商铺租赁合同(10篇)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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商铺租赁合同(篇1)

  甲方(卖方): 身份证号:

  乙方(买方): 身份证号:

  甲、乙双方就位于 (注意:应与商铺产权证上的地址一致)的商铺的整体买卖事宜,根据《合同法》、《城市房地产管理法》等有关法律之规定,双方在遵循平等自愿、诚实信用的原则下,经协商一致订立本合同,以资共同遵守。

  第一条 甲、乙双方协商一致,乙方受让甲方位于_______________的商铺现房(以下简称商铺),商铺具体状况如下:

  (1) 产权证号为 ,土地使用权证号为 。

  (2) 商铺座落在,结构为 砖混 ;

  (3) 商铺产权面积 平方米。

  (4) 商铺占用范围内的土地所有权为 国有 ,国有土地使用权以 出让 方式获得;

  (5)商铺目前部分被租赁(承租人为 ,租期截止为 ,租金为 ,具体详见租赁合同)。 以上系甲方对商铺基本情况的陈述,甲方保证对所转让的商铺拥有完全的所有权、处分权和收益权,不存在任何权利瑕疵(包括但不限于抵押权、优先购买权等)。乙方以甲方的保证和陈述为基础,决定整体买受上述商铺。

  甲方保证本合同生效之日起不得与上述商铺的承租人再订立任何有关租赁性质的合同,原租赁合同在未征得乙方书面同意的情况下不得展期、续租。否则导致商铺迟延交付的,甲方应按每迟延一日 元的标准向乙方承担违约金。

  第二条 甲、乙双方经协商一致,同意上述商铺转让包干价款共

  计人民币 万元,小写( 元)。

  乙方的付款方式和付款期限:

  本合同生效后乙方应向甲方支付给定金人民币 万元,合同履行过程中该定金可抵作购商铺款。

  甲方应在合同生效后 日内将上述商铺的抵押予以解除,使上述商铺完全具备过户至乙方的条件。(注意:解押资金为商铺的现余抵押贷款额: 万元+ 万元借款)

  甲方应在商铺的抵押解除后 日内将此商铺过户至乙方名下,乙方应在办妥上述商铺过户手续的当日将价款 元一并支付。(注意:价款为付足上述商铺的款项)。

  如因甲方原因导致上述商铺无法按照合同约定的上述时间办理过户手续给乙方,视为甲方重大违约,乙方有权单方解除合同,甲方除应立即退还乙方已付款项及利息(自乙方支付房款之日起至实际退还之日止)外,还应向乙方承担定金的担保责任。

  甲方应在合同生效后 日内将商铺过户至乙方名下,乙方应在妥商铺过户手续的当日将余款 元一并付清。

  第三条 上述商铺的过户费用按政府的有关规定各自承担。

  第四条 甲、乙双方对商铺的责任界定以过户为准,过户前所有的费用(包括但不限于水电费、物业费、租金等)由甲方承担或享有;过户后所有的费用(包括但不限于水电费、物业费、租金等)由乙方承担或享有。

  第五条 甲方于商铺过户至乙方后3日内将商铺交付乙方,具体方式为:甲方以书面方式告知商铺承租人——商铺的出租人已变更为乙方,甲方须得到商铺承租人的书面确认,并且将该书面确认交与乙方,甲方保证承租人从告知之日起开始向乙方缴纳商铺租金。

  第六条 如因甲方原因导致上述的商铺无法按照合同约定的时间办理过户手续给乙方,视为甲方重大违约,乙方有权单方解除合同,甲方除应立即退还乙方已付款项及利息(自乙方支付房款之日起至实际退还之日止)外,还应向乙方支付违约金10万元。

  如因乙方原因导致七、八号商铺无法与甲方履行合同(即过户至乙方),视为乙方重大违约,甲方有权单方解除合同,乙方应向甲方支付违约金10万元。

商铺租赁合同(篇2)

  出租人(以下简称甲方):

  承租人(以下简称乙方):

  鉴于甲、乙双方________年____月____日就乙方承租方___________商铺签订《__________商铺租赁合同》(以下称“《租赁合同》”),《租赁合同》生效后,甲方依约将商铺交付给乙方使用。现乙方因自身原因提出放弃上述商铺优先续约权及承租权。

  为此,甲乙双方经友好协商一致,就《租赁合同》终止、商铺返还等事宜达成如下协议:

  (一)《租赁合同》自________年____月____日解除,甲乙双方租赁关系即同时解除。

  (二)本协议生效后乙方于________年____月____日前将铺位退还给甲方。如乙方不按时退还,甲方将按照甲乙双方签订的《租赁合同》收取房屋占用费。

  (三)乙方承担商铺实际退还之日前的所有费用,包括租金、水电费、物业费、通讯费、广告费等一切费用。

  (四)乙方退还商铺时应保证商铺内水、电等设施正常使用,且不得损坏商铺内原有设施和非乙方装修部分,若有损坏,乙方需照价赔偿。

  (五)《租赁合同》解除后,甲方按照《租赁合同》约定扣除乙方欠缴费用后退还承租押金,明细见附件。

  (六)退费时间为合同解除后满两个月,退费方式为网银转账。

  1、乙方收款信息

  2、收款人全称

  3、开户行帐号

  4、开户行全称

  (七)乙方撤出商铺后,遗留物品视为放弃,甲方有权处置。

  (八)因乙方退租给第三人造成的任何损失由乙方承担全部责任。

  (九)自本协议签订之日起,甲方即有权将该商铺进行二次招商,并可随时与意向经营户实地参观该商铺直至签订《租赁合同》。

  (十)本协议未尽事宜,由甲乙双方协商解决,本协议一式两份,甲乙双方各执一份,具同等法律效力。

  (十一)本协议自甲乙双方盖章之日起生效签字。

  甲方:授权代表:

  乙方:

  法定代表人(授权代表):

  签订日期:________年____月____日

商铺租赁合同(篇3)

  出租方(甲方):

  统一社会信用代码/身份证号:

  地址:

  法定代表人:

  委托代理人:职务:

  联系电话:联系微信号:

  电子邮箱:

  承租方(乙方):

  统一社会信用代码/身份证号:

  地址:

  法定代表人:

  委托代理人:

  职务:

  联系电话:

  联系微信号:

  电子邮箱:

  甲乙双方本着诚实守信、平等互利的原则,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合同法》《中华人民共和国食品安全法》《上海市食品安全条例》《上海市房屋租赁条例》等法律法规及相关规章的规定,就乙方租赁甲方商铺开展小型餐饮服务经营活动,经协商一致,订立本合同。

  第一条租赁商铺情况

  (一)商铺基本情况

  1.商铺坐落:(下称“该商铺”)。

  2.产权证编号:(见附件一)。

  3.权利人:。

  4.建筑面积:平方米;使用面积平方米;平面图见本合同附件二。

  5.商铺使用性质:。

  6.甲方系该商铺的【房地产权人/拥有出租权的代管人/转租出租人】。

  (二)该商铺的公用或合用部位的使用范围、条件和要求;现有装修、附属设施、设备状况和甲方同意乙方自行装修和增设附属设施的内容、标准及需约定的有关事宜,由甲、乙双方分别在本合同附件三、四中加以列明。该附件作为甲方向乙方交付该商铺和本合同终止时乙方向甲方返还该商铺的验收依据。

  第二条租赁用途

  乙方租赁该商铺作为使用。

  第三条租赁期限

  甲乙双方约定,该商铺租赁期为年个月,自xx年x月x日起至xx年x月x日。租赁期满时即终止,乙方需要继续承租该商铺的,则应于租赁期届满前个月,向甲方提出续租要求,经甲方同意后重新签订租赁合同。

  第四条租金、支付限期和方式

  (一)双方约定,该商铺租金计算方式为:。

  (二)双方约定,该商铺租金的支付期限及支付方式为:。

  第五条保证金和其他费用

  (一)甲、乙双方约定,签订本合同当日,乙方应向甲方支付商铺租赁保证金,保证金为个月的租金,即人民币元(大写:)。甲方收取保证金后应向乙方开具收款凭证。

  (二)商铺租赁保证金的保证事项:

  1.因乙方过错造成该商铺本身及相关甲方所属设施、物品的损害赔偿责任。

  2.乙方逾期支付租金时的付款及相关违约责任。

  3.乙方承诺在开展经营活动之前依照法律规定取得营业执照、相关许可证及审批手续,并严格守法经营。

  4.乙方承诺在本租赁合同因租期届满而终止的,在合同终止以前办理完成将相关营业执照、许可证等注销或迁往他处的手续;其他任何原因终止的,则在终止之日起日内办理完成上述手续。

  5.乙方应遵守的本合同约定的消防安全责任。

  6.乙方存在违反本合同任何约定的其它行为,导致应由乙方承担的违约或赔偿责任或其他费用。

  7.本合同约定的由乙方承担的其他费用。

  乙方违反以上第3、4、5之承诺的,甲方有权全额没收保证金;违反其他保证事项的,甲方有权直接将应由乙方承担的金额在保证金中扣除。保证金没收或扣除后不足以抵扣乙方应承担的金额或甲方受到的损失的,乙方应承担进一步的支付或赔偿责任。

  甲方应在没收或扣除保证金后书面通知乙方,乙方应在收到通知之日起日内补足保证金。

  本合同终止后,甲方收取的商铺租赁保证金扣除应由乙方承担的金额外,剩余部分应于乙方充分履行完毕全部义务后日内无息归还乙方。

  (三)租赁期间,物业管理费由方承担。

  (四)租赁期间,乙方使用该商铺所发生的水、电、燃气、停车、通讯、网络、有线电视、餐厨垃圾及废油处置,及其他与乙方经营活动直接相关的费用均由乙方承担。

  (五)乙方为办理营业执照、许可证及相关审批手续而进行的装修、设置附属设施及设备的费用均由乙方自行承担。

  (六)其他费用承担约定:

  甲方承担:。

  乙方承担:。

  第六条甲方的权利义务

  (一)甲方有权知晓乙方对该商铺的装修施工情况及使用该商铺的实际用途。

  (二)甲方应向乙方出示该商铺的房地产权证。如果该商铺属两个及两个以上权利人共有的,则须出示共有人同意出租的书面证明或由全体共有人作为出租方签订本合同。

  (三)甲方必须配合向乙方提供办理营业执照、许可证及相关审批所需的材料,并确保其真实有效。

  (四)如甲方是该商铺的拥有出租权的代管人,应向乙方出示证明其有权出租该商铺的相关权利人的书面授权材料;如甲方是该商铺的转租出租人,应向乙方出示证明甲方的出租方同意转租的书面授权材料,或由甲方的出租方在本合同上书面确认同意。

  (五)甲方应于租赁期起始日前按附件三、四的标准向乙方交付该商铺,交房时双方应书面签署《商铺交付确认书》。

  (六)租赁期间,甲方保证该商铺及其附属设施处于正常的可使用和安全的状态。甲方对该商铺进行检查、养护,应提前日通知乙方。检查养护时,应尽力减少对乙方使用该商铺的影响。

  (七)因甲方提供的商铺及其附属设施不符合安全要求而导致乙方或乙方的消费者受到人身或财产损害,甲方应承担赔偿责任。乙方的消费者向乙方主张赔偿的,乙方在赔偿后有权向甲方追偿。

  (八)甲方承诺该商铺【已/未】设定抵押。

  第七条乙方的权利义务

  (一)乙方有权按照合同约定使用该商铺,并根据约定的用途对该商铺进行装修,但不得破坏商铺主体结构。乙方对该商铺的装修必须遵守装修工程安全管理规定和相关消防规定。租赁期限内,附件三、四所列的交房时已有装修、附属设施和设备的维修、保养由甲方负责,交房后乙方自行装修和增设的设施设备由乙方自行负责维修和保养,本合同另有约定除外。

  (二)租赁期限届满后,在同等条件下,乙方有优先续租的权利。

  (三)除本合同附件四外,乙方另需装修或者增设附属设施和设备的,应事先征得甲方的书面同意,按规定需向有关部门审批的,应经有关部门批准后方可进行。

  (四)租赁期间,乙方应合理使用并爱护该商铺及其附属设施。因乙方使用不当致使该商铺及其附属设施损坏或发生故障的,乙方应负责维修。乙方拒不维修,甲方可代为维修,费用由乙方承担。

  (五)乙方不得将该商铺供任何人进行居住。在租赁期内未征得甲方书面同意以及按规定须经有关部门审批(备案)而未核准前,不得改变约定的商铺使用用途。未经甲方书面同意,乙方不得转租该商铺,不得将该商铺转让给他人承租或与他人承租的商铺进行交换。

  (六)乙方应遵守国家和本市有关房屋使用、物业管理和与餐饮服务经营相关的规定,经营内容与许可项目范围一致,不得超越许可项目经营。同时经营过程中,积极按照T/SRCA-01-20xx《小餐饮店管理规范》(该标准进行修订的,以最新版本为准)推动标准化建设与管理。

  (七)乙方不得将易燃易爆等危险物品带入该商铺,不得擅自移动或更改消防设施设备。

  (八)本合同期限届满或者合同解除符合本合同约定的,乙方应当及时将注册于该商铺的所有证照注销或迁移。

  第八条合同终止后的商铺返还

  (一)本合同终止后,甲方有权收回该商铺。其中,因租赁期限届满或双方协商一致解除而终止的,乙方应在租赁期限届满之日或协商约定之日返还该商铺;因其他任何原因终止的,乙方应在合同终止之日起日内返还该商铺。

  (二)本合同终止后,乙方逾期返还商铺的,甲方有权依照合同终止时租金的倍按乙方实际占用该商铺的天数计收占用费。

  (三)本合同终止后,乙方逾期天未返还该商铺的,甲方有权进入该商铺,对乙方未搬离的物品可放置他处保管,所产生的费用由乙方承担。

  (四)乙方返还该商铺应当符合起租时甲方向乙方交付商铺时的状态标准。乙方自行设置的设施应在返还前负责移除并恢复原状;乙方不便于移除或恢复原状的,且经甲方同意而设置的,其所有权无偿归甲方所有;未经甲方同意而设置的,乙方应承担由甲方恢复原状的费用,但双方另行约定的除外。

  (五)乙方返还该商铺应经甲方验收认可,并相互结清各自应当承担的费用。

  第九条解除本合同的条件

  (一)本合同经双方协商一致可解除。

  (二)在租赁期内,有下列情形之一的,本合同解除,双方互不承担违约责任,租金按乙方实际占用商铺的时间计算:

  1.该商铺占用范围内的土地使用权依法提前收回的。

  2.该商铺因社会公共利益被依法征用的。

  3.该商铺因城市建设需要被依法列入房屋拆迁许可范围的。

  4.该商铺非因甲乙任何一方过错而导致的毁损、灭失或者被鉴定为危险房屋的。

  5.甲方已告知乙方该商铺出租前已设定抵押,现被处分的。

  6.在双方均已积极配合向政府审批部门申请办理营业执照、许可证及相关审批手续的情况下,最终未能取得审批部门同意的。但乙方此时不得擅自开展经营活动。

  (三)一方严重违约,非违约方依据法律规定或本合同约定的条件,可行使解除权。

  第十条违约责任

  (一)甲方逾期交付该商铺的,逾期期间不计租金,租赁期从实际交房时起计,同时租期届满期限相应顺延。

  (二)该商铺交付时存在缺陷,影响乙方正常使用的,甲方应自交付之日起的日内进行修复。

  (三)因甲方未在本合同中告知乙方,该商铺出租前已抵押或产权转移已受到限制,造成乙方损失的,甲方应负责赔偿。

  (四)租赁期间,甲方不及时履行本合同约定的维修、养护责任,致使商铺损坏,或造成乙方财产损失或人身伤害的,甲方应承担赔偿责任。

  (五)租赁期间,非本合同规定的情况甲方擅自解除本合同,提前收回该商铺的,甲方向乙方支付违约金人民币元(大写:)。若支付的违约金不足抵付乙方损失的,甲方还应负责赔偿。

  (六)租赁期间,非本合同规定的情况,乙方中途擅自退租的,乙方向甲方支付违约金人民币元(大写:)。若违约金不足抵付甲方损失的,乙方还应负责赔偿。甲方可从租赁保证金中抵扣,保证金不足抵扣的,不足部分则由乙方另行支付。

  (七)乙方未征得甲方书面同意或者超出甲方书面同意的范围和要求装修商铺或者增设附属设施的,甲方可以要求乙方限期恢复原状。乙方逾期未予恢复原状的,甲方有权代为恢复,所产生的费用由乙方承担。

  (八)乙方逾期不支付租金或应由乙方承担的各项费用,应每逾期一日,按逾期未付金额的%承担违约金。其中逾期不支付租金累计超过天的,甲方除主张违约金外,还有权解除本合同。

  (九)乙方未依法取得营业执照、许可证及相关审批手续即开展经营活动,或因乙方违法行为收到政府执法部门责令停止经营通知或被吊销许可证照的,甲方除可全额没收保证金外,还有权通知乙方解除合同。

  (十)甲、乙双方同意,有下列情形之一的,非违约方可书面通知违约方解除本合同。同时违约方应向非违约方按合同解除当时月租金的倍支付违约金,支付的违约金不足抵付一方损失的,还应赔偿造成的损失与违约金的差额部分:

  1.甲方未按时交付该商铺,经乙方催告后三十日内仍未交付的。

  2.甲方交付的该商铺不符合本合同的约定,致使不能实现租赁目的,或甲方交付的商铺存在缺陷,导致乙方无法正常经营或危及乙方安全的。

  3.甲方向乙方提供的关于该商铺相关情况的证明材料及承诺存在虚假,影响乙方正常使用的。

  4.乙方未征得甲方书面同意改变商铺用途的。

  5.因乙方原因造成商铺主体结构损坏的。

  6.乙方擅自转租该商铺、转让该商铺承租权或与他人交换各自承租的商铺的。

  7.乙方在收到甲方补足保证金通知后逾期日未补足的。

  第十一条通知与送达

  (一)本合同相关的通知或信息传达均应采用书面形式(包括电子邮件、手机短信等)。甲乙双方之间的通知或信息传达,只要依照本合同首部注明的地址及联系方式发送快递或电子邮件或短信、微信,即为有效送达。

  (二)甲乙任何一方变更联系方式的,需提前日通过原送达方式通知对方。未及时通知的,另一方按原方式发送通知或信息传达的,视为有效送达,所导致的损害由该变更方自行承担。

  (三)除了以上约定的送达方式外,甲方对乙方的通知与信息传达,亦可将书面通知张贴在该商铺的门上或该商铺内墙上,即视为有效送达。

  第十二条争议解决方式

  本合同在履行过程中发生争议,当事人可以协商解决。协商不成的,当事人可以选择下列方式:

  □ 1.向仲裁委员会申请仲裁。

  □ 2.向人民法院提起诉讼。

  第十三条其他

  (一)本合同自双方签订之日起生效。

  (二)本合同首部注明的委托代理人,有权代表合同签订方签署本合同,并在合同履行过程中代表该方与对方就合同履行中的一切事务进行联络与沟通、接收与发送通知及相关信息。

  (三)本合同未尽事宜或需要变更的,经甲、乙双方协商一致,可订立补充条款。本合同补充条款及附件均为本合同不可分割的一部分。

  (四)本合同连同附件一式份,甲方执份,乙方执份,均具有同等效力。

  出租方(甲方):

  承租方(乙方):

  签名或盖章:

  签名或盖章:

  xx年x月x日

  xx年x月x日

商铺租赁合同(篇4)

  甲方(卖方):身份证号:

  乙方(买方):身份证号:

  甲、乙双方就位于(注意:应与商铺产权证上的地址一致)的八个商铺的整体买卖事宜,根据《合同法》、《城市房地产管理法》等有关法律之规定,双方在遵循平等自愿、诚实信用的原则下,经协商一致订立本合同,以资共同遵守。

  第一条甲、乙双方协商一致,乙方受让甲方位于

  的八个商铺现房(以下简称商铺),八个商铺具体状况如下:

  一号商铺:

  (1)产权证号为,土地使用权证号为。

  (2)商铺座落在,结构为砖混;

  (3)商铺产权面积平方米。

  (4)商铺占用范围内的土地所有权为国有,国有土地使用权以出让方式获得;

  (5)商铺目前部分被租赁(承租人为,租期截止为,租金为,具体详见租赁合同)。

  二号商铺:

  (1)产权证号为,土地使用权证号为。

  (2)商铺座落在,结构为;

  (3)商铺产权面积平方米。

  (4)商铺占用范围内的土地所有权为,国有土地使用权以方式获得;

  (5)商铺目前部分被租赁(承租人为,租期截止为,租金为,具体详见租赁合同)。

  三号商铺:

  (1)产权证号为,土地使用权证号为。

  (2)商铺座落在,结构为;

  (3)商铺产权面积平方米。

  (4)商铺占用范围内的土地所有权为,国有土地使用权以方式获得;

  (5)商铺目前部分被租赁(承租人为,租期截止为,租金为,具体详见租赁合同)。

  四号商铺:

  (1)产权证号为,土地使用权证号为。

  (2)商铺座落在,结构为;

  (3)商铺产权面积平方米。

  (4)商铺占用范围内的土地所有权为,国有土地使用权以方式获得;

  (5)商铺目前部分被租赁(承租人为,租期截止为,租金为,具体详见租赁合同)。

  五号商铺:

  (1)产权证号为,土地使用权证号为。

  (2)商铺座落在,结构为;

  (3)商铺产权面积平方米。

  (4)商铺占用范围内的土地所有权为,国有土地使用权以方式获得;

  (5)商铺目前部分被租赁(承租人为,租期截止为,租金为,具体详见租赁合同)。

  六号商铺:

  (1)产权证号为,土地使用权证号为。

  (2)商铺座落在,结构为;

  (3)商铺产权面积平方米。

  (4)商铺占用范围内的土地所有权为,国有土地使用权以方式获得;

  (5)商铺目前部分被租赁(承租人为,租期截止为,租金为,具体详见租赁合同)。

  七号商铺:

  (1)产权证号为,土地使用权证号为。

  (2)商铺座落在,结构为;

  (3)商铺产权面积平方米。

  (4)商铺占用范围内的土地所有权为,国有土地使用权以方式获得;

  (5)商铺目前部分被租赁(承租人为,租期截止为,租金为,具体详见租赁合同)。

  八号商铺:

  (1)产权证号为,土地使用权证号为。

  (2)商铺座落在,结构为;

  (3)商铺产权面积平方米。

  (4)商铺占用范围内的土地所有权为,国有土地使用权以方式获得;

  (5)商铺目前部分被租赁(承租人为,租期截止为,租金为,具体详见租赁合同)。

  以上系甲方对商铺基本情况的陈述,甲方保证对所转让的商铺拥有完全的所有权、处分权和收益权,亦不存在其他人的优先购买权。乙方以甲方的保证和陈述为基础,决定整体买受上述商铺。

  甲方保证本合同生效之日起不得与上述八个商铺的承租人再订立任何有关租赁性质的合同,原租赁合同在未征得乙方书面同意的情况下不得展期、续租。否则导致商铺迟延交付的,甲方应按每迟延一日元的标准向乙方承担违约金。

  第二条甲、乙双方经协商一致,同意上述8个商铺转让包干价款共计人民币万元。

  乙方的付款方式和付款期限:

  本合同生效后乙方一次性支付给甲方定金人民币万元,合同履行过程中该定金可抵作购商铺款。

  甲方应在合同生效后日内将一、二、三、四、五、六号商铺的抵押予以解除,使上述六个商铺完全具备过户至乙方的条件。(注意:解押资金为六个商铺的现余抵押贷款额:

  万元+万元借款)

  甲方应在一、二、三、四、五、六号商铺的抵押解除后日内将此六个商铺过户至乙方名下,乙方应在办妥六个商铺过户手续的当日将价款元一并支付。(注意:价款为付足六个商铺的款项)。

  如因甲方原因导致一、二、三、四、五、六号商铺无法按照合同约定的上述时间办理过户手续给乙方,视为甲方重大违约,乙方有权单方解除合同,甲方除应立即退还乙方已付款项及利息(自乙方支付房款之日起至实际退还之日止)外,还应向乙方承担定金的担保责任。

  甲方应在合同生效后年日内将七、八号商铺过户至乙方名下,乙方应在办妥七、八号商铺过户手续的当日将余款元一并付清。(注意:至此万元付清)

  第三条上述八个商铺的过户费用按政府的有关规定各自承担。

  第四条甲、乙双方对八个商铺的责任界定以过户为准,过户前所有的费用(包括但不限于水电费、物业费、租金等)由甲方承担或享有;过户后所有的费用(包括但不限于水电费、物业费、租金等)由乙方承担或享有。

  第五条甲方于商铺过户至乙方后3日内将商铺交付乙方,具体方式为:甲方以书面方式告知商铺承租人商铺的出租人已变更为乙方,甲方须得到商铺承租人的书面确认,并且将该书面确认交与乙方,甲方保证承租人从告知之日起开始向乙方缴纳商铺租金。

  第六条乙方因自身经营的需要向甲方整体购买一、二、三、四、五、六、七、八号商铺,上述八个商铺对乙方而言缺一不可,否则乙方无法实现订立本合同的目的。对此,甲方完全知晓并认可。

  如因甲方原因导致七、八号商铺无法按照合同约定的时间办理过户手续给乙方,视为甲方重大违约,乙方有权单方解除合同,甲方除应立即退还乙方已付款项及利息(自乙方支付房款之日起至实际退还之日止)外,还应向乙方支付违约金1000万元。

  如因乙方原因导致七、八号商铺无法与甲方履行合同(即过户至乙方),视为乙方重大违约,甲方有权单方解除合同,乙方应向甲方支付违约金1000万元。

  第七条本合同适用中华人民共和国法律、法规。甲、乙双方在履行本合同过程中若发生争议,应协商解决,协商不成,提交南昌仲裁委员会仲裁解决。

  第八条合同未尽事宜,经协商一致,双方可以订立补充协议。补充协议与本合同不一致的,以补充协议为准。

  第九条本合同一式贰份,甲、乙双方各执一份。本合同自甲、乙双方签字盖章后生效。

  甲方: 乙方:

  住所地: 住所地:

  电话: 电话:

  身份证号码: 身份证号码:

  年月日 年月日

商铺租赁合同(篇5)

  出租方(甲方):__________________

  承租方(乙方):__________________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合同法》的规定,甲、乙双方在平等、自愿、公平和诚实信用的基础上,经协商一致,就乙方承租甲方所拥有的商铺事宜,订立本合同。

  一、出租商铺情况

  甲方出租给乙方的商铺的主要情况如下:

  座落:_______________(以下简称该商铺)。

  商铺用途:_______________。

  装修情况:简单装修。

  房地产权证证书编号:______.甲方已向乙方出示原件,乙方确认无误。

  二、租赁用途

  1、乙方向甲方承诺租赁该商铺作为乙方______使用,乙方保证遵守国家和当地政府有关商铺使用和物业管理的规定。

  2、乙方保证在租赁期内未征得甲方书面同意以及按规定须经有关部门审批而未核准前,不擅自改变上述约定的使用用途。如有违反,乙方愿承担因此造成的一切后果。

  三、交付日期和租赁期限

  1、甲乙双方约定:商铺租赁期自______年______月______日起至______年______月______日止。其中______年______月______日至______年______月______日期间的时间,甲方同意该段时间做为乙方筹备和装修时间,不计入正式租期。乙方同意为该段装修时间向甲方补偿人民币______元。

  2、租赁期满,甲方有权收回该商铺,乙方应如期返还。乙方需要继续承租该商铺的,则应于租赁期届满前_________个月,向甲方提出续租书面要求,经甲方同意后重新签订租赁合同,租金等租赁条件均根据当时的实际情况做相应调整。

  四、租金、支付方式和限期

  1、甲、乙双方约定,该商铺每月租金为人民币______元(大写:______仟______佰______拾______元______角整)。(不含水电等日常费用)

  该商铺租金______年内不变,即自______年______月______日起,双方同意对租金标准以______年为单位进行调整,具体细节由双方根据当时的具体情况协商确定。租赁期满后若乙方需要继续租赁且甲方同意,双方可协商对租金进行调整。有关调整事宜由甲、乙双方在补充条款中约定。

  2、商铺租金的支付方式原则上一次性付清全款。如有特殊情况需分期付款的,由甲乙双方另行协商。

  五、保证金和其他费用

  1、甲、乙双方约定,甲方交付该商铺时,乙方应向甲方支付商铺租赁保证金,保证金为______个月的租金,即人民币______元(大写)______.

  甲方收取保证金后应向乙方开具收款凭证。租赁关系终止时,甲方收取的商铺租赁保证金除用以抵充合同约定由乙方承担的费用外,剩余部分无息归还乙方。

  2、租赁期间,使用该商铺所发生的水、电、煤气、通讯等费用、物业费以及商铺和设备日常维修费用等均由乙方承担。

  3、租赁期间,乙方对本商铺中的所有物品、设施负有监管责任,一切非自然因素造成租用商铺及配套设施的毁损和故障,乙方应在退房前独自承担维修责任,否则甲方将动用乙方的保证金作为修复费用,在修理工程结束后,该保证金多退少补。

  六、商铺使用要求和维修责任

  1、租赁期间,甲方对本商铺如墙、地面、天花板因建筑物结构原因造成的发裂、下沉等负责维修。另外,属于甲方维修范围需要进行大修时,若因维修工作对乙方的营业造成较大和较长时间的影响,甚至导致乙方完全无法营业,甲方同意在乙方受影响期间适当减少或免除乙方的租金,具体减免比例由双方根据影响时间和影响程度协商确定。市政工程、道路和设施维修或公共部分维修所造成的影响不属于此范围。

  2、租赁期间,乙方应合理使用并爱护该商铺及其附属设施。因乙方使用不当或不合理使用,致使该商铺及其附属设施损坏或发生故障的,乙方应负责维修。乙方拒不维修的,甲方可代为维修,费用由乙方承担。

  3、租赁期间,甲方保证该商铺及其附属设施处于正常的可使用和安全的状态。甲方对该商铺进行检查、养护,应提前1日通知乙方。检查养护时,乙方应予以配合。

  4、乙方如需另行装修或者增设附属设施和设备的,应事先征得甲方的书面同意,按规定向有关部门审批的,则应由甲方委托乙方报有关部门批准后,方可进行。乙方增设的附属设施和设备及其维修责任由乙方负责。

  5、乙方保证按本合同规定合法使用该商铺,不擅自改变使用性质。

  6、乙方保证不在该商铺内存放危险物品。否则,如该商铺及附属设施因此受损,乙方应承担全部责任。

  七、商铺返还时的状态

  1、除甲方同意乙方续租外,乙方应在本合同的租期届满后的当日内返还该商铺,未经甲方书面同意逾期返还商铺的,每逾期一日,乙方应按合同所规定的日租金标准的3倍每天向甲方支付该商铺占用使用费。

  2、乙方返还该商铺应当符合正常使用后的状态。返还时,应经甲方验收认可,并相互结清各自应当承担的费用。

  3、由乙方增加的装修(包括新增固定的隔墙、窗、灯具、门、水电管线及其他拆卸后会损坏室内状况的情况等)乙方不得拆除,以免破坏室内的装修状况。商铺外的一些由乙方安装的设施如广告牌、灯饰、固定的雨棚等,原则上乙方不可拆除,如乙方确实要拆除的,必须将商铺外貌恢复原状,具体事宜双方友好协商。

  八、转租、转让和交换

  1、乙方在租赁期内,原则上不许转租、转让和交换,但如果因乙方确实无法经营下去,需事先征得甲方的书面同意,方可将该商铺部分或全部合法转租给他人。

  2、乙方转租该商铺,应按规定与受租方订立书面的转租合同。转租合同订立时必须有甲方的参与。

  3、在租赁期内,乙方将该商铺转让给他人承租或与他人承租的商铺进行交换,必须事先征得甲方书面同意。

  4、在租赁期内,甲方如需出售该商铺,应提前1个月通知乙方。乙方应予以配合,并不得向甲方索要任何赔偿。但乙方在同等条件下有优先购买权。

  九、解除本合同的条件

  1、甲、乙双方同意在租赁期内,有下列情形之一的,本合同终止,双方互不承担责任:

  (1)该商铺占用范围内的土地使用权依法提前收回的;

  (2)该商铺因社会公共利益被依法征用的;

  (3)该商铺因城市建设需要被依法列入商铺拆迁许可范围的;

  (4)该商铺毁损、灭失或者被鉴定为危险商铺的;

  (5)甲方出售该商铺且提前一个月通知了乙方的。

  2、甲、乙双方同意,有下列情形之一的,一方可书面通知另一方解除本合同。违反合同的一方,应向另一方按月租金的2倍支付违约金;给双方造成损失的,支付的违约金不足抵付一方损失的,还应赔偿造成的损失与违约金的差额部分:

  (1)甲方未按时交付该商铺,经乙方书面催告后三十日内仍未交付的;

  (2)乙方未征得甲方同意改变商铺用途,或违法经营的;

  (3)乙方未经甲方书面同意,擅自转租商铺、转让商铺承租权或与他人交换各自承租的商铺的;

  (4)乙方逾期不支付租金累计超过十日的;

  十、违约责任

  1、该商铺交付时存在商铺结构上缺陷的,甲方应自交付之日起的拾日内进行修复、逾期不修复的,甲方同意减少租金并变更有关租金条款。

  2、因甲方未在该合同中告知乙方,该商铺出租前已抵押或产权转移已受到限制,造成乙方损失的,甲方应负责赔偿。

  3、乙方未征得甲方书面同意或者超出甲方书面同意的范围和要求装修商铺或者增设附属设施的,甲方可以要求乙方恢复商铺原状,并赔偿因此造成的一切损失。

  4、租赁期间,非本合同规定的情况,乙方中途擅自退租的,乙方应向甲方支付2个月的资金做为赔偿。甲方可从租赁保证金中抵扣。保证金不足抵扣的,不足部分则由乙方另行支付。

  十一、其他条款

  1、乙方保证按照国家的有关规定合法经营,保证不在本商铺内从事任何违反国家法令、法规的事情;若乙方因违反国家法律、法规而受到政府部门的处罚,乙方承担全部责任,并承担全部损失。

  2、若乙方在本商铺内从事违法活动而受到政府部门的处罚,甲方有权提前终止合同,乙方承担违约责任。

  3、本合同自双方签字且乙方交付完保证金后立即生效。

  4、本合同未尽事宜,经甲、乙双方协商一致,可订立补充条款,补充条款及附件中必须有甲乙双方的亲笔签名方为有效。

  5、甲、乙双方在签署本合同时,对各自的权利、义务、责任清楚明白,并愿按合同规定严格执行。如一方违反本合同,另一方有权按本合同规定索赔。

  6、甲、乙双方在履行本合同过程中发生争议,应通过协商解决,并签定补充协议,补充协议与本合同同等法律效力;协商解决不成的,双方同意选择依法向人民法院起诉方式解决。

  7、本合同连同附件一式两份。甲、乙双方各持一份,均具有同等效力。

  出租方(甲方):__________________(签字)

  承租方(乙方):__________________(签字)

  日期:______年______月______日

商铺租赁合同(篇6)

  甲方(出租方):______________

  乙方(承租方):______________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合同法》及有关法律法规的规定,甲、乙双方就英德市明珠广场商铺租赁事宜,在平等互利、自愿的原则下,经充分友好协商,达成如下协议,以资共同遵守。

  一、商铺的位置、租赁面积

  1、甲方同意将坐落于英德市英城建设路以东,利民路以南迎春巷以西,建设东街以北的明珠广场区层号铺(以下简称该商铺)出租给乙方使用。

  2、经双方共同确定,该商铺建筑面积为______________平方米(本合同内的一切费用均按商铺建筑面积计算)。在签订本合同前,乙方已对该商铺位的租赁计价面积及周边环境作了充分的调查和了解,并已清楚地知道了该商铺在签订本合同时的现状。

  二、租赁用途及期限

  1、乙方承诺租用该商铺的用途为:______________,经营范围(品牌)只限于经营,除双方另行书面协议外,乙方不得擅自改变该商铺的用途或品牌。否则,本合同立即终止,收回出租商铺,由此给乙方造成的损失由乙方自行承担,甲方不承担乙方的任何损失与责任。

  2、甲方出租该商铺给乙方的租赁期限为______________年,自______________年______________月______________日起至______________年______________月______________日止。

  3、租赁期限满,如乙方需续租,应于期满前三个月内主动联系甲方商议相关事宜。在同等条件下,乙方享有优先续租权。租金及其他条件以双方重新签订的租赁合同为准。

  三。乙方应交租金、物业费及其他费用

  1、租金标准:第一年的租金为人民币______________元/㎡/月,每月租金为______________元(大写:¥______________元整),第年起,每月租金在上一年的基础上递增%。

  2、物业费标准:______________元/㎡/月(包括公共水电费用分摊),按该商铺的建筑面积收取。

  3、租金、物业费用等相关费用,乙方须按月交付,于每月5日前主动到甲方财务部缴交当月租金(或将当月租金划入甲方指定的账户)。

  4、乙方租用该商铺期间所发生的包括但不限于水电费、电话费、网络使用费、广告费、停车费等有关费用均由乙方规定时间支付。

  5、乙方应按国家工商税务等有关部门规定缴纳税费。

  6、保证金:乙方在签订本合同时,需向甲方一次性支付租赁保证金及预交首期租金、物业管理费,其中,水电保证金人民币______________元,(大写:______________元整),租赁保证金相等于三个月的租金标准,共计人民币______________元,(大写:______________元整)。保证金用于担保乙方在承租期内不损害租赁商铺(包括公共区域)结构、设施、设备和不拖欠甲方租金及相关费用和不得从事有损甲方声誉和不从事违法经营行为。该费用在乙方完成退租手续并清退还该商铺给甲方后的一个月后,乙方凭相应的收据,到甲方财务部全额免息退回租赁保证金。

  7、租金及物业管理费用自______________年______________月______________日起开始计算。

  8、如乙方违反本协议的规定,致使甲方不能如期收取租金或因此发生其他费用开支,甲方有权扣除部分或者全部保证金抵付,不足以抵付的部分由乙方另行支付。

  四、商铺的装修

  1、乙方负责承租商铺的装修及相应费用,需要装修、新增物业结构、消防、安全等设施设备的,乙方必须在施工前将装修设计图纸及方案交甲方审核,甲方按照《明珠广场商业装修管理规定》审核同意后,乙方方可报建施工。

  2、乙方无权对承租的商铺外墙进行任何形式的装修和改动,该墙面的所有权和使用权归甲方所有,乙方的任何装修不得影响该商铺及整栋建筑物的框架结构。

  3、装修工程全部完毕后,乙方须报请甲方验收合格后方可投入使用。

  4、乙方须于______________年______________月______________日前完成该商铺的装修并正式营业,此条作为双方协商签订本租赁合同的关键条件之一,乙方应严格依照本合同的约定履行,而不得以任何理由违反其规定,否则甲方有权解除合同,收回商铺,租赁保证金不予退回,装修不作补偿及拆除。

  五、双方权利义务

  A、甲方

  1、甲方为乙方租赁商铺的商业管理部门,负责乙方租赁商铺的公共设施设备(乙方改动的除外)和公共区域的设施设备、消防保安、保洁、停车场、装修以及商铺外立面、户外广场等方面进行监督管理及日常经营管理。

  2、商铺原有设施设备的维修由甲方及物业管理公司负责,在已通知乙方的情况下,甲方有权指派工作人员进入乙方商铺进行检查、维修工作,乙方应积极配合。紧急情况下,甲方有权随时关闭租赁商铺内的设施设备,为抢修设备甲方可不通知乙方而进入乙方商铺维修设备。

  3、甲方有权以书面形式向乙方公布、通知、介绍、修改、制定或取消有关商铺及广场管理的规章制度。

  4、合同期满前三个月内,甲方管理部门相关人员有权在不影响乙方正常营业的情况下,带其他有意承租者进入该商铺视察,乙方应给予必要的方面,同时不得以任何形式对甲方或广场进行诋毁或作不实宣传。

  5、甲方有权让任何人员或组织根据其认为合适的条件在商广场公共区域进行各项宣传推广或商品促销活动,对此乙方不得有任何异议。

  6、在不影响本合同履行的情况下,甲方有权对广场部分商铺进行买卖或设定抵押,对此乙方不得有任何异议。

  7、甲方负责广场公共地方的清洁、绿化、消防、安全、水电、及楼宇结构等物业的维修保养工作,对此,乙方应给予充分发挥的支持与配合。

  B、乙方

  1、乙方在遵守本合同及相关管理规定的情况下,对所承租的商铺有充分的使用权,甲方对商铺内依法守约的经营活动不得无理干涉。

  2、未经甲方的书面同意,乙方不能改变商铺的基本用途及将该商铺的全部或部分直接、间接或变相转租、分租、转让或与他人交换或舍予他人,否则,甲方有权解除合同,收回商铺,保证金不予退回,装修不作任何补偿及拆除。

  3、如乙方需将商铺转让给第三方,须经甲方书面同意,并由甲方向乙方收取相当于一个月的租金作为转让手续费。

  4、乙方不得对该商铺进行出卖或设定抵押。

  5、未经甲方同意,乙方不得擅自使用明珠广场的名称、标志、图片和商标作经营上的宣传,但乙方仅用上述内容表明自己的经营地址除外。

  6、未经甲方同意,乙方不得在该商铺之外的任何公共部位进行任何形式的产品推广、促销或广告宣传活动。

  7、在任何情况下,乙方不得在商铺内储藏、放置任何易燃易爆及有毒的物品及材料。

  8、通道、楼梯、等公共部位或电梯内留置任何物品或垃圾,否则作遗弃物处理,乙方因此造成的损失,甲方不负任何责任。

  9、乙方不得在该商铺或甲方指定的乙方招牌以外的任何位置,张贴任何街招与任何形式的广告,双方另行协议除外。门面招牌的大小及内容需经甲方的审核同意方可安装,同时不得侵占相邻商铺的招牌和效果。

  10、乙方承租商铺后,自负盈亏,一切债权债务均需自行负责,与甲方无关。

  11、乙方必须依法向相关部门缴纳工商管理费及有关税款,使其不交者,将由有关部门按规定处理,甲方不负任何责任,若因此造成甲方经济损失或信誉损失的,甲方有权追究乙方的相关责任,直至解除本合同和追讨相关经济损失。

  12、除甲方同意外,乙方必须严格执行甲方管理部门规定的营业时间,否则甲方有权对乙方进行处罚。无理由连续停业7天以上,视乙方自动放弃该商铺,甲方有权单方面解除合同,且不退回乙方交纳的保证金等费用,同时有权清理铺内商品或其它物品。

  13、乙方需对商铺内自身的财产购买相关的保险。

  14、乙方不能将商铺作仓库使用,确保陈设美观,自装修开业后,不能空场,一经发现,甲方有权收回铺位,另行出租,所收的费用不予退回。

  15、乙方保证,严格遵守中华人民共和国的有关法律、行政法规、部门规章、地方性法规及法令,合法经营。如因商品、服务质量等导致消费者投诉、引发仲裁、诉讼,或者如因乙方销售的商品侵犯他人知识产权而引发仲裁、诉讼的,或因其他经营行为引发仲裁、诉讼,则该等投诉、仲裁、诉讼均由乙方负责处理并承担全部责任。如法律或司法部门要求甲方先行参加事件处理的,发生的各种费用由乙方承担,由此造成甲方名誉或其他经济损失的,乙方承担全部赔偿责任。甲方同时有权单方解除本合同,并扣留保证金。

  16、乙方使用该商铺时,由于乙方原因或其他非甲方原因而给自身或任何第三方造成损害的,均由乙方承担相应的赔偿责任及其他责任,与甲方无关。

  17、乙方保证遵守甲方及物业管理公司的《明珠广场管理公约》、《明珠广场消防安全责任书》等相关文件及今后可能制定的管理规范,如违反,甲方及甲方工作人员有权随时要求乙方改正。乙方在规定期限内未予改正,甲方有权单方面解除合同,收回该商铺,并扣除保证金,同时保留向乙方追偿经济损失的权利。乙方应教育员工爱护商铺建筑及一切公共设施设备,如因乙方雇员或来访者的疏忽或使用不当,造成建筑本身或附属设施、设备损坏,乙方承担全部赔偿责任。如发生自然损坏应及时通知甲方并配合甲方及时给予修复,若因延迟通知造成的扩大损失由乙方承担赔偿责任。

  18、除经甲方同意的装修外,乙方不得安装、改装任何设施、设备,包括但不限于随意加装、改装现有供电电路和供水、供暖、空调管线等。否则甲方有权要求恢复原状并赔偿因此给甲方带来的损失。

  19、租赁期满或因其他原因合同被终止时,乙方应将商铺内乙方的物品全部搬出,将商铺腾空后交付给甲方,如乙方不腾空,则视为乙方遗弃该商铺内的物品,甲方有权处置且不承担任何赔偿责任。

  20、租赁期满或合同被解除或合同因其他原因被终止,因乙方装修而形成的不动产无偿归甲方所有,乙方不得拆除

  六、违约责任

  A、甲方

  1、在租赁期内,甲方不得无故提前解除合同,否则应将保证金如数退还,并补偿两个月租金给乙方。

  2、甲方应按规定准时提供该商铺给乙方经营使用,苦逾期提供该商铺的,则全合同规定的相应日期也相应顺延,若逾期提供商铺超过天的,则乙方有权在天内解除本合同,并有权要求甲方退回已缴纳的相关费用。

  B、乙方

  1、乙方必须按规定时间向甲方缴纳租金及一切相关费用,逾期需向甲方缴纳千分之五的滞纳金,逾期10天不交的,甲方有权停止乙方的水电供应及其它的相关服务。如拖欠一个月(含)以上的,甲方有权单方面终止并解除合同,无条件收回商铺,同时保证金不予退回,对装修不予补偿,并且乙方不能拆除固定装修。乙方在甲方发出收回商铺通知后三天内缴清拖欠甲方的一切费用后,搬出该商铺,否则,甲方有权扣押并自行处置该商铺内的所有物品。一切责任由乙方承担。

  2、乙方不得无故提前解除合同,否则各项保证金不予退回,并补偿两个月租金给甲方。

  3、乙方违反本合同所规定的条款或各种管理制度、公约的规定时,甲方有权要求乙方限期整改,若超过期限仍未改正,视乙方为根本性违约。甲方有权终止解除合同,随时收回商铺,各项保证金不予退回,并不作任何补偿。

  4、乙方如被公安、税务部门查处或被吊销执照,在三十天内无法恢复履行本合同的,甲方有权解除合同。

  七、合同的变更与终止

  1、租赁期间,甲方有权将商铺整体或部分所有权转让给第三方,但事先应知会乙方,但无须征得同意,并在合同生效后正式书面通知乙方。所有权转移后新的业主继承本合同,并承担本合同的权利、义务和责任。

  2、本合同终止时,乙方须将该商铺全部清空,并将钥匙及甲方在铺内的固定装置、设备在恢复原状后交回给甲方。乙方的固定装修不予退回,甲方对乙方在该商铺的投资不作任何补偿。

  八、不可抗力

  1、如出现不可抗力事件(如地震、洪水、台风等自然灾害)导致商铺损毁或无法使用,且甲方无法在六个月内将损毁恢复时,甲、乙任何一方均可向对方发出书面通知,要求终止合同。在此情况下,双方均无需向对方承担任何责任及经济损失。

  2、如合同期内由于政策、法令、战争等政府行为致使该商铺无法继续经营,双方将自动终止合同,结清保证金后互不追究责任。

  九、争议的解决

  因本合同发生争议,双方应友好协商解决,协商不成的,任何一方均可向商铺所在地人民法院起诉。

  十、其它

  1、除本合同另有约定外,任何一方给予对方的通知、请求、要求等,必须用书形式,并按照本合同所写明的地址,予以送达。若地址或其它联系方式更改,未通知对方的,按原来的联系方式联系,视为已履行了合同通知的义务,如果因此而无法联系,导致的一切后果自负。

  2、乙方开业前须向工商部门及税务部门上办理有关证照,否则由此造成的责任由乙方承担。

  3、租赁期间双方签订的一切书面文件为合同的组成部分,具有同等效力。本合同自双方签字、盖章之日起生效。

  4、本合同未尽事宜可由双方另行签订补充协议书,补充协议书与本合同具有同等法律效力。

  5、本合同正本一式两份,甲乙双方各执一份。

  甲方(公章):_________

  乙方(公章):_________

  法定代表人(签字):_________

  法定代表人(签字):_________

  _________年____月____日

  _________年____月____日

商铺租赁合同(篇7)

  出租方:________________(以下简称甲方)

  承租方:________________(以下简称乙方)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合同法》及相关法律法规的规定,甲乙双方在平等、自愿的基础上,就甲方将商铺出租给乙方使用,乙方承租甲方商铺事宜,为明确双方权利及义务,经协商一致,订立本合同。

  第一条 商铺描述

  甲方出租给乙方的商铺具体位置位于: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建筑面积为:__________平方米。

  第二条 租赁期限

  1、本合同租赁期为________年,自____年____月____日起至_____年_______月_______日止,租赁期满合同自然终止。

  2、租赁期满,甲方有权收回出租商铺,乙方应如期交还。乙方在同等条件下有优先承租权,如乙方要求续租,需在租赁期满前____月通知甲方,经甲方同意后,双方重新签订租赁合同。

  第三条 租金和费用

  1、该商铺年租金总额为人民币________。

  2、乙方验收完并接付商铺后____日内按(月、季、半年、年)________交纳租金。

  3、甲方向乙方交付租赁商铺前,双方需明确各项费用的支付状况,租赁商铺交付后各方依约各自承担。

  第四条 商铺和设施的维修责任

  1、租赁期间,由于乙方故意或使用不当造成商铺及其附属设施、设备损坏的,由乙方负责修复或赔偿损失。乙方正常、合理使用下,租赁商铺及其附属设施、设备的自然损耗,乙方不承担任何维修或赔偿责任。

  2、除上述第1款约定外,该商铺及其附属设施、设备的维修责任及费用全部由甲方承担。甲方应在接到乙方的维修通知后______日内予以维修。

  3.甲方需要维修商铺的,应提前______日通知乙方;因维修商铺影响乙方正常使用的,甲方应当按照乙方不能正常使用商铺的时间相应减收租金或延长租期。

  第五条 甲方责任

  1、甲方不得无故干扰乙方正常使用租赁商铺及经营活动。

  2、无正当理由,甲方不得人为停水停电。

  3、甲方必须保证对所出租的.商铺享有完全的所有权,并有权出租,保证出租商铺不存在权属瑕疵或非法出租、抵押担保。并提供土地使用证、产权证、商铺租赁许可证等相关权属证明给乙方审验,并将其复印件盖章后提供给乙方。

  4、非因政府拆迁及不可抗力因素甲方不得解除租赁合同提前收回商铺。

  5、甲方若违约则向乙方支付违约金________元(大写________元)。

  第六条 乙方责任

  1、未经甲方同意,乙方不得拆改、破坏租赁商铺结构,否则视破坏程度赔偿甲方损失。

  2、乙方要严守国家法律、法规,依法经营。

  第七条 合同的变更与解除

  1、商铺租赁期间,甲乙双方协商一致,可以变更或解除合同。

  2、乙方需要中途退租的,需提前____月通知甲方,甲方同意则本合同解除。甲方不同意退租的.,在不影响甲方租赁收入的情况下乙方可以将商铺转租。

  3、商铺租赁期间,乙方有下列行为之一的,甲方有权解除合同,收回出租商铺:

  (1)未经甲方同意,拆改、破坏商铺结构,在甲方提出的合理期限内仍未修复的。

  (2)利用承租商铺存放危险物品或进行违法活动。

  (3)逾期未交纳按约定应当由乙方交纳的各项费用,并已经给甲方造成严重损害的。

  4、商铺租赁期间,甲方有下列行为之一的,乙方有权解除合同,甲方并应向乙方承担违约责任:

  (1)甲方无故干扰乙方正常使用租赁商铺及经营活动,严重影响乙方的正常经营活动的;

  (2)甲方人为停水停电,严重影响乙方的正常经营活动的;

  (3)租赁商铺及其附属设施、设备存在或发生质量问题,危及乙方人身财产安全的;

  (4)甲方不依约履行租赁商铺的维修义务,经乙方催告后仍不维修或不承担维修费用的;

  (5)甲方发生纠纷致使租赁商铺被查封的,或者出租商铺存在权属瑕疵发生争议影响乙方正常使用租赁商铺的。

  5、租赁期满或租赁合同解除后,甲方按合同约定验收租赁商铺及附属设施、设备完好,乙方未拖欠租金及相关费用的,甲方收回租赁商铺,有剩余租金时须一并全额退回乙方。

  第八条 商铺交付及收回的验收

  甲方应保证租赁商铺本身及附属设施、设备均处于能够正常使用状态,验收时双方共同参与。

  第九条 本合同共2页,一式____份,由甲、乙双方各执____份,具有同等法律效力。其他不尽事宜可以通过协商解决,如协商不成可诉诸法律途径解决。

  甲方:__________________

  乙方:__________________

  日期:____年____月____日

商铺租赁合同(篇8)

  甲方:(出租人)____________________

  乙方:(承租人)_____________________

  甲、乙根据《xxx合同法》及深圳市府对商铺租赁的规定,就乙方承租甲方商铺一事达成以下协议:

  第一条出租商铺的概况

  1、甲方将位于深圳市______区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号商铺,出租给乙方作______使用。

  2、该商铺的建筑面积为__________平方米。

  第二条商铺租赁期限、免租期及续租事宜

  1、本合同商铺租赁期限为____年,自_____年___月___日起至______年___月___日止。(具体以交付使用时间为准)。

  2、本合同期满,乙方要继续租赁的,应在租赁期满前贰个月前通知甲方。如甲方继续出租该商铺的,乙方在同等条件下享有优先承租权。

  3、甲方同意给予乙方_____天的免租期(即_____年___月___日起至___月___日)作为乙方装修使用,遇以下情况租赁期限应顺延,顺延期间乙方无需重新交纳租金:

  (1)发生不可抗力事由的导致乙方不能实际使用承租商铺的;

  (2)甲方逾期交付商铺的;

  (3)因出租商铺本身或相邻商铺原因(如商铺漏水、水泡或倾斜等)导致承租人不能使用商铺

  (4)第三条租金、递增及付款方式

  乙方应于每月____日前将租金交付给甲方。该商铺租金为人民币__________元/月(大写____________________整);

  自_____年___月___日起租金在上一年租金基础上递增_____%。即:

  _____年___月___日至_____年___月___日,每月租金为_______________元

  _____年___月___日至_____年___月___日,每月租金为_______________元

  _____年___月___日至_____年___月___日,每月租金为_______________元

  第三条押金(定金)条款

  1、为保障甲乙双方顺利履行合同,并保证合同期满,乙方结清商铺租赁期间该物业所产生的管理费、空调费、电话费、有线数字电视费、煤气费、清洁费、水电费、室内设施的维修等费用,特规定本条款。

  2、乙方向甲方支付定金计人民币________元(大写_________________整)作为承租该商铺的押金。如甲方毁约,导致租赁不能进行的,则甲方须承担相应的法律责任。此押金在合同终止后,且乙方结清相关费用后一天内,甲方应如数退还。

  3、甲方收取租金、押金款时应向乙方出具有效的收款凭证,否则乙方有权拒付该笔款项。

  第四条租赁期间相关费用及税金负担

商铺租赁合同(篇9)

  出租方: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以下简称甲方)

  承租方: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以下简称乙方)

  根据《xxx合同法》及相关法律法规之规定,甲乙双方就商铺租赁事宜,协商一致,缔结本合同,以资信守。

  第一条租赁物业及用途

  一、甲方将坐落于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商铺(以下简称“该商铺”)出租给乙方。

  二、乙方确认甲方已告知该商铺情况,且在本合同签署时已对该商铺状况进行详细了解,同意按本合同约定条件按现状承租商铺。

  三、该商铺为商业用途,乙方承租用于经营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未经甲方书面同意不得变更经营项目。

  第二条租赁期限

  一、该商铺租赁期限为_______年,自_______年_____月______日起至________年______月______日止。

  第三条交付

  一、双方签署本合同并且乙方按约定支付保证金后,甲方于______年______月______日前将该商铺交付乙方使用,乙方未履行相关义务,甲方有权顺延交付时间,但租赁期限不顺延。

  二、乙方应于约定的该商铺交付日到甲方处办理交接手续,逾期前来办理的视为该商铺已交付乙方。

  第四条租金及相关费用

  一、每月租金为人民币(大写)___________元整(¥:________元)。

  二、双方协商一致,______交租一次,合计人民币(大写)__________元整(¥:_______元),应于公历月初(15日内)交纳。

  三、甲方收到乙方款项后向乙方开具收据。

  四、乙方于签署本合同时预付首次租金,首次租金为____个月租金即_______年____月____日至______年_____月____日租金。

商铺租赁合同(篇10)

  出租方(商铺业主): (以下简称甲方)

  承租方(承租企业): (以下简称乙方)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合同法》及有关法律、法规的规定,甲乙双方在平等、自愿的基础上,就甲方的商铺及其附属设施、备出租发包给乙方,由乙方按照商业规划的用途有范围进行承包经营或对外招商、招租、联营等事宜,达成协议如下:

  第一条:商铺的'基本情况

  该商铺房屋位于XX市XX县东外大街原中心市场旧址的金锣湾商业中心第______座______号商铺,该商铺建筑面积为____________平方米,

  商铺承包经营合同。甲方对该商铺房产享有所有权,该商铺房屋用途为商业营业用房。(注:商铺建筑面积按房管局实测的实际使用面积为标准)

  第二条:租赁承包期限和租金承包费

  租赁期限共计五年,起租日为金锣湾商业中心开业日(20xx年7月1日,即在商铺交付使用的两个月内),双方约定年租金承包费按合同价款的8%计算,租金承包费额为元/年(人民币大写:元整)

  第三条:租金承包费支付时间和支付办法

  1、双方计算租金承包费的起租时间以金锣湾商业中心开业日,即20xx年7月1日,(商铺交付使用的两个月内)起算,商场提前开业,则以实际提前开业的时间为起租时间。

  2、每年租金分两次支付,乙方每半年向甲方支付一次租金。首次租金承包费的支付时间,为直接从甲方首次交纳商铺购房款中扣除,以后每期租金交付时间为上期计租时间往后顺延六个月的对应日七日内支付(遇法定节假日则相应顺延);若无正当理由超过七日,则从第八日起,每逾期一日,乙方应按应付而未付的当期租金的万分之3向甲方支付滞纳金。

  3、租金承包费应由乙方直接汇入甲方指定的银行帐户,该笔收入需要纳税的,由甲方自行承担申报纳税。

  第四条:在租赁承包经营期内,乙方享有对该商铺拥有承包、转包、出租、转租、使用和收益的经济权利,包括但不限于:

  1、将该商铺用于自主经营;

  2、将该商铺用于对外招商,交由商业管理公司统一管理营运,开发商作为担保;

  3、利用该商铺与他人进行合作经营;

  4、将该商铺对外出租,并可允许承租方转租。

  5、其他法律所不禁止的经营方式;

  上述转承包经营期、出租租赁期、合作经营期未经甲方同意均不得超过本合同租赁期限,不得超过合同租赁承包期限,否则超出该期限部分无效。

  第五条:租赁承包经营合同履行中双方的权利、义务

  1、 合同期限内,甲方有权将该商铺转让、赠与、抵押,但甲方应提前三个月通知乙方,并确保该商铺的受让人、受赠人、抵押权人同时遵守本合同的所有条款,以及同意遵守乙方与第三人就该商铺所签订的所有合同(如租赁合同、合作协议、物业管理服务合同和业主临时公约等)。

  2、 合同期限内,乙方或经乙方书面授权的第三人有权对该商铺进行装修、修缮、添加其他设备设施和隔断,更改商铺内部装修和设施等,无需征得甲方同意。在商铺到期还甲方时,乙方应将该商铺恢复原状(因自然损耗无法修复者除外)。

  3、 合同期限内,如该商铺需要进行大型修缮需要动用物业维修基金的,乙方有权代表甲方该商铺所享份额对维修基金使用事宜进行投票和行使表决权。

  4、 合同期限内,甲方同意将其所享有的一切与商铺物业管理有关的业主的权利和义务,一并委托给乙方行使。包括但不代表甲方办理该商铺及配套设备、设施的交接验收、交钥匙手续,签署商铺物业管理合同等事项。但乙方在行使该项权利时不得损害甲方的合法利益。

  5、合同期限内,甲方不得以任何理由干涉乙方的租赁承包经营活动。否则,应构成严重违约,乙方有权解除本合同,并可要求甲方赔偿相当于六个月租金的违约金。

  6、在该商铺正式移交退还给甲方前,乙方应结清使用该商铺所欠的物业管理费、水电费、通讯费等应由乙方或第三人承担的相关费用。

  第六条:本合同未尽事项,由双方另行签订补充协议,该补充协议与本合同同样具有合同法律效力。

  第七条:本合同在履行过程中如发生争议,双方应友好协商解决,协商不成,任何一方均可向XX县人民法院起诉。

  第八条:本合同一式二份,双方各执二份,自双方签字盖章之日起生效。

  甲方签章:__________________ 乙方签章:_________________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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