商丘市城乡规划编制研究中心近日公告引进高层次人才8名,共4个招聘岗位,具体的招聘条件、招聘报名时间和招聘工作安排见下文公告,下面是出国留学网整理的“2022年商丘市城乡规划编制研究中心引进高层次人才公告”,欢迎大家参考阅读。
2022年商丘市城乡规划编制研究中心引进高层次人才公告
根据《第五届中国·河南招才引智创新发展大会商丘总体实施方案》(商招才办〔2022〕15号)和《河南省事业单位招才引智“绿色通道”实施细则》(豫人社〔2022〕26号)等有关规定,结合工作需要,商丘市城乡规划编制研究中心招聘高层次专业技术人才8名。现公告如下:
一、引进原则
引进工作坚持德才兼备的用人标准和公开、平等、竞争、择优的原则。
二、引进计划和人员待遇
(一)引进岗位及计划:
引进单位:商丘市城乡规划编制研究中心。
引进岗位:
专业技术岗位(一):城乡规划学专业4人;
专业技术岗位(二):土地资源管理、地图学与地理信息系统、大地测量学与测量工程专业2人;
专业技术岗位(三):市政工程、交通工程专业1人;
专业技术岗位(四):建筑学专业1人。
(二)人员待遇
引进人员为财政全额拨款事业单位工作人员,纳入事业编制管理,引进人员按规定享受相关工资保险待遇。
三、引进人员基本条件
(一)引进人员应具备以下基本条件:
1.具有中华人民共和国国籍;
2.遵守宪法和法律;
3.具有良好的品行;
4.普通高等教育硕士研究生学历,35周岁以下(1987年10月1日以后出生),具有两年以上相关工作经历(以社保和聘用合同证明材料为准);
符合以下条件之一的,年龄可放宽至40周岁以下(1982年10月1日以后出生):
(1)博士研究生学历;
(2)具备注册规划师、注册建筑师、注册设备师职业资格(其中之一);
(3)取得高级工程师职称;
(4)985高校(本科或研究生)毕业的硕士研究生;
(5)具有五年以上相关工作经历。
5.符合引进岗位要求的专业条件;
6.身体健康,适应岗位要求的身体条件;
7.符合引进岗位要求的其他条件。
(二)有下列情形之一的人员不得应聘:
1.正在接受司法机关、纪检监察机关立案侦查审查的;
2.曾因犯罪受过刑事处罚的人员和曾被开除公职的;
3.在各级招考中被认定有舞弊等严重违反纪律行为的;
4.现役军人、普通高等学校在校生,试用期未满的新聘用事业单位工作人员以及未满规定最低服务年限的人员;
5.被确定为失信被执行的人员;
6.国家和省、市另有规定不得应聘到事业单位的人员;
7.其它不符合应聘条件的人员。