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会计从业资格证考试成绩查询

会计从业资格证考试成绩查询
  会计从业资格无纸化考试部分地区考生可在本人本次考试结束并提交试卷后查看本人的考试成绩,也可以在考试全部结束的一周左右登录当地财政局网站会计管理系统或当地会计管理网站进行查询。

  出国留学网会计栏目会在第一时间汇总各地会计从业资格考试成绩查询入口,考生请在考后关注网校动态。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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与会计资格证成绩相关的会计从业资格考试成绩查询

会计从业资格证证书

会计从业资格证证书
  《会计从业资格证书》是具有一定会计专业知识和技能的人员从事会计工作的资格证书,是从事会计工作必须具备的基本最低要求和前提条件,是证明能够从事会计工作的唯一合法凭证,是进入会计岗位的“准入证”,是从事会计工作的必经之路。它是一种资格证书,是会计工作的“上岗证”,不分级。由于会计是一项政策性、专业性很强的技术工作,会计人员的专业知识水平和业务能力如何,直接影响会计工作的质量,从事会计工作的人员必须具备必要的专业知识,因此凡是从事会计工作的会计人员必须取得会计从业资格证书,才能从事会计工作。

  根据新《会计从业资格管理办法》第二章第十一条:会计从业资格各考试科目应当一次性通过。

  会计从业资格管理机构应当在考试结束后及时公布考试结果,通知考试通过人员在考试结果公布之日起6个月内,到指定的会计从业资格管理机构领取会计从业资格证书。

  通过会计从业资格考试的人员,应当持本人有效身份证件原件,在规定的期限内,到指定的地点领取会计从业资格证书。

  通过会计从业资格考试的人员,可以委托代理人领取会计从业资格证书。代理人领取会计从业资格证书时,应当持本人和委托人的有效身份证件原件。

  关于新旧《会计从业资格管理办法》会计从业资格证书发放的衔接

  (一)明确会计从业资格证书领取时间。

  73号令第十一条规定“考试通过人员在考试结果公布之日起6个月内,到指定的会计从业资格管理机构领取会计从业资格证书。”在2013年7月1日前已考试通过但尚未领取会计从业资格证书的人员,应当及时领取会计从业资格证书。其中,本地区(部门、系统)规定了证书领取期限的,应当在规定期限内领取;本地区(部门、系统)未规定证书领取期限的,应当在2013年12月31日前领取。

  本条所指考试通过人员,包括在2013年7月1日前,符合原26号令第十条免试规定,并已取得《财经法规与会计职业道德》单科成绩合格的人员。

  (二)简化会计从业资格证书领取程序。

  各省级财政部门、新疆生产建设兵团财务局和中央主管单位应当根据73号令第十一条规定,简化会计从业资格证书领取程序,不再要求会计从业资格证书申请人填写《会计从业资格证书申请表》。但可以通过填写《会计人员基本信息表》等方式记载、更新领证人员的从业档案信息。

  (三)确定会计从业资格证书换证时间。

  73号令第二十三条规定“会计从业资格证书实行6年定期换证制度”,各省级财政部门、新疆生产建设兵团财务局和中央主管单位应当根据实际情况,确定2013年7月1日前已发放会计从业资格证书的换证日期,但不应晚于2019年7月1日;2013年7月1日后发放的会计从业资格证书,其换证日期按73号令有关规定执行。

  新版会计从业资格证书的样式,由财政部另行发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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会计从业资格证年检

会计从业资格证年检
  《会计从业资格证》年检,主要审核和检查持证人员的下列情况:

  1、完成规定的会计人员继续教育内容和学时的情况;

  2、工作单位、学历、会计专业技术资格变更情况;

  3、《会计从业资格证》注册登记情况;

  4、持证人员遵守财经法规、会计职业道德、依法履行会计职责情况;

  5、财政部门的其他规定。 持证人员在规定的年检时间内(按“证书号码”尾号相应月份)到各区县财政局、市财政局会计人员服务中心进行《会计从业资格证》(会计证)的年检。

  年检期间,下列人员提供有效证明可以不参加年检,但最多只免检一次。

  1、出国进修会计专业人员;

  2、住院(六个月以上)的病人;

  3、休产假人员;

  4、应征入伍后非从事会计工作人员;

  5、其他特殊情况。

  会计证年检时,原则上要求出具会计人员继续教育手册、会计电算化合格证。要求会计证年检时必须出具会计人员继续教育培训登记情况、会计电算化合格登记情况,否则不予年检会计证。

  办理程序:受理—审核—办理 需提交的材料: 1、会计从业资格证书(原件)。 2、本人身份证(原件)。3、学历证书(原件)。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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会计从业资格证试题

会计从业资格证试题
会计从业资格无纸化考试是以财政部印发的《会计从业资格考试大纲》为依据、以优化的题库资源为基础、以现代信息技术为手段,通过随机组卷生成无纸化考试试卷(包括会计基础、财经法规与会计职业道德和初级会计电算化)进行考试。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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会计从业资格证查询

会计从业资格证查询
  会计从业资格证可到当地财政局网站会计管理系统或当地会计管理网站中进行查询。会计从业资格各考试科目应当一次性通过。会计从业资格管理机构在考试结束后及时公布考试结果,通知考试通过人员在考试结果公布之日起6个月内,到各地指定的会计从业资格管理机构领取会计从业资格证书。通过会计从业资格考试的人员,应当持本人有效身份证件原件,在规定的期限内,到指定的地点领取会计从业资格证书。 通过会计从业资格考试的人员,可以委托代理人领取会计从业资格证书。代理人领取会计从业资格证书时,应当持本人和委托人的有效身份证件原件。

  关于新旧《会计从业资格管理办法》会计从业资格证书发放的衔接

  (一)明确会计从业资格证书领取时间。

  73号令第十一条规定“考试通过人员在考试结果公布之日起6个月内,到指定的会计从业资格管理机构领取会计从业资格证书。”在2013年7月1日前已考试通过但尚未领取会计从业资格证书的人员,应当及时领取会计从业资格证书。其中,本地区(部门、系统)规定了证书领取期限的,应当在规定期限内领取;本地区(部门、系统)未规定证书领取期限的,应当在2013年12月31日前领取。

  本条所指考试通过人员,包括在2013年7月1日前,符合原26号令第十条免试规定,并已取得《财经法规与会计职业道德》单科成绩合格的人员。

  (二)简化会计从业资格证书领取程序。

  各省级财政部门、新疆生产建设兵团财务局和中央主管单位应当根据73号令第十一条规定,简化会计从业资格证书领取程序,不再要求会计从业资格证书申请人填写《会计从业资格证书申请表》。但可以通过填写《会计人员基本信息表》等方式记载、更新领证人员的从业档案信息。

  (三)确定会计从业资格证书换证时间。

  73号令第二十三条规定“会计从业资格证书实行6年定期换证制度”,各省级财政部门、新疆生产建设兵团财务局和中央主管单位应当根据实际情况,确定2013年7月1日前已发放会计从业资格证书的换证日期,但不应晚于2019年7月1日;2013年7月1日后发放的会计从业资格证书,其换证日期按73号令有关规定执行。

  新版会计从业资格证书的样式,由财政部另行发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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会计从业资格证年审时间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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邯郸会计从业资格考试2013:成绩查询及资格证发布

邯郸会计从业资格考试2013 邯郸会计从业资格考试

  出国留学网为您整理了邯郸2013会计从业资格考试真题及有关考试做调整的通知,希望考生参考,祝您考试成功!

  秦皇岛市财政局

  关于2013年下半年会计从业资格考试

  工作安排的通知

  各县区财政局:

  按照财政部《会计从业资格管理办法》(财政部令第73号)、《关于印发铁路系统会计从业资格管理职能移交工作实施方案的通知》(财会〔2013〕10号)和省委办公厅、省政府办公厅《关于切实做好省直管县(市)体制改革试点工作的通知》的精神,现将2013年下半年会计从业资格考试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六、成绩发布和资格证书申领

  考试成绩由计算机自动生成并显示。省财政厅于当期考试结束20日内在报名网站统一公布合格人员名单。

  考生须在成绩公布后到考试报名确认点所属财政部门办理会计从业资格证书申领手续,具体办理时间以市财政局公告为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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会计从业成绩查询 会计从业考试答案

深圳会计从业证资格证遗失补办程序

会计从业证资格证遗失补办 深圳
  会计从业证资格证遗失补办程序

  遗失深圳的会计从业资格证程序:

  1、登报声明:在深圳公开发行的报刊(特区报、商报、晚报、晶报等)上声明作废(需注明证件号码、姓名等)。

  2、提供资料:报纸遗失声明、居民身份证。

  3会计从业证补证须知:到福田区会计科补证,会计从业证签发机关印章必须盖有“深圳市福田区财政局会计从业资格证书专用章”或会计从业资格证档案号码前6位是:440302。

  4、遗忘会计从业证号码(档案号)的可以在本网站‘相关链接’处输入身份证号查找。

  5、由深圳市财政委盖章签发的会计证,持证人要到单位所在区会计科办理相关调转手续。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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