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23婚前协议汇总6篇

2023-06-03 13:38:16 婚前协议

  在这个瞬息万变的时代,合同的便利性越来越突出。签订合同可以更好地促进双方协调和合作。那么,我们该如何起草一份完整的合同呢?下面出国留学网的编辑为您推荐一份权威的“婚前协议”资料,如果您喜欢本篇文章,别忘了和身边的朋友分享哦!

婚前协议(篇1)

  甲方:** 乙方:** 甲乙双方20xx年3月16日履行了结婚登记手续,都愿共筑爱巢,白头偕老。但为防止今后可能出现的婚前财产纠纷,现双方理智地协商,就婚前财产达成如下协议: 一、

  甲方:**

  乙方:**

  甲乙双方于20xx年3月16日履行了结婚登记手续,都愿共筑爱巢,白头偕老。但为防止今后可能出现的婚前财产纠纷,现双方理智地协商,就婚前财产达成如下协议:

  一、婚前财产范围:甲方的财产有,奥迪A6型轿车一部,木器加工厂一座(资产总价值50元),住房一套(**市**区**路***号**居民小区*号,面积130平方米),家具、日常生活用品一套,银行存款3万。乙方的财产有,银行存款两万元,新大洲踏板摩托车一辆。为建立家庭,双方共出资购买了夏华牌40寸液晶彩电一台,海尔立式冰箱一台,LG中央空调一套,双人床一个,其他生活用品一套。

  二、婚前财产的权利归属:甲方的轿车、工厂归甲方个人所有;住房归甲方所有,甲方与乙方共同使用;甲方的其他财产归甲乙双方共同共有。乙方的摩托车归乙方个人所有,存款归甲乙共同共有。双方为建立家庭共同出资购置的财产归甲乙双方共同共有。

  甲乙双方无其他财产争议。

  协议经公证机关公证后生效

  立协议人:***

  甲方:**

  乙方:**

婚前协议(篇2)

  反方:

  承认这是制度的进步,更好地解决纠纷、避免冲突

  但是是道德的退步

  产生的原因:个人信用降低,社会信任度下降,不愿意自己吃亏他人春获利、人际关系单薄、预先设定感情破裂的处理、情感过于丰富少受甚至不受羁绊、感情套上了物质的枷锁、其实质是让道德伦理更趋于随意自由,任意而为,其结果是导致人们的自我约束不断降低底线、突破底线

  对比过去:离婚率高了、热心人少了、邻里关系更冷漠,人与人之间的怀疑猜忌变多了,信任变少了

  《婚前协议》是一种人们对婚姻的不确定性的忧虑和恐惧。

  婚姻大家都在说是以爱情为基础的,没有爱情的婚姻是一种没有生命的婚姻,但是人们在真正面对婚姻的时候,往往会有很多的人首先想到的是,如果婚姻破裂,面对财产的分割和很多的物质分配如何的界定的问题。人们对于任何事情的信任度开始迷茫了,开始不再理想的婚姻了。爱情是爱情,婚姻是婚姻,这是很多人在涉及婚姻问题的时候,常说的一句话。爱

  如果两方当事人都要坚持进行婚前财产公证的话,这就表明了双方对彼此的婚姻没有把握,至少没有足够的把握。一个人既然对自己的婚姻缺乏足够的信心,那么双方又何必结合在一起呢?

  虽然现在这个社会“林子大了,什么鸟都有”,有的人结婚动机不纯,“傍大款”、“吃软饭”等现象也都存在,而且将来会怎样谁也说不准;虽然婚姻本身就是一份契约;虽然婚前财产公证能够增强双方彼此的透明度,客观上它又确确实实可以避免婚姻上的一些不必要纠纷,但是我们可以试着想像一下,当我们生活的周围处处都变成契约化、制度化形式,出生要持医生声明,上学要订合约,打工要签劳动合同,看病要带单位证明,出差要意外设保,住房子要看房产证,婚前要结婚登记,生孩子要出示夫妻双方结婚证明,死后要立遗产遗嘱„„甚至连双方山盟海誓的情话都要去公证,你会觉得这个社会可爱吗?你会乐意生活在这个极端现实的社会吗?因此,对于婚前财产公证,我个人觉得这是一种悲哀,这是现代人类文明朝前发展的共同悲哀,我只能表示遗憾

  婚前不应该财产公证

  首先,婚前财产公证便是一种针对私人财产的保护行为。它的产生就是基于现实社会中个人信用度的下降。这是双方不信任的表现。这种不信任则会对未婚夫妻双方的感情造成不利影响。所以,婚前财产公证不利于日后婚姻情感的稳定。

  其次,根据《2010婚姻品质调查报告》,我们得知保证婚姻品质的关键因素是真诚与信任。而婚前财产公证则是在一定的程度上损害了双方间的信任,质疑了双反的真诚。

  导致婚姻破裂的行为都是偶然的,偶然不是必然,不能因为偶然的行为,来指引现在的行为

  对正方的驳论:

  1.婚前财产公证有利于规避离婚时的财产纠纷。

  驳论:当代中国收入阶层分级是金字塔型的。所以,婚前有巨大财产差额的夫妻双方是金子塔尖的少数。同时当代中国结婚的主力军是青年人所以大多数夫妻则是金字塔底层的。由此我们得知,大多是的夫妻婚前是不存在许多的财产差额的。据《2010年全国婚恋调查报告》显示,夫妻双方在离婚时,财产纠纷主要发生在婚后夫妻双方共有财产上,而不是夫妻双方的婚前财产上。所以,即使婚前财产公证,也不可能完全规避离婚时的财产纠纷。婚前财产公证只能解决离婚时纠纷极少的婚前财产分割,而不解决共有财产的分割。所以这一点是不成立的。

  2.婚前财产公证可以避免功利性质的婚姻。

  驳论:首先,何为功利性质的婚姻。是不是只要通过婚姻的结合,使得一方的物质条件得以改善,那么就可以断定这是功利性质的婚姻了呢。那么灰姑娘和白马王子的婚姻是不是功利的呢。其次,我们不能就一点来判断婚姻的性质。婚姻是两个人的事,有时也可能是两个家庭的事,但绝对不是大众的事。大众总是会从自己的立场出发,主观臆断他人的婚姻和爱情的性质。我们不是当事人又岂能代替当事人进行判断。就像杨振宁82岁时娶了28岁的妻子。所有人都说这是充满功利性的。但是当事人却觉得很幸福,因为他明白,这中间不可能没有功利的推动,但是他们分得清什么是最重要的,那就是爱与信任。功利可能是结合的一个原因,但是只要双方看重的还是他们的感情,双方愿意在一起,那么我们大众为什么还要为人家的财产操心呢?

  3.婚前财产公证可以阻止婚姻欺诈,降低犯罪。

  驳论:对方认为,今天有人利用虚构财产进行婚姻欺诈,就要在大家结婚前都进行财产公证。那么是不是说今天有个精神病人用水果刀杀了一个人,那下次卖水果刀时,每个人都要去做一个精神正常的证明呢?这显然是不合理的。婚姻欺诈本质上是犯罪。而真正能降低犯罪的是不断健全和完善法制体系,以法律来震慑,降低犯罪率。所以,仿制婚姻欺诈的关键是健全现有的法律体系,完善法律框架,从源头出发,而不是仅仅一叶障目,仅看眼前。在婚姻上发生的问题就通过与婚姻有关的手段解决。

  4.婚前财产公证可以加强双方的了解,检验爱情的牢固与否。

  驳论:婚前财产公证本身就是带有保护性质的。它旨在保护夫妻双方自己的财产。本身就是一种不信任的行为。了解的方式有很多种,为什么偏偏要选择伤害的方式?同时,若是信任的,又何来的检验一说呢?归根结底,就是因为夫妻双方的不信任,才需要通过婚前财产公证来保护自己的利益;因为对自己的爱情缺乏信心,才会要去检验爱情是否牢固。

  5.婚前财产公证可以使我们更好的掌控自己的爱情,在爱情中做到理性。

  驳论:爱情本身就是一种情感的交流,本身就是感性的。你不能强求所人有在爱情中做到理性,而且现实中,大多数人在爱情中是不理性的。所以不应该用所谓的理性的公证来掌握自己的爱情,反而应该是用感性的信任和付出来掌控自己的爱情。因为只有真爱才能打动人。

  婚前财产公证,是指公证机关对将要结婚的男女双方就各自婚前财产和债务的范围、权利的归属问题所达成的协议的真实性、合法性给予证明的活动。

  第一,从个人情感方面看,两人从初恋、热恋到步入神圣的婚姻殿堂,是两个人在这些年来感情的积累,爱情通过婚姻的形式被赋予了更为神圣的意义。本已坚定风雨同舟,却要在此时布署好撤退路线,这总有点伤害感情吧。现代的婚姻是基于双方在相爱、信任的基础上搭建起来的,还没结婚就已经想好离婚后的事情,这是明显地对婚姻缺乏信心。如果说婚前财产公证是可以有效保障婚姻的话,那么爱情呢,爱情是否也需要公证呢?况且,婚前财产公证还不一定起到对婚姻的保障作用。对大多数的婚前财产公证者,他们的目的是为了保障婚姻,可是这种方式带有明显的功利性,用一个功利性的方式来保障婚姻不发生功利化,这难道不是一个不合逻辑的事情吗?

  第二,从中国传统思想观念上看,我国历来重视婚姻的道德性和伦理性,强调夫妻同心患难与共,这有利于家庭和睦、社会安定,但“婚前财产公证”这种明算秋毫的形式却让这神圣的婚姻物质化,让夫妻之间分清你我,这实在有悖我国的传统美德。我们不否认婚前财产公证可以一定程度保障两人婚后生活的理性化,可是如果这样的理性确有很可能使我们所追求的互帮互助,相互扶持的婚姻被自私与自我保护 的利己行为而摧残。

  第三,从法律角度看,目前关于婚前财产公证的法律条文还不完善。一,在公证时并没有第三方清查以及跟踪调查的手段,当事人提供的资料具有很大程度的主观性;二,如果夫妻双方因躲避债务而申请财产公证,钻取法律漏洞,这无 疑损害了债权人的利益。

  第四,从时间的角度看,当夫妻两人决定离婚,必然从结婚到离婚会经过一段时间,如何能保证婚前财产

  公证的结果到离婚时仍旧符合那时的现实?是否仍旧合理?是否仍是公平的呢?在这种情况下,婚前财产公证的作用又有多少呢?

  所以,综上所述,我方坚持认为,婚前财产公证弊大于利。

  婚前财产公证使得婚姻和爱情变得更为现实

  有时候,我们说让幻想中的人或事变得现实些是一件好事,但太现实的东西让人感到悲哀和痛苦。笔者认为,爱情和婚姻无疑是人世间最美好的东西,无数的青年人幻想着美好的爱情能在自己的身上降临。当然,很多人都找到了属于自己的美好的爱情,但是婚姻让这些美好的爱情变得很现实,然而婚前财产公证让婚姻变得更为现实。婚前财产公证使人们意识到婚姻并非简单的两人结合,而更多的是两个人的财产的结合,为了保护自己的权利不得不将两人的财产分的清清楚楚,让现实的婚姻变的更加现实。这种过分的现实也许并不符合和谐社会的要求,更不是人们真正向往的那种和谐美满的生活。

婚前协议(篇3)

  兹因立约人、情投意合,爰订于年月日在举行公开仪式,在二人以上之见证下,缔结良缘,并本于互信、互敬、互爱、互谅及共创和谐家庭、美满婚姻之共识下,互为下列约定: 一、夫妻冠姓

  立约人同意婚后□保有本姓

  □夫冠以妻之姓

  □妻冠以夫之姓

  二、夫妻住所

  立约人同意婚后之夫妻住所地为

  ,如日后有变更住所之必要时,双方愿本于平等原则,另行协议。

  三、夫妻财产制

  立约人同意婚后之夫妻财产制为:

  □法定财产制,由夫妻各自管理、使用、收益、处分自己财产

  □约定财产制:

  □分别财产制,结人不结财。

  □一般共同财产制、财产管理权由任之。

  □所得共同财产制、财产管理权由任之。

  立约人并同意于婚后就约定财产制前往管辖法院登记处办理登记,以产生对抗第三人之效力。

  四、家务分工

  夫负担: 妻负担:

  (一)采买日常用品 (二)煮饭 (三)洗碗(四)倒垃圾 (五)清洁、整理家务

  (六)房屋之修缮(七)喂乳 (八)换尿布 (九)接送子女上下学(十)其它

  ※夫妻应互相协助他方之家务工作

  五、家庭生活费

  立约人同意婚后因日常生活中食、衣、住、行、育、乐、医疗所生费用及子女扶养费由:

  □ 夫负担全部 '

  □ 妻负担全部 _

  □ 夫妻双方各分担二分之一。

  □ 夫妻双方依经济能力及家事劳务状况比例分担,夫负担,妻负担。

  □ 其它:

  每月每人之家庭费用不得低于当地平均国民消费支出或新台币 元(每年按物价指数调整)。

  如因任一方婚后经济状况显著变更者,得另行协议。

  六、自由处分金(零用金)

  立约人同意婚后扣除前开家庭生活费后,由:

  □夫每月提供新台币 元供妻自由处分。

  □妻每月提供新台币 元供夫自由处分。

  如因任一方婚后经济状况显著变更者,得按比例增减自由处分金,并得另行协议。

  七、子女姓氏

  因妻无兄弟,故立约人同意婚后子女从

  □父姓

  □母姓

  八、立约人承诺婚后所生子女权利义务之行使及负担由双方共同任之,双方同意遵守下列之行为:

  (一)不得不当体罚、虐待、伤害或操控子女

  (二)保证提供子女健全稳定之生活环境

  (三)不得唆使子女从事危害健康、危险性工作或欺骗

  (四)不得遗弃子女

  (五)不得为其它对子女或利用子女犯罪或为不正当之行为

  如夫妻对子女权利义务之行使及负担有不一致之情形,愿本于子女最大利益原则协议之。

  九、立约人承诺婚后互负贞操、忠诚义务,绝对不发生家庭暴力,如有一方违反者,应给付他方精神上损害新台币元。

  十、特约事项:

  立约人:

  男方:

  女方:

婚前协议(篇4)

  甲方:男,身份证号:

  乙方:女,身份证号:

  甲乙双方均系再婚,双方相处后感觉良好自愿结伴生活。为免婚后因经济问题产生纠纷,双方本着互敬、互爱、互让的原则,经充分协商,达成如下协议,需共同遵守。

  甲方名下有房产一套,座落于————,建筑面积——。该房产属甲方个人所有。双方结婚后,乙方有居住权,直到双方婚姻关系终止或甲方去逝。甲方去逝后,乙方需搬离甲方住房,回归自己家居住。甲方房产归甲方子女继承,乙方及其子女无权继承。

  二、乙方名下有房产一套,座落于————,建筑面积——。该房产在乙方去逝后由乙方子女继承,甲方及其子女无权继承。

  三、双方各自名下的.财产如存款、家具、家电等个人物品,归各自所有。双方有使用的权利,但仍归个人所有。

  四、因一方医疗、一方子女产生的花费及一方负债行为均由各方独自承担,与另一方无关。

  五、双方婚后因各自婚前财产所产生的收益与亏损,归一方所有与承担,不属于夫妻共同财产及共同债务。

  六、双方婚后的工资及养老金收入等各种收入与收益,均属一方个人财产,不属双方共同财产,另一方无权分割与支配;婚后所购置财产,归购置方所有。

  七、双方对各自婚前婚后财产有完全支配与处分权,另一方不得干涉。

  八、甲方同意每月支付乙方元作为双方基本生活费用,由乙方管理与支配。

  九、未尽事宜,双方可另行协商,协商不成,可向有管辖权的法院提起诉讼

  十、本协议一式肆份,各执两份,均具有同等法律效力。

  甲方:

  日期:

  乙方:

  日期:

婚前协议(篇5)

  婚前协议书:

  甲方(男):姓名身份证号:乙方(女):姓名身份证号:

  一、总则

  1、本协议以双方自愿组建家庭,并以婚后家庭和睦,生活幸福为最高准则。

  2、本协议经双方(老公和老婆)签字或盖章后方可生效。

  3、本协议的修改程序:双方任何一方可提出异议,双方协商通过后进行修改,并经见证人见证签字。

  二、权利

  1、夫妻双方有保留各自的朋友圈子和必要的私人空间的权利,如有一方问起要坦诚相告,不得故意隐瞒、欺骗。

  2、夫妻双方有了解对方工作生活和心理状况的权利,有了解对方收入和花销情况的权利,双方应主动交流沟通,任何一方不得故意隐瞒和欺骗。

  3、夫妻双方有提出离婚的权利,任何一方提出离婚,对方不得以任何理由拖延。(离婚条件参考第5条第4点)情节严重交于当地公安机关刑法处理。

  4、女方在怀孕、生病及哺乳期间等中有拒绝离婚的权利,男方不得提出异议。

  5、夫妻双方在离婚后有探视子女的权利,在子女未满18岁之前,任何一方不得单独替子女作出重大决定,比如更改姓名、考学、工作等需要双方协商解决。

  三、义务

  1、夫妻双方有义务关心、爱护对方。外出参加吃饭聚会等活动必须提前汇报,未争得对方允许,不得夜不归宿(因工作出差、调动等情况除外)。

  2.尊敬对方的父母长辈,不得打骂老人,不得虐待老人,不得嫌弃老人,吵架不开心不能对父母无礼。

  3、婚后夫妻双方有赡养各自父母的义务,任何一方不得阻碍对方孝敬父母且有义务协助对方孝敬父母。

  4、夫妻双方负有生育子女的义务,不得以非医学理由拒绝生育。

  5、夫妻双方有抚养教育子女的义务,离婚后有给予抚养费的义务。

  6、夫妻一方意外亡故,另一方有赡养对方老人的义务。

  四、经济

  1、以夫妻双方经济独立为基本原则。

  2、双方当事人必须勤俭持家,不得乱花钱,一方如需大笔开支必须提前与对方协商(不得用于赌博、包养情人等不合理行为),夫妻财产共同保管。

  3、建立家庭开销公共帐户和存款不动后备金帐户,夫妻双方按照实际收入的% 比例按月交纳公共开支,剩余的钱存入存款不动后备金帐户。公共账户银行卡由双方保管,存款不动后备金卡由乙方保管。

  4、双方不得私藏小金库,保证双方财务透明化,大笔开支需双方商议决定。

  5、其它财产问题都严格遵守中国婚姻法。

  五、家庭关系

  1、双方父母、爷爷奶奶、外公外婆、兄弟姐妹等直系亲属可以来家中小住(以不超过一个月为宜,特殊情况除外)。其他兄弟姐妹七大姑八大姨亲戚朋友可以来家中暂住(以不超过一周为宜,特殊情况除外)。

  2、双方自己的钱财可以借给或者赠予自己的亲戚朋友,需要向对方通报,借款金额低于人民币1000元以下对方可不干预,超过人民币1000元则须经对方同意方可外借。

  3、过年过节有义务参与应当参加对方父母、爷爷奶奶、外公外婆等直系亲属的生日宴会等必须的活动,已促进小家大家都和和睦睦。

  4、夫妻双方承诺婚后互负贞操、忠诚义务:

  1不得有婚外情婚外性行为(包括精神出轨)等,严重影响家庭和谐!○

  如有一方违反者,另一方有权提出办理离婚手续,(此协议属双方自愿签订,具有同等法律效力)。违反者无权提出任何异议,不得以任何理由拖延。

  2不得通过网络、电话、短信、夜店等渠道与陌生异性暧昧不清,语言○

  过份情色、猥琐等。情节严重者召开家庭会议(指双方父母、爷爷奶奶、外公外婆、兄弟姐妹等直系亲属)进行严厉批评、深刻检讨。

  3如果想和别的男人或者女人好,必须先提出离婚,再另寻配偶,否则○

  视为出轨,同样为婚姻背叛。

  4情节恶劣,造成婚姻不和谐,对另一方和家庭造成严重伤害及人格侮○

  辱(含婚姻出轨、家庭暴力、赌博等),无悔改之意,屡教不改者,违反者净身出户,所有个人财产权归受害方所有。

  5、绝对不发生家庭暴力,如有一方违反,有意造成对方刑罚规定轻伤以上时,应给付他方相应的经济赔偿或补偿,并召开家庭会议(指双方父母、爷爷奶奶、外公外婆、兄弟姐妹等直系亲属)进行严厉批评、深刻检讨,或若对方因此产生了心理阴影甚至影响以后共同生活,无过错方可提出离婚,对方不可拖延。

  六、夫妻个人守则

  1、夫妻间不得说谎(无论善意的还是故意的),包括与任何朋友(尤其以前的男女朋友)的联系,借贷,都应及时跟告知对方,以免引起误会,影响感情。夫妻间不得有任何隐瞒,所讲的必需是事实之部份或全部。

  2、不得出入色情场所(包括合法或非法之色情场所)。

  3、不可沉迷赌博(包括合法或非法之赌博)。

  4、不可服食违禁药物。

  5、不可经常性摄取过量酒精。应酬及朋友聚会适量可理解,但坚决杜绝借酒发疯,如辱骂对方人格,亲人,甚至打骂。

  6、夫妻间不可作出伤害彼此的行为。包括心理上、生理上,伤害之定义以双方的感觉为依据,过错方给付他方相应的经济赔偿或补偿。

  7、夫妻间在任何时刻(特别指晚上时间),一方均不能与另一方失去联络。事后任何藉口,例如没有带电话、太忙了、电话没电、欠费停机…之类原因,皆不被接纳。

  8、夫妻间不能企图或意图影响各自的观点意见、以及对事物的看法。若夫妻间对事物持有不同意见,以共同协商的意见为最后依据。

  9、夫妻间不可沉迷工作,忽略家庭生活,一切需以家庭为重。

  10、夫妻间需互相关心爱护,夫妻间有责任了解双方之喜好,并应尽其所能满足要求。

  11、夫妻间应彼此尊重,不可勉强对方做任何非自愿去做的事。

  12、吵架不当着父母、亲戚、邻居的面吵,更不能在老人和孩子面前发生争执。在公共场所给对方面子。

  13.夫妻间继续努力上进,不可懒惰堕落。若因个人发展不同步,导致双方不再有共同语言,非过错方可提出并让对方改进,屡说不听,仍无进步,对方可提出离婚。

  14.不管谁对谁错,只要一吵架,甲方必须先轻声轻气哄乙方一次,乙方才能马上冷静下来,否则一看到甲方哇啦哇啦乙方也忍不住哇啦哇啦,一旦造成严重后果,全部由甲方负责。

  15.要出气不准砸东西,只能吃东西,实在手痒只能砸枕头。吵架时甲方不准挂电话。

  16.夫妻双方不得对对方使用暴力及咬、掐、挠、抠、撕、抓等不恰当行为,如发生,不得伤及对方裸露部位。

  17.夫妻双方必须尊重对方家庭成员,发生任何情况,均不得辱及对方家庭成员。

  18.夫妻双方互不强力干涉对方隐私,保留各自个人生活空间,互不过分干涉对方的人身和行为自由。

  19.不得与妻子(丈夫)或家人以外的异性有过分及不必要之亲昵举动。“是否必要”过分“或”亲昵"之定义由妻子(丈夫)界定。

  20、吵架尽量不隔夜,当两人倔强都不妥协时,以两人轮流向对方道歉一次为准,不记仇,使双方心情愉悦,保持家庭和睦。

  21.双方在家里吵架均不准一走了之,实在要走不得走出小区,不许不带手机和关机,更不可彻夜不归。

  22.有错一方要主动道歉,无错一方在有错方道歉并补偿后要尽快原谅对方。

  23.双方都有错时要互相检讨,认识到错误并道歉后由甲方主动提出带乙方出去散心。

  24.吵架时甲方不准挂电话,如果挂了要马上打回去,并表示歉意,吵架时乙方如果挂了电话,甲方必须在1分钟内打给乙方,电话不通打手机,总之不能气绥,屡挂屡打,但是乙方也要给甲方面子,每次挂电话次数不大于5次。

  《公约条款暂时为以上这几条可由乙方无理由更改(一年仅限改动一次),甲方有权利提出异议,但是异议是否被采纳最终解释权在乙方手里》

  双方正式结婚前(以办理登记手续为准)若因其中一方违反以上条约,另一方有权提出终止本协议。若有未尽事宜,可另行签订补充异议,于本协议具有同等法律效力。

  本协议一式三份,未婚夫妻双方、政府公正部门各持一份,自双方签字盖章起生效。

  协议人签字或盖章(甲方未婚夫):按手印处:

  年月日

  协议人签字或盖章(乙方未婚妻):按手印处:

  年月日

  公正人签字盖章:年月日

  《其密码由双方同时创建,各自记住一半(即,只有双方同时输入前后一半密码时方能使用)。》

婚前协议(篇6)

  甲方:

  乙方:

  风险告知:这类财产协议主要是夫妻双方为了明确婚后财产规划、用途,以便更好的使用婚后夫妻财产,经营家庭生活而自行制定的。所以,只要在不违反相关法律法规、不出于暴力胁迫,人身威胁,自由受制等非自愿情形、不侵害任意一方人身权利的情景下即可自行约定。

  甲乙双方于________年____月____日在________民政局办理婚姻登记,现双方为合法夫妻。甲乙双方愿共筑爱巢、白头偕老。但为防止今后可能出现的财产纠纷,双方经友好协商,达成如下协议:

  第一条婚内现有财产的约定

  双方现有夫妻共同财产房产一处,位于____________________,现房屋产权登记人为______方。该房屋共计______万元,已由______方支付______万元首付款,其余办理按揭。房屋内装修及家具、电器的购买由______方出资。双方将来如果离婚,该房产及房内家具电器均归______方所有,______方负责协助办理房屋过户到______方的手续,因房屋过户产生的一切费用由______方承担。

  第二条各方父母遗产约定

  双方父母将来的遗产分别属于双方各自所有,不作为双方的共同财产。

  第三条婚姻存续期间的共同债务

  1、甲乙双方如因家庭共同生活而需向他人借钱,应由双方共同书面签名方可视为夫妻共同债务,由双方共同偿还,无双方共同书面签名则视为个人债务,由个人承担。

  2、双方中任意一方对外借款时,必须向债权人明示夫妻间的财产约定,告知债权人该债务系己方个人债务,另一方不承担还款义务。如无明示则产生的后果由经手一方债务人自我负责,另一方不承担任何职责。

  第四条共同财产的保管

  1、甲乙双方应当如实通报各自的全部收入情景(包括除工资外的'额外收入),并定期将各自全部收入的______%集中存放于夫妻共同的账户,视为共同财产并用于共同生活的开支。其余的______%视为个人财产,自行保管,与对方无关。

  2、双方在共同夫妻生活期间所设立的共同账户由______方保管,并进行统一支配,用做家庭开支,______方有定期向______方告知的义务。

  第五条离婚约定

  1、今后如因______方过错(包括但不限于婚外情、婚外性、与他人同居、重婚、家庭暴力、吸毒、严重赌博等等越轨或违法行为)造成夫妻感情破裂而离婚的(包括协议离婚、男方或女方向法院提起离婚),夫妻财产按以下约定处理:

  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2、如双方均无其它过错的情景下,财产分配按正常离婚进行分配。

  第六条协议目的

  1、签订本协议的目的,是为了男女双方和睦相处,互敬互爱,白头偕老。

  2、协议双方必须遵守本协议约定的资料,如有违反则自愿按协议约定资料执行。

  第七条其他

  1、本协议系双方自愿签订,双方均清楚了解该协议资料,并表示对协议的资料无异议,愿意共同遵守约定资料。

  2、本协议一式两份,双方各执一份,具有相同法律效力。本协议自双方签字之日起生效。

  甲方:

  乙方: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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