合同编号:
贷款人:
借款人:
借款人为发展出口商品生产基地,增加外汇收入,组建联营(合作)企业,向贷款人申请联营股本贷款。双方根据国务院颁布的《借款合同条例》协商签定本合同并共同恪守下列条款。
一、贷款金额
本合同项下贷款最高金额为人民币 万元。
二、贷款期限
本合同项下贷款期限为自一九 年 月 日起至一九 年 月 日止。
三、贷款用途
本合同项下贷款限用于借款人与____组建(合作)____厂的投资股本。
四、贷款利率及利息计收
1.本合同项下为月息 ‰(一个月以30天计算)。
2.贷款使用期间,若中国人民银行或中国银行总行调整贷款利率,本合同规定利率将作相应调整。