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北京市教育委员会关于做好2018年高级中等学校考试招生工作的意见
1月26日,北京市教委发布《北京市教育委员会关于做好2018年高级中等学校考试招生工作的意见》(以下简称:《意见》)《意见》指出,2018年北京市各类高级中等学校招生规模为6.8万;中考名额分配批次计划占优质高中招生计划比例达到50%以上;一般公办初中升入优质高中比例达到40%以上;此外,今年中考文化课考试时间确定为2018年6月24日至26日。
《北京市教育委员会关于做好2018年高级中等学校考试招生工作的意见》全文如下:
各区教委,有关委办局(总公司),有关高等学校、中专学校:
为贯彻落实《北京市“十三五”时期教育改革和发展规划》确定的目标和任务,促进教育公平,提高教育质量,稳步推进高中阶段教育考试招生制度改革,现就做好2018年本市高级中等学校考试招生工作提出如下意见。
一、指导思想
深入贯彻落实党的十九大精神和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稳妥推进我市中考中招改革,全面普及高质量多样化的高中阶段教育,主动适应首都城市战略定位和国际一流和谐宜居之都建设对多样化高素质人才的需求,以推进教育公平优质为出发点,突出重点、完善制度、引导预期,保证考试招生工作规范有序进行,努力让每个孩子都能享有公平而有质量的教育。
二、招生计划编制和招生政策
(一)2018年本市各类高级中等学校招生规模为6.8万人,其中普通高中招生规模4.8万人,中等职业教育招生规模2万人。中等职业教育招生规模中,普通中等专业学校招生规模0.6万人,职业高中招生规模0.4万人,技工学校招生规模0.4万人;贯通培养项目招生规模0.5万人,五年制高职招生规模0.1 万人。
(二)高级中等学校招生计划的编制按市、区两级管理权限和工作程序进行。市教委负责对全市各类高级中等学校招生计划的宏观管理、统筹和指导;市教委和市发展改革委联合下达普通中等专业学校和有关高等学校分学校分专业招生计划;市人力社保局负责安排技工学校分学校招生计划;各区教委负责安排本区普通高中和职业高中分学校招生计划。请各相关部门和学校将编制的招生计划于2018年3月20日前报市教委和北京教育考试院。全市各类高级中等学校招生计划需经市区教育部门或相关部门审核后以文件形式下达,并刊登招生简章。
(三)普通高中招生要统筹安排,适度规模。公办普通高中计划要依据《北京市中小学校办学条件标准》(京教策〔2005〕8号),每班不超过45人。同时,要适应我市高考综合改革要求,结合国家课程方案和课程标准的调整,进一步完善课程计划,推进走班制教育,满足学生自主选课需求,保障学校教室、设施设备等条件保障。
(四)进一步完善优质高中“市级统筹”、“名额分配”等多种招生方式,统筹优质教育资源配置,促进义务教育优质均衡发展。名额分配批次计划占优质高中招生计划比例达到50%以上,一般公办初中升入优质高中比例达到40%以上。
(五)各区要加强对普通高中中外合作办学机构和项目、艺术、体育、科技特长生招生项目测试、特色高中改革试验项...