教、学、做三者是学习知识、认识知识、掌握知识、发展知识的过程,它们互为条件、互为作用、密不可分、相辅相成、和谐融合。以下是出国留学网小编为大家精心整理的《陶行知教育名著》读后感,欢迎大家阅读,供您参考。更多精彩内容请关注出国留学网。
老子说:“授人以鱼,不如授之以渔,授人以鱼只救一时之及,授人以渔则可解一生之需。”我们对此话颇有触发,可将之引申到教学过程中去:教师的责任不在于如何教,而在于教学生如何学。教师如果把学生当作容器,只是一味地教,让学生被动地接受知识,那就不能调动学生的学习积极性,更不能启发学生独立思考。
陶行知先生亦认为:教、学、做三者要合一。教,是引领,是引导,是为了学,最终是为了不教。叶圣陶先生说:“教师当然须教,而尤宜致力于‘导’。导者,多方设法,使学生能逐渐自求得之,卒底于不待教师教授之谓也。”陶行知先生也曾经说过:“教是为了不教”这就是教育的规律。因此,要授之以法,言之以理,疏之以术,导之以行,引之以情,道之以德。《说文解字》曰:“学,觉悟也。”学,是对教过程的理解和体悟,是教的终极目的。做,是为了巩固学的成果,是教与学的反馈,是情感态度和价值观体验的过程,是联系实际的过程,也是检验教与学的正确与否的过程。这个过程从理性认识到实践是认识过程的第二次飞跃。认识过程的第二次飞跃比第一次飞跃具有更加重大的意义。这是因为:只有经过第二次飞跃,才能把理论用于指导实践,实现对客观世界的改造。只有经过第二次飞跃,是理性认识再回到实践中去,才能使之得到检验,丰富和发展。
教、学、做三者是学习知识、认识知识、掌握知识、发展知识的过程,它们互为条件、互为作用、密不可分、相辅相成、和谐融合。其理由是:通过认知、体验、实践,促进感悟,使之内化于心、外显于行的循环往复、螺旋上升的主体认知和行为的过程。因此,教师的责任不在教,而在教学生学;教的内容、学的内容和做的内容必须和谐地统一起来;教师不但要将教法和学生学法联络,并且要将自己的学问联系起来。概而言之,教师的责任在于教学生如何学,教法必须符合学法,做到边教边学。其实,教师只有“教学生学”,交给学生学习方法和钥匙,启发他们的思维,培养他们的自学能力,才能“探知识的本源,求知识的归宿”。“因为先生不能一生一世跟着学生,热心的先生固然想将他的所有传给学生,然而世界上新理无穷,先生安能把天地间折奥妙为学生一齐发明?”因此,从这个意义上讲,学生在学校里获得一种学习能力比学习知识本身更重要。有了这种能力,即使离开了老师,离开了课堂,他们照样能获取知识。
当今是知识爆炸时代,知识更新犹如快马加鞭,一日千里,教师要在传授文化知识的同时,更要指导学生学会学习,因而“授之以鱼,不如授之以渔”。学生只有不断地充电、加油、完善、更新,才能适应不断变化的社会,此乃当今社会所提倡的素质教育的真正内涵。
“教学做合一”既是陶行知生活教育理论的方法论,也是教学论,其含义极其丰富。主要体现在两个方面:首先,“它是生活的说明。”陶行知说:“教学做是一件事,不是三件事。我们要在做上教,在做上学。”“从先生对学生的关系说,做便是教;从学生对先生的关系说,做便是学。学生拿做来教,乃是真理;学生拿做来学,方是实学。”“从广义的教育观点看,先生和学生并没有严格的区别。……会的教人,不会的跟人学,是我们不知不觉中天天有的现象。因此,教学做是合一的。”其次,它又是方法的说明。事情怎样做便怎样学,怎样学便怎样教,在做上教的是先生...