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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法制手抄报内容:青春法制故事-血染的舞影】
杜莲莲的妈妈史芳曾经是市歌舞团的舞蹈演员,而且曾有几年的时间挑着歌舞团的大梁。后来在一次意外事故中残了双腿,虽然走路还算正常,但是再也不能跳舞了。史芳离开了心爱的舞台,常常会从梦中哭醒,因此将所有的希望寄托在了女儿莲莲身上。
史芳出事故时,莲莲只有六岁。六岁的莲莲在幼儿园里已经是跳舞高手了,但史芳还是亲自教导,对杜莲莲的舞蹈训练十分严格,甚至苛刻,稍微有一个动作做不到家,史芳就会体罚孩子。在史芳的严格训练下,莲莲每次在舞蹈比赛中,都是出类拔萃的,因此家里到处是奖状。
随着时代的进步,史芳原先学的那些舞蹈跟不上时代了,要想让莲莲在比赛中独一无二,就必须请家教。虽然少年宫开设了舞蹈课,但史芳觉得老师不可能尽心尽力教导莲莲一个人,决定给她单独请家教。莲莲十六岁初中毕业这个暑假,她报名参加了华东地区举办的舞蹈大赛,而且进入了前三十名,不久将进行决赛。为了让杜莲莲拿回头奖,史芳高价请新搬来的邻居海蓝做了女儿的家庭舞蹈老师。
海蓝是一位民间舞蹈家,虽然没有固定的单位,但是她成立的舞蹈队全国各地到处演出,很有名气。海蓝的女儿梦梦也是个小舞蹈家,虽然才十三岁,但已经是个小有名气的舞蹈明星了,还拍过广告。在这次比赛中,梦梦也在前三十名中,而且分数比莲莲高一些。莲莲每天在海蓝家里接受“魔鬼”训练时,累得不得了。海蓝对莲莲要求也很严格,她希望在这次比赛中,梦梦和莲莲都能拿到大奖。
但是,莲莲在接受海蓝几天的训练后,海蓝觉得她的舞蹈基础明显没有梦梦好,因此对史芳说了实话,目的是让史芳期望不要过高。史芳听后,心里很不是滋味。海蓝比她年轻,梦梦比莲莲小,可是海蓝母女却胜过她们母女。史芳觉得无论如何不能输给海蓝母女,因此在家里对莲莲就越发严苛。
想超过梦梦已经成了莲莲的心理负担,而且越是紧张,一些动作越是做不好,这样的压力导致了她常常感到头昏眼花。史芳又不停地催促她训练,练不好就不许她吃饭、看电视、穿漂亮衣服,或者就是威胁不让她再念书,使莲莲真的不堪其苦了。
那一天,莲莲终于爆发了。当她一个动作慢了三秒钟才完成时,“啪”的一声,史芳手上的小棍子抽在了莲莲的大腿上,使莲莲顿时感到火辣辣地痛起来。莲莲的眼泪在眼眶里打转,一屁股坐下去,怒叫道:“我不练了!”史芳惊愕地看着莲莲,足有一分钟的冷场。从小到大,莲莲都没有在训练时有过这样的态度,因此史芳一时之间竟不能适应。“你说什么?”史芳回过神来,问。“我不练了!”莲莲爬起来急匆匆地走向自己的房间,尖叫道,“天天跳舞、跳舞,除了跳舞,我就不能做点别的事吗?”
史芳追进莲莲的房间,严厉地命令她不许换衣服。莲莲的眼泪“哗啦”掉下来,哭喊道:“妈,我是人,不是机器。为什么我一定要按照你规定的事去做?十几年了,我跳累了,不想跳了,行不行?”“不行!”史芳也大声喊道,“你必须给我跳,而且一定要跳好,要是在这次比赛中...