支付劳务费合同协议书
甲方:(以下简称“甲方”)
地址:
电话:
乙方:(以下简称“乙方”)
地址:
电话:
甲、乙双方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及其他有关法律、法规之规定,本着平等、自愿、协商一致的原则,就乙方为甲方提供劳务服务事宜,订立本协议。
第一条 服务内容
1.1 乙方根据甲方的要求,为甲方提供符合法律法规规定的劳务服务。
1.2 服务内容包括但不限于:
(1) 建筑安装工程:甲方向乙方提供建筑安装工程的劳务服务,包括建筑物、管道、电气、通风、空调、消防、安防等的安装和维修。
(2) 餐饮服务:甲方向乙方提供餐饮服务,包括餐厅经营、厨房制作等。
第二条 服务期限
2.1 本协议的服务期限为:自 年 月 日起至 年 月 日止。
2.2 因乙方提供的劳务服务不符合合同要求或违反法律法规规定,导致项目延期或发生其他问题时,甲方有权终止本协议,并要求乙方赔偿相关损失。
第三条 服务费用
3.1 本协议中所指的劳务费用,包括但不限于:
(1) 建筑安装工程:甲方向乙方支付劳务报酬,具体金额按照《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及其他有关法律、法规之规定,双方另行协商确定。
(2) 餐饮服务:甲方向乙方支付劳务报酬,具体金额按照《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及其他有关法律、法规之规定,双方另行协商确定。
3.2 劳务费用的支付方式、时间、地点等由双方另行协商确定。
第四条 保密
4.1 双方必须遵守《中华人民共和国保守国家秘密法》及其他有关法律、法规之规定,对所提供的信息严格保密。
4.2 因乙方提供的劳务服务,甲方不得向任何第三方披露乙方的个人信息,不得要求乙方泄露甲方的商业秘密。
4.3 乙方应保证所提供的信息真实、准确、完整,不得虚构事实或隐瞒重要信息。
第五条 争议解决
5.1 双方因本协议的履行发生争议,应友好协商解决。
5.2 协商不成时,任何一方均可向甲方所在地人民法院提起诉讼。
第六条 其他
6.1 本协议一式两份,甲、乙双方各执一份,具有同等法律效力。
6.2 本协议未尽事宜,由甲、乙双方另行协商解决。
甲方:
签字(盖章):
日期:
乙方:
签字(盖章):
日期: