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宜春学院2016年硕士研究生招生简章宜春学院属国家公办全日制综合性普通高等本科院校,2011年经国务院学位委员会批准为药学硕士专业学位研究生培养单位,2016年继续面向全国招收全日制药学硕士专业学位研究生,设药物研发与生产技术、临床药学两个研究方向。
一、招生人数
拟招收全日制药学硕士专业学位研究生30名(实际招生名额以教育部下达数为准)。
二、学制
学制为三年。
三、报考条件
符合教育部规定条件,并参加全国统一招生考试。
四、报名
报名包括网上报名和现场确认两个阶段。应届本科毕业生原则上应选择就读学校所在省(区、市)的报考点办理网上报名和现场确认手续。其他考生应选择工作或户口所在地省(区、市)的报考点办理网上报名和现场确认手续。
所有考生请到网上报名时所选择的报考点进行网报信息现场确认,并缴纳报考费和采集考生本人图像信息。
五、考试
入学考试分初试和复试。
(一)初试
1、在规定日期参加全国研究生入学考试。初试形式为笔试。
2、初试科目
思想政治理论、外国语(英语二)、药学基础综合
(二)复试
1、复试时进行报名资格审查,不合格者不予录取。对弄虚作假者,不论何时,一经查实,按有关规定取消报考资格、录取资格或学籍。
2、考生复试期间须参加我校组织的统一体检,体检费用由学校指定体检医院统一收取。无故不参加体检和体检不合格的考生,不予录取。
3、复试内容包括:专业课测试(药理学笔试)、综合素质面试、英语听力及口语测试三个部分。以同等学力身份(以报名时为准)报考的考生,复试时,加试两门本科主干课程。加试方式为笔试。同等学力加试课程成绩不合格者不予录取。
(三)调剂
若第一志愿上线人数不足,学校将依据教育部有关调剂的规定在全国范围内进行调剂复试,调剂考生的复试程序与第一志愿考生完全相同。
六、录取