一、学院自然情况说明
学院全称:大连艺术学院
办学地点及校址:辽宁省大连经济技术开发区东北大街92号
办学类型:普通高等学校(民办)
办学层次:本科、高职专科
学习年限:本科学制为四年专业,学习年限为四年;
高职专科学制为三年专业,学习年限为三年。
办学形式:全日制
主要办学条件:学院占地面积76万平方米,教学行政用房面积15.8万平方米。专任教师620人,其中副高级职称以上191人,教学仪器设备值3823.55万元,图书59.45万册。
二、计划特别说明
经批准有语种限制的专业及允许招生的语种:本科普通类日语专业只招收英语和日语考生。学院只设英语教学,小语种考生慎报。
高职专科外语语种不限。
招生男女比例不限。
三、招生对象与报名条件
1.热爱祖国,拥护党的四项基本原则,品德优良,遵纪守法,身体健康的普通高中毕业(含艺术中专毕业)或具有同等学历者。艺术类考生须具有一定专业素质和专业基础。
2.本科舞蹈表演专业、表演专业(影视表演方向)和播音与主持艺术专业要求年龄在25周岁以下(1988年9月1日以后出生)。
3.本科音乐表演专业(声乐演唱方向)、表演专业(影视表演、音乐剧方向)、舞蹈表演专业、播音与主持艺术专业,要求考生身高:女160cm以上,男170cm以上。表演专业(服装表演与设计方向)要求考生身高:女172cm以上(平面模特方向165cm以上),男185cm以上(平面模特方向182cm以上)。美术类专业要求考生无色盲、色弱。有突出成绩或其他特殊才能者,经研究批准,条件可适当放宽。
四、专业设置说明
1、本科专业设置:
专业代码 | 专业名称 | 学制 | 科类 | 授予学 位门类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