本文“福建古田县2017年教师资格认定工作安排”,由出国留学网教师资格考试栏目为大家整理,希望对考生能有帮助。想了解更多关于教师资格考试的讯息,请继续关注我们网站的更新。
根据《教师资格条例》、《<教师资格条例>实施办法》、《福建省中小学教师资格认定工作有关政策说明》(闽教人〔2015〕42号)和《福建省教育厅关于做好2017年中小学教师资格认定工作的通知》(闽教师〔2017〕13号)及《宁德市教育局关于做好2017年春季中小学教师资格认定工作的通知》(宁教人〔2017〕20号)等有关规定和文件精神,为做好我县2017年春季中小学、幼儿园教师资格认定工作,现将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认定范围、对象和权限:
(一)认定范围:未达到国家法定退休年龄,户籍或人事关系在本县申请认定幼儿园、小学、初级中学、普通高级中学、中等职业学校教师和中等职业学校实习指导教师资格的人员。
(二)认定对象:
1.参加全国中小学教师资格考试并取得教育部考试中心《中小学教师资格考试合格证明》的人员。
2.2015年1月前入学的全日制师范类专业高校毕业生、全日制教育硕士毕业生。
3.通过我省中小学教师资格考试改革过渡期面试取得《福建省中小学教师资格考试改革过渡期面试合格证》(以下简称《面试合格证》)且在有效期内的人员。按照有关规定,《面试合格证》有效期为两年,原则上发证日期为2015年7月(含)之前的,限今年春季认定有效;发证日期为2015年12月之前的,限今年内认定有效。
(三)认定权限:
高级中学教师资格、中等职业学校教师资格、中等职业学校实习指导教师资格由我局进行材料确认,宁德市教育局审批认定;幼儿园、小学、初级中学教师资格由我局审核认定。
二、认定流程及时间安排
教师资格认定申请实行网上报名,申请人员应在规定时间内登陆中国教师资格网进行网上申报,填写注册信息,并打印《教师资格认定申请表》(A3纸,一式二份)。申请人务必在《申请表》的第2页“承诺书”处的“本人签名”处签名。
申请人员应根据实际情况选择网报入口,持有教育部考试中心《中小学教师资格考试合格证明》的申请人从“全国统考合格申请人网报入口”报名,其它申请人从“未参加全国统考申请人网报入口”报名。
(一)网报时间:
1.春季第一次网报时间:4月5--14日(工作日),认定对象:国考合格人员、过渡期面试合格人员、往届全日制师范类专业高校毕业生。
2.春季第二次网报时间:6月12--20日(工作日),认定对象:2017届全日制师范类专业高校毕业生、国考合格人员、过渡期面试合格人员。
(二)现场确认时间、地点及需要提交材料
1.现场确认时间、地点
网上申请成功后,申请人须持教师资格认定申请材料,在规定时间内到户籍或人事关系所在地教师资格认定机构进行提交、现场确认报名。
⑴春季第一次现场确认时间、地点:①认定普通高级中学、中等职业学校教师和中等职业学校实习指导教...