副局长述职报告2017【一】
在市委、市政府的正确领导下,局领导班子全体成员,带领全市财政系统广大干部和职工,认真履行岗位职责,自觉接受人大监督,经过不懈的努力,在财政改革、财政管理和财政监督等方面迈出了新的步伐,财政事业进入了良性发展轨道,全市财政跨上了新的台阶。今天,我将财政班子所做的主要工作述职如下,请予评议。
一、主要财政工作情况
任职以来,在市委、政府的领导下,按照“聚精会神抓经济、开拓创新谋发展、执政为民建小康”的总体要求,大力推进财源建设,努力增收节支,深化财政改革,开拓进取,狠抓落实,圆满地完成了各项工作任务。
1、财政收入稳步增长,财政实力不断壮大。财政一般预算收入从200*年的6482万元,增长到200*年的8800万元(预计数),年均增长6.31%;一般预算支出从200*年的16409万元,增长到200*年的25521万元(预计数),年均增长9.24%。
2、财源建设不断巩固,财政发展后劲明显增强。进一步优化经济发展环境,制定优惠政策扶持企业发展,壮大主体财源,将重点财力向解决影响我市经济发展的“瓶颈”方面倾斜。积极筹措资金,奖励纳税大户,调动企业发展积极性。制定《塔城市财源建设十一五规划》,明确“十一五”时期财源建设的总体思路,并对工作重点、主要任务及发展方向进行了总体规划。
3、加大“三农”支持力度,推进新农村建设。累计投入专项资金7615万元,积极实施了农业基础设施和农业综合开发等建设项目。大力支持中低产田改造、中型灌区节水配套改造和农业产业化经营,进一步提高了农业综合生产能力;扎实推进农村税费改革,全部免征农牧业税,减轻了农牧民负担,增加了农牧民收入。不断强化税费改革,促进了政府职能转变和公共财政建设;加强资金管理,全面落实财政补贴政策。
规范政策性财政补贴和转移支付资金的发放与管理,及时足额发放粮食补贴7799万元、退耕还林补贴3142万元、良种补贴320万元、大型农机具补贴150万元、抗震安居补贴258万元;向五乡一镇现役军人、复员军人、伤残军人等优抚对象发放补助金532万元;为各乡镇独生子女家庭发放“两证”补助金250万元,同时还安排转移支付资金519万元,保证了农村中小学的公用经费支出。继续落实国家对农村贫困学生的“两免一补”政策,支持发展职业教育,不断提高劳动者素质,促进农村劳动力转移;“捆绑使用”支农资金,不断提高支农资金使用效益。发挥财政资金“四两拨千斤”的作用,推动了主导产业、特色产业的发展,促进了农民增收。
4、科学合理调度资金,有效保障重点支出。坚持“统筹兼顾、量入为出、确保重点”的方针,累计发放城乡最低生活保障资金3268万元,再就业资金1416万元,事业单位养老保险金7313万元,医疗保险金5153万元,失业保险金499万元,农村合作医疗补助金659万元,进一步完善了我市社会保障体系。加大教育投入,累计投入资金17562万元,使年教育投入增长比例均高于财政经常性收入增长比例。
投入医疗卫生建设资金1**8万元,确保抗击“非典”、应对禽流感疫情等“突发事件”资金需求,提高了公共卫生服务水平和突发公共卫生事件应急处理能力。多渠道筹措资金20442万元,支持城市道路等重点基础设施建设。投入专项资金4314万元,保证公检法...