人生总是有那么多的难题,高考,高考,它就要不请而来了, 这是一个不容小觑的难题,有几十万几百万的考生在为此惆怅,但不必气馁,困难总会过去的高考也是。下面是出国留学网为大家整理的“北方工业大学2022年本科招生章程”此文本仅供参考,欢迎阅读。
北方工业大学2022年本科招生章程
第一章 总则
第一条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教育法》、《中华人民共和国高等教育法》等相关法律、教育部及各省、直辖市、自治区(以下称招生省份)教育主管部门普通高等学校招生工作有关规定,结合本校招生工作的具体情况,特制定本招生章程。
第二条 学校全称:北方工业大学,主管部门:北京市教委。
第三条 办学层次:本科,办学类型:公办普通高校,颁发学历证书:北方工业大学的普通本科学历证书和学士学位证书。
第四条 校址:北京市石景山区晋元庄路5号(邮政编码:100144), 办学地点:校本部。
第五条 学校招生工作严格贯彻落实国家教育方针,坚持公平竞争、公正选拔、公开透明的原则,全面考核、综合评价、择优录取,并接受纪检监察部门、考生、家长及社会各界的监督。
第二章 组织机构
第六条 学校设有本科招生委员会,全面负责学校的本科招生工作。
第七条 学校本科招生办公室是我校本科招生的实施机构,负责处理本科招生的日常工作。
第八条 学校纪委、监察室作为招生监察机构,负责对招生工作实施监督。
第三章 招生计划
第九条 学校根据国家政策要求,统筹考虑各省份的历史招生数据、各专业综合情况等因素,确定分省分专业招生计划。
第十条 学校预留不超过本科计划总数1%的预留计划,用于平衡各地区生源质量及解决同分考生的录取矛盾问题。
第四章 录取
第十一条 录取规则: