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入党积极分子培养程序】
1. 指定培养联系人。
党支部及时指定一至两名正式党员做入党积极分子的培养联系人。培养联系人由组织委员提出人选,支部会研究同意后,通知培养联系人和入党积极分子。培养联系人的主要任务是:
(1)经常了解入党积极分子的思想、工作、学习和生活等情况,鼓励并帮助他们积极上进,不断端正入党动机。
(2)定期向党小组、党支部汇报入党积极分子的情况,提出培养教育的意见建议。
(3)负责每半年填写一次《入党积极分子培养考察登记表》。
(4)在入党积极分子基本符合党员条件时,及时建议党小组将其列为发展对象。
2. 搞好经常性培养教育。
党支部结合党的中心任务,针对入党积极分子的思想和工作实际,对他们进行党的基本理论、基本路线、基本纲领、基本知识以及党的优良传统和作风教育,使他们懂得党的性质、纲领、指导思想、宗旨、任务、组织原则和纪律,懂得党员的义务和权利,帮助他们端正入党动机,确立为共产主义奋斗终身的理想信念。可采取吸收他们听党课,参加党内有关活动,给他们分配一定的社会工作,以及定期培训等方法进行培养考察。
3. 定期考察。
党支部每半年对入党积极分子的表现情况进行一次考察,并将考察结果填入《入党积极分子培养考察登记表》。考察的主要内容:入党积极分子的政治觉悟、思想品德、入党动机、工作学习等情况。特别要注意动态地考察他们的思想、工作和学习的变化情况。党支部定期分析入党积极分子的情况,肯定成绩,针对存在的问题,提出进一步培养教育的意见和措施。
入党积极分子工作调动时,原单位党支部应将他们的入党申请书、培养教育情况和党组织的意见等有关材料,转给调入单位党组织。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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