就会发生煤气爆炸。
1.2高炉煤气爆炸最易发生在休风、送风和停风后,在煤气系统动火施工时,在以空气驱赶和置换系统中残余煤气的过程中,有一段时间容器内会形成爆炸性的混合气体,所以在煤气系统驱赶和置换残余煤气作业是不允许用空气为介质进行系统驱赶和置换煤气。在煤气系统驱赶和置换煤气须向系统中通入蒸汽(或氮气)来冲淡煤气浓度,同时还要控制系统温度低于煤气着火温度和火源(高炉煤气着火温度700℃、爆炸范围煤气量40%-70%;焦炉煤气着火温度650℃、爆炸范围煤气量6%-30%)。
1.3高炉休风煤气系统需要动火作业前,未放净除尘器内的积灰,驱净系统残余煤气,系统未与大气相通,未测定系统内气体成份或气体成份未达到合格便进行作业。
1.4鼓风机突然停风时,如混风大闸、冷、热风阀尚未关闭或未关严时,因炉内残余煤气压力较大,可能流入冷风管道和鼓风机内引起爆炸。
1.5高炉休风或减风时,虽然鼓风机未全停风,如放风阀能将大部分放走,若冷风大闸未关、关闭过晚或关严,也可能发生冷风管道爆炸。
2煤气设备爆炸事故的现象
2.1在煤气系统局部部位动火作业,与管网切断连接,吹扫、置换驱赶残余煤气不彻底,留有爆炸性的混合气体遇火局部爆炸。
2.2高炉休风后未按煤气系统标准程序操作,发生爆炸。如休风及时打开除尘器人孔等正常,但洗涤塔放水慢,在洗涤塔系统人孔尚未全开,煤气尚未驱净的情况下,就开启了煤气切断阀,2—3min后高炉炉顶发生爆炸,继之除尘器、洗涤塔连续发生爆炸,开启煤气切断阀过早,将除尘器、洗涤塔内形成的爆炸性混合气体抽到高炉炉顶,遇炉顶火源而爆炸。
2.3高炉休风后未按操作规程作业。如高炉休风后,放风到底时,混风大闸尚未关闭,由于放风阀将风放净,使炉缸的残余煤气倒流入冷风管道,后来关闭混风大闸、冷风阀和热风阀,将煤气关在冷风管道中,与冷风形成了爆炸性的混合气体,在热风炉换风时送风打开冷、热风阀时,爆炸性的混合气体进入高温的热风炉内发生爆炸。
2.4高炉休风时,发现冷却设备漏水未及时处理和处理不当发生高炉爆炸。如高炉休风时,冷却设备漏水未采取果断闭水措施,产生了大量的水煤气,使残余煤气量大增、含氢量增高,休风3小时后,炉顶温度仍高达580—600℃,怕炉顶设备烧坏,开炉顶蒸汽降温将炉顶煤气火熄灭,顶温下降后,又将蒸汽关闭。火灭后新生的煤气和由人孔吸入的空气,形成了爆炸性的混合气体,当炉顶蒸汽关闭后炉顶温度又逐渐升高,达到煤气的着火温度,煤气的三个必备条件同时具备,炉内发生煤气爆炸。
2.5高炉休风后驱赶荒煤气过程中,除尘器内煤气发生了爆炸。如置换煤气是在高炉休风煤气灰未放净的情况下进行的,置换煤气时打开清灰口,开始时由于灰量大,空气不能进入,灰流小后有一部分空气从灰口吸入并将温度较高的煤气灰往上吹,从而提供了爆炸火源,发生爆炸。
3煤气设备爆炸事故的危害性
3.1煤气系统一旦发生任何部位的煤气爆炸,都会给人生命安全和设备安全带来巨大损失。
3.2高炉煤气系统一旦发生爆炸,高炉被迫休风停产。
3.3在处理爆炸事故不当时,会造成煤气系统连环性的爆炸,直接威胁用气单位。
4煤气设备爆炸事故的预防及处理措施
4.1高炉休风炉顶点火必须在将除尘器内的积灰放净后进行,同时要处理好除尘器内的煤气。
4.2煤气管道主闸阀以后的设备或管道发生爆炸着火时,立即关闭主闸阀,切断煤气来源,同时向管道中通入大量蒸汽或氮气,冲淡残余煤气以防再次爆炸。
4.3煤气管道主闸阀以后的设备或管道发生爆炸引起火灾时,就按着火事故处理,严禁突然切断煤气来源。
4.4因爆炸造成大量煤气泄漏,应适当降低煤气压力,并指挥全部人员撤出现场,以防煤气中毒,然后按煤气危险作业区的规定进行现场处理。
4.5处理煤气爆炸事故时,进入煤气危险区域的人员要做好个人保护,以防煤气中毒。
4.6高炉本体及煤气设备一旦发生爆炸事故,人员伤亡,设备损失较大难以立即控制时,应采取以下应急措施:
4.6.1最早发现者应立即向高炉值班室、厂调度室报告,并采取一切办法迅速控制煤气源。
4.6.2高炉值班室接到报警后,立即向车间主任、厂调度室报告。
4.6.3厂调度室接到报警后,立即向应急救援指挥部成员、上级部门报告,迅速通知各专业救援队伍赶往事故现场,并视情况及时通知医院、消防、事故地点区域内各相关方等有关部门和单位,要求查明事故点及事故原因,并发出相应休风停机指令,下达应急救援预处置指令。
4.6.4发生事故的高炉应立即通知热风炉、除尘喷煤、铸动车间等相关单位及事故区域内各相关方采取应急措施,高炉车间主任立即组织查找事故点及事故原因,组织对现场受伤人员抢救,清点现场人数,设立临时警戒区,组织本单位人员进行抢险,相关单位也要配合事故发生单位组织抢险、救援,并清点本单位在事故现场可能受伤的人数。
4.6.5指挥部各成员接到通知后,按对口专业迅速向上级主管部门报告,并及时到达事故现场,根据事故状态及危害程度做出相应的应急决定,并命令各应急救援队开展救援,如事故扩大,应请求上级支援。
4.6.6通讯联络中心设在厂调度室,负责信息传递、指挥、联络及对外信息发布。
4.6.7安全生产技术科到达现场后,会同事故发生单位,查明事故点及事故原因,视事故控制情况,做出休风停机决定,并对事故状态进行跟踪监测。
4.6.8治安队到达现场后,设置警戒区,加强警戒和巡逻检查,配合事故单位对现场人员进行疏散、撤离和人数清点。
4.6.9医疗救护队到现场后,配合事故发生单位,立即救护伤员,采取相应的急救措施,并及时送往医院抢救。
4.6.10抢险抢修队到达事故现场后,根据指挥部下达的抢修指令,迅速进行设备抢修,控制事故以防事故扩大化。
4.6.11其他管理技术人员协助指挥部进行现场的指挥、救护、通讯、车辆的使用调度。
4.6.12当事故得到控制时,立即成立两个专门工作小组:
4.6.12.1在生产副厂长指挥下,组成由安全生产技术科、设备环保科、高炉车间参加的事故调查组,调查事故发生的原因和研究制定防范措施及事故处理意见;
4.6.12.2在设备副厂长的指挥下,组成由安全生产技术科、设备环保科、高炉车间、设备维修单位(二建公司)参加的抢修组,研究制定抢修方案,并立即组织抢修,尽早恢复生产。
4.6.13在未查明事故原因和采取必要的安全措施前,不得向煤气设施输送煤气。
爆炸事故应急预案【篇3】
随着社会的进步和科学技术的不断提高,建筑工地使用爆炸物和危险化学品越来越多。由于施工现场使用爆炸物和危险化学品,环境条件差、危险因素多,要避免发生民用爆炸物和危险化学品安全事故,必须加强对危险化学品的安全管理,保障人民生命、财产安全,保护环境。特制定一系列预防措施和制定一旦发生民用爆炸物和危险化学品的安全事故所采用的救援应急预案。
〈一〉、预防发生民用爆炸物和危险化学品安全事故的措施:
一、加强对民用爆炸物和危险化学品的储存管理。
A、储存民用爆炸物和危险化学品必须按照安全生产法内的相应条例去施行。
即(仓库的周边防护距离符合国家标准或者国家有关规定。有符合储存需要的管理人员和技术人员,有健全的安全管理制度,有符合法律、法规规定和国家标准要求的其他条件)。
B、不符合储存条件的严禁储存,只能按规定用多少进多少。
2、实施爆破作业的必须编制爆破方案,并送上级主管部门及公安部门审批,批准后方能按方案的要求进行实施爆破作业。
3、进行爆破和危险化学品施工的人员必须按有关法律、法规规章和安全知识,专业技术、职业性防护和应急救援知识的培训,并经考核合格,方可上岗作业。
4、作业时必须带安全帽、胶手套、口罩、防毒面具和穿工作鞋等,高处作业必须系好安全带。
5、操作场所必须保持通风,并设置危险警示牌,禁止其他人员进入操作场所。
6、操作完后要保管好所用的工具、材料、防护用品,并用专用的洗涤剂洗手。
〈二〉发生爆炸和危险化学品事故应急预案:
1、立即组织营救受害人员,组织撤离或者采取其他措施保护危害区域内的其他人员,并将受伤人员送医院进行抢救。通知附近居民和其他有关人员马上撤离该区域。
2、封锁发生事故的危险区域,严禁其他人员进入。
3、救援人员必须按规定配戴防毒面具等的相应防护用品。
4、迅速控制危害源,并对危险化学品造成危害进行检验、监测、测定事故的危害区域、危险化学品性质及危害程度。
5、针对事故对人体、动植物、土壤、水源、空气造成的现实危害和可能产生的危害,迅速采取封闭、隔离、洗消等措施。
6、对危险化学品事故造成的危害进行监控、处理,直至符合国家环境保护标准。
爆炸事故应急预案【篇4】
1.总则
各装置属于甲类火灾危险性装置,生产过程中原料、产品都为具有可燃性质的液体,加工过程又多在高温下进行,因此有发生重大火灾的可能性。
2.火灾的特点
1)燃烧速度快。
2)火焰温度高,辐射热量大。
3)易发生爆炸,火势极易蔓延。
4)燃烧爆炸伴随有毒气体的扩散,容易发生人员中毒。
5)油品火灾燃烧猛烈阶段,扑救比较困难。
3.发生火灾时的处理原则
1)发生火灾事故后,首先要把着火具体位置和着火介质判断准确,继而采取针对性的生产处理措施和火灾扑救措施。
2)发生一般性事故时,要努力控制影响范围,做到不蔓延、不跑串、不超温、不超压、不爆炸。
3)单台设备着火时,在甩掉和扑灭着火设备的同时,改用和保护备用设备,继续维持生产。
4)在大面积着火时,要迅速切断着火单元的进料、切断与周围单元生产管线的联系、停机、停泵、拿净塔器及管线存油,做好蒸汽掩护。
5)如果是高温介质喷出后着火,则应首先切断设备进料,安全地转移设备内储存的物料,然后采取进一步的生产处理措施。
6)如果是易燃介质泄漏后受热着火,则应在切断设备进料的同时,降低高温物体表面的温度,然后在采取进一步的生产处理措施。
7)着火后的扑救工作,要立足于岗位人员,立足于现场的便携式、移动式消防器材,立足于在火灾初起时及时扑救。
8)灭火剂、冷却剂的选用要根据燃烧介质,着火设备的危险程度,保护设备的重要程度而定,以提高灭火效能,保护重要生产设备。
9)发生火灾后,要在积极扑灭初起之火同时,迅速拨打火警电话“6119”(119、6119、7286119、6256119),向消防队报告,以得到专业消防队伍的支援,防止火势进一步扩大和蔓延。
10)当发生重大火灾时,应急救援小组成员要迅速赶往火灾现场,接受和执行抢险救灾行动指令,自动履行工作职责。