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参军体检标准】
身高、体重标准
(一)身高:男性160cm以上,女性158cm以上。特勤人员:坦克乘员162―178cm,潜水员168―185cm,潜艇及水面舰艇人员162―182cm,空降兵168cm以上,空军航空兵第34师专机服务队女服务员165―172cm,特种部队条件兵(含海军陆战队队员)、驻香港澳门部队条件兵170cm以上,北京卫戍区仪仗队队员180cm以上。中央警卫团、公安警卫部队条件兵170cm以上,个别体格条件优秀的应征青年,身高可放宽到165cm。
(二)体重:男性:不超过标准体重的30%,不低于标准体重的15%。女性:不超过标准体重的20%,不低于标准体重的15%。标准体重=(身高-110)kg
视力标准
右眼裸眼视力不低于4.6,左眼裸眼视力不低于4.5。经激光近视手术后半年以上,双眼视力均达到4.8以上,无并发症,眼底检查正常,合格。
坦克乘员、潜艇及水面舰艇人员:每眼裸眼视力不低于4.8;潜水员、空降兵、专机服务队女服务员、中央警卫团条件兵、公安警卫部队条件兵、特种部队条件兵(含海军陆战队队员)、北京卫戍区仪仗队队员:每眼裸眼视力不低于5.0。
潜水员、潜艇人员、空降兵、特种部队条件兵(含海军陆战队队员)准分子激光手术或其他手术治疗,不合格。
辅助检查
征兵体检心电图。
一、正常心电图
窦性心律,心律60-100次/分,心电图各波段形态及时程正常范围。
二、大致正常心电图
1、窦性心律,心律50-60次/分,或100-110次/分,结合临床。
2、窦性心律不齐,多可经吸屏气后改善或消失。
3、p波电轴左偏(p波在i、аvl直立且电压较高,Ⅱ低平或正负双相,Ⅲ、аvf正负双相或浅倒,аvr负正双相或浅倒)。
4、窦性心律,p-r间期0.10s-0.12s,排除既往阵法性室上性心动过速史。
5、单纯的qrs电轴偏移在-30至+120度。
6、单纯逆钟向或顺钟向转位。
7、qrs波群终末较宽钝,但qrs时间小于0.10s,有明显预激波,但无室上速发作史。
8、左心室高电压(无高血压,心脏听诊无病理性杂音,胸片无心脏增大)。
9、心律较慢时以r波为主导联j点抬高,st段呈凹面向上型抬高小于0.1mv。
10、以r波为主导联st段呈缺血型压小于等于0、05 mv(аvl、Ⅲ可压低0.1mv)或呈近似水平型压低小于0、08mv,或呈上斜型压低小于0.1 mv。
11、t波在Ⅱ直立,电压大于1/10r波;аvf低平,Ⅲ倒置。
12、tv1、v2大于tv5、v6(tv5、v6大于1/10r波)。
出现上述第5、6、8条的心电图表现,可让受检者作原地蹲起20次,复查心电图如无明显异常病理改变,视为大致正常心电图...