夫妻投靠落户申请书 篇1
xx派出所:
本人(姓名),(性别),(年龄),(民族),(身份证号),(现户籍所在地),(农业非农业户口)。本人于年月日与(配偶姓名)结婚,现一齐在南宁市路号(某小区)栋单位号内居住。根据我市现行的户籍管理有关政策,本人配偶的条件已贴合夫妻投靠入户的条件。为方便我们夫妻俩在南宁的居住和生活,本人申请,将本人配偶(姓名)的户口从现户籍所在地迁入本市。
配偶的基本情景如下:配偶(姓名),(性别),(年龄),(民族),(身份证号),(现户籍情景),(农业非农业户口),(如是非农业户口,须说明目前是处于待业状态还是在职状态)(职业情景)。
特此报告。
申请人:(手写签名)
时间:20xx年xx月xx日
夫妻投靠落户申请书 篇2
夫妻投靠入户的条件
一、凡符合夫妻投靠来市入户条件的本市居民的配偶,户口在外地且无正式工作的,可申请来市随夫(或妻)入户。
二、凡申请夫妻投靠入户的,必须向配偶户口所在地派出所(或分局办证中心)提出入户申请,填写《入户申请表》,连同有关证明材料交派出所(或分局办证中心)办理审核手续(属证件的,可经派出所(或分局办证中心)验核后,提供复印件)。
三、申请配偶来市入户,需提供以下证明材料:
(一)夫妻投靠落户申请书的书面报告;
(二)夫妻双方的户口簿、居民身份证、结婚证,以及街镇计生部门出具的计生证明(或计生证);
(三)申请来市入户一方属非农业人口的,须提供劳动部门出具的失业证;
(四)属重病的需出具市一级医院诊断结果证明,属重残的需出具市一级残联核发的残疾证;
(五)属特困户的需提供街镇政府出具的调查证明及有关部门出具的特困证明。
四、被批准来市随配偶入户的,由派出所(或分局办证中心)通知申请入户人到市公安局综合办证厅领取《准迁证》后,回原户口所在地派出办理户口迁出手续,领取《户口迁移证》,然后再凭《准迁证》(第三联)及《户口迁移证》、配偶的户口簿到派出所(或分局办证中心)办理入户手续。
夫妻投靠落户申请书 篇3
XXX区公安分局XXX出所:
我叫刘XX,性别X,出生于XXXX年X月XX日,身份证号为XXXXXXXXXXXXXXXX,户口地址:XX市XX镇XX路XX胡同XXX,户口所在地为内蒙XXX市XX镇派出所,为非农业户口。丈夫XXX,性别X,出生于XXXX年XX月X日,身份证号为XXXXXXXXXXXXXXXXXX,户口地址:XXX省XXXX市XXX区XX街道市场委X组XXXX楼X单元XXX室,现户口所在地为XXX区XXX出所,为非农业户口。我们二人于XXXX年XX月X日在XX区民政局登记结婚。为了生活方便,XXX申请投靠XXX户口,特申请将XXX户口由XXXX区XXX市XXX镇派出所迁入XXX区XXXX出所,请批准。
申请人:
年 月 日
夫妻投靠落户申请书 篇4
南宁市公安局XX派出所:
本人姓名张三,男,19IX’年3月24日出生,身份证号码为:25010719XX03241513,户籍地址为:...