好的应急预案是怎么写的呢,在面对各种突发灾害、事故之前。很多时候都需要撰写相关的应急预案,敬读阅读编辑整理的火灾的应急预案,通过本文希望能帮助到您!
火灾的应急预案(篇1)
1、应急指挥中心:综合治理部
2、应急电话:
3、应急领导小组成员单位:武装保卫部、综合治理部、公司办、职工医院
4、相关部门工作职责:综合治理部负责现场指挥、提供必要的救灾物资、应急措施的落实、对外联络和具体协调工作,武装保卫部负责组织和指挥抢险及现场保卫,职工医院(87657414)负责人员救护。
5、应急措施
5.1发生火灾事故,现场人员马上报告综合治理部。并告知准确的火灾地点,受灾单位即刻由义务消防员组成现场救护分队,明确救人第一的指导思想,及时组织现场人员首先抢救受伤人员和被困遇险人员,封锁事故现场,设立安全区,派专人监护。
5.2职工医院接应急小组通知后,应马上携带紧急救护的必要器材,赶赴火灾现场,救治受伤人员。如果受灾区域内有易燃易爆及有毒物品应迅速转移到安全地带,如来不及转移,则应尽可能将其名称、数量、储存方式、理化特性、扑救注重事项等及时告知应急指挥中心,以便及时采取相应的预防措施。保护和疏散物资并观察火灾现场,防止因建筑物倒塌或变形而造成人员伤亡。
5.3如果系电器火灾,不可直接用水灭火,应首先切断电源,变配电站火灾应由相关专业人员采取断电措施。切不可在未确认断电的情况下,接触受灾电器。
5.4发生爆炸事故后,先切断现场与外部连接的所有通道,进行警戒,加强现场通风,撤离现场所有人员,并对伤者进行救护。
5.5在实施救援过程中,综合治理部应随时提供给急领导小组所需的消防器材等救援物资,以确保救援顺利进行。
火灾的应急预案(篇2)
为了确保春节期间库区森林消防安全,保护森林资源、公民人身和财产安全,维护库区自然生态平衡和公共利益,碗水局根据实际,特制定春节期间森林火灾扑救应急预案。
一、森林消防值班制度
局森林消防值班电话设在山场办,防火值班电话号码为4316006,该电话与移动手机相连,实行24小时值班。山场办公室务必做好值班及值班电话转接,确保信息顺畅等工作。
二、森林消防报告制度
1、任何单位和个人一旦发现库区有森林火灾,必须按照森林火灾报告制度规定要求,向局领导及森林防火指挥部报告。
2、森林火灾报告内容
(1)着火地点(包括发生火灾的村名、火场山地名);
(2)起火时间(包括起火时间和报告时间);
(3)起火原因。
3、火场的火情和火势情况(包括火场燃烧情况,慢延趋势,过火面积等);
4、现场扑救情况(包括出动专业森林消防队情况,组织其它扑救人员情况及数量,火场组织扑救情况等);
5、扑火队伍进场路线。
三、指挥及扑火队员机构
1、森林火灾扑救指挥所接到火警报告后,应立即成立临时现场扑火指挥部,指挥部成员由在岗的局领导及扑火分队组长担任。
2、召集:由办公室群发手机短信给消防队员,统一待命。
3、指挥部地点:随火灾地点临时确定。
4、局临时现场扑火指挥部工作人员的主要职责:⑴提供地图,指明起火地点、方位、距离、路线等;⑵与火灾现场保持联系,及时准确掌握火情动态,提供确切数据,供领导决策;⑶利用手机短信等方式及时向扑火队员发布最新信息。
四、扑火指挥员职责及要求
1.及时掌握火场天气情况。
2.对林火行为的。发展做出正确预测和判断。
3.对火场可能出现的各种情况有充分的应急准备。
4.事先安排好撤离火场的路线。
5.密切注意可能发生危险的地段。
6.时刻保持全方位的通讯联络畅通。
7.及时掌握扑火队伍的行动和扑火进展情况。
五、扑火队员职责及要求
1、局森林扑火应急小分队员要时刻保持高度警惕,进入临战状态;
2、队员一接到火情通知,应及时着好装,携带扑火工具、防火装备包、水壶装满水赶赴指定集合地点待命;
4、扑火队员要服从命令,听从指挥,并要做好自身安全;
5、局机关集合地点设在局办公大楼,库区集合地点设在综合办门前,除生病身体不适出差外出的一律都要到位,如有特殊情况不能到位的,须向组长请假。
六、现场扑火规则及安全措施
1、为了确保人身安全扑火队员到达火灾现场后,要服从领导统一指挥,带队领导在带队上山扑火前和完成任务后归队时均清点数;
2、扑火队员进行扑火作业时必须穿戴局统一发放的'着装,带上防火装备包,以组为单位,禁止穿拖鞋及单人进入火场扑火;
3、扑火时要勘查好退路,看清风势及火势,一般不得进山坞及逆风向进行扑火,以免被大火回攻,造成人员伤亡;
4、禁止老、弱、妇、病、残和儿童上山扑救火灾。
七、战略战术
1、林火初期尚处低能时,可采用人海战术,实施直接扑救;
2、林火已形成高能时,采用牺牲局部,保存整体的战术,实施局部分隔,防止蔓延;
3、森林火灾扑灭后,必须对火灾现场进行全面清理,并留有足够人员看守火场,经查验确无复燃的可能后,方可撤出看守人员。
火灾的应急预案(篇3)
为确保全体在校师生旳生命财产安全,确保学校教育教学工作旳顺利开展,防范消防安全事故旳发生,力保消防安全事故发生时损失减少,危害降低,能快速、高效、合理有序地处置消防事故,根据上级相关部门文件与会议精神和相关法律法规,结合我校消防环境建设与准备旳实际,制定本预案。
一、消防安全工作领导组织机构
组长:xx
副组长:xx
成员:学校行政班子
二、消防安全工作成员旳责任分工
组长负责定时召开消防安全工作领导组会议,传达上级相关文件与会议精神,部署、检查落实消防安全事宜。
副组长负责各具体负责组织对紧急预案旳落实情况,有备无患,做好准备,保证完成校领导部署旳各项任务。
领导组各组员具体负责火险发生时全校各年级、各部门突发事件旳处理、报告、监控与协调,保证领导小组紧急指令旳畅通和顺利落实;做好宣传、教育、检查等工作,努力将火灾事故减小到最低限度。
消防安全领导组织机构下设通讯组、灭火组、抢救组、紧急疏散组,分别具体负责通讯联络、组织救火、抢救伤员、疏散师生等工作。
(一)通讯组:
组长:xx(火险发生时,负责马上电话报告校消防安全工作组和上级相关部门,以快速得到指示,视火情拨打119,广播告知全体学生,报险救灾)
(二)灭火组:
组长:xx(负责消防设施完善和消防用具准备,负责检查全校各办公室、教室、宿舍、图书馆和计算机房等地旳用电、用火安全;火险发生,马上参加救火救灾工作)
(三)抢救组:
组长:xxxx(校医)(负责做好及时送往医院旳准备工作,负责火险发生时受伤师生及救火人员伤痛旳紧急处理和救护)
(四)紧急疏散组:
组长:XX
Xx成员:各班班主任(负责制定紧急疏散方案,明确各班逃生途径与办法指导,负责所在年级组、所管班级学生紧急疏散中旳安全);图书室xx(负责图书馆各处旳消防安全与紧急情况下旳学生疏散与逃生)。计算机中心和计算机室有凌均梅负责消防安全。
三、灭火工作预案
1、发现火情,在场人员要马上引导室内人员进行有序疏散,并迅速利用室内旳消防器材操纵火情,争取消灭于火灾初级阶段。
2、如不能及时操纵、扑灭火灾,在场人员要马上采取措施妥善处理(如切断电源等),防止火势蔓延。
3、在场人员要以最快旳方式向领导组成员汇报,尽快增加援助人员,协力救火。
4、领导组成员接到报告后,要马上到达火情现场,并视火情拨打“119”报警求救。
四、师生疏散及逃生预案
1、火情发生后,按照灭火预案,治理人员及各工作人员要马上通知学校领导组领导,尽快增加援助人员,如发生重大火情,同时向“119”报警,并根据火情发生旳位置、扩散情况及威胁旳严重程度逐个区域通知人员撤离。
2、治理人员及工作人员应该正确引导撤离师生奔向疏散通道,并将正确旳逃生方法告知负责同志,其余人员按照既定位置,统一使用灭火器灭火,并进行伤员抢救等工作。
3、为更好地应付紧急情况,治理人员及工作人员必须一切听从现场指挥部旳指挥。
4、紧急疏散旳负责同志必须接受基本灭火技术旳培训,正确掌握必要旳方法,切实保证逃生师生旳安全撤离。特殊位置,如图书馆、计算机中心必须特殊治理与培训。
火灾的应急预案(篇4)
一、火灾事故的界定标准
按照一次火灾事故所造成的人员伤亡。受灾户数和财物直接损失金额,火灾等级划分为三类:
(一)具有下列情形之一的火灾,为特大火灾:
死亡十人以上(含本数,下同):重伤二十人;死亡、重伤二十人以上;受灾户五十户以上;直接财产损失一百万元以上。
(二)具有下列情
形之一的火灾,为重大火灾:
死亡三人以上;重伤十人以上;死亡、重伤十人以上;受灾三十户以上;直接财产损失三十万元以上。
(三)不具备前列两项情况的火灾,为一般火灾。
二、接警出动及力量调集
(一)接警出动
1、消防大队“119”火警电话必须准确受理报警,问清失火单位的名称、地址、燃烧物质,有无被困人员和爆炸,毒气泄漏,火势情况,报警人姓名、电话号码等,并准确记录报警时间,车辆出动情况。
2、遇有重点保卫单位、部位发生火灾时,加强第一出动的原则,根据火场指挥员的命令及时调集灭火力量,通知供水、供电、供气、医疗救护等部门到场协助。
(二)调集人员
1、消防大队机关、防火人员5人,第一小队18人,第二小队18人,保卫部护卫大队217人及子公司,分公司义务消防队力量。
2、根据需要调集xx市消防支队,xx市消防支队等有关力量。
(三)调集车辆
1、消防大队车辆共计10台,累计载水量42吨、泡沫量3.5吨,其中:泡沫车2台、水罐车6台、24米登高平台消防车1台、指挥车1台。
2、xx消防支队车辆15台,累计载水量74吨。
三、组织机构及职责
(一)成立火场指挥部
火灾指挥部是火场情况,决策和发布战斗命令的中心,是火场最高指挥机构。遇有燃烧面积大,参战力量多,灭火时间长等情况复杂的火场,应设立火场指挥部。
1、火场指挥部设置位置
火场指挥部应当设在接近火场,便于观察,比较安全的地点,并设置明显标志。
2、火场指挥部的人员组成
火场指挥部通常要由火场总指挥员、副总指挥员、作战、通信联络、后勤保障等人员和有关单位的负责人,生产安全、工程技术人员等组成。也可根据火场情况确定人员组成。
冶金区处置重特大火灾事故火场指挥部:
火场总指挥员:
xxx
火场副总指挥员:
xxx、xxx
通信联络组:
xxx、xx、xxx、xxx、xxx
现场勘察组:
xxx、xx、xxx、xxx、xxx
后勤保障组:
xxx、xx、xxx、xxx、xxx
3、火场指挥部的职责
(1)制定总体决策和战斗行动方案,及时掌握火场变化情况,提出相应措施,适时调整作战方案和调配灭火力量,组织协同作战;
(2)火场指挥部与通信及参战单位之间的通信联络,保障火场后方的通信畅通;
(3)组织人员填写《火灾扑救现场记录表》,记录总指挥员发布的各项决策、战斗命令和上级首长指示的内容,以及参战单位到场力量和时间,记录、拍摄火灾现场、火灾力量部署、救人和疏散物质等情况。
(4)组织器材工具、灭火剂、消防车的燃料、饮食、衣物的供应和医疗救护工作。
(5)根据灭火和抢险救援的紧急需要,决定就近使用各种水源、截断现场区域电力、可燃气体和液体输送;
(6)根据火灾现场情况,划定警戒区,组织疏散警戒区内的人员、物资,下令限制人员和交通工具进入,必要时下令拆除或者破坏毗邻的建筑物;
(7)根据紧急需要,可以要求供水、供电、供气、通信、医疗、救护、环卫、交通运输以及驻军、武警部队、交通警察、保卫等有关单位提供协助;
(8)按照上级指示,确定新闻发布的内容、时间和发言人。
1、火场总指挥员可根据具体情况,分别由公司、保卫部领导担任,火场总指挥员主要职责:
(1)了解火场情况,组织火场侦察,判明火场的主要方面,确定灭火决策,根据救人和灭火的需要,调整和调集力量;
(2)向参战的.下级指挥员部署救人、灭火、疏散物资和供水等任务,检查执行情况;
(3)组织专职、义务消防队的协同作战,根据需要划分战斗区(段),必要时组织群众参与辅助性行动;
(4)通知有关部门负责火场警戒,维护火场秩序。
2、火场副总指挥员由消防大队队长或者指定人员担任。其主要职责是协助火场总指挥工作,在火场总指挥员离开火灾现场时,履行火场总指挥员职责。
(1)组织火情侦察,及时采取救人、灭火和保护、疏散物资、确定水枪、管线的数量和阵地、以及破拆建筑物的地点和范围;
(2)向各队下达作战任务,检查落实情况,根据火场情况变化,调集力量部署;
(3)向上级报告火场情况,执行上级命令,负责灭火作战工作。
四、灭火作战的原则和指导思想
1、指导思想,消防队在作战行动中要贯彻救人第一和准确、迅速、集中兵力打歼灭战的指导思想。迅速控制灾情发展、尽快消除险情,努力减少火灾损失。
2、灭火组织程序。搜集掌握火场情况,确定总体、灭火决策和行动方案,下达作战指令,并根据火情变化随时调整作战部位。
3、组织指挥原则。统一指挥,逐级指挥。紧急情况下,必须越级指挥时,上级指挥员可以将自己的指示及时通报给被越级的指挥员,接受指挥者应及时向直接上级报告受领任务的情况。
两个以上消防中(大)队协同作战时,实行属地指挥,上级领导到达火场后,可以根据火场具体情况实施指挥或者授权指挥。
五、火情侦察和力量部署
1、火情侦察要贯穿灭火的全过程,通常情况下可采取外部观察、内部侦察、询问知情人,使用着火单位的监控系统和仪器探测等方法。
2、火情侦察主要查明下列情况:
(1)火源位置,燃烧物质的性能,燃烧的范围和火势蔓延的主要方向;
(2)是否有人受到火势威胁,所在地点、数量和抢救、疏散的通道;
(3)有无爆炸、毒害、腐蚀、遇水燃烧等物质其数量,存放形式,具体位置;
(4)火场内是否有带电设备,以及切断电源和预防触电的措施;
(5)需要保护和疏散的贵重物资及其受火势威胁的程度等;
(6)燃烧的建(构)筑物的结构特点、及其毗连建(构)筑物的状况,是否需要破拆;
(7)起火建(构)筑物内部消防设施可利用情况。
3、根据火场情况要把主要灭火力量部署在:
(1)人员受到火势威胁的场所;
(2)引起爆炸、毒害的部位;
(3)重要物资受到火势威胁的地方;
(4)火势蔓延猛烈,有可能造成重大损失的方向;
(5)有可能引起建(构)筑物倒塌或者变形的方向。
六、具体处置要求
(一)火灾扑救中,应如何实施救人:
在扑救火灾中,要坚持“救人第一”的指导思想。当火场遇有人员受到火势威胁时,必须首先抢救人员,同时,采取相应的灭火措施;当不能控制火势,不排除险情就难以解除对人员威胁时,应当集中力量控制火势排除险情。救人时应注意以下事项:
1、抢救被困人员应当充分利用建(构)筑物内外的安全出口,疏散楼梯、消防电梯、门窗、避难层等和现场的举高车辆,消防梯以及其他一切可以利用的救生器材进行施救。
2、抢救被困人员时应当先设法稳定人员情绪防止挤伤、踩伤或者跳楼。进入燃烧区内抢救被困人员时,要布置水枪掩护,并仔细搜索各个部位。对受伤和可能遇难甚至已经遇难的人员,应当采取积极措施予以处置。
3、抢救人员的编组不得少于二人,并有可靠的安全措施。
(二)在火灾扑救中,保护和疏散物资
在火灾扑救中要积极疏散和保护物资,努力减少损失。应当注意以下事项:
1、受到火热威胁的物资和妨碍灭火救人的物资应当予以疏散。遇有易燃易爆化学危险物品或者贵重的仪器设备、档案资料及珍贵文物受到火势威胁时,应当首先予以疏散;
2、难以疏散的物资,应当采取冷却或者使用不燃、难燃材料遮盖等措施加以保护;
3、疏散物资要在火场指挥部或者火场指挥员统一指挥和着火单位的负责人,工程技术人员的配合下,根据轻重缓急,有组织地进行;
4、从火场抢救出来的物资要严格检查,防止夹带火种引起燃烧,并指派专人负责看护。
(三)在火灾扑救中,如何合理实施破拆
根据火场实际需要、合理实施破拆。要防止因盲目破拆而造成不必要的损失,实施破拆应当注意以下列事项:
1、为了查明火源,燃烧范围,以及抢救人员和物资需要开辟通道时,可以对建(构)筑物内外的安全出口、疏散楼梯、消防电梯、门窗、避难层等和现场的举高车辆、消防梯以及其他一切可以利用的救生器材进行合理破拆;
2、抢救被困人员应当先设法稳定人员情绪,需要开辟通道时,在保证安全的情况下合理进行破拆;
3、破拆人员的编组不得少于二人,并有可靠的安全措施。
(四)根据火场的需要如何正确实施排烟措施
根据火场实际需要,正确实施排烟措施,防止火势扩大和烟气对人员构成威胁。排烟的主要方法及注意各项:
1、火场排烟前,应当查明火源位置,蔓延方向,烟雾排除途径,排除烟雾对流经部位或建筑物内的影响程度,应当视情况在烟雾流动的部位设置防御力量;
2、利用建(构)筑物本身的排烟竖井、排烟塔、排烟道或普通电梯、楼梯间、顶部的排烟口,进行自然排烟。
3、利用机械设备排烟,要防止操作失误造成火势扩大。
4、利用破拆和喷雾水流进行人员排烟。
(五)火场供水的原则及注意事项
火场供水必须正确使用水源,确保重点,兼顾一般,力争快速不间断。供水时应注意以下事项:
1、就近占据水源,集中主要的供水力量保证火场主攻方向灭火用水。当第一出动供水力量不足时,应当迅速调集增援力量,同时通知供水部门增大水压;
2、当水源与火场的距离在消防车、泵供水能力范围以内时,应当直接供水。当水源与火场距离超过消防车、泵供水能力时,可采用串联供水,供水干线应尽量使用大口径水带;
3、使用公共消火栓供水时,应当根据给水管网的形状,直径和压力确定消火栓的使用数量;
4、充分利用天然水源和蓄水池,工业管网、水井等设施;
5、多层和高层建筑,生产装置发生火灾时,火场供水应尽量使用内部给水系统。内部给水系统不能满足灭火用水量时,可用消防车向水泵接合器,室内消防栓供水。
(六)火场上如何合理用水,减少水渍损失
1、根据火灾扑救对象,正确使用水枪和射流尽量接近火点射水,适时减少水枪数量和改变射流形式。灭火后应立即停止供水,关闭水枪。珍贵文物、贵重仪器、图书、档案资料发生火灾,严禁盲目射水。忌水物质严禁射水。
2、对于因射水过多易造成建(构)筑物倒塌或严重水渍损失等危害时,应当在灭火的同时或者其后,视情况进行防排水。
(七)火灾扑灭后的主要工作
1、全面、细致地检查起火部位和被火烧过的物资,下风方向有无被飞火引燃的建筑物和可燃物资。化工火灾还要对燃烧区内的生产装置进行检测,为了彻底消除余火和防止阴燃、复燃,必要时应当留下少数灭火力量监视火场;
2、撤离火场时要清点人数,整理器材装备,使用过的消防水源要恢复到备用状态;
3、归队后,要迅速补充油料、器材和灭火剂,调整人员,恢复战备状态,并向保卫部报告。
火灾的应急预案(篇5)
一、总则
1.1编制目的和依据
为进一步增强应对和防范危险化学品事故风险和事故灾难的能力,最大限度地减少事故灾难造成的人员伤亡和财产损失,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突发事件应对法》、《中华人民共和国安全生产法》、《国务院关于进一步加强安全生产工作的决定》、《生产安全事故应急预案管理办法》(国家安监总局17号令)、《江苏省安全生产条例》等有关法律、法规,结合我区实际,制订本预案。
1.2适用范围
本预案适用于x区行政区域内生产经营单位发生的危险化学品事故。包括:危险化学品在生产、经营、储存、运输、使用、废弃等过程中,发生的火灾、爆炸、泄漏、环境污染等,造成危害人民生命财产和社会安全的事故灾难。
1.3工作原则
在区委、区政府的领导下,区危险化学品事故应急指挥部组织协调区政府各部门,按照各自的职责和权限,进行危险化学品事故应急管理和应急处置工作。
二、组织指挥体系及职责
2.1应急救援指挥部
成立区危险化学品事故应急救援指挥部(以下简称区应急救援指挥部),发生较大及以上事故由区政府区长任总指挥,发生一般事故由区政府分管副区长任总指挥,区人武部、安监局、公安分局主要负责同志任副总指挥。主要职责:对发生在x区境内的危险化学品事故应急救援工作实行统一领导,统一协调,统一指挥;宣布启动本预案和结束应急状态;危险化学品事故发生后,总指挥或总指挥委托副总指挥赶赴事故现场进行现场指挥,审定批准现场救援方案;扩大应急时,请示区政府启动《x区突发公共事件总体应急预案》和市政府启动《x市危险化学品重大事故应急预案》。
2.2办公室及成员单位
区应急救援指挥部下设办公室(设在区安委会办公室),作为危险化学品事故应急救援的综合协调机构,承担应急救援指挥部的日常工作,办公室主任由区安全生产监督管理局局长担任。主要职责:负责全区危险化学品事故应急救援工作的综合协调及相关组织管理工作;指导、协调危险化学品事故应急救援工作;监督检查镇(街道)以及危险化学品从业单位制定应急救援预案和安全防范措施的落实情况;组织危化品应急救援摸拟演习;负责建立应急救援专家组,组织专家开展应急救援咨询服务工作;组织开展危险化学品事故调查处理;执行市安全生产事故应急指挥部的决定和指示。
指挥部成员单位由区监察局、人武部、应急办、宣传统战部、经发局、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财政局、城建局、环保分局、社会事业局、农林局、安监局、公安分局、消防大队、交巡警大队、交通分局、质监分局等部门组成。主要职责:
(1)监察局:负责对应急救援职能部门和应急救援人员履行职责情况的行政监察。
(2)人武部:负责协调驻区队伍和组织民兵预备役人员参加应急救援工作,配合消防大队进行事故现场伤亡人员的搜救及中心危险区域的警戒工作;发生大面积毒物泄漏事故时,配合公安分局和事发地政府做好危险区域人员的`疏散。
(3)应急办:负责危险化学品事故应急救援综合协调工作;向上级报告事故和抢险救援进展情况;传达和落实上级的指令和命令。
(4)宣传统战部:负责事故应急救援情况的宣传报道,做好涉外人员的安抚处置工作。
(5)经发局:负责组织应急救援器材和物资的调配。
(6)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负责救援物资及生活用品的发放,做好伤员的安抚工作。
(7)财政局:负责应急救援经费保障。
(8)城建局:负责提供建筑及地下管网平面布置图和技术咨询,组织工程机械参加抢险行动。
(9)环保分局:负责做好事故现场环境应急监测和监察;对可能存在较长时间环境影响的区域提出警告及控制措施建议;事故得到控制后,指导消除现场遗留危险物资对环境产生的污染。
(10)社会事业局:负责组织现场受伤人员救护和卫生防疫工作,确定救护定点医院;指导定点医院储备相应的医疗器材和急救药品;调配事故现场医务人员、医疗器材、急救药品、救护车辆,组织现场救护及伤员转移;统计上报伤亡人员情况;超出区属医院救治能力时,负责与上级医疗机构、红十字会、血站协调联系。
(11)农林局:负责河道截流工作,防止有害物质扩散污染附近水域;组织捕捞、猎杀和处理受有毒物质污染的渔、禽、畜。
(12)安监局:召集有关专家对应急救援及现场处置进行专业技术指导;协调各成员单位完成抢险救援任务;负责事故调查处理。
(13)公安分局:负责事故现场及周边人员的疏散和现场警戒,保护事故现场,参与事故调查处理;维护社会治安,打击各类违法犯罪行为。
(14)消防大队:负责事故现场扑灭火灾,控制易燃、易爆、有毒物质泄漏和有关设备容器的冷却;组织伤员的搜救;事故得到控制后负责有关人员、车辆、装备的洗消工作。
(15)交巡警大队:负责事故现场区域周边道路的交通管制工作,开避救援“绿色通道”,保障救援道路的畅通。
(16)交通分局:负责指定抢险运输单位和应急救援特种车辆的调度,组织事故现场物资和疏散人员的安全运输。
(17)质监分局:负责事故现场压力容器、压力管道等特种设备的处置。
2.3现场救援指挥部
现场救援指挥部指挥长由区应急救援指挥部委派,负责事故现场救援工作,根据救援需要设立若干救援专业组,审定实施事故现场救援方案,指挥调度现场应急救援队伍实施救援行动,向应急指挥部上报事故现场救援进展情况。
救援专业组在区现场救援指挥部的统一指挥下开展救援行动,其主要职责:
(1)综合协调组:由区应急办负责,接到安全生产事故的报告后,通知区应急救援指挥部成员单位立即赶赴事故现场,并及时向上级部门和区委、区政府相关领导报告事故情况,传达上级部门和区委、区政府领导关于事故抢险救援的指示。
(2)安全保卫组:由区公安分局负责,组织治安、交通警察等警力对事故现场及周边地区和道路进行警戒、管制,禁止无关人员和车辆进入危险区域。必需时,应会同事故发生地政府、当地村委和防化分队研究疏散方案,及时组织当地群众疏散。
(3)抢险救援组:由区公安分局负责,组织消防、工程抢险等专业抢险队伍,对伤亡人员进行搜救,扑灭火灾,控制易燃、易爆、有毒物质泄漏和有关设备容器的冷却,事故得到控制后负责洗消,并对事故现场进行保护。区环保分局负责组织环境应急监测和监察,及时了解污染状况,会同专家组提出处置建议。在可能发生对事故所在地附近水域产生严重污染并向下游扩散时,区农林局负责组织力量进行河道截流等工作。区城建局负责提供地下管网平面布置图和技术咨询。区交通分局负责应急救援特种车辆的调度。区质监分局负责压力容器、特种设备等可能发生风险时的预测,并提供技术保障。事故发生地政府在接到事故报告后,须立即组织就近救援,当地派出所、卫生部门等救护力量应实施前期人员救援。
(4)紧急疏散组:由事故发生地政府负责,当地村委配合,在发生大面积毒物泄漏或因火灾、爆炸事故可能引起毒物泄漏时,对可能波及的相关人员及附近居民进行紧急疏散,并妥善安置。
(5)防化分队:由区人武部负责,配合区消防大队进行事故现场伤亡人员的搜救及中心危险区域的警戒工作;发生大面积毒物泄漏事故时,配合区公安分局和当地政府做好危险区域人员的疏散工作。
(6)医疗救护组:由区社会事业局负责,应遵循快速、高效的原则,组织就近医疗单位以最快时间赶赴事故现场,对伤亡人员实施救治和处置。发生群死群伤或集体中毒事故时,负责救护力量的组织和急救药品的调拨、供应。
(7)后勤保障组:由区应急办、经发局、财政局负责,事故发生地政府和有关部门配合,组织协调抢救物资及装备的供应、抢险器材和物资的调配、应急处置和抢险救援经费的保障等工作。
(8)事故调查组:由区安监局负责,会同有关部门进行现场勘察、取证,对所辖事故进行调查处理;当需要时,配合上级调查组开展对较大以上事故的调查处理工作。
(9)专家技术组:由区安监局负责,组织有关专家对应急救援及现场处置进行专业技术指导;对事故原因进行技术分析。
(10)善后处理组:由事故发生单位所在地政府或主管部门负责,也可由区应急救援指挥部责成有关部门负责,会同有关部门处理疏散群众及伤亡人员的善后工作。在事故得到控制后,区环保分局负责提出现场遗留危险物质可能对环境产生污染的善后处置建议,参与调查重大危险化学品污染事故和生态破坏事件。
(11)宣传报道组:由区委宣传统战部负责,对外发布信息,接待新闻媒体记者,使外界及时了解事故动态和事故抢险救援、医疗救护和善后处理等方面的情况。同时,根据救援情况,及时召开新闻发布会,做好宣传报道,鼓励动员民众参与救援,及时平息谣传或误传,安定民心。
三、应急处置
3.1信息报告
危险化学品事故发生后,事故现场人员应立即报告单位负责人或向110(119)、地方安全生产监督部门报告,报告的内容主要包括:事故发生的时间、地点、信息来源,主要危害物质及危害源、事故性质、波及范围、发展趋势、次生衍生事故的可能性和已经采取的措施等。
区危险化学品事故应急指挥部接到信息报告后,迅速调集力量,对事故的性质和危害程度进行分析,根据现场情况,判断并启动相应的应急响应方案,各成员单位按响应等级迅速采取相应的处置措施。
3.2分级标准
按事故灾难的可控性、严重程度和影响范围,将危险化学品事故分为特别重大事故(Ⅰ级)、重大事故(Ⅱ级)、较大事故(Ⅲ级)和一般事故(Ⅳ级)。事故发生后,事发单位和事发地政府立即启动应急预案,并根据事故等级及时上报。
特别重大事故(Ⅰ级):在化学品生产、经营、储存、运输、使用和废弃过程中发生的特别重大火灾事故、爆炸事故、易燃、易爆或有毒物质泄漏事故,已经严重危及周边地区居民的生命财产安全,造成或可能造成30人以上死亡,或100人以上中毒,或1亿元以上直接经济损失,或特别重大社会影响,事故事态发展严重,且亟待外部力量应急救援等。
重大事故(Ⅱ级):在化学品生产、经营、储存、运输、使用和废弃危险化学品处置等过程发生的火灾事故、爆炸事故、易燃、易爆或有毒物质泄漏事故,已经危及周边地区居民的生命财产安全,造成或可能造成10~29人死亡,或50~100人中毒,或5000万元以上、1亿元以下的事故直接经济损失,或重大社会影响等。
较大事故(Ⅲ级):在化学品生产、经营、储存、运输、使用和废弃危险化学品处置等过程发生的火灾事故、爆炸事故、易燃、易爆或有毒物质泄漏事故,已经危及周边地区居民的生命财产安全,造成或可能造成3~9人死亡,或30~50人中毒,或1000万元以上、5000万元以下直接经济损失,或较大社会影响等。
一般事故(Ⅳ级):在化学品生产、经营、储存、运输、使用和废弃危险化学品处置等过程发生的火灾事故、爆炸事故、易燃、易爆或有毒物质泄漏事故,已经危及周边地区居民的生命财产安全,造成或可能造成3人以下死亡,或30人以下中毒,或500万元以上、1000万元以下直接经济损失,或一定社会影响等。
3.3应急响应
接到危险化学品事故信息后,区应急救援指挥部迅速组织成员单位进行会商,根据事故的性质、种类作出应急响应(应急响应方案见附件)。
3.4信息发布
区委宣传统战部、区党政办
公室按照有关规定对相关新闻信息进行综合分析并发布,组织媒体报道。
3.5应急结束
事故现场得以控制,环境符合标准,导致次生、衍生事故隐患消除后,经现场应急救援指挥部确认,向危险化学品事故应急指挥部提出结束的报告,经区政府批准后,宣布应急结束。
3.6后期处理
(1)善后处置。区政府相关部门会同事故发生地政府组织危险化学品事故的善后处置工作,包括人员安置、补偿、疏散人员回迁、灾后重建、污染消除、生态恢复等。慰问受害及受影响人员,保证社会安定,尽快恢复生产生活。
(2)事故调查。区安监局会同相关部门组成事故调查组,按照国家法律、法规和有关规定对事故展开调查。
(3)保险。危险化学品事故发生后,保险机构根据有关规定和合同对参加保险的企业或人员及时开展各项保险理赔工作。
(4)总结评估。危险化学品应急救援指挥部办公室分析总结应急救援经验教训,提出改进建议,形成书面报告报送区危险化学品事故应急救援指挥部和市安全生产事故应急指挥部。相关部门要研究吸取事故应急救援的经验与教训,对应急救援预案进行有针对性地完善和补充。
四、应急保障
4.1通信和信息保障
区政府开通24小时值班电话和自动传真,有关镇(街道)安全生产监管部门要开通专线电话,确保通信畅通。
4.2应急救援队伍保障
危险化学品事故应急救援过程中涉及应急队伍保障的,由区公安分局、消防大队、交巡警大队、人武部防化分队和城建工程施工单位组成。必要时,报请区政府,协调驻区队伍参与和支援危险化学品事故抢险救援工作。
4.3救援装备保障
危险化学品事故应急救援过程中涉及救援装备保障的,由区城建局、人武部、消防大队负责保障。事发地政府应在现场指挥部的指挥下,协调必要的应急救援装备保障。
4.4交通运输保障
危险化学品事故应急救援过程中涉及交通运输及管制的,由交通分局、交巡警大队提供保障。
4.5医疗卫生保障
危险化学品事故应急救援过程中涉及医疗卫生保障的,由区社会事业局组织具有相应能力的医疗救治单位保障。
4.6治安保障
危险化学品事故应急救援过程中涉及到治安秩序保障的,由公安部门及相关派出所保障。
4.7物资保障
危险化学品事故应急救援过程中涉及物资需求保障的,由区经发局、城建局、卫生局等部门保障。
4.8经费保障
危险化学品事故应急救援过程中所需经费的,由区财政局按照《x区财政应急保障预案》执行。
4.9社会动员保障
危险化学品事故应急救援过程中涉及到社会动员的,由各镇、街道负责保障。
4.10紧急避难场所保障
危险化学品事故应急救援过程中涉及到紧急避难场所保障的,由区人防办和各镇、街道负责保障。