全民国防教育日,是国家设定的对全民进行大规模国防教育的主题活动日,是群众性国防教育活动的形式之一。《中华人民共和国国防教育法》第十二条规定,国家设立全民国防教育日。
2001年8月31日,九届全国人大常委会第二十三次会议确定每年9月的第三个星期六为全民国防教育日。这是中国第一个以法律形式明确规定国防教育的主题节日。
国家之所以设立全民国防教育日,一是针对和平时期人们国防观念淡化,需要加强国防教育;二是为全民参与国防教育活动提供一个大众化、社会化的载体。依法确立一个每年都能让全体公民共同接受国防教育的时机,可以更好体现我国国防教育的全民性、全社会性的特点。
设立全民国防教育日,是世界上许多国家的普遍做法。美国将每年12月7日(即1941年日本偷袭珍珠港的日子)定为“国难日”,在这一天,全国主要城市都要举办不忘国耻的纪念活动。前苏联在1927年就将7月10~16日定为“国防周”,在“国防周”内组织全民开展形式多样的国防教育活动,它还将每年6月22日(即1941年德国向前苏联发动侵略战争的日子)确定为“德国入侵苏联纪念日”。法国将每年11月11日(即第一次世界大战法国和德国停战协定签订日)确定为“国防准备日”,在这一天,所有16岁至18岁的青年都必须参加以准备履行国防义务为主要内容的教育活动。越南将每年12月22日(越南人民军成立纪念日)定为“全民国防日”。
我国全民国防教育日是每年9月的第3个星期六。之所以选择这一天,一是要有教育意义;二是学校普遍已经开学,便于学校和社会组织活动;三是不选择历史上的某一国耻纪念日,为的是不针对特定国家。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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