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南海岛屿归属的历史证据

南海岛屿归属历史证据 南沙岛屿归属历史证据
南海岛屿归属的历史证据

  在秦汉时期,我国人民已经开始了在海上的航行活动。最晚在汉代,我国人民首先发现了南海诸岛;最晚到东汉,我国人民对南海中的礁屿和浅滩就有了命名,即“涨海”或“涨海崎头”。基于我国人民最早发现、最早命名、最早开发经营南海诸岛的历史发展,从唐宋之后,我国历代政府对南海诸岛及其附近海域进行了有效、连续不断的行政管辖。

  根据(宋)赵汝适《诸蕃志》记载,唐贞元五年,“千里长沙”、“万里石塘”即隶属于海南四州军,这是目前所见明确南海诸岛行政归属的最早史料。《琼管志》是目前所知记载南海诸岛最早的地方志,大约成书于 1203-1208 年,已失传,从宋代其他史籍中可了解其部分内容,如《舆地纪胜》引《琼管志》记述:“吉阳,地多山高……其外则乌里苏密吉浪之洲,而与占城相对,西则真腊交趾,东则千里长沙、万里石塘。”可见,宋代沿袭唐代设置,南海诸岛仍属于广南西路琼管吉阳军的管辖范围,这标志着中国政府将南海诸岛纳入版图、确定建置已初现端倪。

  赵汝适在《诸蕃志序》中还说:“暇日阅《诸蕃图》,有所谓石床(即石塘)、长沙之险,交洋、竺屿之限。”这是最早提出有关南海界限的记载,表明至宋代,已把中国与东南亚各国的地理界限定在交洋(即交趾洋,今北部湾)与竺屿(Pulo Aor,今马来西亚半岛东岸以外的海岛)。据著名专家韩振华先生考证,这条界限恰好把今中沙、南沙群岛及其周围海域确定在中国界限之内。这种分别中外地理界限的概念,与宋时“长沙”、“石塘”属于中国的事实是完全吻合的。

  明清两代延续了宋代的行政建置,“长沙”、“石塘”仍列入版图并明确置于广东省琼州府万州辖下。 郑和于 1405-1433 年间七下西洋,其往返行程都经过了南海海域。1621 年茅元仪所著《武备志》中有《自宝船厂开船从龙江关出水直抵外国诸蕃图》,即著名的《郑和航海图》,该图在广东“外平”(即南澳岛坪山)至海南南面航道外,标绘有无数沙状和石块的“石星石塘”、成礁石状的“石塘”和“万生石塘屿”,其中“石星石塘”即今东沙群岛和中沙群岛,“石塘”指西沙群岛,而绘于“石塘”东南方的“万生石塘屿即为南沙群岛。十分清楚的是,该图不仅明确地把南海诸岛划入我国版图,与“交趾洋”、“交趾界”作了明显区分,而且标示出了南海诸岛归属于广东的建置关系。

  在清代一系列官方文籍中,万州辖下山川的沿革、建置情况,虽在不同时期均略有变动,但把长沙海、石塘海列入万州辖内,有清一代未曾变化。如 1676 年(康熙十四年)由两广总督金光祖纂修的《广东通志》山川·万州条,1725 年(雍正三年)由经延讲官、户部尚书蒋廷锡等校修,1726 年(雍正四年)由雍正皇帝御序钦定的《钦定古今图书集成》职方典·琼州府山川考二·万州条,1731 年(雍正九年)广东总督郝玉麟等修纂的《广东通志》山川·万州条,1822 年(道光二年)两广总督阮元总裁、广东巡抚李鸿宾等监修的《广东通志》山川略十三·琼州府万州条,1679 年(康熙十八年)万州知州李炎等原著、1819 年(嘉庆二十四年)万州知州汪长龄主修、1828 年(道光八年)万州知事胡端书续修的《万州志》川条,1841 年(道光二十一年)明谊修、张岳崧纂的《琼州府志》万州海防条等官方文籍,均把“千里长沙、万里石塘”作为明确之山川单位列入广东省琼州府辖下的万州版图内。 同时,这一行政建置也大量反映在清代地图上。如 1724 年(雍正二年...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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