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河长制工作开展情况报告 篇1
(1)层层学习吃透精神。设市级分会场组织市级相关部门参加国家十部委视频会,贯彻落实中办、国办《关于全面推行河长制的意见》精神,现场听取8省市经验交流,分管副市长会上提出要求,动员部署我市推行河长制各项工作。召开局党组会、局长办公会和职工大会,层层学习并专题研究推行河长制工作目的、意义和工作措施,为我市全面推行河长制奠定基础。
(2)建立组织领导体系。成立攀枝花市全面落实河长制工作领导小组,x委书记任组长,市长、市委副书记任副组长,统筹协调全市工作,制定重要政策举措,研究解决跨部门、跨行业、跨流域重难点问题,督促检查工作落实。设市级总河长和总河长办公室,由市长任总河长,总河长办公室实行联络员制度,市内主要的“两江三河”实行双河长制。市水务局为攀枝花市河长制办公室,承担河长制具体工作的组织实施。
(3)细化任务确定名录。拟定《攀枝花市贯彻落实实施方案》,本月底前报市区政府研究批复后实施。开展全市重要河流分类分级名录清理工作,按“属地管理、分级分段、一河一策”原则对全市10余条重要河流实行市、县、乡三级河长管理,加强对外公示。明确任务目标,制定针对性强、操作性高的管护措施,全面落实水资源保护、水域岸线管理保护、水污染防治及水环境治理、水生态修复和执法监管五大任务。
(4)严格监督考核问责。贯彻推行河长制工作广泛接受社会监督,各民主党派、工商联、无党派人士、非政府组织参与江河管理保护,鼓励民间环保组织有序参与,聘请相关专家学者、生态文明志愿者、政风行风监督员等对江河管理保护进行监督评价,择机开展第三方评估。河长制工作实施专项考核,纳入各级党委、政府目标绩效实施差异化评价考核,考核结果作为党政班子及成员综合考评的依据,作为领导干部自然资源离任审计和生态环境损害责任追究的内容,工作落实不力的将受到严肃追责。
河长制工作开展情况报告 篇2
河道环境显著提升,河道管理水平不断提高,巢湖及环湖河流水质明显改善。20xx年,巢湖湖区平均水质为Ⅳ类,巢湖东、西半湖及全湖均呈轻度富营养状态。湖区主要污染指标总磷与上年同期相比下降10%。主要入湖支流南淝河氨氮、总磷和化学需氧量浓度较上年分别下降16.5%、17.8%和4.43%。
(一)强化组织领导,分解落实任务。各辖区党委负责人亲自担任河长,把“河长制”作为“一把手”工程,成立领导小组,设立“河长办”,党政主要负责同志亲自巡查河道,解决重难点问题。同时,各辖区普遍建立三级“河长制”,落实乡镇、村居职责,把小河道、支次沟渠纳入“河长制”管理。在党委政府的领导下,纵向建立三级“河长”体系,横向把环保、水务、建设、城管等10多个部门纳入其中,整合各方面力量,构建党委统一领导、党政齐抓共管、部门各负其责、群众广泛参与的工作格局,提高了工作实效。
(二)完善责任机制,强化考核问效。市委常委会议、市政府常务会议先后听取“河长制”工作汇报,制定下发了《关于全面实行“河长制”的通知》及配套文件,为“河长制”管理提供制度平台。一是强化目标考核,对考核办法进行修订,进一步增强考核办法的针对性、科学性和可操作性。市环境保护委会第一次全体会议上通过了《合肥市“河长制”考核办法(修订)》。二是加强监督检查。印发《合肥市落实“河长制”工作责任追究暂行办法》,规定对未完成水质改善和排污口整治目标等“河长”给予诫勉谈话等6种不同形式的问责。三是建立健全日常工作制度。建立健全了情况月报、工作通报、工作督察和曝光整改等制度。河道综合治理、规划项目进展每月检查一次,河道断面水质每月监测一次,检查和监测结果及时通报。四是开展专项督查。市委督查室开展专项督查,督促整改了一批突出问题。同时,市人大、政协多次开展调研活动,积极参与指导“河长制”实施。
(三)注重调查摸底,强化“一河一策”。各辖区深入巡河,摸清生活污染、农业面源和工业点源污染,分别以图片、表格、文字形式绘制个性化“河长工作图”。按照分级管理要求,实行“一河一策”,市级制定了南淝河、十五里河、派河等重污染河流综合治理方案,县(市)区级对本级河道调查和制定“一河一策”,明确综合整治措施、工程推进措施、长效管理及时间安排等。
(四)实施生态清洁小流域工程。市环湖办、市环保局等单位组织省水利设计院等10余家设计科研联合体和400多名科技人员,历时半年深入开展流域污染源调查,在此基础上完成《合肥市生态清洁小流域建设一期工程可研报告》的编制。生态清洁小流域建设一期工程初步选择了白石天河、十五里河等14个流域,面积达4598平方公里,对流域山水田林路村园进行综合治理与系统保护,做到治理一个小流域、清洁一个小流域,并逐步向市辖淮河流域、滁河流域、菜子湖流域、白荡湖流域推进,最终实现合肥市1.14万km2国土面积综合治理全覆盖。
合肥市“河长制”总体推进情况取得一定成绩,但还存在一些问题:
一是攻坚克难能力有待增强。“河长制”实施以来,河道两侧一些看的见、摸得着的问题基本解决,大部分排口截污工程基本完成,河面漂浮垃圾、河岸两侧违规开垦及垃圾堆放现象基本消除,河道景观及管理能力得到提升,但遗留下来的都是难啃的硬骨头。有些问题的彻底解决,需要结合路网建设、城市规划以及项目建设进展等综合考虑;有的需要结合城中村改造统筹考虑解决方法,有的还涉及搬迁、补偿等,这些问题的解决客观上存在相当的难度,有些辖区以此为理由不主动作为,存在等靠思想,攻坚克难的决心和能力有待增强。
二是流域统筹推进有待完善。城市河道往往存在上下游、左右岸分属不同行政区域的现象。长期形成的行政管理体制导致了流域割据,且雨水分区、城市污水处理规划分区和行政区划交错,一个流域往往涉及多个行政区域。但水质的改善迫切需要划分清晰的流域治理单元,统筹协调上下游、左右岸综合施治。
三是精准施策水平有待提高。一是以往采取的河道综合治理路线大多为沿河截污、污染集中处理、清淤疏浚等,不是建立在精准的污染源分布与构成的分析基础之上,工程措施的处理规模、布局、削减污染物总量与水质改善之间未能建立相对定量化的响应关系;二是环保部门实施河道水质监测,流量监测则由水务部门实施,难以精确计算入河污染物通量,没有形成有效的水质、数量协同控制。三是对水质变化情况还未形成快速反应工作机制,对水质变化情况的研判、溯源及快速处置能力需增强。
四是落实考核问责有待严格。“河长制”实施三年以来,除表彰先进、启用约谈程序以外,实际上还没有一个干部因为生态环境质量损害而受到追责处理。究其原因,客观上近年来合肥市经济高速增长,人口快速增加,水环境治理既要还旧账、又要不欠新帐,任务重、难度大;另外,现有的考核体系难以精准区分上下游、左右岸的贡献情况,导致责任难以厘清;主观上还存在“尽职免责”的心理,没有动真格。
五是公众参与局面有待形成。市辖各县(市)区、开发区一律要求在河道上设立“河长制”告示牌,通过举报电话等,鼓励公众参与河道管理。大部分公众虽对河道水质状况不满意,但随意向河道倾倒污水、抛洒垃圾等行为在有些河道还存在;公众积极主动参与的意愿还不够强烈,未形成较为强大的舆论氛围。
随着国家水污染防治行动计划实施,“十三五”更加聚焦水质改善,“河长制”管理应当更精细化地统筹流域水质、水量和水生态改善,统筹点源、面源和内源防控,寻找与转变社会经济增长方式、居民生活与消费模式的契合。
一是更加注重落实主体责任。强调地方党委政府为落实“河长制”责任人,完善“河长制”考评体系,倒逼各级河长积极牵头,各职能部门参与,共同研究水质改善工作,改变某个部门单兵作战局面。要把“水质改善只能变好,不能变差”作为工作红线和责任底线,对照国务院《党政领导干部生态损害追责办法》(试行版),各地要尽快出台地方实施办法,对不顾生态环境质量盲目决策等实施严格追责。
二是更加注重完善顶层设计。完善“十三五”环境保护规划,探索实施“多规合一”。严格城市河道蓝线管理,严格水域岸线用途管制,非经科学论证,严格限制“裁弯取直”,现有水域面积不得减少。积极保护河湖休养生息空间,科学整合各类保护区域,构建生态安全格局。针对区域内重要生态功能区、生态敏感区等,积极划定生态功能红线、环境质量红线和资源利用红线。
三是更加注重夯实工作基础。打破行政区界,以流域为单元,开展深入的污染源调查,是确保河道治理精准施策的工作基础。当前,迫切需要以流域为单元,深入分析污染源的构成与时空分布,建立污染源信息库,并根据变动情况实施动态更新。完善现有监测体系,积累河道长期水量、水质监测数据,保障水量、水质协同控制工作条件。
四是更加注重统筹流域治理。根据欧美发达国家治水经验,水质改善需要统筹流域上下游、左右岸治理,通过水质模型的建立,实施基于水环境容量的排污许可证制度。当前,应结合海绵城市建设理念削减城市面源,结合智慧城市建设理念建立流域大数据平台,结合生态特色小镇建设和农业产业结构调整形成农业面源防控的突破,真正实现河道治理迈入流域治理。
五是更加注重拓展公众参与渠道。加强公共政策和新闻宣传,增强公众对水环境治理的参与度和主人翁意识。加强宣传教育,把水资源、水环境保护和水情知识等纳入市民教育之中,提高公众对经济社会发展和环境保护客观规律的认识。健全举报制度,充分发挥环保举报热线和官方微博、微信等网络平台作用,拓展公众参与水环境治理渠道,在全社会树立“节水洁水,人人有责”行为准则。
河长制工作开展情况报告 篇3
xx市全面推行“河长制”工作,扎实推进河道综合整治,流域水质、水生态、水环境面貌明显改善,20xx年全市省级以上重要江河湖泊水功能区水质达标率为90.2%;县城以上集中式饮用水水源地水功能区水质达标率100%;行政交界断面水质达标率控制目标100%。在水利部组织的xx市加快实行最严格水资源管理制度试点验收中,xx市以99分的高分通过验收。
20xx年年初,xx市出台了《xx市河长制实施方案》,明确全市各级河长、河段长及其工作职责,并向社会公布。全市共落实河长、河段长和村管员1947人,做到了每一条河流、每一河段都有当地党政分管领导负总责,实现了河道管理工作的全覆盖。同时,在全市主要河流河岸显著位置树立河长、河段长公示牌473块,标明河长、河段长职责、河道概况、水质目标和监督电话等内容,方便群众直接向河长、河段长反映问题。
为保障“河长制”工作落实到位,xx市出台了《xx市河长制工作考核办法》,将“河长制”工作纳入各县(市、区)政府最严格水资源管理制度年度考核内容。市级安排300万元对考核优秀的县(市、区)采取以奖代补的形式进行奖励。强化日常督查和年底考核,市政府先后召开九十九溪、晋江、洛阳江河长会议,对三条河道水环境存在问题进行通报,部署流域综合整治任务;期间,相关县(市、区)相继制定本辖区相关河道水环境综合整治方案,明确整治内容和进度要求,开展整治工作。
多管齐下除污染 重拳出击治“四乱”
工农业、生活污染,“四乱”问题是影响流域水质的“杀手”。为此,在xx市水资委的统筹协调下,各级各部门密切配合,加强执法,强化污染源和“四乱”问题的治理。九十九溪水质监测数据显示,九十九溪整治前(20xx年1月)主要污染物化学需氧量70mg/L、氨氮3.86mg/L;目前化学需氧量42mg/L、氨氮1.06 mg/L,主要污染得到消减,水质有明显改善。
在污染源治理方面,强化工业污染源监管。xx在严把项目环评关口,对晋江、洛阳江流域严格实行“四不批”政策,从源头上消除影响流域安全污染的隐患的同时,开展环境保护大检查,有力打击了违法排污企业。强化畜禽养殖污染治理。印发了《关于进一步加强生猪养殖面源污染防治工作的通知》、《关于建立病死畜禽无害化处理机制的通知》,明确禁养区、禁建区、可养区范围,要求限期关闭、拆除禁养区内生猪养殖场,积极推进非禁养区内生猪养殖场标准化建设,因地制宜推广生态环保养殖模式。
今年来,xx已关闭和拆除禁养区内的生猪养殖场1995家,拆除猪舍面积60.4484万平方米,削减生猪存栏25.9049万头,完成213家存栏250头以上养猪场达标改造任务(其中关闭退出144家)。山美水库、惠女水库、陈田水库等重要水源地流域禁养区生猪养殖场已全部关闭、拆除。加快污水处理厂及配套管网建设。 年全市计划实施污水收集处理设施建设项目134 个,年度计划投资8.07 亿元,计划建设(扩建)污水处理厂(站)15 座,泵站14 座,建设管网243 公里。目前,全市污水收集处理设施计划内项目共完成投资18372 万元。
在“四乱”整治方面,xx市多部门联合开展涉河安全专项检查,重点检查乱堆乱倒乱建、非法采砂、侵占河道等违法行为。20xx年以来,全市共取缔非法采堆砂场(点)122处,查处非法采砂船只45艘、违规车辆37部,拆除河道违章搭建32处,制止违章搭建63处、违法倾倒渣土事件77起,“四乱”问题得到有效遏制。
保障水安全是系统工程。为正本清源,xx市牢固树立“一盘棋”的思想,统筹考虑影响到水安全的系列问题,实施山水林湖系统治理,努力使河流恢复生机。
在水生态修复方面,深入开展山美水库生态环境保护试点项目建设。xx市山美水库生态环境保护试点项目自开工以来累计完成投资11.28亿元,占总投资13.45亿元的83.9%。今年已完成投资1.95亿元,整个试点项目将于2017年全面完工。启动万里安全生态水系建设,编制项目建设5年规划,计划投资42.65亿元,实施120个项目,治理河长848.12公里。20xx年 -已实施11个项目,共完成投资9126万元,其中20xx年2个试点项目已完成5870万元,永春试点石鼓段C1标段和洛江试点试验段(官洋坝至俞公桥)已完工。20计划实施的7个县(市、区)万里安全生态水系建设项目,完成3256万元,惠安县黄塘溪万里安全生态水系建设(紫山段)结合中小河流治理,支流官溪、蓝田溪整治工程已完成工程量的80%。强化水土流失治理。截至目前,全市已完成水土流失治理面积14.86万亩,完成投资11189万元。四是实施石壁水库、桃源水库,泗洲水库、龙湖水库、大樟溪德化城关下游河段水生态修复工程等水库水源地生态环境保护建设项目。
在流域综合整治方面,持续推进重点流域(含近海水域)水环境综合整治,重点流域水环境综合整治工作连续五年在全省年度考核中排名第一。抓好石狮、晋江、南安跨境流域污染治理三年行动以及晋江西溪永春段、黄塘溪2条跨境流域整治。创新开展赛水质活动,第一批小流域“赛水质”活动累计投入2.1亿元,整治河道55公里;第二批20条小流域“赛水质”活动投入1.22亿元,开展整治河道40公里,20条参赛小流域水质均有不同程度改善。
河长制工作开展情况报告 篇4
按照会议安排,现就我区全面推行河长制工作相关情况向各位领导进行汇报,不妥之处请批评指正。
一、河流基本情况
我区地域广阔,所辖8个苏木镇、街道共分布有大小河流(山沟)16条,分别为黄河、昆都仑河、二道沙河、四道沙河、梅力更沟、乌兰不浪沟、大坝沟、哈德门沟、门道沟、东柏树沟、西柏树沟、胡鲁斯太沟、阿贵沟、花沟、白石头沟、虎奔汉沟,其中黄河、昆都仑河、二道沙河、四道沙河、哈德门沟为流域面积50平方公里以上的河流。全区除黄河外,其余15条河流(山沟)均发源于大青山(乌拉山),为季节性河流,每逢汛期,洪水峰量集中、历时短、含沙量大,同时因各条河流发源地均属山区,植被相对稀疏,水土流失严重,故河道自然条件较差。
二、工作开展情况
在市委、市政府作出全面推行河长制工作部署后,我区高度重视,迅速贯彻落实,于20xx年9月底制定印发《九原区全面推行河长制工作方案》,并举全系统之力推行河长制,取得了明显成效,基本实现了全面建立河长制的各项目标。
(一)加强组织领导,构建工作体系。按照自治区、包头市工作方案要求,我区总河长、副总河长分别由区委书记、区长担任;区河长制办公室设在水务局,办公室主任由水务局局长担任,常务副主任由水务局1名副局长担任,主持区河长制办公室日常工作;环保分局1名副局长担任区河长制办公室副主任;河长制各成员单位分别明确1名股级干部作为区河长制办公室组成人员;水务局内设机构新增河湖股,承担河长制具体工作。根据河流(山沟)分布位置,及其对经济社会、生态环境的综合影响程度,我区确定黄河、昆都仑河、二道沙河、四道沙河、梅力更沟、哈德门沟6条河流(山沟)为区级河流(其中黄河、昆都仑河、二道沙河、四道沙河亦为市级河流),由区级领导担任河长,全区共设区级河长5名;全区16条河流(山沟)共分26条(段)为苏木镇(街道)级河流,由苏木镇(街道)级领导担任河长,全区共设苏木镇(街道)级河长38名,切实做到了“每一条河都有一个河长”。
(二)严格落实责任,健全推进机制。在参照包头市河长制成员单位职责分工的基础上,我区结合实际,增加了环境卫生管理局的职能,同时,明确了区委组织部、宣传部以及区发改局、环保分局等19个单位为区河长制成员单位。总河长、副总河长领导全区河长制工作,承担总督导、总调度职责;区级河长指导、协调所辖河道保护管理工作,督导下级河长和各成员单位履行职责;区河长制办公室具体负责河长制工作的组织协调、调度督导、检查考核工作;苏木镇(街道)级河长牵头推进河道突出问题整治、水污染综合防治、河道巡查保洁、河道生态修复和河道保护管理,协调解决实际问题;河长制各成员单位协助河长履行指导、协调和监督职能,负责河道治理具体工作的落实,真正建立起了责任分解到位、责任主体到位、责任目标到位的河长制工作责任体系。
(三)夯实基础工作,促进规范管理。制度建设不断加强,我区及时研究制定了全区河长制督察制度、会议制度、考核问责与激励制度、信息报送制度、信息共享制度等8项制度,并于20xx年10月份陆续出台,使得全区河长制工作逐步规范化、常态化。宣传力度持续增大,按照《河长公示牌规范设置指导意见》要求,我区共设市级公示牌4块、区级公示牌2块、苏木镇(街道)级公示牌11块,并将区级河长、苏木镇(街道)级河长名单于20xx年12月1日在区政府门户网站予以公布;同时,印制发放河长制宣传材料500册,增加了社会公众对河长制工作的认知度、参与度。考核评估有效开展,20xx年11月21日至24日,区河长制办公室督查考核组对全区8个苏木镇、街道的河长制工作进行了督导、验收,全区各苏木镇、街道河长制工作均能够按要求完成各项工作任务。此外,我区按要求完成了全区16条河流(山沟)河湖名录的编制,并于20xx年12月15日与内蒙古清泉水务技术开发有限公司签订了“一河一策”方案编制合同,现12条河流的“一河一策”方案已开始编制。
(四)坚持问题导向,抓好专项整治。河长制工作开展以来,我区各级河长通过认河、巡河、护河、治河等方式走马上任,截至目前,区、镇两级河长共计巡河39次,做到了第一时间发现问题、第一时间交办问题、第一时间处置问题。为加强山沟防洪能力,我区在防汛期间对昆都仑河、梅力更沟、哈德门沟、乌兰不浪沟进行了河道清淤疏浚;为有效保护河道,我区组织国土、执法、公安等部门对全区34家采砂、采矿场进行了集中清理取缔;为全面保护水资源,我区加大对水事违法案件查处打击力度,对3起情节较重的案件提请人民法院进行了行政裁定。20xx年度水污染综合治理工作考核资料显示,我区地下水、地表水全部达标,哈德门入黄口、昆都仑河入黄口排放全部达标。此外,我区境内二道沙河、四道沙河已列入包头市水生态提升综合利用项目实施范围,综合治理成效显著;黄河九原段二期防洪工程主体已基本完工,黄河防凌防汛能力得到了进一步巩固。
三、今后工作思路
一是针对河长制工作知晓率不够高的问题,将通过主流媒体继续加大宣传力度,提高广大干部职工和人民群众对河长制工作的支持力度。
二是针对各部门协调联动机制不够强的问题,将深入开展调查研究,进一步细化责任分工,形成强大的工作合力。
三是针对专业技术力量比较薄弱的问题,将进一步加强工作队伍建设,并抓紧开展“一河一策”的编制工作,为加强河流(山沟)管理和保护提供切实可行的分类指导意见。
四是继续组织开展巡河工作,全面掌握河流(山沟)的基本状况及治理方向,并采取相应措施加强河流(山沟)的管理与保护,确保河长制工作取得实效。
总之,我区将高度重视此次评估核查所反馈的意见和建议,积极查漏补缺,加大整改完善力度,努力把全面推行河长制工作做得更全面、更扎实。
河长制工作开展情况报告 篇5
1、严格落实了“四个一”巡查机制,发现问题妥善处理,重大问题联系或督促有关部门查处,有效处理举报投诉。10分
我们严格落实了“四个一”巡查机制,发现问题做到了及时处理,得10分。
2、按要求设立河库长公示牌,河道沿线设有河道保护标志、标语等多种宣传方式,营造良好氛围。5分
我场按要求设立了河库长公示牌,并进行了多种形式的宣传活动,得5分
3、协助上级河长和部门开展辖区内河湖热点、难点问题调研,并配合开展相关问题集中整治。5分
我场协助上级河长和部门开展辖区内河湖热点、难点问题调研,并配合开展相关问题集中整治,得5分。
4、河道管理范围内无乱排乱倒现象。河道保洁全覆盖,无影响水生态的杂草,水面无漂浮废弃物,无动物尸体,无成堆生活垃圾和建筑垃圾。无直接排污口,无黑臭现象。10分
我场所管理的花山河干净、清洁,配备2名保洁员对河道进行日常保洁,得10。
我场所管理的花山河内无乱占乱建现象,无违章建筑,得5分。
我场所管理的花山河内无乱围乱堵现象,无违法障碍物,得5分。
7、河道管理范围内无乱采乱挖现象,无非法采砂、违法捕捞行为。5分
我场所管理的花山河内无乱采乱挖现象,无非法采砂、违法捕捞行为,得5分。
1、乡镇场交界面水质经检测达标,辖区内河湖管护情况良好,群众满意度较高。20分
我场所管理的花山河水质优,群众满意,得20分。
2、每个乡镇场打造1-2个较高水准的水生态文明示范点(其中镇2个,乡、场1个)。15分
我场已按照县水务局的要求,在集镇桥子洞设立水生态文明示范点,并开工建设,得15分。
根据《xx县水污染防治工作方案》工作任务分解和要求,为明确县乡村三级对全县范围内河沟的保护管理责任,确保全县重要水环境保护管理工作规范化、制度化,xx县人民政府制定了河长制实施文件。现对“河长制”落实情况做如下汇报:
目前已经出台了河长制的相关文件,方案已由县政府印发实施,各乡镇也已实施了各自制定的河长制文件,同时河长制考评办法征求意见稿也已印发给给乡镇。通过县、乡镇、村三级管理体系对河沟进行监管和治理。河长制明确了各河长负责人;考评办法、评分细则,确保在2016年底前在全县全面推行落实好“河长制”。通过河长制制度:1、规范河沟周边环境,清除并制止封沟、填沟、占沟、占坝、占滩地等进行建设等非法项目;2、加强河道管理,杜绝采砂现象;3、强化河沟水生态保护,防治水污染,制止乱排、倾倒垃圾行为; 4、制止在沟坡、河坝、堤身耕种农作物;5、提倡生态养殖、公益性投放,严禁在涡河、茨淮新河等非养殖区设置围网、网箱,严禁在距河岸500米范围内设置规模养殖场或堆放养殖污染排放物等; 6、有计划对河堤、河滩进行绿化、美化等。通过落实“河长制”工作,确保全县水环境得到明显改善,水生态文明持续健康发展,基本实现 “水清、河畅、岸绿”的目标。
成立县“河长制”领导小组。县政府主要领导任组长,其他各位副县长任副组长,乡镇和相关单位负责人为成员,具体人员名单附后。领导小组下设办公室,办公室设在县水务局,办公室主任由杨永军同志兼任,办公室成员由县水务局、县住建委、县农委、县环保局、县林业局、县城管局、畜牧局分管同志组成。
县河长制领导小组办公室,积极开展巡查、考评,并做好记录和通报。9月份开始,县河长制办公室对全县进行了第一次督查,并发布了第一期通报(详见附件),要求相关乡镇及部门抓紧整改到位。县河长制办公室将继续落实“一月一考评,一月一调度”工作机制,对河长负责人和乡镇进行双重考核,督促当月发现的问题,当月解决。
目前按照我县河流的规模和流域面积划分为三个等级,1、主干河流(流域面积在140平方公里以上),2、主要大沟(流域面积在10-140平方公里),3、中沟、小沟河流(流域面积在10平方公里以下)。以全县五条主干河流为主线,以控制一定面积的大中沟为延伸,按照“跨乡镇统筹、分地域负责”的原则,主干河流由县领导担任主要河沟的总负责人,即县级河长,安排布置河沟水环境治理和管理;主要大沟由各乡镇负责同志担任辖区内重要水域的负责人,即乡镇级河长,落实河道治理各项任务要求,控制水量使用、确保水质良好;中沟、小沟河流由各村负责同志担任辖区内水域负责人,即村级河长,及时上报区域内河流情况,落实河道治理各项任务要求。
河长是包干河沟保护管理的第一责任人,具体负责协调河沟保护与社会建设的矛盾、上下游之间纠纷,组织整改包干河段突出问题,开展水环境应急事件处置,协调处理流域保护管理、水环境综合整治的重大问题。定期开展巡查,发现问题及时上报县“河长制”领导小组。
(一)加强领导,形成合力。各乡镇要对辖区内河流进行全程踏勘,摸清各河流现状,制定具体可行的治理方案,认真组织实施。各位河长、河段长要切实履行职责,加强工作指导,及时分解落实各项工作任务。各有关部门要积极配合河长、河段长开展工作,主动加强沟通协调。
(二)加强宣传,营造氛围。充分利用各类媒体,深入宣传实施“河长制”的重大意义和各地的典型经验,及时曝光各类涉水违法行为,倡导文明的生活习惯,提高公众的生态环保意识,逐步形成全社会共同关心流域保护和水环境整治的良好氛围。
(三)加强督查,严格考核。县“河长制”领导小组办公室要经常组织对辖区内“河长制”实施情况进行督促检查和考核,并将年度考核结果纳入县乡政府的考核内容。考核办法由领导小组办公室负责制定并实施。
(四)加强执法,依法处理。对于河道中乱搭乱建、乱设砂石料场、违法采砂、乱设网箱等违法行为,河长制领导小组办公室联合水务局水政执法大队、环保局、畜牧水产局,坚决依法处理这些违法行为。
过招标确定专业保洁公司,每月对涡河、阜蒙河、茨淮新河、北淝河、芡河重要节点进行水草、漂浮物打捞,保持水面清洁。8月份,按照县里安排重点对城区内向阳沟、芦沟、马沟的水草、漂浮物打捞,清理面积7.6万平方米;9月份对五要主要河流及庞沟、蒙凤沟、S203线北段公路沟等重点大沟进行了水草打捞,同时要求各乡镇对辖区内的河塘水草进行打捞。目前各乡镇,因之前没有把河面清洁经费列入乡镇财政预算,河面清洁经费不足,建议各乡镇及县财政对此有专项的资金预算。
河长制工作开展情况报告 篇6
按照《20xx年区政府重点工作目标责任制分解表》要求,区水利局承担第22项重点工作任务,现将工作进展情况汇报如下:
一、开展工作情况
一是开展“四乱”问题全面整治。按照省、市、区“清四乱”工作要求,20xx年上半年共清理“四乱”问题2处,下一步,我们继续开展排查整治任务,随时发现,随时治理,保证河道内无违建。
二是全面开展禁止种植高杆作物。区组织开展河道禁止种植高杆作物以来,进行了大量前期准备工作,召开区级部署工作会议2次,对河湖管理范围内禁种高杆作物工作进行了重点部署;区河长办已印发《关于禁止在河湖滩涂上种植阻碍行洪高杆作物的通知》;相关乡镇已组织召开村级河湖长会议,传达了河道内禁种高杆作物的工作要求;印发了宣传单10000份,发放宣传条幅20条,已分发至全区沿河湖各乡镇场、村屯;各乡镇已完成与沿河湖各种植户签订禁种高杆作物协议工作,共签订协议1246份。
三是做好河长巡河系统开展工作。20xx年省河长办建立省河湖长制专业信息系统后,按照要求,20xx年1月份开始,我区已全面启用手机APP进行巡河(湖)的工作模式,并按照巴音朝鲁书记20xx年总河长会议上明确提出的:县级河(湖)长每半月至少巡河(湖)一次,乡村级河(湖)长每周至少巡河(湖)一次的巡河频次积极有效的开展巡河(湖)工作。
四是积极开展宣传月活动。按照省、市河长办要求,我区以开展“我和母亲河”主题的活动为契机,制定详细的宣传方案,广造声势,发挥自身优势,大力开展全方位、有深度的宣传报道,联合宣传部、教育局等相关河长制成员单位开展“进机关、进学校、进社区、进农村”等活动,发放宣传单200余份,宣传条幅50余条,确保宣传月期间“处处有亮点、人人有收获”,达到展成就、扩影响、造声势、促发展的目的。
二、存在的问题
一是河道卫生清理情况。由于我区河湖范围广、岸线长、临近村屯,河道内垃圾随时产生,需要及时清理;二是部门配合需要进一步加强。整治涉及面广、综合性强、情况复杂,需要多个部门参与和配合。有的部门重视不够,主动指导服务不够。
三、下步工作打算
一是继续加大宣传力度。区将全方位、多角度宣传河长制湖长制工作。积极推进河长制湖长制进机关、进学校、进社区、进沿河村屯等活动,增强社会各界对河湖管理保护的责任意识和参与意识,倡导每个群众都牢固树立绿色发展理念和保护水资源、防治水污染的意识,切实履行好保护环境的责任,自觉参与生态文明建设。
二是加强巡查保洁。区将继续加大巡查及河道保洁力度。加强河道内清淤清障、河道生态修复、畜禽养殖污染处理、生活垃圾收集处理等各项工作,巩固“清四乱”工作和河道垃圾清理工作的成果。
三是加强督导检查。各级河长将继续履职巡河,及时解决重点难点问题。区河长办采取定期检查,不定期巡查的方式,检查各级河长履职巡何工作情况,及时发现问题,予以解决,并对不履职巡河的人员进行通报。
河长制工作开展情况报告 篇7
针对各地全面实施河长制的情况,水利部将自3月2日至12日开展今年第一次全面推行河长制工作督导检查。
记者1月从水利部获悉,此次督导检查将重点关注五大问题:关于河长制的实施范围;各地全面建立河长制是否做到“工作方案到位、组织体系和责任落实到位、相关制度和政策措施到位、监督检查和考核评估到位”;各地对中央确定的河长制六大任务是否结合本地实际进行了细化实化,是否坚持问题导向,是否针对不同河流推行一河一策、一湖一策,对下一步工作如何开展是否有详细安排;关于河长办的设置;省际边界和跨行政区域河流的河长设置等问题。
水利部副部长周学文强调,全面推行河长制是当前水利工作的重中之重、深化水利改革的首要任务。水利部成立了以陈雷部长为组长的推进河长制工作领导小组,建立了部领导牵头、司局包省、流域机构包片的督导检查机制。通过这次督导,要掌握基层工作进展的实际情况,总结地方做法和经验,及时发现存在的问题,指导地方加快推进河长制工作。督导检查要深入细致,工作结束后5个工作日内,要将本组督导检查报告和拟按一省一单方式反馈给地方的督导意见提交水利部河长制办公室。
河长制工作开展情况报告 篇8
一、河长制工作开展基本情况
(一)强化领导。成立了河长制工作领导小组和河长制办公室,成立了以党委书记、镇长任组长、分管领导任副组长、党委其余班子成员为成员的.河长制工作领导小组,明确党委书记及镇长任总河长,河长制办公室主任由分管领导兼任,办公室配备具体工作人员,明确了一把手负总责、亲自抓的工作格局,河长制工作办公室负责日常事务处理,确保各项任务责任到人,层层压实了责任,建立了强有力的组织结构体系。
(二)强化宣传。年内召开河长制工作会议12次。制作了河道沟渠、坑塘湖库公示牌23个,防汛重点点位公示牌6个,广泛接受社会各界监督。利用广播、一封信、微信群等渠道广泛宣传河长制工作,年内12个园区共广播宣传3000余次,在禁渔期发放《禁渔通知》1200份,年内共制作了宣传标语326幅。在禁渔期间,在禁渔区张贴标语、悬挂横幅和设立公示牌52个。
(三)建立了镇、村两级河长体系。根据上级安排,结合我镇实际,总河长由党委书记和镇长担任,镇级河长由分管领导担任,村级河长由各村支部书记担任并配备巡查责任人,同时明确“河段长”工作职责,认真开展巡河工作,建立巡查日志和巡查制度,全面地掌握所管辖河道周边的动态,加强日常巡查,并就发现的问题制定整改方案,落实整改措施。
(四)制定、印发了河长制工作方案及工作制度。贯彻落实《州河湾镇镇河长制管理工作实施方案》,镇河长制工作督办制度、河长制联席会议制度、河长制河道投诉举报受理制度、河长制信息公开和通报制度、河长制责任追究制度、河道、河长考核与奖惩制度、河道河长例会报告制度、河道巡查督查制度等制度均全面建立。编制了一河一策管理保护方案,一河一档资料已基本完善。
(五)加大对镇、村两级河长的业务培训。为了更好的完成好河长制工作,镇政府以及镇河长制办公室对涉河村的河长、巡查员进行了系统的工作业务培训,并且坚持召开工作例会,通报工作开展情况,安排布置河长制工作,增强镇村两级干部对河长制工作的熟悉程度,进一步扩宽工作视野,做好做实河长制工作。
(六)开展河道巡查。镇、村两级各自按职责要求开展河道巡查,并抓好问题整改落实工作,编制了辖区河流“一河一策”档案,完善工作台帐和巡查记录,对发现的问题要做到及时发现、及时上报、及时处理。
(七)积极开展了河道入河排污口污染源普查。详细摸清辖区各条河流污染源发生地址、污染类型,理清并形成了问题清单。针对存在的问题,进一步分解明确河段长的责任,形成任务清单和责任清单,结合实际,形成了河库管理“四张清单”。
(八)强力整治河库突出问题。
1、集中开展了环湖环境整治工作。下大力气清理“四乱”,维护好库区生态环境。强化日常巡河检查,汛期坚持了24小时轮流值班,及时通报信息,确保了汛期安全。
2、强化护岸工作。各村河长以及岸线防护员沿河岸捡拾垃圾、杂物,开展了“清河、护岸、净水、保洁”四项行动。营造了水清、岸绿的水生态环境。
二、下一步工作思考
一是继续加强宣传教育,努力提升河长制工作氛围。加强对治水护河工作的宣传,着力提高沿河居民的意识,努力引导群众关心、支持、参与、监督“河长制”为此项工作创造的良好氛围。
二是坚持落实河长制,强化长效机制。我镇将以强化落实河长制为切入口,实现河长制工作的常态化和长效性。定时组织日常巡查,定期召开工作例会,定期组织联合整治,水岸齐抓、标本兼治、治管并举,同时根据日常巡查中发现的急需解决的问题,不定期开展专项整治。