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 召开基层党组织委员会(党支部委员会、总支部委员会、党的基层委员会)全体会议,做出换届选举的决议。
2. 起草委员会工作报告。报告的内容应包括本届委员会所做的工作,取得的成绩,存在的问题及对下届委员会的建议等。工作报告要充分征求党员意见,并经委员会集体研究通过。
3. 酝酿提出候选人预备人选名单。基层党组织委员会根据多数党员的意见,集体研究确定新一届委员会委员、书记、副书记候选人预备人选名单,并填写《党的基层组织委员会委员候选人登记(报告)表》。
4. 向上级党组织报送关于召开党员大会进行换届选举的请示。内容包括:召开党员大会的时间、指导思想、主要议程;下届委员会委员及书记、副书记名额、建议人选名单和选举方式等,附《党的基层组织委员会委员候选人登记(报告)表》。
5. 待上级党组织原则同意后,即可筹备正式选举。拟定选举办法(草案)、候选人情况介绍材料、印制选票、准备票箱、布置会场等。
6. 召开全体党员大会。大会由本届委员会主持。主要程序是:
(1) 清点并宣布到会人数,确认会议有效;
(2) 宣布开会;
(3)唱(奏)国际歌;
(4) 宣布会议议程;
(5) 书记向大会作本届委员会工作报告(报告的审议可放在会后,另行安排时间进行);
(6) 宣读上级党组织关于委员会候选人的批复;
(7) 宣布候选人名单,介绍候选人的情况;
(8) 通过选举办法、监票人名单;宣布计票人名单。
(9) 选举:
a. 监票人确认有选举权党员人数,检查票箱,发放选票,登记发出票数;
b. 选举人填写选票、投票;
c. 清点选票,确认选举是否有效;
d. 计票;
e. 监票人宣布计票结果;
(10) 会议主持人宣布当选委员名单。
(11) 当选委员(或委员代表)发言。
(12) 到会上级领导发言。
(13) 宣布会议结束。
7. 召开新一届委员会第一次全体会议。选举委员会书记、副书记,并进行委员分工。
8. 选举结果报上级党组织审批。主要内容包括召开选举大会的简要情况、进行选举的情况和选举结果等;第一次委员会会议选举书记、副书记以及委员分工情况等。附委员会工作报告。
9. 上级党组织批准后,及时向所属党组织和全体党员公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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