节能低碳宣传周工作总结 篇1
各县市区发改局、教育局、科技局、经信委、环保局、住房和城乡建设局、交通运输局、农委、商粮局、国资委、文化广电新闻出版局、机关事务管理局、总工会、团委,娄底经济技术开发区、万宝新区产业发展局,市直有关部门,市军分区后勤保障部,各重点用能单位:
根据国家发改委等14部委联合下发的《关于全国节能宣传周和全国低碳日活动的通知》(发改环资[]948号)及《湖南省节能减排工资领导小组节能工作办公室关于开展20节能宣传周和低碳日活动的通知》要求,结合我市实际,突出绿色发展和零碳城市创建,特制订2017年节能宣传周和低碳日活动工作方案,现就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今年6月11日至17日为全国节能宣传周,6月13日为全国低碳日。全国节能宣传周主题为“节能有我,绿色共享”,全国低碳日活动主题是“工业低碳发展”。
二、节能宣传周和低碳日活动期间,要以建设生态文明为主线,凝聚社会各界力量,普及生态文明、绿色低碳发展理念和知识,营造崇尚节约、合理消费与低碳环保的社会风尚,推动形成绿色生产生活方式。要积极组织开展群众喜闻乐见、形式多样、丰富多彩的宣传活动,充分利用电视、广播、报纸、网络、微信、微博等媒体,加大宣传力度,广泛动员全社会参与节能降碳。加强与网络、通讯、城管等部门的衔接,妥善做好相关宣传材料的推送、发布及张贴工作。要结合工作实际开展各具特色的节能低碳零碳宣传活动。要坚决贯彻执行中央八项规定、省委九项规定有关要求,既要保证宣传活动有声势有影响,又要坚持节俭办活动。
三、各县市区发改部门、各县市区相关部门制定宣传工作方案,办好具有行业特点、地方特色的宣传活动。各县市区相关部门可将特色活动报各县市区发改部门,市发改委将部分特色鲜明的活动向省发改委推荐,申请纳入全国统一宣传安排。活动结束后,各县市区发改局,娄底经济技术开发区、万宝新区产业发展局及相关部门对本年度节能宣传周和低碳日活动情况进行总结,并于7月25日前将书面总结材料报送市发改委。
1、各县市区发展改革部门要积极贯彻落实《“十三五”节能减排综合工作方案》、《“十三五”全民节能行动计划》、《湖南省“十三五”节能规划》等相关要求,积极宣传节能文化、普及节能知识、提升全民意识,培养广大民众勤俭节约的生产方式、消费模式和生活习惯。推动优秀节能公益广告在电台、电视台、地铁及公交移动电视网络集中播出。要组织开展企业节能自愿承诺活动,组织新闻媒体进企业系列报道活动,深入报道企业先进技术及典型案例,推广节能新技术和高效节能产品。要根据各地实际情况开展具有特色的节能宣传活动,广泛宣传节约集约循环利用的新资源观。要贯彻落实《湖南省实施低碳发展五年行动方案(2016-)》、《“十三五”控制温室气体排放工作方案》,做好低碳普查和核查工作,聘请国内外优秀团队编制零碳经济发展规划,选择优秀案例展示工业低碳发展零碳示范园区、社区成果和成功经验,推动工业企业和相关单位开展零碳行动、推广实用低碳技术。各低碳试点市要从自身实际出发,在低碳日前后开展宣传和交流活动。
2、市及各县市区教育部门要以生态文明宣传教育为重点,在各级各类学校中广泛开展贴近学生、形式多样的节能减排、绿色环保实践活动,普及生态文明法律法规及科学知识,培育生态文明意识,推动形成勤俭节约人人尽责、节能减排人人担当、绿色环保人人作为、生态文明人人践行的校园新风尚。选择有条件的学校,建设零碳示范学校。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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