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基层法官的先进事迹材料
路漫漫其修远兮,吾将上下而求索。
作为一名基层法官,她在平凡艰苦岗位上默默地履行着自己的责任。
她是农民兄弟姐妹的好“靠山”。
她是执法为民的好法官。
她就是自贡市大安区人民法院法官刘萍。
刘萍在日常工作中以模范践行创先争优、优秀共产党员“五带五争”为要求,始终坚持“为大局服务,为人民司法”的服务宗旨,全心全意为人民群众服务,在普通的审判工作岗位上充分体现出了一名共产党员的先进性。
为农民工兄弟姐妹讨回打工血汗钱
民事案件涉及千家万户普通群众的切身利益,作为一名长年工作在经济欠发达的城乡结合区的基层法院法庭和民一庭审判一线的法官,刘萍同志审理了大量民、商案件。刘萍牢固树立司法为民的宗旨意识,始终以为民之情怀做好为民之事,将为人民群众办实事、维护群众利益落到实处为工作原则。
据悉,在受理一起诉讼案时,第一时间通过电话立案受理了原告宋玉明诉被告自贡市天府双语学校拖欠工程款7万余元一案后,立即组织双方进行调解,在未能达成协议的情况下,及时果断地采取诉讼保全措施,并向被告宣传法律,进行调解,促使被告当即兑现了所欠农民工工资3万元。
农民工们收到兑付的工资后,非常高兴,送来了鲜花和“为农民工兄弟姐妹,讨回打工血汗钱”的锦旗。
恪尽职守司法为民
法官作为社会矛盾纠纷的终局裁判者,是保护合法利益的最后一道屏障,必须具备牺牲和奉献精神。刘萍同志自2001年被任命为大安法院“妇女儿童维权庭”负责人后,积极探索,大胆开展工作。她亲自担任审判长审理了大安法院历史上第一起因家庭暴力获赔的离婚案,顶住被告的威胁,依法对侵犯妇女人身权、健康权的被告判处15000元的损害赔偿金,惩罚了家庭暴力行为,保护了妇女的合法权益。
因工作成绩突出,刘萍同志所带领的“妇女儿童维权合议庭”被自贡市巾帼建功活动领导小组授予“自贡市巾帼建功文明示范岗”的荣誉称号。
刘萍同志深刻地认识到,排解群众的疾苦是法官肩上义不容辞的责任,自身的安危要置于群众利益之下。其审理的万某诉李某离婚纠
纷一案,被告李某身患艾滋病,原告万某原曾起诉离婚,后因李某不同意并扬言报复而被迫撤诉。当原告再次起诉时,刘萍同志主动要求接手审理该案。在李某不同意离婚的情况下,不是简单下判,一判了之,而是联系社区工作人员,从关心李某的生活入手,帮助其解决困难。这些真诚关怀的举措,解开了李某的思想疙瘩,缓解了一触即发的矛盾。当刘萍同志再次登门来到李某家时,李某放弃了报复万某的想法,同意调解离婚,并对法官不辞辛劳,真心关怀之举表示感谢。
围绕中心,服务大局
刘萍清醒地认识到,人民法院要把工作重心与党委的中心工作相结合,努力为地方经济、社会发展提供最强有力的司法保障。
2010年,刘萍同志受理了辖区内“万佳庭苑”烂尾楼系列案件。由于开发商资金链断裂,致使楼盘成为烂尾楼,近百户购房户逾期两年后未收到所购房屋,群众多次到各级政府上访。
受理案件当天,刘萍同志不顾车辆远光灯损坏,带领干警连夜冒雨赶往开发商登记所在地重庆,为烂尾楼筹措回数十万的的修建资金。并协调各方,...