写字楼出租合同 篇1
出租方: (以下简称甲方)
承租方: (以下简称乙方)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合同法》及有关规定,为明确甲、乙双方的权利义务关系,经双方协商一致,签定本合同。
第一条 房屋座落(栋号、地址):济南市东关大街68号层号间。使用面积:M,用途。除双方另行约定外,乙方不得擅自改变房屋用途。
第二条 租用期限 租用期限为年零月,自 年 月 日起,至 年 月 日止。
第三条 租用费、管理费及相关费用
1.房屋租用费每平方每天 元,管理费每平方每天 元。租用费共计 元,管理费共计 元。
2.水电费:乙方用电,自行到甲方财务部购买用电卡(公共用电除外),用水按甲方有关规定执行。
3.监理费:根据济价非字(95)265号文件规定,监理费为租用费和管理费总额的2%,按规定甲乙双方各交纳1%,由甲方负责代收,统一上交。本次乙方交纳监理费 元。随租用费一并交清。
4.合同总额:本合同费用总额合计 万千百拾 元(大写)。
第四条 费用支付方式
合同签定后,乙方按 分 付清以上各项费用。合同期满后如乙方继续租用该房屋应提前一个月签定下年度租用合同并交纳费用。
第五条 保证金
每个房屋自合同签定时交纳保证金3000 元。乙方租用个房屋,交保证金 元。保证金用于房屋设施的保护或因乙方原因所造成事故的经济赔偿和经济担保。合同期满乙方退房后退还。
第六条 合同的终止,变更与解除
1.终止
合同期满终止合同。乙方若不续租,应在合同期满前两个月书面通知甲方,按程序办理离场手续。
2.续签
合同期满乙方要求续签合同,须提前一个月与甲方协商,办理续签手续。
3.退租
合同期未满,中途不允许退租。乙方须中途退租,应提前两个月书面通知甲方,经甲方批准后,乙方须向甲方交齐违约金,办理离场手续。
4.解约
乙方有下列情况,经甲方两次书面通告仍未整改,甲方有权解除租用合同并收回房屋。所交各项费用不予退还。
(1) 违法经营;
(2) 违反大厦管理规定;
(3) 私自转租、转借写字间;
(4) 经营行为严重损害大厦形象;
(5) 故意损坏承租房屋的;
(6) 乙方利用承租房屋进行非法活动,损害公共利益的;
5.如因国家建设、不可抗力因素或出现本条第四款规定的情形,甲方必须终止合同时,乙方的经济损失甲方不予补偿。
6.离场
乙方由上述终止、退租、解约等情况离场,均须办理离场手续,程序如下:
(1) 大厦管理部对乙方离场进行受理,登记;
(2) 填写离场手续表,到各部室结清财务并签字盖章;
(3) 由大厦管理部计算并填写补、退款明细表;
(4) 乙方持租用合同、离场手续表、补、退款明细表到财务部办理结算;
(5)大厦管理部根据上述手续、签署离场通知单,交保卫部放行。如承租方逾期不搬迁,出租方有权向人民法院起诉和申请执...