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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0初级经济师财政税收备考知识点:公募法的特点与拍卖方法
公募法的特点与拍卖方法
1.特点
(1)发行条件通过招标决定,认购者对准备发行的公债的收益和价格进行投标,推销机构根据预定的发行量,通过决定中标者名单,被动接受投标决定的收益和价格条件;
(2)拍卖过程由财政部门或中央银行负责组织;
(3)主要适用于中短期政府债券,特别是国库券的发行。
2.拍卖方法
价格拍卖:公债利率与票面价格相联系固定不变,认购者根据固定的利率和未来的金融市场利率走势的预期对价格进行投标。
收益拍卖:固定债券出售价,认购者对固定价格的利息率。
(投资收益率)进行投标。
竞争性出价:财政部门事先公布债券发行量,认购者据此自报愿接受的利率和价格。
非竞争性出价:对一般小额认购者或不懂此项业务的认购者,可只报拟购债券数量,发行机构按照当天成交的平均价格出售。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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