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包头东河区2018年秋季教师资格认定通知
根据内蒙古自治区教育厅《关于做好2018年秋季教师资格认定工作的通知》(内教教师函〔2018〕101号)要求,2018年秋季我区将继续采用全国统一的网络版教师资格认定管理信息系统,实行申请人网上报名和认定机构现场、网上确认相结合的办法。申请人请按照网上报名--现场确认--体检--教育教学能力测试(非师范类毕业生和转专业认定的申请者参加)--发证的程序进行认定。现将具体事宜通知如下:
一、网上报名
1.申请人员范围:
具有包头市户籍或居住证持有人,及在东河区工作(指国家、企事业单位在职在编人员,个人人事档案由所在工作单位保存的,确认时出具本单位编制证明),申请认定初级中学、小学及幼儿园教师资格的人员。
备注:
(1)认定高级中学、中等职业学校教师资格、中等职业学校实习指导教师资格的申请者请在包头市教育局认定,确认地点选至包头市教育局。
(2)高(中)等院校在校学生只能在毕业前的最后一个学期按照相关政策申请认定中小学、幼儿园教师资格。
2.网上报名时间:2018年10月30日—11月8日。
3.报名办法:
⑴进入中国教师资格网(http://www.jszg.edu.cn),凡持有教育部考试中心颁发的“中小学和幼儿园教师资格考试合格证明”的申请人员,选择“全国统考合格申请人网报入口”;其他申请人选择“未参加全国统考申请人网报入口”。进入教师资格网上申报系统,进行网上注册,提交申请信息,按照系统提示完成网上报名工作。如有疑问,可参阅网站首页申请流程中相关操作指南。
⑵申请人申报专业须与所学专业相同或相近。在网上申报时须提交申请人本人近期正面免冠电子照片,照片宽114像素,高156像素,文件大小不超过20k,jpg格式;电子照片必须是与教师资格证书上粘贴的照片同一底板。
⑶提交成功后,系统返回此次报名生成的报名号,请申请人牢记报名所填写的姓名、身份证号、密码及报名号,这些资料是以后修改报名信息以及现场确认时的重要查询条件。
⑷申请人自行打印 “教师资格认定申请表”(请用A4纸双面打印后,本人在指定处签名)、“申请人思想品德鉴定表”,思想品德鉴定表需交相关部门填写并盖章(工作单位或户籍所在地的街道办事处)。
⑸网上报名结束后,申请人须按规定时间到东河区教育局确认。未按规定时间现场确认的,视为自动放弃申请。
二、现场确认
1.现场确认时间及地点:
时间:2018年11月12日—14日
上午8:30—11:30,下午2:30—5:00
地点:东河区教育局一楼104室(地址:包头市东河区二里半环岛南200米)。
2.现场确认时须带:
⑴身份证(原件、复印件);
⑵户口薄(原件、复印件);
⑶毕业证书(原件、复印件);专科及以上学历提供教育部学历证书电子注册备案表...