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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17年北京青年政治学院招生章程(统招)

北京青年政治学院 高考招生章程 2017高校招生章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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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第一章 总则

  第一条 为了保证我院全日制普通高等教育招生工作顺利进行,切实维护考生和学院的合法权益,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教育法》、《中华人民共和国高等教育法》等相关法律和教育部有关规定,结合我院招生工作实际情况,特制定本章程。

  第二条 学院名称为北京青年政治学院,学院地址(学院本部)为北京市朝阳区花家地街9号,邮政编码为100102,网址为http://www.bjypc.edu.cn。

  第三条 我院是具有高等学历教育招生资格的市属公办全日制普通高校,是北京市市级示范性高职院校,国标代码11626,上级主管部门是北京市教育委员会,办学层次为专科(高职)。

  第四条 我院办学地点在学院本部和东校区。东校区位于北京市朝阳区金盏乡金盏路6号,邮政编码为100018。各专业的教学第一年安排在东校区,第二、三年安排在学院本部。

  第五条 我院招生工作遵循“公平竞争、公正选拔、公开透明,德、智、体、美全面考核、综合评价、择优录取”的原则,全程接受考生和家长、纪检监察部门、新闻媒体以及社会各界的监督。

  第二章 组织机构

  第六条 我院设立招生工作领导小组,负责制定学院招生政策,讨论决定学院招生重大事项。

  第七条 北京青年政治学院招生办公室作为学院招生的常设机构,负责学院全日制普通高等教育招生的日常工作。

  第八条 我院成立招生工作监察小组,负责监督检查招生工作各项政策、规定和纪律的执行情况,维护广大考生和学校的合法权益。

  第三章 招生计划和录取

  第九条 我院招生录取工作在北京市教育委员会领导下,在各省(自治区、直辖市)招生委员会统一组织下进行,执行教育部规定的“学校负责,招办监督”的录取原则。

  第十条 我院招生计划通过各省(自治区、直辖市)招生主管部门公布。

  第十一条 我院根据各省(自治区、直辖市)招生计划和生源情况确定调阅考生档案的比例,调档比例一般不超过当地同类招生计划数的120%。录取时,我院将根据生源状况在相应省(自治区、直辖市)适量调整招生计划。

  第十二条 我院承认各省(自治区、直辖市)招办依据教育部相关规定制定的照顾对象的录取政策。对享受政策性加分、降分投档的考生,我院按各省(自治区、直辖市)招办的规定提档,政策性加分不累计,取最高一项,不超过20分。

  第十三条 我院对考生身体健康状况的要求按教育部、卫生部、中国残疾人联合会制定并印发的《普通高等学校招生体检工作指导意见》和《教育部办公厅卫生部办公厅关于普通高等学校招生学生入学身体检查取消乙肝项目检测有关问题的通知》(教学厅〔2010〕2号)执行。

  第十四条 我院依据考生专业志愿顺序,从高分到低分顺序录取,各专业之间不设专业级差,在总分相同的情况下优先录取相关科目分数高的考生。

  第十五条 录取专业时,考生所报专业志愿无法满足时,如果考生服从专业调剂且其他专业有计划缺额,学院根据实际情况进行专业调剂;如果其他专业已录满或考生不服从专业调剂,则作退档处理。

  第十六条 我院优先录取第一院校志愿...

与北京青年政治学院招生章程相关的招生简章

2016年北京青年政治学院招生章程已公布

招生简章 招生章程 北京青年政治学院

  2016年招生章程已经公布,出国留学网高考网为大家提供2016年北京青年政治学院招生章程已公布,更多高考招生信息请关注我们网站的更新!

北京青年政治学院2016年招生章程(统招)

北京青年政治学院2016年招生章程(统招)

第一章 总则

第一条 为了保证我院全日制普通高等教育招生工作顺利进行,切实维护考生和学院的合法权益,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教育法》、《中华人民共和国高等教育法》等相关法律和教育部有关规定,结合我院招生工作实际情况,特制定本章程。

第二条 学院名称为北京青年政治学院,学院地址(学院本部)为北京市朝阳区花家地街9号,邮政编码为100102,网址为http://www.bjypc.edu.cn。

第三条 我院是具有高等学历教育招生资格的市属公办全日制普通高校,是北京市市级示范性高职院校,国标代码11626,上级主管部门是北京市教育委员会,办学层次为专科(高职)。

第四条 我院办学地点在学院本部和东校区。东校区位于北京市朝阳区金盏乡金盏路6号,邮政编码为100018。各专业的教学第一年安排在东校区,第二、三年安排在学院本部。

第五条 我院招生工作遵循“公平竞争、公正选拔、公开透明,德、智、体、美全面考核、综合评价、择优录取”的原则,全程接受考生和家长、纪检监察部门、新闻媒体以及社会各界的监督。

第二章 组织机构

第六条 我院设立招生工作领导小组,负责制定学院招生政策,讨论决定学院招生重大事项。

第七条 北京青年政治学院招生办公室作为学院招生的常设机构,负责学院全日制普通高等教育招生的日常工作。

第八条 我院成立招生工作纪检监察小组,负责监督招生工作各项政策和规定的落实,维护广大考生和学校的合法权益。

第三章 招生计划和录取

第九条 我院招生录取工作在北京市教育委员会领导下,在各省(自治区、直辖市)招生委员会统一组织下进行,执行教育部规定的“学校负责,招办监督”的录取原则。

第十条 我院招生计划通过各省(自治区、直辖市)招生主管部门公布。

第十一条 我院根据各省(自治区、直辖市)招生计划和生源情况确定调阅考生档案的比例,调档比例一般不超过当地同类招生计划数的120%。录取时,我院将根据生源状况在相应省(自治区、直辖市)适量调整招生计划。

第十二条 我院承认各省(自治区、直辖市)招办依据教育部相关规定制定的照顾对象的录取政策。对享受政策性加分、降分投档的考生,我院按各省(自治区、直辖市)招办的规定提档,政策性加分不累计,取最高一项,不超过20分。

第十三条 我院对考生身体健康状况的要求按教育部、卫生部、中国残疾人联合会制定并印发的《普通高等学校招生体检工作指导意见》和《教育部办公厅卫生部办公厅关于普通高等学校招生学生入学身体检查取消乙肝项目检测有关问题的通知》(教学厅〔2010〕2号)执行。

第十四条 我院依据考生专业志愿顺序,从高分到低分顺序录取,各专业之间不设专业级差,在总分相同的情况下优先录取相关科目分数高的考生。

第十五条 录取专业...

与北京青年政治学院招生章程相关的招生简章

2014年北京青年政治学院招生章程

招生简章 北京青年政治招生简章
05月12日《2014年北京青年政治学院招生章程》来源于学校官方,请您放心阅读,本文未增删改一个字。小编说。

                

第一章 总则<?xml:namespace prefix="o" ns="urn:schemas-microsoft-com:office:office">?xml:namespace>

第一条 为了保证我院全日制普通高等教育招生工作顺利进行,切实维护考生和学院的合法权益,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教育法》、《中华人民共和国高等教育法》等相关法律和教育部有关规定,结合我院招生工作实际情况,特制定本章程。

第二条  学院名称为北京青年政治学院,学院地址(学院本部)为北京市朝阳区花家地街9号,邮政编码为100102,网址为http://www.bjypc.edu.cn。

第三条  我院是具有高等学历教育招生资格的市属全日制普通高校,是北京市市级示范性高职院校,国标代码11626,上级主管部门是北京市教育委员会,办学层次为专科(高职)。

第四条  我院办学地点在学院本部和东校区。东校区位于北京市朝阳区金盏乡金盏路6号,邮政编码为100018。泰尔弗商务分院的教学安排在学院本部,其他系的教学第一年安排在东校区,第二、三年安排在学院本部。

第五条  我院招生工作遵循“公平竞争、公正选拔、公开透明,德、智、体、美全面考核、综合评价、择优录取”的原则,全程接受考生和家长、纪检监察部门、新闻媒体以及社会各界的监督。

第二章  组织机构

第六条  我院设立招生工作领导小组,负责制定学院招生政策,讨论决定学院招生重大事项。

第七条  北京青年政治学院招生办公室作为学院招生的常设机构,负责学院全日制普通高等教育招生的日常工作。

第八条  我院成立招生工作纪检监察小组,负责监督招生工作各项政策和规定的落实,维护广大考生和学校的合法权益。

第三章  招生计划和录取

第九条  我院招生录取工作在北京市教育委员会领导下,在各省(自治区、直辖市)招生委员会统一组织下进行,执行教育部规定的“学校负责,招办监督”的录取原则。

第十条  我院招生计划通过各省(自治区、直辖市)招生主管部门公布。

第十一条  我院根据各省(自治区、直辖市)招生计划和生源情况确定调阅考生档案的比例,调档比例一般不超过当地同类招生计划数的120%。录取时,我院将根据生源状况在相应省(自治区、直辖市)适量调整招生计划。

第十二条  我院承认各省(自治区、直辖市)招办依据教育部相关规定制定的照顾对象的录取政策。对享受政策性加分、降分投档的考生,我院按各省(自治区、直辖市)招办的规定提档,政策性加分不累计,取最高一项,不超过20分。

第十三条  我院对考生身体健康状况的要求按教育部、卫生部、中国残疾人联合会制定并印发的《普通高等学校招生体检工作指导意见》和《教育部办公厅卫生部办公厅关于普通高等学校招生学生入学身体检查取消乙肝项目检测有关问题的通知》(教学厅〔2010〕2号)执行。

第十四条  我院依据考生专业志愿顺序,从高分到低分顺序录取,各...

与北京青年政治学院招生章程相关的招生简章

2008年北京青年政治学院招生章程

招生简章 北京青年政治招生简章
05月06日讯,出国留学网(liuxue86.com)考研频道为您转载学校官方《2008年北京青年政治学院招生章程》内容。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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一、学院概况

  北京青年政治学院是具有普通高等学历教育招生资格的市属全日制普通高校,国际代码11626,主管部门是北京市教委,办学类型与层次为高职(大专),学制三年。

  办学地点在学院本部和东校区,学生第一学年在东校区学习(艺术类专业和泰尔弗商务分院的学生除外),第二学年回学院本部。

二、录取原则

  1、按志愿顺序,从高分到低分录取,在总分相同的情况下优先录取相关科目成绩好的考生,录取专业依分数和专业志愿确定。

  2、第一志愿未录满的情况下,录取非第一志愿考生。

  3、旅游英语专业考生,英语单科成绩应在75分以上(含75分);会计电算化专业、工商企业管理专业、电子商务专业、计算机应用技术专业、网络系统管理专业,考生数学单科成绩不得低于60分。

  4、我院外语教学只开设英语课程。

  5、体检标准及照顾对象的录取标准按北京市有关规定执行。

6、艺术类专业录取原则是:

(1)北京考生:需参加我院的专业考试,专业考试合格且高考成绩达到北京艺术类高职(专科)分数线后,按专业成绩从高分到低分顺序录取。取得我院专业考试合格证者,录取时优先考虑。如考生未参加我院专业考试,而参加本市外校(本科院校)美术类专业考试并取得专业合格证者,我院承认其专业成绩,考生高考成绩达到北京艺术类高职(专科)分数线后按文化课成绩择优录取。考生参加我院专业考试合格后,学院将在

<?xml:namespace prefix = st1 ns = "urn:schemas-microsoft-com:office:smarttags" />4月15日前发放艺术专业考试合格证。

(2)内蒙古考生:参加外校(本科院校)美术类专业考试取得专业合格证者,我院承认其专业成绩,考生高考成绩达到当地艺术类高职(专科)分数线后按文化课成绩择优录取。

(3)河北、江西考生:我院承认其本省艺术专业联考成绩,考生通过艺术专业联考且高考成绩达到当地艺术类高职(专科)分数线后,按艺术专业联考成绩择优录取。

(4)本院所设艺术专业文、理兼收。...

与北京青年政治学院招生章程相关的考研招生简章

2009年北京青年政治学院招生章程

招生简章 北京青年政治招生简章
小编神速转载《2009年北京青年政治学院招生章程》一文,供您考研择校参考!
北京青年政治学院2009年招生章程
 
一、学院概况
  北京青年政治学院是具有高等学历教育招生资格的市属全日制普通高校,国标代码11626,上级主管部门是北京市教委,办学层次为高职(专科)。
  办学地点在学院本部和东校区,学生第一学年在东校区学习(泰尔弗商务分院的学生除外),第二学年回学院本部。
二、录取原则
  1、按志愿顺序,从高分到低分录取,在总分相同的情况下优先录取相关科目成绩好的考生,录取专业依分数和专业志愿确定。
2、第一志愿未录满的情况下,录取非第一志愿考生。
  3、旅游英语专业考生,英语单科成绩应在75分以上(含75分);会计电算化专业、工商企业管理专业、电子商务专业、计算机应用技术专业、网络系统管理专业,考生数学单科成绩不得低于60分。
  4、我院外语教学只开设英语课程。
  5、照顾对象的录取标准按各省有关规定执行。
6、艺术类专业录取原则是:
(1)北京考生:参加北京市美术类专业统一考试成绩合格,且高考成绩达到北京市美术类高职(专科)分数线后按美术类专业统考成绩加上文化考试成绩择优录取,如总分相同按专业考试成绩从高分到低分录取。
(2)内蒙古考生:参加公办本科院校美术类专业考试成绩合格者,我院承认其专业成绩,考生高考成绩达到当地艺术类高职(专科)分数线后按文化课成绩择优录取。
(3)河北、江西、山西、安徽考生:我院承认其本省艺术类(美术类)专业联考成绩,考生通过艺术类(美术类)专业联考且高考成绩达到当地艺术类高职(专科)分数线后,按美术类专业联考成绩加上文化考试成绩择优录取,如总分相同按专业考试成绩从高分到低分录取。
(4)本院所设艺术专业文、理兼收,优先录取第一志愿考生,考生的专业安排依志愿及分数确定。
    7、江苏考生进档后采取“先分数后等级”的排序办法,选测科目等级达到2C,必测科目等级达到4C,技术科目合格。
三、考生专业投档时使用的投档规则
  1、招生时所使用的投档模板为全国普通高校招生网上录取系统院校子系统中设计的缺省投档模板;
  2、考生的基准成绩为投档成绩;
  3、各级志愿间的关系为志愿级差且级差值为20分;
  4、各专业间的关系为专业级差且级差值为5分。
四、其他
  1、学费标准:普通高职专业6000元/学年,艺术类高职专业10000元/学年,国际商务专业(中加合作)、会计电算化专业(中加合作)20000元/学年。
  2、学院设有多...

与北京青年政治学院招生章程相关的考研招生简章

2010年北京青年政治学院招生章程

招生简章 北京青年政治招生简章
05月06日讯,出国留学网(liuxue86.com)考研频道为您转载学校官方《2010年北京青年政治学院招生章程》内容。
北京青年政治学院2010年招生章程
第一章 总则
第一条 为了保证我院全日制普通高等教育招生工作顺利进行,切实维护考生和学院的合法权益,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教育法》、《中华人民共和国高等教育法》等相关法律和教育部有关规定,并结合我院招生工作实际情况,特制定本章程。
第二条 学院名称为北京青年政治学院,学院地址(学院本部)为北京市朝阳区望京中环南路4号,邮政编码100102,网址为http://www.bjypc.edu.cn。
第三条 我院是具有高等学历教育招生资格的市属全日制普通高校,是北京市首批市级示范性高职院校建设计划项目单位,国标代码11626,上级主管部门是北京市教委,办学层次为专科(高职)。
第四条 我院办学地点在学院本部和东校区。东校区位于北京市朝阳区金盏乡金盏路6号,邮政编码为100018。泰尔弗商务分院的教学安排在学院本部,其他系的教学第一年安排在东校区,第二、三年安排在学院本部。
第五条 我院招生工作遵循“公平竞争、公正选拔、公开透明,德、智、体、美全面考核、综合评价、择优录取”的原则,全程接受考生和家长、纪检监察部门、新闻媒体以及社会各界的监督。
第二章 组织机构
第六条  我院设立招生工作领导小组,负责制定学院招生政策,讨论决定学院招生重大事宜。
第七条 北京青年政治学院招生办公室作为学院招生的常设机构,负责学院全日制普通高等教育招生的日常工作。
第八条 我院成立招生工作纪检监察小组,负责监督招生工作各项政策和规定的落实,维护广大考生和学校的合法权益。
第三章 招生计划和录取
第九条 我院招生录取工作在北京市教育委员会领导下,在各省(自治区、直辖市)招生委员会统一组织下进行,执行教育部规定的“学校负责,招办监督”的录取体制。
第十条 我院招生计划通过各省(自治区、直辖市)招生主管部门公布。
第十一条 我院根据各省(自治区、直辖市)招生计划和生源情况确定调阅考生档案的比例,调档比例一般不超过当地同类招生计划数的120%。录取时,我院将根据生源状况在相应省(自治区、直辖市)适量调整招生计划。
第十二条 我院承认各省(自治区、直辖市)招办依据教育部相关规定制定的照顾对象的录取政策。对享受政策性加分、降分投档的考生,我院按各省(自治区、直辖市)招办的规定提档,政策性加分不累计,取最高一项,不超过20分。
第十三条 我院对考生身体健康状况的要求按教育部、卫生部、
中国残疾人联合会制定并印发的《普通高等学校招生体检工作指导意
见》执行。
第十四条 我院依据考生专业志愿顺序,从高分到低分顺序录取,各专业之间不设专业级差,在总分相同的...

与北京青年政治学院招生章程相关的考研招生简章

2011年北京青年政治学院招生章程

招生简章 北京青年政治招生简章
05月06日《2011年北京青年政治学院招生章程》来源于学校官方,请您放心阅读,本文未增删改一个字。小编说。
北京青年政治学院2011年招生章程
第一章 总则
第一条 为了保证我院全日制普通高等教育招生工作顺利进行,切实维护考生和学院的合法权益,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教育法》、《中华人民共和国高等教育法》等相关法律和教育部有关规定,并结合我院招生工作实际情况,特制定本章程。
第二条 学院名称为北京青年政治学院,学院地址(学院本部)为北京市朝阳区花家地街9号,邮政编码100102,网址为http://www.bjypc.edu.cn。
第三条 我院是具有高等学历教育招生资格的市属全日制普通高校,是北京市首批市级示范性高职院校建设计划项目单位,国标代码11626,上级主管部门是北京市教育委员会,办学层次为专科(高职)。
第四条 我院办学地点在学院本部和东校区。东校区位于北京市朝阳区金盏乡金盏路6号,邮政编码为100018。泰尔弗商务分院的教学安排在学院本部,其他系的教学第一年安排在东校区,第二、三年安排在学院本部。
第五条 我院招生工作遵循“公平竞争、公正选拔、公开透明,德、智、体、美全面考核、综合评价、择优录取”的原则,全程接受考生和家长、纪检监察部门、新闻媒体以及社会各界的监督。
第二章 组织机构
第六条  我院设立招生工作领导小组,负责制定学院招生政策,讨论决定学院招生重大事宜。
第七条 北京青年政治学院招生办公室作为学院招生的常设机构,负责学院全日制普通高等教育招生的日常工作。
第八条 我院成立招生工作纪检监察小组,负责监督招生工作各项政策和规定的落实,维护广大考生和学校的合法权益。
第三章 招生计划和录取
第九条 我院招生录取工作在北京市教育委员会领导下,在各省(自治区、直辖市)招生委员会统一组织下进行,执行教育部规定的“学校负责,招办监督”的录取体制。
第十条 我院招生计划通过各省(自治区、直辖市)招生主管部门公布。
第十一条 我院根据各省(自治区、直辖市)招生计划和生源情况确定调阅考生档案的比例,调档比例一般不超过当地同类招生计划数的120%。录取时,我院将根据生源状况在相应省(自治区、直辖市)适量调整招生计划。
第十二条 我院承认各省(自治区、直辖市)招办依据教育部相关规定制定的照顾对象的录取政策。对享受政策性加分、降分投档的考生,我院按各省(自治区、直辖市)招办的规定提档,政策性加分不累计,取最高一项,不超过20分。
第十三条 我院对考生身体健康状况的要求按教育部、卫生部、
中国残疾人联合会制定并印发的《普通高等学校招生体检工作指导意
见》执行。
第十四条 我院依据考生专业志愿顺序,从高分到低分顺序录取,各专业之间不设专业级差,在总分相同的情况下优先录...

与北京青年政治学院招生章程相关的考研招生简章

2013年北京青年政治学院招生章程

招生简章 北京青年政治招生简章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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北京青年政治学院2013年招生章程

 

第一章 总则

第一条 为了保证我院全日制普通高等教育招生工作顺利进行,切实维护考生和学院的合法权益,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教育法》、《中华人民共和国高等教育法》等相关法律和教育部有关规定,结合我院招生工作实际情况,特制定本章程。

第二条  学院名称为北京青年政治学院,学院地址(学院本部)为北京市朝阳区花家地街9号,邮政编码为100102,网址为http://www.bjypc.edu.cn。

第三条  我院是具有高等学历教育招生资格的市属全日制普通高校,是北京市市级示范性高职院校,国标代码11626,上级主管部门是北京市教育委员会,办学层次为专科(高职)。

第四条  我院办学地点在学院本部和东校区。东校区位于北京市朝阳区金盏乡金盏路6号,邮政编码为100018。泰尔弗商务分院的教学安排在学院本部,其他系的教学第一年安排在东校区,第二、三年安排在学院本部。

第五条  我院招生工作遵循“公平竞争、公正选拔、公开透明,德、智、体、美全面考核、综合评价、择优录取”的原则,全程接受考生和家长、纪检监察部门、新闻媒体以及社会各界的监督。

 

第二章  组织机构

第六条  我院设立招生工作领导小组,负责制定学院招生政策,讨论决定学院招生重大事项。

第七条  北京青年政治学院招生办公室作为学院招生的常设机构,负责学院全日制普通高等教育招生的日常工作。

第八条  我院成立招生工作纪检监察小组,负责监督招生工作各项政策和规定的落实,维护广大考生和学校的合法权益。

第三章  招生计划和录取

第九条  我院招生录取工作在北京市教育委员会领导下,在各省(自治区、直辖市)招生委员会统一组织下进行,执行教育部规定的“学校负责,招办监督”的录取体制。

第十条  我院招生计划通过各省(自治区、直辖市)招生主管部门公布。

第十一条  我院根据各省(自治区、直辖市)招生计划和生源情况确定调阅考生档案的比例,调档比例一般不超过当地同类招生计划数的120%。录取时,我院将根据生源状况在相应省(自治区、直辖市)适量调整招生计划。

第十二条  我院承认各省(自治区、直辖市)招办依据教育部相关规定制定的照顾对象的录取政策。对享受政策性加分、降分投档的考生,我院按各省(自治区、直辖市)招办的规定提档,政策性加分不累计,取最高一项,不超过20分。

第十三条  我院对考生身体健康状况的要求按教育部、卫生部、

中国残疾人联合会制定并印发的《普通高等学校招生体检工作指导意

见》执行。

第十四条  我院依据考生专业志愿顺序,从高分到低分顺序录取,各专业之间不设专业级差,在总分相同的情况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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