下面是由出国留学网编辑整理的中级会计《经济法》练习:业务招待费,欢迎查看!
某制造企业2014年取得商品销售收入3000万元,出租设备租金收入200万元,发生与生产经营有关的业务招待费支出18万元。根据企业所得税法律制度的规定,该企业在计算当年应纳税所得额时,准予扣除的业务招待费为( )万元。
A.10.8
B.15
C.16
D.18
正确答案:A
以下是出国留学网编辑为您整理的业务招待费税前扣除标准,供您参考,更多详细内容请点击出国留学网(m.liuxue86.com)查看。
问:业务招待费税前扣除标准为多少?
答:
按照发生额的60%扣除,但最高不得超过当年销售(营业)收入的5‰。
股权投资业务企业分回的股息、红利及股权转让收入可作为收入计算基数
政策依据:
《企业所得税法实施条例》第43条
《关于贯彻落实企业所得税法若干税收问题的通知》(国税函〔2010〕79号)
案例:
(1)假设A企业2014年全年收入额为10万元,实际发生业务招待费300元,问企业纳税调整金额多少?
(2)假设B企业2014年全年收入额为10万元,实际发生业务招待费1000元,问企业纳税调整金额多少?
答案:
(1)A企业收入限定标准=10万元×5‰=500元
A企业业务招待费限定标准=300元×60%=180元
A企业纳税调整增加金额=300元-180元=120元
(2)B企业收入限定标准=10万元×5‰=500元
B企业业务招待费限定标准=1000元×60%=600元
B企业纳税调整增加金额=1000元-500元=500元
业务招待费税务处理的扣除基数
在纳税申报时,对于业务招待费的扣除,首先需要确定扣除的计算基数,根据《国家税务总局关于修订企业所得税纳税申报表的通知》(国税发[2006]56号)规定,广告费、业务招待费、业务宣传费等项扣除的计算基数为申报表主表第1行“销售(营业)收入”。根据企业所得税年度纳税申报表附表一(1),即销售(营业)收入及其他收入明细表,销售(营业)收入包括:
1、主营业务收入:(1)销售商品(2)提供劳务(3)让渡资产使用权(4)建造合同;
2、其他业务收入:(1)材料销售收入(2)代购代销手续费收入(3)包装物出租收入(4)其他;
3、视同销售收入:(1)自产、委托加工产品视同销售的收入(2)处置非货币性资产视同销售的收入(3)其他视同销售的收入。
因此企业计算年度可在企业所得税前扣除的业务招待费,应以上述规定的销售(营业)收入即主营业务收入、其他业务收入和视同销售收入之和为基数计算确定。对经税务机关查增的收入,根据规定,销售(营业)收入是纳税人的申报数,而不是税务机关检查后的确定数,税务机关查增的收入应在纳税调整增加额中填列,不能作为计算招待费的基数。
业务招待费税务处理的扣除比例
新《企业所得税法实施条例》对业务招待费扣除比例改变了以前分内、外资企业的不同标准。上述条例第四十三条规定,企业发生的与生产经营活动有关的业务招待费支出,按照发生额的60%扣除,但最高不得超过当年销售(营业)收入的5‰。
业务招待...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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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13年10月21日,国资委纪委书记强卫东做客中央纪委监察部网站,就中国铁建8.37亿元业务招待费检查情况进行通报时表示,中央纪委领导同志对这个事情高度重视,中共中央政治局常委、中央纪委书记王岐山作出重要指示,要求认真核查,对存在问题要严肃处理,并要求国资委纪委书记强卫东和中国铁建纪委书记齐晓飞在核查报告上签字背书报结果。
强卫东介绍,“签字背书”是王岐山同志提出的要求,是由监管责任人在核查报告上签名后上报,以利监督和责任的担当。这一做法是推动责任主体认真履职、敢于担当、落实责任的创新形式和有效举措。说白了,就是干工作别糊弄。出了问题,还有倒查机制,还要被追究。王岐山同志多次强调,有权就有责,权责要对等。“签字背书”就意味着承诺和责任,既是压力、更是动力。
据强卫东介绍,这次国资委纪委检查发现,中国铁建业务招待费支出总体上符合规定,但确实存在发票开具不规范、报销程序不严格、会计科目使用不当等一些问题。国资委纪委查处了少数人的违纪违法问题,对检查发现的问题均进行了处理和问责,通报批评57人,党纪政纪处分8人,移送司法机关1人,并对有关领导进行了诫勉谈话。同时,按照王岐山同志要求,国资委纪委书记强卫东和此次检查涉及到的中国铁建各级主管领导、纪委书记均签字背书报结果,强化了责任意识、担当意识,确保检查不走过场。
强卫东表示,这次检查的实践证明,“签字背书”实现了压力逐级传递、责任层层落实,促进了责任担当、监督到位。中央企业从事纪检监察工作的同志要认真推广运用“签字背书”这个新方法,进一步强化担当意识,健全责任机制,以踏石留印、抓铁有痕的精神,抓好各项工作落实。
相关评论:
央企上市公司动辄亿元的“招待费”引发各方关注,上市公司年报数据显示,中国铁建等公司“业务招待费”逾亿元确有其事,其中中国铁建年报中“业务招待费”一项达8.37亿元居于全部上市公司首位。据央广经济之声《天下公司》报道,中国铁建监事会主席、纪委书记齐晓飞不认为巨额招待费存在问题。
新华社记者翟永冠:
上市公司年报显示,中国铁建2012年业务招待费为8.37亿元,居全部上市公司首位。面对舆论质疑,中国铁建有关负责人表示,相较于营业收入,公司“业务招待费”低于相关规定,但绝对数额确实偏高。
一方面是“数额确实偏高”,一方面是“低于相关规定”,如此说来,中国铁建并未违反纪律规定,而是“有关规定”的合理性存在问题。
据了解,“业务招待费”是指企业在经营管理等活动中用于接待应酬而支付的各种费用,包括对外联络、公关交往、来宾接待等。如果中国铁建的业务招待费是生产经营中必须的费用支出,那么公众可以理解。问题在于,实际操作中企业宴请、赠礼等开支,都可以被算作招待费,这就使违法违规行为有了可乘之机。
模拟题:
针对中铁建巨额招待费问题,中国铁建纪委书记表示,巨额招待费不存在问题。对此,中共中央政治局常委、中央纪委书记王岐山作出重要指示,要求认真核查,对存在问题要严肃处理,并要求国资委纪委书记强卫东和中国铁建纪委书记齐晓飞在核查报告上签字背书报结果。对“签字背书”这一做法你如何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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