当考生的高考合成总分(高考成绩与政策性加分分值的总和)达到某科类某批次最低录取控制线以后,考虑到高校对招收考生的录取专业匹配问题,允许高校调阅超过计划数一定数量的考生档案,调阅数与计划数之比就是投档比例。上海市教育考试院依据考生的高考合成总分向各招生高校按投档比例投档。
实行平行志愿的批次,由高校根据本校公布计划数和生源情况在100%-105%之间自主确定该校的投档比例。投档比例乘以招生高校某科类某批次公布的招生计划数即为该校某科类某批次的应投档数。即投档数=计划数×投档比例,若计算后的投档数产生小数点,则按四舍五入法,计算到个位数。例如,某校第二批本科理科招生计划数为210名,该校确定的投档比例为105%,投档数为210*105%=220.5,按四舍五入法,投档数应为221。
不实行平行志愿的批次投档比例为:零志愿、提前批按高校招生计划的120%投档;特殊类型的专业如军事、公安专业由于对考生的体检要求更为严格,投档比例会应高校要求适当放宽;艺体类专业,专业考试合格并且文化考试成绩达到艺体类相应批次最低录取控制线的考生档案将全部投至第一志愿高校,由高校按招生章程中事先公布的录取办法进行录取。