关于开展消防安全大检查的通知
各相关单位:
为了加强消防安全管理,保障场所安全,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消防法》等相关法律法规,我单位决定开展消防安全大检查活动。现将有关事宜通知如下:
一、检查范围
本次消防安全大检查范围包括但不限于以下场所:
1.企业单位:包括但不限于国有企业、事业单位、民营企业、外资企业等。
2.场所:包括但不限于酒店、宾馆、饭店、商场、市场、医院、学校、幼儿园等。
3.其他场所:包括但不限于宗教场所、娱乐场所、公共交通场所、公共图书馆、博物馆、美术馆、公园等。
二、检查内容
1.场所消防设备的运行情况,包括灭火器、消火栓、疏散逃生通道、消防水枪等。
2.场所内的消防安全管理制度的完善程度,包括消防安全责任制度、用火用电管理制度、消防宣传教育制度等。
3.场所内的消防器材充足程度和完好情况,包括灭火器、消火栓、疏散逃生通道、消防水枪等。
4.场所内的疏散逃生 plan 的完善程度和执行情况,包括人员疏散逃生指引、应急照明、疏散标志等。
5.场所内火灾风险评估情况和预防控制能力,包括火灾风险评估、消防演练、员工消防培训等。
三、检查要求
1.各相关单位应当对所检查场所的消防安全情况进行记录,并确保记录真实、准确、完整。
2.各相关单位应当对检查中发现的安全隐患及时采取措施进行整改,确保场所安全。
3.各相关单位应当对整改后的场所进行验收,并确保验收合格。
4.各相关单位应当将消防安全大检查中发现的安全隐患和问题及时向相关部门报告。
特此通知。
单位名称
日期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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