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开展监督工作情况报告【篇1】
加强纪检监察组织和干部队伍建设,树立新时期纪检监察干部形象,是深入推进党风廉政建设和反腐败工作的客观要求,是纪检监察机关全面履行党章赋予的职责和任务的重要保证。近年来,元谋县高度重视纪检监察组织和干部队伍建设,促进各项工作取得了长足发展。
一、纪检监察组织和干部队伍建设现状
1、合理设置县、乡纪检监察机构。县纪委监察局自1993年合署办公以来,经过历届县委、政府和纪委领导的关心重视,目前,机关内部设置有8个副科级科(室),设有办公室、纪检室、案件审理室、信访室、党风室、宣教室、执法室和纠风综合室;根据上级要求,从2014年开始,元谋县首批向县属16个部门派驻了纪检监察机构,2014年又向上划垂直管理的县国土资源管理局增设纪检组。至此,派驻纪检监察机构增加到17个,根据当时管理领导体制,由县纪委监察局和驻在单位党委(党组)实行双重领导。2014年,元谋县对派驻纪检监察机构实行县纪委监察局统一管理,同时向县扶贫办、县移民局2个单位增派纪检组,到目前为止,派驻机构增加到19个。其中,公安局、法院、检察院的派驻机构为正科级设置;在去年乡镇撤并和党委换届中,对全县10个乡镇纪委班子作了进一步调整充实。
2、配齐配强县、乡纪检监察干部队伍。2014年以来,结合县、乡党委换届实际,元谋县纪检监察干部队伍建设取得历史性突破。一是调整充实新一届县纪委领导班子。县纪委委员由上届的19名增加到现在的25名,县纪委设常委9名(书记1名、副书记3名、副局长1名、室主任4名)。县监察局设局长1名、副局长2名(新增配1名非党副局长)。整个县纪委监察局机关在编干部职工24人;二是对派驻纪检监察机构实行统一管理。共向19个单位派驻了纪检监察机构,增加派驻机构主要负责人的编制19名,各派驻单位设置专(兼)职纪检监察专干3-5名;三是调整充实乡镇纪委领导班子。7名年轻干部新提拔为乡(镇)纪委书记、3名纪委书记作了乡镇交流,10个乡镇纪委班子各设置纪委委员5-7名。截至目前,县纪委监察局机关、派驻机构和乡镇纪委共有在编专职纪检监察干部53名,平均年龄37.8岁,大学本科16人,大学专科35人,中专2人。纪检监察干部队伍不断壮大,年龄结构日益改善,知识水平和工作能力明显提高。
3、纪检监察干部提拔、调整和交流实现历史性突破。去年以来,原县委副书记、县纪委书记提拔到州级部门担任正处级主要领导,从邻县提拔交流1名县纪委副书记、县监察局长到元谋担任县委常委、县纪委书记,县纪委原2名副书记分别交流到县级重要部门和乡镇担任主要领导,1名室主任和1名副局长得到重用提拔;对10名乡镇纪委书记全部进行调整,其中,新进纪委书记7名,交流乡镇3名;派驻机构纪检组长(纪委书记、纪工委书记)调整了9名。近两年全县共提拔、调整和交流纪检监察干部达28名,纪检监察干部的使用取得了历史性突破,在纪检监察系统选人用人的良好机制正逐步形成。
二、主要做法及成效
1、抓成效,以工作实绩争取领导、赢得支持。有为才有位,纪检监察机关和纪检监察干部的威信只有通过工作实绩来体现。近年来,元谋县通过认真抓好纪检监察各项工作的落实,多项工作在全州甚至全省都取得了较好成绩:信息工作已连续3年排名全省纪检监察信息直报点第一、连续4年排名全州第一的好成绩,宣教、纠风、执法监察、个案查办、信访办理等单项工作均受到州纪委监察局的表彰奖励,2014年的党纪案件公开审理开创了我省第一例的先河,审理工作得到省、州纪委和同仁的一致肯定,2014年、2014年元谋县的党风廉政建设责任制考核工作被评为楚雄州优秀单位。可以说,每项成绩的取得,都是以全县广大纪检监察干部的辛勤工作分不开的。同时,我们以工作实绩赢得了广大人民群众的理解和信任,争取到各级党委、政府领导对纪检监察机关及其干部的更加关注和重视。
2、抓协调,以理顺关系、形成合力为突破口。按现行管理体制,纪检监察机关实行上级机关和同级党委双重领导。但在实际工作上,同级党委、政府对纪检监察机关享有绝对的支配权,纪检监察机关在组织人事、工作经费等方面对同级党委、政府的依附性极强,而上级纪检监察机关对下级纪检监察机关的领导则仅局限于业务层面的指导。另外,在同级层面上,纪检监察机关的工作也需要有人大、政协领导的支持配合。鉴于管理体制等诸多复杂关系的存在,纪检监察机关在履行职责的同时,不得不考虑处理好上下、左右和部门之间的各种关系。尤其在案件查办上,现实中就存在意见不一致、配合不默契、协作不到位的现象。因此,纪检监察机关要想打开工作局面,除了全面认真履行工作职责外,还应注意搞好协调,充分依靠和调动社会各方面力量积极支持反腐倡廉工作,形成工作整体合力。
开展监督工作情况报告【篇2】
为深入贯彻落实全面从严治党要求,进一步严肃党内政治生活,按照xxx纪律监察委员会《关于整改落实党内政治生活监督检查发现问题的函》通知要求,xxx社区党支部结合工作实际,对检查出来的问题认真对照检查,现将检查工作情况报告如下:
一、专项整治中发现的问题
(一)针对党内政治生活不严肃问题。在2017年度社区党支部开展的组织生活会上,发现党支部班子成员之间相互批评不严肃,没有达到红脸出汗的效果,针对这个问题,社区党支部认真整改,及时召开党支部班子会议,教育党员干部及党员要认真对待社区党支部的组织生活会,大家从思想上找差距、工作上找不足,在本职工作上找弱点,既深入查摆自己在理论学习、遵守纪律、发挥党员先锋模范带头作用存在的问题,又坦诚地指出其他同志存在的不足,敢动真碰硬,开门见山,中肯的提出意见和建议,大家敞开心扉,真心听取意见,虚心接受批评,并表示在今后的工作中要直面问题,切实整改。
(二)组织生活会存在敷衍应付现象。在这次专项监督检查中发现有些党员对照检查照抄照搬,抄袭拼凑,查摆问题整改落实不到位、有雷同现象,社区党支部高度重视,认真查找问题根源,发现部分党员平时不认真学习,对组织生活会认识不够,针对问题社区党支部及时组织党员干部及党员认真学习新党章、学习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的社会主义思想,学习组织生活会召开的文件精神,让大家对召开组织生活会有一个新的认识和反省,并结合自身实际切实剖析问题根源,要求每位党员对自己写的的对照检查材料逐一进行修改完善,并按照查摆的问题以身作则,形成问题清单和整改措施。
二、下阶段工作思路。
(一)加强理论学习,提高综合素质。在今后的工作中严格学习纪律,加强学习教育的管理,强化措施,狠抓工作落实,在抓好政治思想理论学习的同时,抓好业务知识的培训和学习,进一步提升党员干部的理论素养和业务能力,增强党支部的战斗力和凝聚力。
(二)加强组织建设,改进工作作风。按时召开专题组织生活会,认真开展批评与自我批评,坚持抓好党风廉政建设,深化党内监督,坚持社区党支部“三会一课”、“三务公开”等制度,结合每周社区例会,及时对党员干部、党员及工作人员工作的问题早发现、早提醒,引导党员干部增强党性修养和宗旨意识,发挥党员先锋模范带头作用,树立务实、高效、廉洁、文明的良好形象。
开展监督工作情况报告【篇3】
一、纪检监察干部监督管理工作依旧任重道远
(一)干部思想不稳定。一是干部思想不够稳定,产生不满情绪。在工作上,纪检监察机关行政编制相对较少,工作任务繁重,纪检监察干部工作很*苦,所从事的工作往往是[栽刺不栽花",[出力不讨好"。在查办案件时,容易因工作而得罪人。承受着较大的精神压力。
(二)干部专职不专用。各级纪检监察机关的纪检监察人员配备缺乏,在对六安市各区县进行调研时发现,很多县区的人社局都没有专门的纪检监察职能科室,部分虽然选配了纪检监察干部,但有挂名的现象,一般不参与纪检监察工作;各单位纪委或纪检组根本就没有专职的纪委委员,除纪委书记或纪检组长外,别无他人;派出单位驻纪检组,一般只有一个组长,没有其他工作人员,即使有也大都兼管着很多其他工作。
(三)管理体制不健全。规定对纪委机关实行上级纪委和同级党委双重领导。而实际情况是,同级党委对纪检监察机关享有绝对支配权。纪检监察机关在组织人事、财物经费以及各种事务上对同级党委*仍然存在很强的依附*。上级纪检监察机关的领导仅局限于业务指导这个层面,没有质的突破,且渐呈削弱趋势。受各种客观因素的影响和制约,在人事安排、福利待遇、行政经费等要害问题方面,上级机关难以为下级机关提供强有力的政策支持,致使纪检监察系统合力不足。
(四)业务素质不全面。纪检监察工作是一项纪律*、**很强的工作,具有自身的规律和特点,搞好培训和知识更新,是做好工作的必要手段。随着社会主义市场经济向纵深推进,反腐倡廉的任务越来越艰巨。违纪案件广泛涉及到金融、*券、房地产等经济领域,违纪人员作案手段越来越诡秘,呈现出高智能化、高科技化的趋势,反调查能力在不断增强。而在实际中,安排纪检监察专门的知识培训不多,业务知识得不到有效地补充,加之纪检监察干部长期在同一部门、同一岗位、同一地域工作,知识结构单一,办案手段传统,*人才缺少,执纪能力滞后,协调能力不强,直接影响着纪检监察工作的开展。
二、纪检监察干部违纪违法情况依然存在
违反办案纪律或规定的现象主要有:调查人员在案件调查过程中,1人参与问话或3人同时参与对2名被调查人员问话;有些案件由于条件限制,在取*不到位或*据不足的情况下,也给案件定*;从事案件审理的人员参与了案件调查取*工作,从事案件调查的人员也参与到案件审理中,出现了查审不分的状况;一些纪检监察干部违反办案程序,如将案件调查阶段采取的手段运用到案件初查阶段,对没有立案调查的案件先行进行了调查取*,有些案件未经审理批复、未经会议讨论就给予了纪律处分等。一些纪检监察干部无视纪律规定,私自泄露案件秘密。如在接到*举报时,私自将举报的问题或举报人情况泄露给被举报人或单位;在案件调查过程中参与调查的纪检人员将掌握的情况、细节透露给被调查人或其家属;一些非办案人员在办案中私自打听、窃取案件查办信息,泄露办案秘密等。一些纪检监察干部在实际工作中,有纪不依,执纪不严。如对一些群众有反映,本身存在违纪违规问题的单位和个人,并没有按照有案必查、违纪必究的原则,组织人员进行调查处理,而是听之任之;对一些违反相同错误*质的人员在进行处理时,并不是一视同仁,而是存在偏轻偏重,要轻要重的情况。由于现实的各种原因,大部分基层纪检监察机关在查办违法违纪案件时,偏重于收缴违纪款,而把惩治*分子、教育干部放在了次要的位置,这样必然达不到治本的目的。
纪检监察干部违规办案的成因是多方面的。一是办案意识不强。一些纪检监察干部平时放松了学习,世界观、价值观发生了偏移,在灯红酒绿中逐渐迷失了方向,以致于成为*分子的[帮凶"、[爪牙",或与其沆瀣一气,狼狈为奸,从而发生泄露办案秘密,为违纪人员说情开脱、通风报信等违纪行为。二是业务素质不高。一些纪检监察干部对办案的纪律规定、程序要求知之甚少,又不加强对办案业务知识的学习和培训,在办案过程中违法取*,违反办案程序的现象时有发生。三是外部干扰极大。一些地方党委考虑当地经济发展环境的需要,认为反腐力度过大,查处案件过多,有损地方经济形象,对一些严重违纪违规而在当地经济发展中起重要作用的单位和部门采取保护措施。另外,纪检监察干部得罪的人多,有的长期得不到提拔和重用,致使很多纪检监察干部在工作上顾虑重重,存在畏难情绪,严重挫伤了纪检监察干部的工作积极*。四是经费难以保障。由于地方财政不足,难以全额保*纪检监察机关正常工作开支,实行了由纪委办案收缴违纪款返补工作经费不足的机制。因此,纪检监察机关将收缴违纪款列为了办案中的重点,而偏离了纪检机关办案的宗旨,导致了对一些违纪单位人员只收违纪款,对违纪人员不立案查处现象的发生。
三、不断完善纪检监察干部监督管理机制,加强纪检监察干部队伍建设
*纪委明确指出:用*特*社会主义理论体系武装头脑,加强纪检监察干部队伍思想*建设;适应党风廉政建设和*斗争的需要,加强纪检监察干部队伍能力建设;深化干部人事制度改革,不断提高纪检监察干部选拔任用工作水平;坚持从严要求,加强对纪检监察干部队伍的管理和监督。由此可知,在纪检监察干部的选任、配置、培训和管理等方面加强建设是党风廉政建设和*工作有效开展的必然要求。
开展监督工作情况报告【篇4】
打铁必须自身硬,信任不能代替监督。纪检监察机关作为党内监督和国家监察的专责机关,必须带头旗帜鲜明讲政治,带头提高政治判断力、政治领悟力、政治执行力,自觉接受最严格的约束和监督,严格执行监督执纪工作规则、监督执法工作规定,完善制度规则,强化内部管理,公正规范履职,建设政治素质高、忠诚干净担当、专业化能力强、敢于善于斗争的纪检监察铁军。
日前,xx省xx市纪委监委成立课题组,围绕做实做细自我监督,对全市纪检监察干部监督工作进行专题调研。
一、强化自我监督的工作实践
突出政治建设,增强政治意识。将持之以恒学懂弄通做实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作为加强理论学习和政治建设的重要内容,通过组织培训学、个人自觉学,把落实“两个维护”政治责任内化于心、外化于行。以思想政治建设为统领,推动政治纪律和政治规矩立起来、严起来、执行到位。各级纪委监委领导班子认真贯彻落实《中国共产党重大事项请示报告条例》《中共中央关于加强党的政治建设的意见》等规章制度,完善民主决策机制,规范议事规则和决策程序,自觉把遵守政治规矩和政治纪律贯彻到履职尽责全过程;认真贯彻落实监督执纪工作规则和监督执法工作规定,督促纪检监察干部牢固树立法治意识、程序意识,确保执纪执法权力不被乱用、滥用。强化干部监督主体责任,制定出台xx市纪检监察干部监督工作要点,逐项细化分解责任到人,通过政治监督、专项检查、日常监督以及调研督查等方式,层层传导压力,督促各级纪委书记、纪检监察组组长切实履行好第一责任人责任,班子成员认真履行一岗双责。
立足标本兼治,强化制度建设。强化对纪检监察干部监管力度,建立健全“日考勤、月自查、季评价”的管理评价机制,制定完善《xx市纪委监委综合考核办法》《关于认真落实纪检监察干部队伍有关情况报告制度的通知》《xx市监察委员会特约监察员工作办法》等干部管理制度,形成全方位、多渠道、动态化的干部监管机制。督促各县(市)区纪委监委健全完善内控机制,制定贯彻落实“三重一大”事项集体决策制度实施办法、纪律作风整顿常态化制度化实施意见、干部日常实绩公示及考核实施办法等,用制度管人管事管机构,在自我约束上严之又严。
加强监督检查,坚决防治“灯下黑”。突出政治监督,市纪委监委整合干部监督室、组织部及机关纪委力量组成监督检查组,聚焦对贯彻落实习近平总书记重要讲话和指示批示精神、落实党中央重大决策部署、落实全面从严治党责任、依规依纪依法履行纪检监察职责四个方面,对各级纪检监察机关、派驻
(出)机构、市属国有企业纪委和市属高校纪委及部分街道纪工委开展了监督检查,坚决纠正查处敷衍塞责、弄虚作假、阳奉阴违、搞变通打折扣、不担当不作为、搞形式主义官僚主义等问题。突出精准监督,聚焦“关键少数”,紧盯关键岗位,将市纪委监委内设机构、派驻(出)纪检监察组、市委巡察机构及县级纪委监委主要负责人作为监督重点,通过专项检查、日常监督、过程监督、动态监督等,通过压实主体责任带动监督责任落实,推动主体责任和监督责任协同发力。突出协作配合,以干部监督室为主,整合组织部、案管室、机关党委、监督检查室以及特邀监督员力量,加强日常监督、专项监督、纪律作风专项整治等各项工作的协作配合,针对发现纪检监察干部队伍存在的履行监督责任不到位、制度建设系统性不强及纪律作风不严不实等方面问题,督促整改落实到位。
强化自我约束,从严管理队伍。注重教育管理,制定年度培训工作计划,通过组织开展业务培训班、积极安排人员跟班学习、参加点训、案例复盘辨析,将培训学习成果最大化,不断提升纪检监察干部综合素质;组织机关党员干部以开展专题党性教育、系统内典型案例警示教育活动,教育引导纪检监察干部坚守初心,锤炼忠诚干净担当的政治品格。注重以案促改,市纪委监委从自身做起,结合监督检查及日常工作中存在的问题,以案促改,做到发现一个问题、整改一类情况、完善一套制度。针对少数纪检监察干部作风散漫、案件办理程序不规范、违规干预泄露案情等问题,完善规章制度,为纪检监察干部履职用权开列负面清单,标明行为底线。注重问题线索处置,严把适用关、程序关、审核关,坚持“刀刃向内”,充分用好“四种形态”,对属于工作方式方法问题的及时提醒帮助,对属于个人违纪违法问题的依规依纪依法坚决处理,决不护短手软。
二、查找监督工作有待补齐的短板
主体责任方面。一把手履行干部监督的主体责任,不仅要管业务工作,还要管思想工作,但在调研中发现,有些一把手及班子成员在履行干部监督责任方面,尤其是谈心谈话工作不到位,对苗头性、倾向性问题进行提醒谈话和批评教育时,谈业务多谈思想少,随机谈话多专项谈话少。部分基层纪检监察领导干部政治站位不高、政治觉悟不强、政治担当不够,对从严管理队伍认识不足,缺少“清理门户”的魄力,还有的对自觉接受监督的思想认识不到位,主动接受监督意识不强。
制度建设方面。各级纪检监察机关虽然从内控机制、内部管理、纪律作风等方面制定出台了一些制度和规定,但还没有形成完备的制度体系,制度的系统性、全局性不强,对纪检监察干部监督的责任体系、监督方式、责任追究等缺乏系统安排。
监督检查方面。对纪检监察干部依规依纪依法履行监督职责的监督力度仍有不足,且多为事后监督、事后惩戒,主要依靠信访举报、审查调查发现的问题线索,主动发现问题不多,发现有质量的线索不多。此外,对纪检监察干部的日常监督方式单一,大多为常规性的纪律检查,针对法治意识、程序意识方面的专项检查不多。
联动机制方面。部分县(市)区纪委监委干部监督室对构建内部大监督格局进行了有益探索,但也还存在与办公室、党风政风监督室、纪检监察室、巡察办、机关纪委等协调配合不到位、信息共享不充分的问题,各部门在干部监督工作上各自为政的情况仍然不同程度存在,统筹协同的联动监督机制还有待进一步完善。此外,干部监督工作如何深度融合各类监督形成合力,还需要从顶层设计入手统筹加强。
队伍建设方面。部分干部监督人员对打铁必须自身硬的认识有待进一步提高,对纪委监委是政治机关的认识有待进一步提高,对干部队伍建设关乎是否充分发挥监督保障执行、促进完善发展作用的认识有待进一步提高。在工作中,个别干部开展监督失之于宽、失之于软,对不良现象和不当行为不批评、不纠正,生怕得罪人,搞一团和气。个别干部不会监督、不敢监督、不愿监督的情况仍然存在。
三、以铁的纪律作风锤炼干部队伍
强化政治担当。进一步提高政治站位,把讲政治贯穿于干部监督工作始终,把政治监督作为干部监督工作的首要任务,坚持“聚焦、精准、规范、有效”标准,在推动党中央决策部署有效落实、围绕现代化建设大局发挥监督保障执行、促进完善发展作用,一体推进“三不”体制机制建设,扎实推进规范化法治化建设等方面加强监督,为建设政治过硬、本领高强的纪检监察队伍提供坚强政治保障。
压实主体责任。研究制定纪委监委主要负责人履行干部监督第一责任人谈心谈话规定,结合问题线索、日常监督及专项检查情况,对苗头性、倾向性问题及时给予提醒或约谈,不断压实一把手履行干部监督的主体责任和班子成员的“一岗双责”。对县(市)区纪委监委加强指导,确保在“政治关、业务关、作风关、廉洁关”上严把干部监督人选,以高素质队伍推动干部监督工作高质量发展。
从严监督执纪。督促各县(市)区纪委监委干部监督室加强日常监督,对纪检监察干部执纪违纪、执法违法行为零容忍。在常规性监督检查的基础上,加大谈心谈话、专项检查工作力度,对干部队伍纪律作风、遵守执行相关制度规则规定情况等开展监督检查,增强主动发现问题的能力,并确保整改取得实效。在问题线索处置中,用好“四种形态”,坚持严管厚爱,审慎精准处置,既要查处纪检监察系统内严重违规违纪违法的问题,又要持续深入开展纪检监察干部作风建设工作,对办事拖拉、标准不高、怕苦怕累、自由散漫、工作纪律松弛等问题加大整治力度。
有效形成合力。指导推动县(市)区纪委监委干部监督室加强与组织部、巡察机构、纪检监察室等的协调配合,全方位、多层次了解干部队伍存在的普遍性、典型性问题,形成干部监督工作合力。各县(市)区纪委监委要进一步加强对纪检监察干部队伍的监督管理,通过日常了解、谈心谈话、检查抽查、专项治理、蹲点调研以及信访举报等方式,近距离、全方位了解干部队伍情况,增强主动发现问题、发现有质量线索的能力和水平。积极探索构建以干部监督室和机关纪委专职监督为主,特约监督、群众监督等外部监督为补充的大监督格局。
加强队伍建设。增强“四个意识”、坚定“四个自信”、做到“两个维护”,督促干部监督部门严格执纪问责,解决好不敢监督、不愿监督、不善监督和内部监督宽松软等问题。同时,深入开展干部监督工作学习培训,采取集中培训、以案代训等方式,从信访受理、线索处置、谈话函询,到执纪审查、审理报告等方面,补齐能力素质短板,进一步提升干部监督队伍的思想政治素质和履职能力。