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 外国人登记及入境申告 : 外国人入境后90天内,本人一定要直接去出事务所进行登陆。而且,还要到驻韩本国大使馆去进行入境申告。 - 场所: 居住地出入境管理事务所
- 准备材料 : 在学证明书1张(所在大学提供),护照,照片2张(3cm×4cm),外国留学生证实书1张,手续费,外国人登记申请书
2) 外国人登记证(ID卡)记载内容变更申告 : 所属学校变更,住所地变更,姓名,性别,出生年月日,国籍变更,护照号码,发放日期及有效时间的变更,留学(D-2),一般研修(D-4)资格的外国人所属机关,还有团体变更(包含名称变更)等在外国人登记证上记载内容需要变动时,14日之内到出入境管理事务所进行申告。但是,如果住所地需要变动时,也可以到居住地的区政府进行变更。
- 场所 : 出入境管理事务所及驻外办事处
- 准备材料(所属大学变更时) : 申请书,护照,外国人登记证,入境许可书1张(大学提供3) 外国人一定要随身携带和保管好由出入境管理事务所发放的外国人登记证
4) 外国人登陆证再发放
- 再发给事由 : 外国人登记证遗失的时候,外国人登记证背面写满或不足的时候,外国人登记事项(姓名。性别。出生年月日及国籍)变更的时候
- 期间 : 再发给事由发生的那天起,14日之内申请
-准备材料 : 外国人登记证再发给申请书(第68号文件),天蓝色照片1张(3cm×4cm),旧外国人登记证,手续费
- 再发给场所: 居住地出入境管理事务所
滞留时间的延长
要超过许可的滞留时间,并打算继续滞留的话,要在期满日前两个月之内准备好下面的材料,然后到出入境管理事务所或驻外办事务提交材料。如果在滞留时间期满日之前没有能提交滞留时间延长申请的话,就违犯了出入境管理法,要受到相应的处罚
- 方法 : 本人或者代理人到出入境管理事务所提交必需的材料
- 场所 : 居住地出入境管理事务所或驻外办事处
- 准备材料: 申请书,护照,外国人登记证,在学证明书1张,留学生证实书1张 临时出国与再入境
1. 暂时出国
申请 : 入境要准备暂时出国的话,一定要准备好暂时出国申告书,和向所属教育机关申告
暂时出国时间 : 每次暂时出国不能连续超过30天。除了参加与专业相关的学术大会及资料收集等特殊情况下,可以超过30天。但是这种情况下,必须要有学术大会的证明和附加指导教授的意见书,还有所属教育机关的许可
2 再入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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再入境许可 : 在滞留期间内,出国并打算再入境的话,要向出国机场(乘船的话是在港口)的出国事务科提交以下的材料,并获得再入境许可。再入境许可的最长期限单数签证(只能再入境一次)是1年,复数签证(可以再入境2次以上)是2年
准备材料 : 申请书,护照,外国人登记证,在学证明书及指导教授的意见书1份
申告 : 暂时出国期限结束,再入境的学生在入境后3日内向所属教育机关提交再入境申告
※ 以下13个国家的国民在没有再入境许可的情况下,只要是在滞留时...