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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16最新在校大学生当兵政策

在校大学生当兵政策 在校大学生当兵优惠政策

  近年来,为推进中国特色军事变革,实现军队现代化建设的发展,我军对士兵的文化素质提出了更高要求,需要更多高学历人才加入军营。全国各地掀起了从军热潮,不少大学生纷纷携笔从戎。征集在校大学生入伍,无论是对于国家还是对于学生个人都有着非常重要而深远的意义。下面出国留学网简要对大学生入伍的相关政策简要介绍。

2016年最新在校大学生当兵政策

  大学生(普通高等学校<含高职、高专>毕业生、在校生以及刚被录取的新生)参军除享受针对所有士兵的统一优惠政策外,还享受以下特别优惠政策。

  (一)优先征集入伍。
  大学生有参军志愿的,可以优先报名应征、优先体检政审、优先审批定兵、优先安排使用。

  (二)国家补偿学费或代偿助学贷款、资助复学学费。

  服义务兵役的大学生,可以享受国家补偿学费或代偿助学贷款本息的优惠政策,补偿或代偿标准为最高6000元/学年,发放金额为6000元×入伍前在校学习学年数。应征入伍的高校在校生、新生退役复学后,可以按规定申请学费资助,资助标准最高为6000元/学年,发放金额为6000元×(学制规定的学年数-入伍前已完成的学年数)。

  (三)优先考学提拔。
  同等条件下,大学生士兵优先选取士官、考军校、安排到技术岗位工作。

  1.在校大学生士兵报考军校,年龄放宽1岁。

  2.大专毕业生可以通过参加全军本科层次招生考试考取军校,经过2两年学习毕业后即可获得本科学历、成为军官。

  3.大学毕业生士兵同等条件下优先保送上军校,并可在年龄条件上放宽1岁。

  4.具有全日制大专以上学历的士兵可优先选取士官;符合提干条件未能提干的大学生义务兵,可以直接选取士官。

  5.大学本科毕业生士兵,表现优秀、通过一定考核可直接选拔为军官。

  (四)退役后优先就业。

  1.大学生退役士兵可享受国家和我省针对大学生服务基层“四项目”(大学生村官、三支一扶、教师特岗、西部志愿者)人员考公务员、事业编等的各项优惠政策。

  2. 大学生退役士兵在基层初任专职人民武装干部选拔,以及面向退役士兵的政法干警定向招录中,享受重点、优先招录政策。

  (五)退役后考学升学优惠。

  1.本科、高职(高专)毕业生士兵退役后,享受以下考学升学优惠政策:

  (1)三年内参加硕士研究生招生考试,初试总分加10分。

  (2)立二等功以上的,免试推荐入读硕士研究生。

  (3)高职(专科)毕业生可免试入读成人本科。

  (4)高职(专科)毕业生退役士兵参加普通高校专升本考核,按照从高分到低分的原则单独划线,录取人数按各专业报名人数的50%的比例录取。

  2.刚被高校录取的新生,入伍后可保留入学资格,退役后可入校复学。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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在校大学生当兵政策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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在校大学生当兵政策

  大学生服兵役是加强国防现代化建设,实施科技强军战略,提高部队的兵员质量的重要举措。下面是出国留学网小编精心为大家整理的在校大学生当兵政策,欢迎阅读。更多在校大学生当兵政策相关内容请关注出国留学网实用资料栏目!

  在校大学生当兵政策

  大学生服兵役是加强国防现代化建设,实施科技强军战略,提高部队的兵员质量的重要举措,其根据是《中华人民共和国兵役法》、《征兵工作条例》和《浙江省征兵工作条例》和教育部、公安部、民政部、总参谋部、总政治部[2002]参联字1号《关于进一步做好从全日制高等学校在校学生中征集新兵工作的通知》等有关规定。

  一、征集新兵的依据和原则:

  根据《征兵工作条例》第二十五条规定“依法可以缓征的正在全日制高等学校就学的学生,本人自愿应征并且符合条件的,可以批准服现役”的规定和教育部、公安部、民政部、总参谋部、总政治部[2002]参联字1号《关于进一步做好从全日制高等学校在校学生中征集新兵工作的通知》精神,今年征集的在校大学生新兵按照自愿应征入伍的原则进行,并由区征兵办公室以非农业户口青年批准入伍。现行兵役制规定义务兵服役满2年可以退出现役,也可以根据个人意愿和部队的需要,继续留在部队服役转为士官军衔。

  二、征集新兵的对象和范围:

  在当年年底以前,年满18至22周岁的全日制高等学校在读大专或本科以上学历的男性学生,以及今年上半年已经完成

  学业的应届大学(专)毕业的男性学生。根据部队需要也可以征集部分女性学生。

  三、征集新兵的条件和标准:

  新兵的政治条件和身体条件严格按照《征集公民服现役政治条件的规定》和《应征公民体格检查标准》执行。其中身体的基本条件男性身高162厘米以上,体重50千克以上;视力右裸眼4.6(0.4)、左裸眼4.5(0.3)以上。身体有严重疾病者不能征集入伍。

  四、征集新兵的方法和程序:

  所在学校的学生在每年的10月上旬,直接向所在院校的人武部(保卫处)报名,在10月下旬进行目测登记、身体初检;初检结束后进行政治初审;在11月上旬进行身体正式检查;体检结束后至11月中下旬对体检合格者进行政治审查;11月下旬接兵部队走访学校和应征学生;12月上旬对体检政审双合格者,进行择优定兵;定兵后即对新兵进行身体复查;复查合格后,由区征兵办公室批准入伍;批准入伍后办理离校的有关手续;12月中旬交接新兵到达部队。具体安排以兵役机关通知为准。

  五、妥善安排学业:

  学校在新兵入伍前尽可能安排参加本学期所学课程的考试,或根据学生平时的学习情况直接确定成绩,并保留学籍到退役后一年内。对已经修完规定课程或学分,符合毕业条件的,学校可准予毕业,发给毕业证书。

  在校大学生入伍后,有条件的可以参加原学校组织的函授或自学原专业课程的学习,经部队团级单位批准可以参加学校组织的考试。

  六、适当减免学费: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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