食品安全培训心得体会简短通用

2023-05-13 13:03:50 食品安全培训心得体会

食品安全培训心得体会简短 篇1

  民以食为天。不论何时何地,食品安全从来都是民生大事。为解决食品监管实践中出现的种种问题,国家下大决心改革监管体制,将各部门涉及食品安全的职能进行有效整合,由新组建的食品药品监督管理局对生产、流通、消费环节的食品安全实施统一监督管理。目前,我县食品监管体制改革已经基本完成,执法模式由多头变为集中,监管职能和责任得到了切实的强化和落实,一张牢固、无缝的食品安全监管网络正在逐步建成。

  然而,正是由于过去分段监管体制所形成的网与网之间的缝隙太大,诟病太多,让各自监管网络中的都存在的破洞――监管盲区――受到忽略。现在网与网之间的缝隙已经消除,我们再不能无视这些监管盲区对监管网络的破坏,因为由这些监管盲区引发的食品安全责任,将全部由食品药品监督管理部门独力承担。在流通环节,对食品仓储贮存的监管就是一个容易被忽略的盲区。

  一、为什么要对食品仓储贮存环节进行监管

  前段时间网上闹得沸沸扬扬的“多个品牌巧克力惊现活蛆”事件应该很多人听说过:消费者在剥开巧克力后,居然发现巧克力上粘着似蛆的虫子在蠕动。涉事品牌都是国际或国内的著名名牌,产品距保质期也还有一定时间。还曾经有朋友夏天购买酸奶时,却发现虽在保质期内,酸奶却已腐坏变质。其实,上述问题的元凶就是食品经营者在仓储贮存环节出了问题。包括巧克力、乳制品、果冻、火腿肠在内的许多食品都对贮存环境有温度、光照、通风等条件的限制,不满足贮存要求,即使没有超过标示的保质期,仍然可能发生变质现象。消费者一旦误食了此类食品,极易发生食品中毒现象。所以《食品安全法》第四十条明文规定:食品经营者应当按照保证食品安全的要求贮存食品,定期检查库存食品,及时清理变质或者超过保质期的食品;第四十一条规定:食品经营者贮存散装食品,应当在贮存位置标明食品的名称、生产日期、保质期、生产者名称及联系方式等内容。上述规定都是为了确保食品仓储、贮存环节的食品安全而确立的强制性要求,我们在实际监管执法过程中必须遵照执行。

  二、怎样对食品仓储贮存环节进行监管

  虽然食品仓储贮存环节如此重要,我们也有监管执法的依据,但经营者天然有逐利的趋向,或者不购置必须的'设备、设施,或者即使有相应的设备,也出于节约成本考虑而故意不用。作为执法机关,由于缺乏可具体操作的法规条款和模式,所以此类违法行为在既往的管理过程中往往被忽视。我认为,做好流通领域食品仓储贮存环节监管工作,首先要找准对象,分为流通环节食品经营者的仓储场所、从事食品仓储行为且同时从事食品销售的仓储场所、专门从事食品仓储行为的场所等三类(前两类是辖区内的大中型批发商和大型超市,后一类是专门为不选定人员提供仓储服务的经营者),都是我们的重点监管对象,然后把握方法实施有效监管。

  1、严把主体准入关。从行政许可入手是治源之策。在食品安全监管实践中,食品流通许可赋予经营者以食品流通流域的准入资格,把好了准入关,能为今后的监管工作奠定良好的基础。工作实际中,一是强化书式审查,主要是对食品批发经营食品超市必须提供仓储基本情况,包括仓库位置、建筑类型及面积、库存食品主要种类、仓库负责人和所有人的姓名及联系方式信息,看当事人申报的设备、设施清单是否与其勾选的经营范围相适应;二是加强现场核查。在核发食品流通许可证时,对照标准,逐项细致地对该仓储场所是否适合食品仓储加以核查。如:仓储场所应与有毒、有害场所以及其他污染源保持合理距离,防止食品污染;货架须有离墙离地间距;应有相应的照明、通风、防尘、防蝇、防鼠、防虫设备或者设施;场所内的散装食品应与预包装食品分区存放,贮存低温、恒温、冷藏食品还应具备冷藏箱(柜)等设施并有温度显示装置;冷冻食品储存冷库应符合食品卫生场所要求,并有足够的容量和适当的制冷设备,保证冷库温度达到一定低温;在核发《食品流通许可证》时,对食品经营者仓储信息进行采集记录,采集内容包括:经营主体基本情况、仓库位置、建筑类型及面积、库存食品主要种类、仓库负责人和所有人的姓名及联系方式等信息。

  然而由于暂时还没有强制核查仓储场所的标准,容易导致各地执行标准宽严不一,容易让经营者误解为各自为政、故意刁难。因此请市局向省局建议,参照食品生产和餐饮行业的检查规范,出台一个统一的、易操作的许可标准,供基层执法人员在实际审查、核查过程中遵照执行。

  2、坚持巡查保安全。在食品安全监管实践中,食品流通许可只是赋予经营者以食品流通流域的准入资格,后期还必须依靠执法人员通过持续有力的日常监管来发现和纠正经营者的违法违章行为。食品药品监管工作人员少、任务重,必须抓住重点对象和重点季节,才能事半功倍,取得良好效果。重点对象包括大的批发商和大型超市,因为涉及数量大、影响范围广,重点季节则是高温、梅雨等食品容易腐坏变质的季节。在重点季节对重点对象的仓储场所和销售现场根据《食品安全法》进行检查,对照现场内食品标注的贮存条件与实际场地条件进行核实,并对检查情况予以记录,留下我们的监管痕迹。

  三、发现经营者贮存、销售食品不满足应有贮存条件的处理

  在行政许可环节发现,可告知其补正,在补正后经现场核查合格后予以许可,也可不予受理或不予许可。如果在日常监管中发现,则可制作现场笔录、固定影像证据并对当事人进行询问,证据确凿后依据《食品安全法》第八十七条“违反本法规定,有下列情形之一的,由有关主管部门按照各自职责分工,责令改正,给予警告;拒不改正的,处二千元以上二万元以下罚款;情节严重的,责令停产停业,直至吊销许可证”之第(四)款“未按规定要求贮存、销售食品或者清理库存食品”之规定,第一次责令改正并给予警告,如再次发现,即可处以二千元以上二万元以下罚款。

  四、一点体会

  食品安全无小事。随着经济的发展和人民生活水平的提高,食品安全这一关系到人民健康的大问题越来越受到各方面的关注。法律法规已经赋予我们以全面监管食品安全的职责,党委政府也对我们寄予了厚望,责任重大、使命光荣。我们务必增强食品安全监管的危机意识,从一点一滴细节做好,严格落实监管责任,确保各项食品安全监管法律法规落到实处。

食品安全培训心得体会简短 篇2

  20__年2月28日,十一届全国人大常委会第七次会议以158票赞成、3票反对、4票弃权审议通过了《中华人民共和国食品安全法》。这部法律的制定始于__年7月召开的国务院第59次常务会议,那次会议通过了《国务院关于进一步加强食品安全工作的决定》,在决定中提出了修订《食品卫生法》的要求。这部法律可以说五年磨一剑。从__年12月首次提请全国人大常委会审议至今三年四审,堪称精雕细琢。食品安全法将于今年6月1日正式实行,它全方位构筑了食品安全法律屏障,对规范食品生产经营活动,防范食品安全事故的发生,增强食品安全监管工作的规范性、科学性和有效性,提高我国食品安全整体水平,切实保障食品安全,保障公众身体健康和生命安全,具有重要意义。

  民以食为天,食以安为先。食品安全直接关系广大人民群众的身体健康和生命安全,关系国家的健康发展,关系社会的和谐稳定。早在改革开放的1982年,全国人大常委会就通过了食品卫生法(试行),标志着我国的食品卫生监管进入了法治化轨道。在总结试行法实施经验的基础上,食品卫生法于1995年正式颁布施行。对保证食品安全,预防和控制食源性疾病,保障人民群众身体健康,发挥了积极作用,我国的食品安全状况不断改善。

  (一)为什么动议制定食品安全法?

  食品卫生法实施十四年期间,正值我国社会转型和改革开放的关键时期,食品安全工作出现了一些新情况、新问题。主要表现在3个方面,食品监管存在着三大软肋,一是食品标准不统一,不科学,有关食品安全评价的科学性有待进一步提高;食品安全信息公布不规范、不统一,导致消费者无所适从。二是食品企业社会责任感不强,食品生产经营者的责任不明确,不严格,食品安全事故频发,对违法企业和行为处罚力度不够,红心咸鸭蛋、山西毒酒、致病福寿螺,近年来,几乎每年都会发生影响较大的食品安全事件,几乎每次事件都是在媒体闹的沸沸扬扬后相关部门才开始轰轰烈烈的查处。特别是三鹿牌婴幼儿奶粉事件震惊海内外,造成近30万婴幼儿受到损害,5万余名婴幼儿需住院治疗,伤透了数十万家长的心,人们强烈要求杜绝,严惩这类违法行为。三是监管体制不合理,监管不到位,执法不严格,部门之间存在职责交叉,权责不明,导致存在监管的空白和漏洞,有利争着管,没利都不管,推诿扯皮。

  另一方面,人民群众一浪高过一浪的呼声,加快了食品安全立法的进程。群众反映的社会难点,也是全体人大代表们关注的焦点,连续多年来,关于食品安全的议案数量一直高居前列,尽快制定出台食品安全法成为全体人大代表的共识。

  __年的全国人大会议期间,30多名人大代表提出:借鉴发达国家的经验,制定一部符合我国国情的食品安全法,以确保人民身体健康。

  __年的全国人大代表会,江苏、安徽、河南等10多个代表团的445位代表分别联名提出14件议案,要求加快制定食品安全法或修改食品卫生法。

  据统计,仅十届全国人大期间,就有3000多人次的全国人大代表提出食品安全方面的议案、意见和建议。

  因而顺应民心,采纳代表意见,也是立法初衷之一。

  (二)为什么不是修改食品卫生法而是制定食品安全法?

  到底是制定新的《食品安全法》,还是修订已有的《食品卫生法》?从__年7月开始这一争论三年未休。直到__年12月,__总理签署的《食品安全法》草案首次提请全国人大常委会审议,一锤定音,宣告法律将以新的名称而不是《食品卫生法修订案》进入立法程序。

  1、理念的提升:食品安全事关公众健康,政府威望与国际形象,它不是一个单纯的卫生问题,而是事关国家发展的战略问题,安全问题。

  2、顺应国际立法趋势,上世纪90年代中期以来,英国、俄罗斯、日本等国相继制定出台的食品质量领域基本法都是以《食品安全法》命名的。最终,站在成果的基础上重建取代了仅仅是对漏洞和不足。

食品安全培训心得体会简短 篇3

  衣食住行,是构成我们生活的四大因素。而食则是我们身体必须的能量,按理说如此重要的因素,应当会得到极大的安全保障,可实际上呢。

  打开电视,打开电脑,一条条新闻,揭发着一个个令人目瞪口呆的真相:那杯使我们馋言欲滴的珍珠奶茶,竟是从不堪入目的地下工厂里加工出来的;那颗红彤彤的枣子,居然是青色的冬枣在药水中泡过而变色成的。闹得全国沸沸扬扬、家喻户晓的三鹿,更是搞得人心惶惶。

  上学、放学路上我总是被小摊上那香气扑鼻的烧烤、无骨鸡柳、臭豆腐所吸引。这些琳琅满目的食品,惹得我口水流下三千尺,可又不明白是否有害健康,只能望而却步,咽下口中的口水,不得不远离这些诱惑。然而我真的不想吃吗绝对不是,归根结底还是食品安全问题使我构成怀疑,因而在好吃与安全之间,我迷茫了。

  就像三鹿事件的发生,伊利、蒙牛等多家奶企业的奶制品被查出包含三聚的氰胺,市场上奶制品的销售量急剧下降,民众对各大品牌的奶制品作出了质疑,许多新生儿父母都不知给孩子选择哪种品牌的奶粉了!

  这个原本应当让我们最放心食品,此刻呢此刻谁能保证什么食品是安全的呢食品安全不该是重印保质期就能蒙混过关,昧着良心赚黑钱,拿人民的健康当赌注!

  食品安全已经是一个刻不容缓的问题了,如此下去,人们是否要回到原始社会,吃那些最原始的食物,至少,没有添加剂。

食品安全培训心得体会简短 篇4

  2、建立保证食品安全的各项规章制度,将食品安全事件同员工的绩效挂勾。

  3、每年选拔2名以上员工参加食品安全师培训及考核,使公司持证安全师的比例达到10%以上,加强对职工食品安全知识的培训,特别是对《食品添加剂使用卫生标准GB2760―20xx》及《食品安全法》进行深入的学习,每季度组织本单位全体员工对食品安全问题进行内部或外部培训。

  4、重新对我公司设备布局和工艺流程对行风险评估,使之更趋合理、完善,防止食品安全事件的发生。

  品友互动

  5、对研发、采购、生产、仓贮及运输等环节进行食品安全风险估计并全程监控,防止不安全事件的发生。

  总之,通过这次培训学习,我收获了很多,不但初步掌握了食品安全知识,也启发了我对实际工作中预防和处理食品安全问题的思路。“民以食为天,食以安为先”,让我们食品行业所有从业人员一起努力共同筑造食品安全的万里城墙吧!

  食品安全是关系国计民生的大事,在学校直接关系到广大师生的身体健康和生命安全。为了提高学校师生参与食品安全的意识,普及食品安全科学知识。根据定兴县教育局关于进一步加强学生食品安全教育的通知精神和要求,我校于20xx年5月6日――5月20日在全校开展了食品安全教育活动。经精心组织,开展了形式多样、内容丰富的食品安全宣传教育活动,掀起了全校师生广泛参与的食品安全教育活动高潮,取得了显著成效。具体总结如下:

  一、学校领导高度重视,精心组织,方案周密,提高了全校师生对开展“食品安全进校园”活动重要意义的认识,认真制定计划、任务落实到人、责任到位,确保了活动顺利开展。

  二、在活动期间,我们学校做到了“三个一“,即:上一节食品安全为主要内容的《健康教育》课;召开一次食品安全主题班会;办一期以食品安全为主题的《卫生与健康》宣传拦。

  三、学校开展“食品安全进校园”活动期间,通过在校门悬挂横幅、张贴标语,宣传食品安全知识,营造“保障食品安全,建设和谐校园”的良好氛围。

  四、活动开展期间,每天中午在校园广播中利用15分钟时间,向广大师生宣传食品安全,并鼓励大家积极主动投稿,提供食品安全等相关知识,得到了广大师生的广泛参与。

  五、通过开设健康教育课、“生活中的食品安全”专题讲座、宣传栏等多种形式,向广大师生介绍相关的食品安全知识,如:《如何识别真假商品》、《如何做到健康饮食》、《各种有色食物对补充微量元素的特效》、土豆变绿不能吃、豆荚半生吃了中毒等知识,组织学生进行了一次食品安全常识的全面宣传教育大会,引导学生科学饮食。

  六、学校进一步加强了师生饮用水的卫生安全管理,严格把好源头食品卫生安全关。

  通过食品安全宣传教育活动,普及了食品安全科普知识,增强了师生的自我保护意识、健康意识和维权意识,全校上下,形成了人人关注、支持、参与食品安全的良好氛围。

食品安全培训心得体会简短 篇5

  一、食品安全法的立法背景和过程

  民以食为天,食以安为先。食品安全直接关系广大人民群众的身体健康和生命安全,关系国家的健康发展,关系社会的和谐稳定。早在改革开放的1982年,全国人大常委会就透过了食品卫生法(试行),标志着我国的食品卫生监管进入了法治化轨道。在总结试行法实施经验的基础上,食品卫生法于1995年正式颁布施行。对保证食品安全,预防和控制食源性疾病,保障人民群众身体健康,发挥了用心作用,我国的食品安全状况不断改善。

  (一)为什么动议制定食品安全法

  食品卫生法实施十四年期间,正值我国社会转型和改革开放的关键时期,食品安全工作出现了一些新状况、新问题。主要表此刻3个方面,食品监管存在着三大软肋,一是食品标准不统一,不科学,有关食品安全评价的科学性有待进一步提高;食品安全信息公布不规范、不统一,导致消费者无所适从。二是食品企业社会职责感不强,食品生产经营者的职责不明确,不严格,食品安全事故频发,对违法企业和行为处罚力度不够,红心咸鸭蛋、山西毒酒、致病福寿螺,近年来,几乎每年都会发生影响较大的食品安全事件,几乎每次事件都是在媒体闹的沸沸扬扬后相关部门才开始轰轰烈烈的查处。个性是三鹿牌婴幼儿奶粉事件震惊海内外,造成近30万婴幼儿受到损害,5万余名婴幼儿需住院治疗,伤透了数十万家长的心,人们强烈要求杜绝,严惩这类违法行为。三是监管体制不合理,监管不到位,执法不严格,部门之间存在职责交叉,权责不明,导致存在监管的空白和漏洞,有利争着管,没利都不管,推诿扯皮。另一方面,人民群众一浪高过一浪的呼声,加快了食品安全立法的进程。群众反映的社会难点,也是全体人大代表们关注的焦点,连续多年来,关于食品安全的议案数量一向高居前列,尽快制定出台食品安全法成为

  全体人大代表的共识。

  2005年的全国人大会议期间,30多名人大代表提出:借鉴发达国家的经验,制定一部贴合我国国情的食品安全法,以确保人民身体健康。2007年的全国人大代表会,江苏、安徽、河南等10多个代表团的445位代表分别联名提出14件议案,要求加快制定食品安全法或修改食品卫生法。

  据统计,仅十届全国人大期间,就有3000多人次的全国人大代表提出食品安全方面的议案、意见和推荐。

  因而顺应民心,采纳代表意见,也是立法初衷之一。

  (二)为什么不是修改食品卫生法而是制定食品安全法

  到底是制定新的《食品安全法》,还是修订已有的《食品卫生法》从2004年7月开始这一争论三年未休。直到2007年12月,温家宝总理签署的《食品安全法》草案首次提请全国人大常委会审议,一锤定音,宣告法律将以新的名称而不是《食品卫生法修订案》进入立法程序。1、理念的提升:食品安全事关公众健康,政府威望与国际形象,它不是一个单纯的卫生问题,而是事关国家发展的战略问题,安全问题。2、顺应国际立法趋势,上世纪90年代中期以来,英国、俄罗斯、日本等国相继制定出台的食品质量领域基本法都是以《食品安全法》命名的。最终,站在成果的基础上重建代替了仅仅是对漏洞和不足的修修补补。法律名称和法律规范范围果断改变的背后,是国家食品管理理念的提升。(三)为什么制定食品安全法用了5年时间

  从2004年到2007年(立法阶段),国务院法制办进行了5次调研,举办了中美《食品安全法(草案)》论坛会,6次向各部委、地方政府征求意见。06年修订食品卫生法列入全国人大年度立法计划,07年将修订食品卫生法改为制定食品安全法。从2007年到2009年(审议阶段),全国人大常委会对《食品安全法(草案)》进行了4次审议,全国人大法律委进行了7次审议。2008年4月20日,全国人大办公厅向社会全文公布食品安全法草案,共征求到1万多条意见和推荐,法律草案广泛征求群众意见,是立法走向科学化、民主化过程中迈出的一大步,是科学发展观的具体体现。

  按国务院法制办主任曹康泰的说法:《食品安全法》立法不容易!它难就在立法的5个难点上:

  1是体制僵局问题,争论集中在分段管理上,关于这一问题的讨论,在4次常委会审议和7次全国人大法律委逐条审议中一向延续。草案一审稿中并未规定卫生部牵头监管,仅规定了各级卫生行政部门在食品安全事故中对病人的医疗救治和各级疾控中心负责事故调查。草案二审稿中,对卫生、质监、工商、食品药品监管部门的具体监管职责给予了明确,但是一些全国人大常委会组成人员提出,虽然明确由卫生部牵头监管,但各部门职责交叉依然比较突出,且行政级别相同,协调难度大。有的常委直言:现行监管体制不改,食品的安全状况很难有大的改观,一些常委提出,食品安全务必实行或者明确一个主管部门负责;另一些常委则推荐,成立一个跨部门的机构来进行综合协调和管理食品安全。国务院根据常委会的审议意见,推荐推迟原定的审议计划,对食品安全监管体制等问题作了进一步研究论证。最终食品安全法明确,国务院设立食品安全委员会,以协调、指导监管工作。

  2是食品安全法与农产品质量安全法的关系问题

  农业部门和卫生部门分歧较大,个性是有关农产品的质量安全标准的制定和有关食用农产品安全信息的发布,以及涉及食用农产品质量安全事故的查处等方面由谁主导上,一向争论不休。

  3是食品安全法和产品质量法的关系问题

  质监部门和卫生部门也存在明显的分歧,个性是在食品安全标准的制定和发布上,以及检验机构资质认定条件和检验规范的制定上。

  4是食品添加剂问题,有的提议废止使用食品添加剂,有的则提倡,各抒已见。

  5是保健食品的问题:有的认为它不是常规食品,不应纳入本法,直到4审稿才纳进来。

  (四)为什么食品安全法在4审时必定透过

  1、不能在体制僵局上纠缠不休

  为了突破僵局,4审稿中增加了国务院设立食品安全委员会,其工作职责由国务院规定和国院院根据实际需要,能够对食品安全监督管理体制作出调整规定,为将来进一步理顺体制留下伏笔。

  2、务必解决食品安全监管主体执法有据的问题。

  3、指导地方政府实施体制改革。

  4、在全国人大和政协会议召开前透过食品安全法,有利于统一对食品安全问题的认识,有利于正确理解《食品安全法》的立法宗旨和立法精神,有利于推动《食品安全法》的贯彻实施,充分发挥人大的监督作用。二、食品安全法主要资料介绍

  食品安全法共分十章、一百零四条,其涵盖的资料大大超过食品卫生法九章、五十七条。

  (一)关于食品安全监管体制

  《食品安全法》确定了分段监管的体制,但有新的规定。

  1、实行分工负责与统一协调相结合的体制。

  分工负责:即授权国务院质量监督、工商行政管理和国家食品药品监督管理部门依照食品安全法和国务院规定的职责,分别对食品生产、食品流通、餐饮服务活动实施监督管理。

  统一协调:即国务院卫生行政部门承担食品安全综合协调职责,负责食品安全风险评估、食品安全标准制定、食品安全信息公布、食品检验机构的资质认定条件和检验规范的制定,组织查处食品安全重大事故这六大职能,起到统一规范分段监管的作用。

  2、明确了地方政府负总责,县级以上地方人民政府统一负责、领导、组织、协调本行政区域的食品安全监督管理工作,建立健全食品安全全程监督管理的工作机制;统一领导、指挥食品安全突发事件应对工作;完善、落实食品安全监督管理职责制,对食品安全监督管理部门进行评议、考核。垂直的条条管理服从于地方的块块管理。

  3、为防止各食品安全监管部门各行其是、工作不衔接,食品安全法规定县级以上卫生行政、农业行政、质量监督、工商行政管理、食品药品监督管理部门应当加强沟通、密切配合,按照各自的职责分工,依法行使职权,承担职责。实行无缝衔接。

  4、为了使食品安全监管体制运行更加顺畅,食品安全法规定,国务院设立食品安全委员会,其工作职责由国务院规定。

  5、食品安全法授权国务院根据实际需要,能够对食品安全监督管理体制作出调整。

  (二)关于食品安全风险监测和评估

  食品安全风险监测和评估是国际上流行的预防和控制食品风险的有效措施。食品安全法对此加以规定,与国际通行做法接轨,与时俱进,体现了立法的科学性和先进性。

  1、国家建立食品安全风险监测制度,对食源性疾病、食品污染以及食品中的有害因素进行监测。国务院卫生行政部门会同国务院其他有关部门制定、实施国家食品安全风险监测计划。

  省、自治区、直辖市人民政府卫生行政部门根据国家食品安全风险监测计划,结合本行政区域的具体状况,组织制定、实施本行政区域的食品安全风险监测方案。

  国务院农业行政、质量监督、工商行政管理和国家食品药品监督管理等有关部门获知有关食品安全风险信息后,应当立即向国务院卫生行政部门通报。国务院卫生行政部门会同有关部门对信息核实后,应当及时调整食品安全风险监测计划。

  2、国家建立食品安全风险评估制度,对食品、食品添加剂中生物性、化学性和物理性危害进行风险评估。

  国务院卫生行政部门透过食品安全风险监测或者接到举报发现食品可能存在安全隐患的,应当立即组织进行检验和食品安全风险评估。国务院农业行政、质量监督、工商行政管理和国家食品药品监督管理等有关部门应当向国务院卫生行政部门提出食品安全风险评估的推荐,并带给有关信息和资料。

  关于食品安全风险评估的具体操作,规定国务院卫生行政部门负责组织食品安全风险评估工作,成立由医学、农业、食品、营养等方面的专家组成的食品安全风险评估委员会进行食品安全风险评估。食品安全风险评估应当运用科学方法,根据食品安全风险监测信息、科学数据以及其他有关信息进行。

  3、关于评估结果的用途,明确食品安全风险评估结果是制定、修订食品安全标准和对食品安全实施监督管理的科学依据。

  (三)关于食品安全标准

  1、为防止食品安全标准畸高畸低,食品安全法规定,制定食品标准,应当以保证公众身体健康为宗旨,做到科学合理、安全可靠。同时明确规定,食品安全标准是强制执行的标准,除食品安全标准外,不得制定其他的食品强制性标准。

  2、明确食品安全国家标准由国务院卫生行政部门负责制定、公布,国务院标准化行政部门带给国家标准编号。

  国务院卫生行政部门应当对现行的食用农产品质量安全标准、食品卫生标准、食品质量标准和有关食品的行业标准中强制执行的标准予以整合,统一公布为食品安全国家标准。

  3、明确了食品安全地方标准和企业标准的地位。食品安全法规定,没有食品安全国家标准的,能够制定食品安全地方标准。对于企业标准,企业生产的食品没有食品安全国家标准或者地方标准的,对此应当制定企业标准,作为组织生产的依据;国家鼓励食品生产企业制定严于食品安全国家标准或者地方标准的企业标准。

  4、食品安全标准应为当供公众免费查询。

  (四)关于食品添加剂的管理

  1、国家对食品添加剂的生产实行许可制度。

  2、食品添加剂应当在技术上确有必要且经过风险评估证明安全可靠,方可列入允许使用的范围。

  3、食品生产者应当依照食品安全标准关于食品添加剂的品种、使用范围、用量的规定使用食品添加剂;不得在食品生产中使用食品添加剂以外的化学物质和其他可能危害人体健康的物质。

  4、食品添加剂应当有标签、说明书和包装。标签上应载明食品添加剂字样。

  (五)关于食品召回制度

  食品生产者发现其生产的食品不贴合食品安全标准,应当立即停止生产,召回已经上市销售的食品,通知相关生产经营者和消费者,并记录召回和通知状况。

  1、食品经营者发现其经营的食品不贴合食品安全标准,应当立即停止经营,通知相关生产经营者和消费者,并记录停止经营和通知状况。

  2、食品生产经营者未依照本条规定召回或者停止经营不贴合食品安全标准的食品的,县级以上质量监督、工商行政管理、食品药品监督管理部门能够责令其召回或者停止经营。

  (六)关于保健食品的管理

  1、国家对声称具有特定保健功能的食品实行严格监管。

  2、声称具有特定保健功能的食品不得对人体产生急性、亚急性或者慢性危害,其标签、说明书不得涉及疾病预防、治疗功能,资料务必真实,应当载明适宜人群、不适宜人群、功效成分或者标志性成分及其含量等;产品的功能与成分务必与标签、说明书相一致。有关监督管理部门应当依法履职,承担职责。

  (七)关于食品广告管理

  1、严格对食品广告的管理。食品广告的资料应当真实合法,不得内含虚假、夸大的资料,不得涉及疾病预防、治疗功能。

  2、食品安全监督管理部门或者承担食品检验职责的机构、食品行业协会、消费者协会不得以广告或者其他形式向消费者推荐食品。

  3、社会团体或者其他组织、个人在虚假广告中向消费者推荐食品,使消费者的合法权益受到损害的,与食品生产经营者承担连带职责。(八)关于食品生产经营

  1、食品生产经营者是食品安全第一职责人。

  食品生产经营者应当依照法律、法规和食品安全标准从事生产经营活动,对社会和公众负责,保证食品安全,理解社会监督,承担社会职责。2、国家对食品生产经营实行许可制度。从事食品生产、食品流通、餐饮服务,应当依法取得食品生产许可、食品流通许可、餐饮服务许可。取得食品生产许可的食品生产者在其生产场所销售其生产的食品,不需要取得食品流通的许可;取得餐饮服务许可的餐饮服务带给者在其餐饮服务场所出售其制作加工的食品,不需要取得食品生产和流通的许可;农民个人销售其自产的食用农产品,不需要取得食品流通的许可。

  3、加强对食品生产加工小作坊和食品摊贩的管理。县级以上地方人民政府鼓励食品生产加工小作坊改善生产条件;鼓励食品摊贩进入集中交易市场、店铺等固定场所经营。

  食品生产加工小作坊和食品摊贩从事食品生产经营活动,应当贴合本法规定的与其生产经营规模、条件相适应的食品安全要求,保证所生产经营的食品卫生、无毒、无害,有关部门应当对其加强监督管理。

  4、鼓励食品生产经营企业采用先进管理体系,减轻企业负担。国家鼓励食品生产经营企业贴合良好生产规范要求,实施危害分析与关键点控制,提高食品安全管理水平。对透过良好生产规范、危害分析与关键点体系认证的食品生产经营企业,认证机构应当依法实施跟踪调查,认证机构实施跟踪调查不收取任何费用。

  5、建立完备的索证索票制度、台账制度等。如食品生产者采购食品原料、食品添加剂、食品相关产品,应当查验供货者的许可证和产品合格证明文件;食品生产企业应当建立食品出厂检验记录制度等。

  食品经营者采购食品,应当查验供货者的许可证和食品合格的证明文件。

  食品经营企业应当建立食品进货查验记录制度,如实记录食品的名称、规格、数量、生产批号、保质期、供货者名称及联系方式、进货日期等资料。

  食品进货查验记录应当真实,保存期限不得少于二年。

  实行统一配送经营方式的食品经营企业,能够由企业总部统一查验供货者的许可证和食品合格的证明文件,进行食品进货查验记录。(九)关于食品检验

  1、食品检验机构按照国家有关认证认可的规定取得资质认定后,方可从事食品检验活动。

  食品检验机构的资质认定条件和检验规范,由国务院卫生行政部门规定。

  2、明确食品检验由食品检验机构指定的检验人独立进行。

  检验人应当依照有关法律、法规的规定,并依照食品安全标准和检验规范对食品进行检验,尊重科学,恪守职业道德,保证出具的检验数据和结论客观、公正,不得出具虚假的检验报告。

  食品检验实行食品检验机构与检验人负责制。食品检验报告应当加盖食品检验机构公章,并有检验人的签字或者盖章。食品检验机构和检验人对出具的食品检验报告负责。

  3、明确食品安全监督管理部门对食品不得实施免检。同时明确规定,进行抽样检验,应当购买抽取的样品,不收取检验费和其他任何费用。(十)关于食品安全事故处臵

  1、规定了制定食品安全事故应急预案及食品安全事故的报告制度。事故发生单位和接收病人进行治疗的单位应当及时向事故发生地县级卫生部门报告。

  农业行政、质量监督、工商行政管理、食品药品监督管理部门在日常监督管理中发现食品安全事故,或者接到有关食品安全事故的举报,应当立即向卫生行政部门通报。

  发生重大食品安全事故的,接到报告的县级卫生行政部门应当按照规定向本级人民政府和上级人民政府卫生行政部门报告。县级人民政府和上级人民政府卫生行政部门应当按照规定上报。

  2、规定了县级以上卫生行政部门处臵食品安全事故的措施,如开展应急救援工作,对因食品安全事故导致人身伤害的人员,卫生行政部门应当立即组织救治;封存被污染的食品用工具及用具,并责令进行清洗消毒;作好信息发布工作,依法对食品安全事故及其处理状况进行发布,并对可能产生的危害加以解释、说明。

  3、发生食品安全事故,县级以上疾病预防控制机构应当协助卫生行政部门和有关部门对事故现场进行卫生处理,并对与食品安全事故有关的因素开展流行病学调查。

  4、调查食品安全事故,除了查明事故单位的职责,还应当查明负有监督管理和认证职责的监督管理部门、认证机构的工作人员失职、渎职状况。

  (十一)关于食品安全信息发布

  1、国家建立食品安全信息统一公布制度。

  下列信息由国务院卫生行政部门统一公布:

  (1)国家食品安全总体状况;

  (2)食品安全风险评估信息和食品安全风险警示信息;

  (3)重大食品安全事故及其处理信息;

  (4)其他重要的食品安全信息和国务院确定的需要统一公布的信息。

  2、对食品安全风险评估信息、食品安全风险警示信息、重大食品安全事故及其处理信息,如影响限于特定区域的,也能够由有关省、自治区、直辖市人民政府卫生行政部门公布。

  3、县级以上农业行政、质量监督、工商行政管理、食品药品监督管理部门依据各自职责公布食品安全日常监督管理信息。

  (十二)关于法律职责

  除加大了对违法行为的查处打击力度,罚款能够最高到达货值的10倍以外,还有3个亮点:

  1、对特定人员从事食品生产经营、食品检验的资格进行了限制。被吊销食品生产、流通或者餐饮服务许可证的单位,其直接负责的主管人员自处罚决定作出之日起五年内不得从事食品生产经营管理工作。违反食品安全法规定,受到刑事处罚或者开除处分的食品检验机构人员,自刑罚执行完毕或者处分决定作出之日起十年内不得从事食品检验工作。

  2、食品安全法规定了生产不贴合食品安全标准的食品或者销售明知是不贴合食品安全标准的食品,消费者除要求赔偿损失外,还能够向生产者或者销售者要求支付价款十倍的赔偿金。

  3、违反食品安全法的规定,应当承担民事赔偿职责和缴纳罚款、罚金,其财产不足以同时支付时,先承担民事赔偿职责。

  从卫生到安全食品安全立法不仅仅是法律名称的变化,更是监管理念的提升,是适应社会新形势,顺应群众新要求的切实之举。作为一名卫生监督人员,一名行政执法人员,必须要提高政治敏感性,增强执法职责感,努力学习食品安全法,个性是要通读法律原文,认真领会食品安全法的立法精神和法律要义,准确把握法律的各项具体规定,紧跟时代发展的步伐,认真履行法律赋予的职责,不断提高依法行政的潜力。

食品安全培训心得体会简短 篇6

  为了提升自己的能力,使自己更好地融入到社会当中,我到xx食品厂参加了实习活动,这次实习给我很大的启发,现将实习内容和体会如下:

  学习水果罐头食品生产技术和设备及企业管理,获取本专业的实际知识,培养初步的实际工作能力和专业技能。

  进工厂实习是我们作为当代的大学生一堂重要的学习课,通过这节课让我们更好地接触广阔的社会,为今后实际工作打下基础。实践是检验真理的唯一标准,通过这次实习,我对与专业密切相关的一些产品的生产工艺流程有了进一步的了解,同时也学习到了许多书本上没有的知识,更加丰富了我们的课外知识和社会阅历。

  这次生产实习,通过各种不同工序的学习与操作,对食品企业的生产与管理有了一个比较全方位的了解,获益匪浅。

  一、具有良好的业务能力是基础

  我深切体会到,在工作岗位上,有着良好的业务能力是一种重要的基础能力,而理论学习是业务实践的基础,因此,对于我们这些在校的大学生,掌握好牢固的专业知识就显得尤其重要了。还有一点就是在进行循环重复的工作中,不仅应保持工作的质量及效率,还应具备创新精神。

  二、进一步接近社会,接近企业

  我比较清楚了解公司企业的运转情况,更加明白效益是公司、企业追求的目标;更是公司、企业立足于社会、与他人竞争的本钱。要创造最大的效益,务必降低人力资源、生产成本努力提高其科技含量。xx食品公司的新旧杀菌生产设备生产能力的对比,其道理便可略见一斑。

  三、掌握了一定的管理营运理念

  无歧视的基础上,合理地以员工平等条款为基础进行招募、培训、提升人才等,构建一支强而有力的管理队伍,才能保障公司的健康正常运转。欢乐家食品厂方面在高层次上基本不惜重金,多渠道挖掘人才到其门下,促进了其企业的蓬勃发展。若能引进更多些中层次人才,那将是虎上添翼。

  四、比较准确了解了当前食品行业的发展现状与食品质量安全状况

  现在人们的生活水平不断提高了,对于吃的方面不在只是追求吃得饱就行了,而是关心怎样才能吃得安心与放心,也就是说更多地关心食品的质量与安全。所以如何在食品生产中就能从始至终都能按照严格的卫生规范来加工,和如何在生产中就能控制住这些对人体产生危害的因素,那就可需要我们这班人才的了。

  食品厂专业实习顺利完成了,但是实习中所见所闻所学所感必将更好地指导我今后人生的发展,非常感谢xx食品有限公司给我提供了这么一个锻炼的平台。总而言之,这次实习不但增强了我的实际动手操作能力,也让我学到了许多实际的工作经验与知识,使我对未来更加充满了信心与勇气,我相信,有了这次的实习经历,我一定会成为一名更合格的适用性人才。

食品安全培训心得体会简短 篇7

  为认真贯彻落实公司年度安全生产会议精神,全面提升员工的整体素质,强化职工的安全意识,确保实现全年的安全目标和生产任务,公司从元月16日-18日开始对公司各部门及一线生产骨干进行安全生产知识培训,大力宣扬“安全第一,预防为主,综合治理”的安全方针。通过专家们深入浅出地讲解,学员认真地学习了相关知识,学员们的安全理念、安全意识、风险防范能力与职业责任均得到了进一步加强,现将此次培训的主要工作总结如下:

  一、领导重视,组织健全,是安全生产知识培训取得成功的保证。安全生产知识培训作为落实公司年度安全会议精神,广泛开展学习活动的一个重要组成部分,是提高员工素质确保安全目标实现的重要手段。公司领导对培训工作非常重视,专门在办公会议上强调了各部门责任,质量安全部制定了培训方案和具体实施计划,并与公司各部门进行了协商沟通,同时要求公司各部门、项目部积极配合培训工作的展开,督促各部门及生产一线员工参加培训,责任到人,培训过程严格按照计划进行。有了领导的支持和合理的培训计划做基础,整个培训过程中,员工积极响应,培训热情很高。培训主要由省安监局、长沙市海事局、市消防中队等单位的专家负责。按照公司培训要求,授课人认真编写了相关教案,质量安全部汇编了相关资料发放到各个学员手中,培训采取集中培训和自学相结合的形式,员工培训过程历时两天半,共有39名员工参加,基本实现了停泊待工项目部安全责任人、船长培训率达到98%。

  二、培训内容实在,形式多样,突出结合安全意识、安全风险及施工实际,这次培训的教材以授课人根据公司要求编制的课案,针对公司施工实际情况,突出了海上施工相关安全方面的内容。同时质量安全部收集整理了培训知识手册等书籍作为补充教材,对员工灌输了先进的安全理念、介绍了应急救援机制的建立,传授了海上防火救生的方法与策略等等。在培训授课中,授课人利用投影仪,通过生动的画面,详细的介绍相关的法律法规,并结合一个个真实的案例,给员工分析事故原因,教育大家防患与未然,提高预防事故的意识和能力,减少或杜绝事故发生。

  三、严格考核,奖惩分明 培训过程中,质量安全部对学员进行了严格地考勤,每次上课均进行签到、点名。培训刚结束马上进行理论考试。理论考试采用人力资源部拟定的试卷,考试成绩和员工的绩效挂钩,并对考试前七名及全出勤率的学员给予了物质奖励。这次培训考试的参考率达到80%,合格率达到88%。

  四、深入调查,收集意见 在培训过程中,质量安全部及时就此次培训的效果及公司安全方面的工作情况,在所有参加培训人员中进行了问卷调查,共发放问卷调查表27份,收回27份,反馈率达100%,职工积极踊跃的提出了各自的看法和建议,质量安全部对意见和建议进行了归纳总结。(见附件)

  通过此次培训学习,员工在安全理念、安全意识、安全风险防范和职业责任四个方面有了很大的进步,通过活动的开展,加强了企业员工凝聚力和向心力,提高了员工的集体意识,培养了员工敬业爱岗的精神。

  五、存在的问题和建议

  本次培训工作虽说做了一定的工作,取得了许多进步,但离公司的目标还有差距。总结过去是为了更好的做好今天和明天的工作,在本次安全生产知识培训工作中,主要存在的问题如下: 1、培训的内容在理论和实践相结合上还有一定差距,更须加强实际操作的培训。 2、培训参与的人员不积极,培训时间短,公司各部门经理、职员及项目经理参与度不高,内容形式还有待充实。 3、个别员工对培训的意义认识不足,对培训重视不够。建议在今后的安全生产知识培训中,增强对员工实际操作能力的培养,增强培训工作和培训内容的针对性、实效性,强化培训纪律要求。

  安全生产培训工作是一项长期、艰巨的任务,关系到公司稳定健康的发展,任重而道远,今后我们将持之以恒地进一步做好此项工作,使公司的安全培训工作再上新台阶。

  小编精心推荐

  国培 | 入党培训 | 师德培训 | 道德讲堂 | 教师培训 | 干部培训

分享

热门关注

亿童培训心得体会

亿童培训心得体会

电厂培训心得(精选11篇)

电厂培训心得

[参考]培训心得体会总结精选6篇

培训心得体会总结

教师礼仪培训心得体会通用10篇

教师礼仪培训心得体会

培训心得优选

培训心得

员工安全培训心得体会简短精选

员工安全培训心得体会

用电安全培训心得体会通用

用电安全培训心得体会

教师安全培训心得体会总结简短精选

教师培训心得体会总结

安全培训心得体会总结简短8篇

培训心得体会总结

车间安全培训心得体会简短1000字

车间安全培训心得体会