复习司考刑事诉讼法时,多看看教材,熟悉各章节考点,这样复习才会有好的效果。“司考刑事法考点:自诉程序”由出国留学网司法考试网整理而出,希望对您有所帮助!更多关于司法考试等方面的信息,请持续关注本站!
一、自诉案件的受理程序
1.人民法院应当在收到自诉状或者口头告诉第2日起15日内作出是否立案的决定,并书面通知自诉人或者代为告诉人。
自诉案件的立案就是自诉案件的受理。
2.人民法院对于自诉案件进行审查后,按照下列情形分别处理:
(1)犯罪事实清楚,有足够证据的案件,应当开庭审判。
(2)缺乏罪证的自诉案件,如果自诉人提不出补充证据,应当说服自诉人撤回自诉,或者裁定驳回。
自诉人经说服撤回起诉或者被驳回起诉后,又提出了新的足以证明被告人有罪的证据,再次提起自诉的,人民法院应当受理。
甲偷偷将乙家的一群羊赶走卖掉,获得赃款3000元。乙向法院起诉,并提供了足以证明甲盗窃的证据,要求追究甲盗窃罪的刑事责任。法院应采用下列哪一做法处理此案?
A.裁定不予受理
B.告知乙向公安机关控告
C.先受理,然后移送公安机关处理
D.依法受理
答案:D.
【特别提示】
1.有下列情形之一,也应当说服自诉人撤回自诉,或者裁定驳回:不符合法律规定的受理自诉案件的条件的;证据不充分的;犯罪已过追诉时效期限的;被告人死亡的;被告人下落不明的(与公诉案件不同);除因证据不足而撤诉的以外,自诉人撤诉后,就同一事实又告诉的;经法院调解结案后,自诉人反悔,就同一事实再行告诉的。
2.人民法院受理自诉案件后,对于当事人因客观原因不能取得并提供有关证据而申请人民法院调取证据,人民法院认为必要的,可以依法调取。
靳某以诽谤罪将宁某起诉至某县法院。县法院经审查认为,该案应属本院管辖,该案有明确的被告人、具体的诉讼请求和能证明被告人犯罪事实的证据,应予受理。但被告人宁某目前下落不明。法院处理错误的是?
A.裁定中止审理
B.说服自诉人撤回起诉或者裁定驳回起诉
C.宣告宁某犯有诽谤罪并处以刑罚
D.将案件交公安机关查找宁某下落
——答案:ACD. 《刑诉解释》规定,自诉案件中被告人下落不明的,应当说服自诉人撤回自诉,或者裁定驳回起诉。故B正确,A、C、D错误。
3.自诉人明知有其他共同侵害人,但只对部分侵害人提起自诉的,人民法院应当受理。并视为自诉人对其他侵害人放弃自诉权。判决宣告后自诉人又对其他共同侵害人就同一事实起诉的,法院不再受理。
4.共同被害人中只有部分人告诉的,人民法院应当通知其他被害人参加诉讼。被通知人接到后表示不参加诉讼或者不出庭的,视为放弃告诉权利。一审宣判后,就同一事实又起诉的,法院不予受理。但当事人另行提起民事诉讼的,不受限制。
赵某与罗某系邻居。两人常因日常小事纠纷不断。某日,两人又起纠纷,争吵中罗某抄起木棍,打在赵某头上,致使其严重脑震荡,左耳失聪。赵某因受此重伤而报至公安机关。公安机关认为本案...