社团规章制度

2023-05-12 15:03:48 社团规章制度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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社团规章制度 篇1

  第一章、总则

  第一条、本协会的名称:中国石油大学老年书画协会(以下简称“协会”)。

  第二条、本协会是由我校离退休职工自发和自愿组成,为实现老有所乐、老有所成的宗旨开展各项活动的群众性组织。

  第三条、本协会在中国石油大学离退休处老年大学领导下实行会长负责制。

  第四条本协会的基本任务:

  (1)遵守国家法律法规及中国石油大学离退处的各项规章制度。

  (2)开展有关书画活动,弘扬祖国文化,歌颂祖国、宣传礼貌社会。

  (3)增进老年人身心健康,提高老年人的书画特长。

  第二章、业务范围

  第五条、协会的业务范围:

  (1)组织会员联谊会,密切会员间的信息交流;

  (2)组织策划会员的书画交流活动;

  (3)组织策划本会会员内部书画展览;

  (4)组织会员参与社会上各种书画交流活动;

  (5)开辟与协会有关的交流平台,供会员交流;

  (6)为协会会员供给各种与协会相关的服务。

  第三章、会员

  第六条、本协会的会员实行个人会员制。

  第七条、申请加入本协会的程序:

  (1)拥护本协会章程,有加入本协会的意愿;

  (2)提交入会《会员登记表》,提交理事会讨论经过;

  (3)按年度缴纳会费。

  第八条、会员享有下列权利:

  (1)选举权、被选举权和表决权;

  (2)参加本协会组织的各项活动;

  (3)对本协会工作提出批评和提议的权利;

  (4)对本协会财务帐目的知情权和监督权。

  第九条、会员履行下列义务:

  (1)遵守协会的章程,执行协会的决议,维护协会的合法权益;

  (2)积极参加本协会的各项活动,维护协会形象;

  (3)按时交纳会费(含相关活动经费);

  (4)会员对自我的安全负全部职责;

  (5)完成本协会交办的其他工作。

  第十条、会员退会:有下列情景之_者即为退会:

  (1)会员本人申请退会(可口头申请);

  (2)未按规定缴纳会费。

  第十一条、会员除名:会员如有严重违反国家法律、校纪校规和本协会章程的,经理事会表决经过,予以除名。

  第四章、组织机构

  第十二条、本协会的最高权力机构是会员大会,会员大会的职权是:

  (1)审议经过协会章程和协会选举办法;

  (2)选举和罢免理事会成员;

  (3)审查和经过理事会的年度规划及财务报告;

  (4)决定其他重大事宜。

  第十三条、会员大会每年至少召开一次,会员大会须有三分之二以上的会员出席方能召开,其决议经到会会员代表半数以上表决经过方能生效。

  第十四条、理事会是本协会会员大会的执行机构,在会员大会闭会期间领导协会开展日常工作,对会员大会负责。

  (1)本协会由会长、副会长、秘书长、理事共7人组成,设会长1人、副会长2人、秘书长1人,理事3人,均由会员大会选举产生,并报离退休处备案(协会根据实际情景能够减少或增加成员);

  (2)理事会尽量做到分工明确、运作有序、办事高效;

  (3)理事会的职权是:

  a)筹备召开会员大会;

  b)向会员大会报告年度规划和财务状况;

  c)执行会员大会的决议;

  d)决定会员的吸收和除名;

  e)决定其它重大事项。

  (4)理事会各组成人员的职责:

  a)会长:全面负责协会工作;

  b)副会长:协助会长开展工作,并负责协会活动的会籍管理。

  c)秘书长:负责协会的各类文件的书写和收发及整理,协会通知的拟定和整理。负责协会的物资帐务处理,保证帐物相符,并协助做好安全与后勤工作。

  (5)协会的理事会成员必须具备下列条件:

  a)热诚协会组织工作,不计报酬;

  b)在本协会业务领域有较大影响;

  c)身体健康,能坚持本协会的正常工作。

  第十五条、协会至少每半年召开一次会议,协会须有三分之二以上成员出席方能召开,其决议须经到会理事会三分之二以上表决经过方能生效。

  第十六条、根据协会规模的大小,能够设置若干小组,每个小组可设小组长一名,作为协会兼职联络员和信息员并负责小组活动的组织开展。

  第五章、资金的使用及管理原则

  第十七条、协会经费来源:

  (1)会员交纳的会费(活动经费);

  (2)离退休处下拨的资金;

  (3)其他合法收入。

  第十八条、会员会费的交纳:会员按年度缴纳会费,即在每年度末缴纳下年度的会费。

  第十九条、经费的使用:

  (1)会员交纳的会费及协会组织活动产生的费用须用于本协会正常开支,不得挪作他用;

  (2)会员缴纳的书画装裱费用按实结算。

  第二十条、建立健全协会的财务规章制度,强调公开,透明化管理:

  (1)一切财务收入支出全部要开具正规发票,有活动参与人员两人以上证明后,交会长审批;

  (2)自成立之日起建立明确帐目,所有帐目要及时入帐;

  (3)任何人不得侵占,私分或挪用协会的财产;

  (4)协会理事会定期对协会的财务状况进行审核。

  第廿一条、协会的资金管理必须执行国家规定的财务管理制度,理解会员大会、协会理事会和离退休的监督。

  第六章、日常管理

  第廿二条、协会的日常管理工作由协会会长负责,并定期向理事会报告。

  第廿三条、协会的安全管理:

  (1)协会所有的活动开展必须在贴合国家法律法规的前提下进行,会员开展活动时必须遵守活动场所的规章制度,绝不允许有黄、赌、毒等违法违纪行为;

  (2)会员一般情景下只能在协会指定的场所开展活动,若有新增地点,必须在活动开展前报理事会审批;

  (3)会员在开展活动时必须注意自我的言行举止,不得出现有损学校和协会的形象、协会名誉的行为;

  第廿四条、协会的活动管理:

  (1)协会每年按计划组织活动,活动计划发至个人;

  (2)协会会员不得借用本协会的名义开展与本协会主

  题无关的活动,严禁开展不健康的活动;

  (3)相关活动公告将以文字通知的形式在协会活动地点公布,重要的紧急活动另行电话通知。

  第廿五条、协会的宣传管理:

  (1)协会的所有宣传工作由办公室主任负责,包括协会每次活动信息的发布,协会大型活动的策划工作;

  (2)理事会的其他成员应当协助办公室的宣传工作;

  (3)以小组为单位开展活动的,各小组长是本次活动宣传报道的第一负责人。

  第廿六条、协会的会籍管理:

  (1)协会会员的发展、会籍的管理由协会办公室负主要职责;

  (2)协会会员一旦入会,会籍保存一年,履行协会章程,积极参加协会的各项活动,下一年。自动延续其会籍;

  (3)按年度建立会员名册,妥善保存相关的材料。

  第七章、章程的修改

  第廿七条、对本协会章程的修改,须经理事会三分之二以上多数经过后报会员大会审议经过。

  第廿八条、修改后的章程报离退休处备案。

  第八章、终止程序及终止后的财产处理

  第廿九条、协会自行解散或由于分立、合并等原因需要注销的,由理事会提出终止提议。

  第三十条、协会终止前,经会员大会指定人员清算财务情景。

  第三十一条、协会终止须经会员大会表决经过。

  第三十二条、本协会经离退休处办理注销登记手续后即为终止。

  第九章、附则

  第三十三条、本章程经会员大会表决经过。

  第三十四条、本章程的解释权属于本协会的理事会。

  第三十五条、本章程自离退休处备案之日起生效。

社团规章制度 篇2

  第一条、舞蹈社团是艺术社团领导下从事舞蹈活动的学生组织。

  第二条、陶冶艺术情操,提高创作水平,丰富校园生活,促进内外交流,是舞蹈队的宗旨。

  第三条、凡本校学生,承认本章程,喜爱舞蹈,,经本社团指导老师及负责人考察、批准后可成为本社团团员。每年从新生中选拔后备力量

  第四条、学生应坚持四项基本原则,遵守校纪校规,有舞蹈素质,热心于学校文化活动,并能较好地处理舞蹈队活动与其他各项学习的关系。

  第五条、舞蹈社团建立考勤制度,请假填写请假单。一学期迟到三次或缺席两次者,在舞蹈社团内部公开批评;经常缺勤者(迟到或无故缺席超过五次),经指导老师及负责人内部讨论、批准,开除出队。各位团员应严格遵守上课时间,努力克服各类困难,确保训练正常进行。

  第六条、各团员在排练和演出时一律着装统一,听从指导老师的安排,服从分配,同时协助管理好队里的事务。按时完成布置的任务。

  第七条、舞蹈社团加强对团员的考核,每学期总评,考核成绩由训练、演出、考勤、纪律四方面组成,考核成绩为优、良、合格、不合格。考核细则另定。

  第八条、对考核优秀的团员给予一定的奖励,并在学校其他各类评比推优和学生操行评分中适当从优。考核不合格的学生作退团处理。

社团规章制度 篇3

  学生社团是培养和锻炼学生能力的重要文化园地。为促进学生社团正常和健康地发展,更好地发挥其在校园文化建设中的重要作用,特制定本规章制度。

  一、学生社团的成立

  1、我校学生社团必须坚持四项基本原则,遵守宪法、法律、法规和国家政策以及广东省有关规定和我校的校纪校规,维护祖国统一和民族团结,不得损害国家、社会、集体的利益和其他公民合法权利。

  2、学生社团成立,须经团委审查通过,报学校教学处批准,并在教学处备案。

  3、学生社团成立条件:

  (1)有规范的.社团名称。学生社团的名称应当符合法律、法规的规定,不得违背校园文明风尚;学生社团名称应当与其性质相符,准确反映其特征;学生社团名称中应冠有所属学校的名称。

  (2)有不少于5名学生联合发起,发起人必须具有开展该社团活动所必备的基本素质,且未受过校纪校规处分。

  (3)有完善的组织机构和确定的负责人;新成立的社团,其第一负责人由社团发起人民主推举产生,并报校团委批准,教学处备案。

  (4)至少配备一名指导老师。

  (5)有健全的管理制度。

  (6)具备开展社团活动所需的其它基本条件。

  4、学生社团成立审批程序:

  (1)申请成立学生社团须上交基础材料,包括:活动报告、活动时间、发起人名单、指导老师签名。

  (2)校团委对申报材料进行全面审核,提出审核意见。

  (3)材料审核通过后,报教学处批准。

  5、有以下情形之一的不予批准成立社团:

  (1)社团宗旨、活动内容、范围不符合第1条的规定;

  (2)校内已经有性质相同或相近的学生社团;

  (3)发起人受过校纪校规处分;

  (4)申请材料中有弄虚作假情况。

  二、学生社团的管理

  1、我校学生社团日常管理工作由学校团委具体负责。

  2、学生社团如需更换负责人,吸收新社(会)员或作其它方面的调整,必须先指导老师认可,然后报校团委同意,并报校团委备案。

  3、学生社团每学期必须开展五次以上的活动,活动前必须办理申报手续。校内活动校团委审批;跨校级活动报校团委和教学处审批,校团委备案。活动必须包括时间、地点、方式、人员、负责人、内容、经费等。

  4、学生社团在每学期开始,必须制订出学期工作计划,学期末必须有书面工作总结,工作计划和总结均须向校团委和教学处备案。

  5、学生社团每学年必须在公共场合向全校师生举办一次成果汇报展览,各社团须有较完善的档案管理。

  6、学生社团创办的内部刊物,必须符合国家法律法规、校纪校规和其他相关规定。内部刊物的编印和发行须由团委审查通过并批准。团委有权整改、停刊违反规定的社团刊物。

  7、社团指导老师职责:

  (1)经常深入学生社团,了解社团成员思想、学习,加强与各社员的沟通交流,有针对性地做好思想政治工作,做好专业理论指导。

  (2)指导社团制定每学期工作计划,确定工作重点;每学期定期参加全体社团成员或(理事会)会议。

  (3)检查社团工作开展情况,提高社团活动的层次与质量,指导社团活动,对社团中存在的问题予以分析解决。

  (4)各社团导师每学期课时安排不少于6课时,时间由导师和社团协商安排。

  (5)各社团导师每学期至少开一次学术讲座。

  (6)认真完成组织交给的其它任务。

  三、学生社团的奖惩

  1、奖励

  (1)校团委每学期对学生社团进行综合评估,授予一批“优秀社团”、“社团优秀干部”、“社团优秀会员”、“社团优秀指导教师”等称号。

  (2)校团委为“优秀社团”颁发荣誉证书,并给予一定的活动基金奖励。

  (3)各学生社团内部每年评定1~2名“优秀社团干部”向学校推荐,由校团委、教学处评定3~5名优秀社团干部,并给予一定的物质和精神奖励。优秀社团干部在学年评优中可享受与学生干部相同的待遇。

  (4)“社团优秀会员“由校团委颁发“学生社团优秀会员”证书。对“社团优秀指导教师”颁发荣誉证书并予以奖励。

  (5)社团积极配合学生会工作,积极参与并高质量完成社团部所组织安排任务的,代表学校参加重大比赛或活动取得较好成绩,有较大社会影响的,由社团部视情况决定并上报团委批准后给予加分奖励获授予荣誉称号。

  2、处罚

  (1)社团虚报活动,举办的活动性质与报评不相符的,补报的活动与实际情况不符的均属于虚报。虚报三次的,取消社团评优资格,暂停审批处分。

  (2)社团连续两月无任何活动的,一律予以暂停审批处分;连续三月无任何活动的,予以注销。

  (3)社团违反有关规定,举办有违反国家法律法规,有违社会主义道德风尚,有损学校声誉内容的活动或者未经批准的政治性、纯商业性活动的,一律予以注销并依据相关规定追究当事人责任。有其他违规活动并导致重大违规事件发生或造成重大损失的,一律予以注销并依据相关规定追究当事人责任。

社团规章制度 篇4

  一、性质

  本社是郑州市第五十一中学充满爱心的在校学生自发组成的面向校园和社会进行各种爱心公益活动的非营利性学生机构;接受校团委的领导

  二、目的

  尽中学生力所能及,向校园和社会上各阶层需要帮助的弱势群体提供必要的帮助;促进中学生道德修养,推进学校精神文明建设;宣传爱心事业,弘扬爱心文化,争取更多人士参与爱心事业,让爱心之花撒满世界。

  三、宗旨:

  奉献友爱互助进步

  四、成员组成:

  郑州市第五十一中学所有志愿服务于本社的在读学生。

  五、入社条件

  拥护中国共产党的领导,遵纪守法,遵守学校的各项规章制度,承认本社《规章制度》,品质优良,有爱心有热情,自愿加入本社,并支持本社开展工作,服从安排的学生,经申请、面试合格后可成为社员。

  六、组织机构及职能

  (1)组织机构

  三层管理组织机构以及四个执行部门:设社长一名、副社长两名、组长若干名,组织部长、秘书部长、宣传部长、文艺部长。

  (2)职能

  社长:负责领导和监督本社的日常工作,协调各部门的工作,代表本社处理各项对外事务

  副社长:协助社长进行工作的统筹和管理,并分管各个年级。

  组织部:负责各项活动的具体策划,安排及执行

  秘书部:负责会议考勤、通知及记录,并负责资料的整理

  宣传部:负责宣传社团宗旨、策划社团形象以及各项活动开展的宣传。

  文艺部:负责组织举行活动中的文娱表演

  七:权利和义务

  (1)权利

  1、有参加社团内部评优的权利

  2、有参加本社开展的各项公益活动的权利

  3、有权讨论和参与本社重大事务

  4、有权监督和质询本社工作,对本社工作提出意见和建议

  5、有权对理事会成员和其他社员进行监督

  6、有权推荐本社优秀社员担任本社干部成员,推荐本校优秀学员成为本社社员;

  (2)义务

  1、遵守社团规章制度,执行本社决议,服从本社领导,积极完成职责人的各项工作;

  2、不能无故缺席本社的会议,因故不能参加者须提前请假,或事后补假;

  3、维护本社利益,维护学校声誉,维护社会公共利益;

  4、全员社员积极提供自己所了解到的社会公益活动资料和特困群体信息,提出自己的想法和打算,为本社发展出谋划策。

  5、积极参加社团组织的活动,临时不参加要及时告知组长或指导老师。

  6、按时上交社团所规定的各种材料。

  八、奖惩机制:

  根据每位会员实际表现,社团于每次活动和每学期末将评选若干优秀小组、优秀社员、优秀社团干部。在全体社团大会上,颁发奖章及荣誉奖状。

  九:社员退社和社员资格的撤销

  1、社员于九年级上半学期末退社仪式中,自动退出社团;

  2、根据本人自愿原则,经本人提出书面申请,经同意即可退出社团,取消社员资格

  3、违背本社宗旨和严重损害社团声誉,违反校规校纪、严重损害学校声誉的予以撤销社员资格;

  4、社员未参加社团会议,并未主动进行请假的社员,予以劝退;每学期未参加社团活动超过两次者,予以劝退;

  5、不服从安排,不遵守社团纪律的成员,经社团研究可予以劝退;

  十:附则

  1、本社全员会议有权对本规章制度作出适当修改;

  2、本规章制度解释权归郑州市第五十一中学星火爱心社;

  3、本《规章制度》自即日起施行。

社团规章制度 篇5

  为了健全和完善我校舞蹈社团的管理体制,促进和保障舞蹈学习的有序进行,同时丰富学生的业余生活,提高学生音乐舞蹈方面的素养,培养一批舞蹈苗子,特此针对舞蹈社团制定以下规章制度:

  一、舞蹈社团是校教导处领导下从事舞蹈活动的学生组织。

  二、陶冶情操、强身健体、劳逸结合、全面发展,是社团的宗旨。

  三、凡本校学生,承认本章程,喜爱舞蹈,经本社团指导老师考察、批准后可成为本团成员,每年从新生中选拔后备力量。

  四、学生应遵守校纪校规,有舞蹈素质,热心于学校文化活动,并能较好地处理舞蹈团活动与其他各项学习的关系。

  五、社团社长为社团主要负责人,负责安排社团主要的工作和活动。副社长负责协助社长管理各项社团日常工作。

  六、舞蹈社团建立考勤制度,一学期迟到三次或缺席两次者,在舞蹈社团内部公开批评;经常缺勤者(迟到或无故缺席超过五次),经指导老师批准,开除出团。各位队员应严格遵守上课时间,努力克服各类困难,确保训练正常进行。

  七、各团员在排练和演出时一律着装统一(红舞鞋、练功服),()听从指导老师的安排,协助管理好团里的事务,按时完成布置的任务。

  八、舞蹈团加强对学员的考核,每学期总评,考核成绩由训练、演出、纪律三方面组成,考核成绩为优、良、合格、不合格。

  九、对考核优秀的队员给予一定的奖励,并在学校其他各类评比推优和学生操行评分中适当从优,考核不合格的学生作退团处理。

社团规章制度 篇6

  第一章总则

  第一条为推动校园文化建设,促进学生社团发展,表彰在活跃校园科研学术氛围,丰富校园文化,促进校园精神文明建设方面发挥突出作用的社团,中南财经政法大学社团联合会根据《中南财经政法大学学生社团管理办法(试行)》的有关规定,特制定本评比细则。

  第二条“十佳社团”的评比在公开,公平,公正的基础上进行,通过客观,全面的综合评估,最终选出

  广大学生所接受,所喜爱的社团。

  第三条十佳优秀社团的评选工作在校团委的指导下由社团联合会组织实施,并接受全校师生的监督。

  第二章评选办法

  第四条“十佳社团”的评比对象为中南财经政法大学内所有正式注册一年以上(含一年)的合法社团,且通过资格审查的学生社团:

  社团有下列情形之一者取消其评选资格:

  1、违反国家法律法规及政策的;

  2、违反学校各项规章制度,或破坏学校社团整体形象,情节严重的;

  3、以社团名义从事严重损害社员合法权益或学校形象的;

  4、违反《中南财经政法大学学生社团管理办法》,情节严重的;

  5、其他严重损害学校或社团利益情况的;

  6、上报材料有弄虚作假的。

  第五条“十佳社团”的评比内容主要包括社团的组织管理情况,活动情况,财务管理情况,会员及广大师生的评价等多个方面。

  第六条社联评分所占比例为总分的30%(75分),社团质量调查所占比例为总分的30%(75分),社团陈述和答辩所占比例为总分的40%(100分),总分为250分。

  第七条社团评比设置了十佳社团10个,社团联合会将在全校范围内进行为期一个星期的公示,并且在评选过程中将积极地接受广大同学的监督,评选工作在每学年的第二学期进行,社团联合会将提前公布评选的具体时间和进程,评选结果存入社团档案。

  第八条社团联合会根据工作中所得信息结果,并根据各社团所递交的十佳社团申请资料,对社团进行综合评估,完成初评。

  第九条社团联合会及时地完成材料的评审工作并将各社团的初评和调查得分予以公布,并通知各入选社团准备进行答辩工作;其中,参与最后答辩的社团(申报十佳社团的)为15名。

  第十条由社团联合会组织召开“十佳社团”最后答辩评比的评选大会;评委会的组成人员必须包括各学生社团代表、社联常委,其他组成人员将根据具体情况而定。

  第十一条参选社团代表按规定在评选大会上进行参选陈述和答辩;评委会综合各个方面的表现以无记名方式进行投票。

  第三章评选程序

  第十二条评选过程分为四个步骤:

  1、社团向社团联合会递交书面评优申请书和相关材料。各社团所递交的十佳社团申报材料必须包括本社团的介绍、定位,社团各项活动的申报表,还有各个社团的工作大事记,工作总结,所获荣誉,社团今后发展的方向,以及前景等,其它部分可由各社团自行决定,于规定时间完成并递交至社团联合会办公室。过期视为自动弃权;

  2、社团联合会根据考核得分由高到低确定十佳优秀社团名单,如果有分数重合的,以社联的评分为优进行最终排名;

  3、十佳优秀社团名单报送校团委批准;

  4、名次和分数初次确定后,有异议的社团应在7天内,提供确凿证据和充足材料,向校社联申请复议,复议过后,校社联将公布评比结果。

  第四章评选细则

  (一)社联评分部分(满分为75分)

  社团评优过程主要由主席团主持,具体的统计评分由监察部、财务部执行;社团评优实行量化记分.

  第十三条社团活动综合评分(50分)

  1)社团联合会活动参加情况(20分,有加分的加满为止;)

  总体要求:服从社团联合会的领导,严格按社团章程办事。社团活动需事先向社团联合会递交活动计划及经费预算,经校团委及社团联合会审核批准后,方可开展。各社团必须积极配合社团联合会各个部门的工作。社团联合会召开的各类与社团相关的会议,各社团负责人不得无故缺席,有事须向社团联合会递交书面请假。

  此部分评分依据为各个社团参加社团联合会举办活动的情况。具体根据社团联合会办公室之日常活动签到记录给分。凡有无故不到、迟到、早退等情况,按情况扣除该部分分数。

  ①对校团委和社联的工作和活动有重大贡献的视情况成效,奖5~10分;

  ②各社团无正当理由,而拒绝承担校团委和社联布置的工作任务,或在执行任务中有严重失误的最高扣5分;

  ③对社团出勤率方面的考核(基准分为10分)。社联对各社团的会议出勤情况进行考评,缺席一次扣1分直到扣完为止。

  2)活动开展方面(20分,加满为止)

  总体要求:社团在每学期开学初两周内向社团联合会递交学期工作计划,放假前递交工作总结,大型活动要单独上缴计划和总结。

  ①针对各社团所举办的活动社联将按照统一的标准进行相应的加分:

  (1)每次大型活动加2分,其相应的活动形式有:大型讲座、校外交流活动、校外调研、比赛、出版刊物、全校的舞会等活动。

  (2)每次常规活动加1分,其相应的活动形式有:针对会员的各项活动、主题展览和主题宣传活动等。

  (3)对各社团每次的特色活动(被社联认定为该社团的特色活动的)加3分。

  对于各社团的一些其他活动形式,社联将根据具体情况对其进行合理的划归,同时对其进行相应的加分。

  ②社团递交工作计划和总结情况5分:

  (1)社团能够按时递交工作计划和工作总结3分;

  (2)社团在大型活动后能够及时递交财务报表和总结2分;

  3)社团活动(针对各社团的特色活动及大型活动)的效果5—10分:

  ①对讲座类的考核标准为:

  (1)活动的平均到座率在85%-100%(包括85%)的加10分;

  (2)活动的平均到座率在60%-85%(包括60%)的加8分;

  (3)活动的平均到座率在40%-60%(包括40%)的加7分;

  (4)活动的平均到座率在40%以下的加6分;

  ②对非讲座类的考核标准为(由社联组织人员形成评定小组对各社团的相应活动进行打分):

  (1)社团该活动深受会员喜欢,多数会员对社团工作满意,无意见投诉4分;

  (2)社团工作有特色,具有开创性2分;

  (3)社团该活动注重培养会员的相关素质和能力4分;

  第十四条宣传工作方面(15分,加满为止)

  总体要求:宣传品(网络、海报、传单、节目单等)对外张贴,需经社团联合会批准。

  1、在校级及其以上的宣传媒体上进行宣传将视情况酌情加分(3~6分);

  2、在宣传方面出现一次不符合规范的宣传内容的将依据一下标准进行扣分:

  (1)协会的相关宣传内容未严格按照校团委、社联的要求执行的每次扣2分,直到扣完为止;

  (2)不在学校规定的宣传地点从事宣传活动的每次扣1分,直到扣完为止。

  3、在社团网站上发布本协会工作、活动或者其他的一些文章和相应图片的可以酌情每次加分(1~2分)。

  第十五条财务制度方面(10分)

  总体要求:社团会费收缴必须按照社团联合会制订的标准,开、取应盖有社团联合会公章的收据。支出要有明细的账目并有原始凭证,做到专款专用。

  1、社团能够在规定的时间内按照社团联合会制定的会员费收取标准收缴会员费,并能按期上缴相应的票据到社团联合会进行统一核实(3分);

  2、社团会员费必须全部用于本社团的针对会员的发展和协会建设方面的开支,无任何违反《中南财经政法大学学生社团管理办法》中会员费使用规定的行为(1分);

  3、社团接受的任何捐赠、赞助都必须如实上报社团联合会,并全部用于本社团的发展建设和活动(1分);

  4、社团建立了清晰的财务收支管理制度,账目清楚,支出合理;财务清单、报表及账本及时上交到社团联合会,并能主动配合社团联合会的财务检查,社联根据其实施情况酌情进行加分(0-5分);

  5、财务账单必须属实,如发现做虚假账本,财务管理混乱的将给予相应的处罚分(最多扣5分);

  (二)社团质量调查(满分为75分)

  第十六条社联将制作社团质量调查表,并独立的展开调查。相应的调查表将在评比开始前一个月制作完成(具体的调查内容将根据情况而定)并及时的展开相关的调查工作。这部分的满分为75分,社联将根据调查表了解广大同学对社团的评价,并把相应的分数加总到社团评比的综合得分中。

  (三)社团陈述和答辩(满分为100分,附选票)

  第十七条社团陈述

  1内容:参选学生社团一旦确定,参选学生社团须根据本社团一年来的工作状况,陈述社团工作。

  必须包括的内容:社团简介、组织团队建设、开展特色活动、服务会员、服务学生情况;

  可以包括的内容:突出奖项、优秀个人、先进事迹、感人事例、与众不同的特点;

  2方式

  必须:准备发言稿,提前提交电子版

  可以:配乐、可采用PPT等形式展示,可在现场摆放站板,但是都要提前声明。

  3时间

  以实际公布为准,陈述的具体时间在5分钟左右。

  第十八条社团答辩

  1提问由社联常委提问问题2-3个(所提问题应与社团的相关工作相联系)

  2投票由评委组员投票

  社团代表所进行的答辩应该充分的体现所代表的社团的意愿,并有针对性的回答社联所提出的问题.

  第十九条评分办法

  相关评比细则:

  考查内容分思想内容、语言表达、仪态表情、综合印象四部分:

  1.内容思想:要求演讲内容紧扣主题,思想积极向上,富有真情实感。

  2.语言表达:要求尽量脱稿演讲,语言规范,口齿清晰,普通话标准,表达流畅,激情昂扬。

  3.仪态表情:要求衣着整洁,仪表大方,举止得体。

  4.综合印象:由评委根据演讲选手的临场表现作出综合演讲素质的评价

  由参加社团大会的学生社团代表根据参选学生社团的表现进行投票。把相应的社团名字填写在选票上,在各社团答辩结束后,评委们根据他们的综合表现写出10个十佳社团。社联将把各社团的所得票数a进行现场汇总,并把他们的得票转化为相应的分数A,其转化公式为:A=100a/c (c为现场评委的人数)

  第二十条分数加总

  权重比例:

  将学生社团最后的陈述和答辩的得分为A;

  社联考评结果得分为B;

  社团质量调查得分为C;

  最总得分为:A+B+C

  总分相同时,按照社联考评结果为优。

  评选结果

  第二十一条根据综合评分,取前十名,评为年度十佳优秀社团。

  第二十二条校团委和社团联合会对获奖社团颁发十佳优秀社团荣誉证书。

  第六章附则

  第二十三条本细则自公布之日起实行。

  第二十四条如在评比过程中出现有争议或新的情况,由社团联合会主席团另行讨论决定。

  第二十五条本细则(施行)的具体修改权属于社团联合会,并对此细则享有最终解释权。

社团规章制度 篇7

  秘书处:

  1、记录每次例会的会议内容及考勤情况。

  2、收取各社团活动前后的相关资料,包括活动计划,活动总结等并向会长提交活动资料。

  3、收存各级学生社团编印的刊物.

  4、每学期初编制“师院学生社团基本情况一览表”。

  5、制定并逐步完善社团联合会的各项规章制度,负责起草和发布文件,文告消息及通知。

  6、整理社团活动的各种相关信息,资料,并进行综合分析,总结经验,收集社团联合会外部的意见、建议,及时向上级领导反馈信息。

  7、管理社团联合会的财物,做好物品的借出与回收。

  8、负责每学期的社团注册、注销、审批工作等。

  9、负责管理学生社团活动基金,内设财政部;

  (1)财务管理明晰,按时上报账簿、财务报表及原始票据,以便备案及公布接受监督;

  (2)社团活动预算决算明晰,符合财务管理规定。

  10、负责安排活动现场的各项具体工作(包括灯光、音响、舞台布置等)。

  11、负责学生社团活动策划书的初步审查、社联及部门活动的策划。

  12、负责管理部门内部事务的安排与协调(包括内部联谊、会议记录、人员考核等)。

  换届时有资料移交手续组织部:

  1、负责指导学生社团的工作及其主要学生社团干部的培训;

  2、对各系社团及院级社团开展活动进行监督,发现问题并及时解决。

  3、促进校内各级社团联系,维护各级学生社团的利益,就社团工作问题向学校各部门进行咨询,积极与各大高校加强经验交流。

  4、负责组织每年的社团评比、评先活动。

  外联部:

  1、负责外事活动。

  2、为内部同学提供社会实践和勤工俭学机会为社联争取经费。

  信息部:

  要负责社团的集体宣传、师院社联网的更新维护;责与校内的社团保持密切联系,更新社团信息,并与兄弟院校同类组织的联系等工作。

  宣传部:

  1、书写社团联合会的各种通知。

  2、宣传全院社团工作成果。

  3、负责做好与兄弟院校社团的宣传交流,及时掌握并汇报兄弟院校社团的发展动态。

  4、负责社团联合会成员的思想政治建设和道德观的养成。

  5、在有重大活动时通知各社团负责人。

  6、协助其他部门与各社团的联系与沟通。

  公关部:

  开展重大活动时协助外联部

  办公室

  1、值班安排及值班人员管理。

  2、办公室物品管理,负责添置必要文具纸张等。

  3、监督办公室物品外借及各社团借用办公室。

  4、社联会内部财务工作。

  5、档案管理:

  (1)理各社团的总结等各种资料。

  (2)集整理社联会内部的各种资料。

  (3)制复印办公室所需各种文件。

  6、管理联络社联会内部人员及处理各社团社长的建议。

社团规章制度 篇8

  为加强对学生社团组织的管理,使我院社团更健康、更有效地发展,特制定本办法。

  一、性质、宗旨、原则

  1、性质:金陵科技学院学生社团是本院学生为丰富课余生活,经学校批准而自愿组织的群众团体。

  2、宗旨:坚持党的路线、方针、政策,以马列主义、毛泽东思想、邓小平理论为行动指南,在校团委和院大学生科协指导下开展工作。

  3、原则:社团本着促进学生身心健康,增长知识,开阔眼界,陶冶高尚的情操,树立正确的人生观,培养人才全面发展的原则,积极开展各种具有思想性、知识性、学术性与趣味性的内容丰富、形式多样的课外活动。

  二、组织管理

  1、学生社团由院团委统一领导,院大学生科协配合团委对各社团进行具体管理。

  2、申请成立学生社团需向院团委提出书面申请,经同意后,方可招收会员。

  3、申请成立新的学生社团必须具备以下四个基本条件:

  (1)有明确、规范的社团章程。

  (2)明确社团活动的内容和开展活动的方式,以及接纳社团成员的办法。

  (3)有相应的筹备组织机构,明确的社团筹备负责人。

  (4)有可靠的活动经费来源和相应的管理办法。

  4、申请成立学生社团应向院团委提交下列材料:

  (1)负责人签署的申请书;

  (2)社团组织的章程;

  (3)主要负责人的姓名、年龄、简历;

  (4)成员范围以及计划招收的成员数量;

  (5)指导教师或有关指导部门。

  5、各学生社团章程包括以下内容:

  (1)社团组织的名称;

  (2)社团的性质和宗旨;

  (3)会员的权利和义务;

  (4)组织机构及负责人产生的程序和职权范围;

  (5)社团组织的经费来源及管理办法。

  三、经费管理

  1、各学生社团的活动经费原则上自筹,可以收取一定的会费作为活动基金。社团活动基金要有专人管理,及时向全体社员公开,帐目要清晰。院团委定期检查监督。

  2、团委根据社团的需要提供一定活动经费,主要用于大型活动奖励。

  3、需利用学校资源获得外单位赞助,应由大学生科协与有关部门进行协调,并归口管理赞助经费。

  四、活动管理

  1、禁止成立带有狭隘区域性的社团,如老乡会等。

  2、学生社团在校园内不得从事以营利为目的的经营性活动。

  3、各社团每学期开学后两周内必须提交工作计划。学期结束前要以书面形式将社团学期总结报大学生科协。

  4、学生社团组织的对外交流和对外活动必须提前报院团委批准后方可进行。

  5、各社团应积极开展一些有意义的活动,并填写活动记录表。大学生科协配合院团委进行考核,院团委每年表彰优秀社团和优秀社团干部。

  6、对半年内未开展任何活动的社团,予以注销。

  五、本办法自公布之日起生效。

社团规章制度 篇9

  一、简介

  为了促进我校跳绳社团的良好修养,保证社团的训练、计划顺利进行,维护社团的声誉和树立社员的良好形象,营造一个团结、严肃、活泼、和谐的训练气氛,特制定此章程。

  二、总则

  1、名称

  本社团全称为“绳彩飞扬社团”

  2、性质

  花跳社团由教师高燕丹、陈蕾担任教练,跳绳队员由热爱跳绳的学生组成。

  3、宗旨

  开展花样跳绳,提升本校跳绳运动的水平,活跃和丰富校园文化,培养爱国热情和团结友爱的精神,提升本校跳绳运动水平,加强与外界交流,培养优秀的跳绳运动员,推动本校跳绳运动的发展,以点带面带动全校学生积极参与到跳绳训练,全面提高学生的身体素质,成为我校体育运动的特色。

  4、口号

  我们的口号是:“我跳绳,我健康,我快乐”。

  三、社员

  1、社员资格

  在校学生凡是认同本社团章程,自愿参加本社团,对跳绳感兴趣,均可申请加入跳绳队。经指导教师、社长审核后成为正式的跳绳队队员。

  2、社员职权

  (1)积极对花跳社团提出建议和批评

  (2)遵守本社原则,履行义务,团结友爱,互相帮助

  (3)热爱工作,努力完成任务

  (4)维护花跳社团形象

  (5)积极参加活动,准时参加会议

  四、奖惩

  1、社员奖励

  在各项比赛中获得优异成绩者,按照学校的奖励方案,给予获奖者相应的奖励

  2、社员惩罚

  社员不听从教师指导,我行我素,不遵守社团规章制度者,给予警告,严重者除名。

  五、附则

  1、本章程最终解释权归本社团所有。

  2、本章程公布之日起开始执行。

社团规章制度 篇10

  第一章总则

  一本社团被称为郑州旅游职业学院瑜伽社团,是由瑜伽爱好者组成的团体,依照规定向学院团委登记。

  二本社团的工作原则是“关爱他人,扬人所长,严格管理,积极引导”。

  三性质:本社团是由成立小组自发组织而成立的非盈利性组织。

  四任务:

  1宣传瑜伽的好处,普及瑜伽知识,提高社员的水平。

  2积极发展社员,不断壮大队伍,切实为学员服务。

  3尽量满足社员的正当要求,维护社员的合法权益。

  4开展校际性的交流活动,加强校际间的友好往来。

  五目标:立足校园,面向社会,使协会发展成为学院及郑州市都有影响力的学生组织。

  六本社团受外语系团总支的直接领导,接受其全部师生的监督。

  第二章

  一社团设社长一名,任期二年,由全体成员直接选举产生。

  二社团设副社长一名,协助社长处理协会事务,,&监督各部门情况。

  三社团常设组织如下:

  1财政部:部长一名,干事二名

  2宣传部:部长一名,干事二名

  3外联部:部长一名,干事一名

  4组织部:部长一名,干事一名

  四财政部职责:

  1负责各项文件档案建置工作

  2会费的收缴,各项活动的预算审核,财务帐册的编制管理。

  3社团的各项财产的管理和维护。

  五宣传部职责:

  1负责社团各项活动的宣传活动,包括各式宣传材料(海报,宣传画等)的制作工作。

  2在校内宣传社团信息提高社团的知名度等。

  六外联部职责:

  1与学校其他社团及社会团体之间的交流与合作等。

  2负责社团在组织活动时经费的征集。

  七组织部职责:

  1社团各式活动的组织策划与备案。

  2负责对会员进行瑜伽知识的传授。

  八会长因故无法工作时,由副会长代理,至原会长任期届止。若副会长亦发生相同情况时,由各现任干部中选临时会长,临时会长任期至成员大会召开后选出新会长之日。

  第三章

  一会员资格:

  1郑州旅游职业学院正式在籍学生。

  2瑜伽运动爱好者。

  3赞同社团成立原则。

  4完成入会手续者:包括填写成员注册表及缴纳会费。

  5注册登记经社长审核签字者。

  6没有受到学校处分和不良习惯者。

  二社员享有以下权利:

  1优先参与协会所举办的各项活动。

  2享有选举权,被选举权及选举罢免权。

  3享有大会中发言权,表决权。

  三社团成员应尽以下义务:

  1遵守本章程及各项会议议案。

  2遵守训练场纪律和礼仪

  3按时参加每次训练及成员大会,遵守社团纪律

  4爱惜社团所有教学器材

  5按时缴纳会费

  四社团成员登记应于该学期开学后一个月内审核通过

  五成员退出社团时应办理推社手续,社团取消成员资格或个人原因,会费不退还。

  第四章会议

  一社团常规会分为成员大会和干部大会两种

  二成员大会于每学期初末固定召开。由社长主持,社长于学期间视实际需要或半数以上正式学员临时召开成员大会。

  三成员大会须由成员半数以上出席,方得开会。

  四社团干部每月固定召开一次例会,由社长主持召开,各级常设干部须参加。此外,视活动需要召开临时会议。

  第五章选举罢免

  一社长候选人资格如下:

  1校规中明文规定社团负责人必备条件。

  2社团正式成立

  3具有服务热忱,有领导筹划能力者

  二社长候选人产生程序如下:

  1德才兼备,自愿参加竞选者

  2由上任社长推荐者

  3由干部三人以上联名推荐者

  4由正式会员五人以上推荐者

  5若无上述情况者,则于投票当日开放自由报名

  三社长选举定于学年下学期末成员大会中,以不记名投票决定。

  第六章经费

  一社团经费来源如下:

  1各成员缴纳会费

  2赞助金及自由捐款者。

  3其他合法收入

  二社团年度总决赛应与每学期中了前制成报告提议。

  三社团经费以自筹为主,会费应全部用于社团建设及其他开支,尽量节俭节约,在资源有限发挥协会效能。

  第七章对外活动

  一社团与其他校内外社团所举行的交流活动,联系活动,必须经过院团委审核通过。

  二社团所聘请的校外指导教练及外籍教练,需经会长,副会长上报学校批准。

  三社团所举行的各项活动,成员需严格听此会长,副会长项目组领导,对于不听从领导,造成后果由个人自负,协会保留追罚权利。

  第八章附则

  一本章程解释权归本瑜伽社所有。

  二本章程自公布起实行。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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