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厂房出租合同书怎么写汇总

厂房出租合同书

厂房出租合同书怎么写 (篇1)

  出租方(甲方):

  承租方(乙方):

  根据国家有关规定,甲、乙双方在自愿、平等、互利的基础上就甲方将其合法拥有的厂房出租给乙方使用的有关事宜,双方达成协议并签定协议如下:

  一、出租厂房情况甲方出租给乙方的厂房座落在,因厂房及配套设施未完工,暂做仓库使用,租赁建筑面积为300平方米。庭院面积为400平方米。门头房20平方米,厂房类型为钢结构。(面积数据乙方提供)租赁期限为20XX年1月11日至20XX年3月10日,租金:人民币20XX元,大写两仟元整。

  二、厂房起付日期和租赁期限甲方务必于20XX年3月10日之前,将院内地面硬化,开放独立大门、建立传达室、锅炉房、办公室两间、仓库两间、男女厕所等配套设施,留好水管以备锅炉及水冷空调使用。待所有建筑物完工后留10天免租期给乙方。

  1、厂房租赁自20XX年3月21日起,至20XX年3月20日止。年租金20000元人民币,大写:两万元整,租金按半年付(即10000元人民币,大写:壹万元整)乙方将于20XX年3月20日前交付半年房租,否则甲方有权终止合同。

  2、甲方若20XX年3月10日前未完工,乙方将有权不再支付给甲方任何费用,甲方应全额赔偿给乙方因耽误生产造成的一切损失。

  三、其他费用

  租赁期间,使用该厂房所发生的水、电、煤气、电话等通讯的费用由乙方承担,并在收到收据或发票时,应在一个星期内付款。

  四、厂房使用要求和维修责任

  1、租赁期间,乙方发现该厂房及其附属设施有损坏或故障时,应及时通知甲方修复;甲方应在接到乙方通知后的3日内进行维修。逾期不维修的,乙方可代为维修,费用由甲方承担。

  2、租赁期间,乙方应合理使用并爱护该厂房及其附属设施。因乙方使用不当或不合理使用,致使该厂房及其附属设施损坏或发生故障的,乙方应负责维修。乙方拒不维修,甲方可代为维修,费用由乙方承担。

  3、租赁期间,甲方保证该厂房及其附属设施处于正常的可使用和安全的状态。甲方对该厂房进行检查、养护,应提前3日通知乙方。检查养护时,乙方应予以配合。甲方应减少对乙方使用该厂房的影响。

  4、乙方另需装修或者增设附属设施和设备的,应事先征得甲方的书面同意,按规定须向有关部门审批的,则还应由甲方报请有关部门批准后,方可进行。

  五、厂房转租和归还

  1、乙方在租赁期间,如将该厂房转租,需事先征得甲方的书面同意,如果擅自中途转租转让,则甲方不再退还租金和保证金。

  2、租赁期满后,该厂房归还时,应当符合正常使用状态。

  六、租赁期间其他有关约定

  1、租赁期间,甲、乙双方都应遵守国家的法律法规,不得利用厂房租赁进行非法活动。

  2、租赁期间,甲方有权督促并协助乙方做好消防、安全、卫生工作。

  3、租赁期间,厂房因不可抗拒的原因和市政动迁造成本合同无法履行,甲方应退还给乙方房租。

  4、租赁期间,乙方可根据自己的经营特点进行装修,但原则上不得破坏原房结构,装修费用由乙方自负,租赁期满后如乙方不再承担,甲方也不作任何补偿。

  5、租赁期满后,甲方如继续出租该房时,乙方享有优先权;如期满后不再出租,甲乙双方提前一月告知。

与厂房出租合同书相关的合同书

厂房出租合同书样本完整版范例

厂房租赁合同协议书

  租赁合同是民事主体之间设立、变更、终止民事法律关系的协议。每当我们在工作与生活中要进行厂房租赁时,为了明确当事双方的责任与义务,这时候我们就必须要签订厂房租赁合同,依法签订的厂房租赁合同具有法律效力,双方都要严肃对待。那么您知道厂房租赁合同的格式是怎么样的吗?以下是由我们为大家整理的“厂房出租合同书样本完整版”,供大家参考,希望能帮助到有需要的朋友。

厂房出租合同书样本完整版(篇1)

  出租单位: 村 合同编号:

  承租单位(人): 签订地点:

  签订时间:月日

  第一条 租赁房屋坐落在 ,间数 ,建筑面积 ,房屋质量 。

  第二条 租赁期限从 年 月 日至 年 月 日。(提示:租赁期限不得超过三年。超过三年的,超过部分无效。)

  第三条 年租金(大写): (每月 元/平方)合计租金(大写):

  第四条 租金的支付期限与方式:

  第五条 承租人负责支付出租房屋的水费、电费等。

  第六条 租赁房屋的用途:

  出租人维修的范围、时间及费用负担:承租人维修的范围及费用负担:

  第八条 出租人(是/否)允许承租人对租赁房屋进行装修或改善增设他物。装修、改善增设他物的范围是: 第七条 租赁房屋的维修:

  第九条 出租人(是/否)允许承租人转租租赁房屋:

  第十条 定金(大写) 元。承租人在 前交给出租人。

  第十一条 合同解除的条件

  有下列情形之一,出租人有权解除本合同:

  1、承租人不交付或者不按约定交付租金达个月以上;

  2、承租人所欠各项费用达(大写)元以上;

  3、未经出租人同意及有关部门批准,承租人擅自改变出租房屋用途的;

  4、承租人违反本合同约定,不承担维修责任致使房屋或设备严重损坏的;

  5、未经出租人书面同意,承租人将出租房屋进行装修的;

  6、未经出租人书面同意,承租人将出租房屋转租第三人;

  7、承租人在出租房屋进行违法活动的。

  8、遇政府需要拆迁时。 租赁合同期满,租赁房屋的装修、改善增设他物的处理:

  有下列情形之一,承租人有权解除本合同:

  1、出租人迟延交付出租房屋个月以上;

  2、出租人违反本合同约定,不承担维修责任使承租人无法继续使用出租房屋。

  第十二条 房屋租赁合同期满,承租人返还房屋的时间是:

  第十三条 违约责任: 出租人未按时或未按要求维修出租房屋造成承租人人身受到伤害或财物毁损的,负责赔偿损失。承租人逾期交付租金的,除应及时如数补交外,还应支付滞纳金。承租人违反合同,擅自将出租房屋转租第三人使用的,因此造成出租房屋毁坏的,应负损害赔偿责任。

  第十四条 合同争议的解决方式:本合同在履行过程中发生的争议,由双方当事人协商解决;也可由有关部门调解;协商或调解不成的,按下列第 种方式解决:

  (一)提交仲裁委员会仲裁;

  (二)依法向人民法院起诉。

  第十五条 其他约定事项:

  本合同一式五份,双方各执一份,镇经营管理、项目管理办公室、镇纪委备案一份。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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