关于启用新版《律师会见在押犯罪嫌疑人被告人专用介绍信》的通知
各区县律师工作委员会、各律师事务所:
为进一步规范统一看守所律师会见的法律文书格式,结合新修《刑事诉讼法》精神,市律师协会会同上海市公安局监所管理总队对《律师会见在押犯罪嫌疑人、被告人专用介绍信》进行了修订(以下简称新版《介绍信》),现将具体要求通知如下:
1、2013年7月1日起统一使用新版《介绍信》,本市看守所只查验、接受新版《介绍信》。请各区县律师工作委员会、律师事务所做好通知工作,以免给律师造成不便。
2、新版《介绍信》有纸质、电子两个版本。纸质版由市律师协会统一印制,即日起可以到市律协购买。电子版即日起可通过《律师之家》、《东方律师网》用个人会员号登陆后下载;
3、电子版为PDF格式,请用A4纸下载打印后填写相关内容。切勿作任何修改或转换成其它格式;
4、新版《介绍信》一式两份,由各律师事务所根据本所情况统一编号。由看守所填写“看守所接收介绍信时间”,并在填写内容处盖章后,一份归入被监管人员档案,一份交律师带回事务所归入卷宗档案。
5、严禁将盖章后的《律师会见在押犯罪嫌疑人、被告人专用介绍信》提供给非本所律师使用。
附件:
新版《律师会见在押犯罪嫌疑人、被告人专用介绍信.pdf》
上海市律师协会
2013年6月19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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