根据中组部、人力资源社会保障部、国家公务员局2014年度考试录用公务员工作要求,现将面试有关事项公告如下:
一、面试确认
请进入面试名单的考生于2014年2月12日17时前以电子邮件方式确认是否参加面试。发送邮件至tjbrenbaochu@163.com,邮件内容需包括:姓名、身份证号、准考证号、报考职位、联系电话(手机、固定电话)。邮件标题统一按“××确认参加国家物资储备局天津办事处××职位面试”。逾期未进行确认的考生,视为放弃面试资格。
如考生自愿放弃面试资格,请于2014年2月10日前电话告知我办事处,同时邮寄本人签字的《放弃面试声明书》。声明需注明姓名、身份证号、报名序号、报考职位及代码、放弃理由、联系电话。
二、资格预审
请考生于2014年1月28日前(以寄出邮戳为准)通过邮政特快专递将以下材料邮寄到我办接受资格预审(考生所寄材料不再退还):
1、本人身份证、学生证复印件。
2、公共科目笔试准考证复印件。
3、考试报名登记表(贴好照片,如实、详细填写个人学习、工作经历,时间必须连续,并注明各学习阶段是否在职学习,取得何种学历和学位)。
4、本(专)科、研究生各阶段学历、学位证书复印件,所报职位要求的外语等级证书、职业资格证书复印件等材料。
5、应届毕业生提供所在学校加盖公章的报名推荐表(须注明培养方式)复印件。
邮寄地址:天津市第487号信箱 (和平区福安大街万兆科贸产业大厦A座6层) 人事保卫处收
邮编:300021。
考生应对所提供材料的真实性负责,材料不全或主要信息不实,影响资格审查结果的,将取消面试资格。此外,面试前还将进行现场资格复审,届时请考生备齐以上材料原件。
三、资格复审
现场资格复审将于2月19日上午9:00—12:00在国家物资储备局天津办事处第一会议室举行。考生请携带上述资格预审时邮寄的相关材料原件、复印件。若在资格复审规定时间内考生未到,则取消面试资格。
四、面试安排
面试方式:结构化面试。
面试时间:面试定于2014年2月20日上午9时进行。参加当天面试的考生须于当日上午8时30分前报到,面试开始前10分钟未报到的考生视为自行放弃面试资格。
报到地点:天津市和平区福安大街万兆科贸产业大厦A座6层人事保卫处。
面试人员名单(按准考证号排序):