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09年6月,云南省巧家县村民李昌奎残忍奸杀了19岁的同村少女王家飞后,又将王家飞3岁的弟弟摔死。后李昌奎自首。2010年,昭通市中院一审判处李死刑,二审却因其“自首”情节改判了死缓。
近日,此事被网友披露在多个微博平台上,立即引发轩然大波。网友将此案对比药家鑫案,对量刑标准、“自首”是否可以免死、舆论参与及司法公正等问题进行了激烈讨论。对此,云南高院表示,终审改判主要是基于法界提倡的“少杀”、“慎杀”理念,并且李昌奎确有自首情节。目前,该案已展开重审工作。
受害人王家飞的哥哥王家崇在接受本报记者采访时透露,王家至今未接到该案的二审判决书,是否能重新审查也未接到正式通知。
文/本报记者邱瑞贤
事件回放
李昌奎与受害人王家飞同为昭通市巧家县茂租乡鹦哥村人。
在2007年,李昌奎曾托人到王家说媒,而19岁的王家飞面对大自己10岁的李昌奎,并没有同意提亲。
2009年5月14日,李家与王家因琐事打架,远在西昌打工的李昌奎赶回老家。
两天后,李昌奎在王家门口遇到王家飞和王家红姐弟。李昌奎以两家的纠纷为由,同王家飞发生争吵抓打。在抓打过程中,李昌奎将王家飞裤裆撕烂,并在王家厨房门口将王掐晕后实施强奸,随后提起锄头猛击其头部,王家飞倒地致死。随后,李昌奎将年仅3岁的王家红,倒提猛摔向铁门,致其死亡。作案后,李昌奎找来一根绳子,将姐弟俩的脖子勒紧,逃离现场。
多个微博平台成为李昌奎案发酵的舆论核心。该案件被披露后,第一时间王家飞的哥哥和王家飞的婶婶分别开通微博,即时披露案件细节和实时进展。
家属
二审判决一直未被告知
受害人王家飞、王家红本来有兄妹三人,现在王家只剩下哥哥王家崇。昨日下午,王家崇透露,今年3月份本案二审结果出来后,他们并未被告知,也没有收到判决书。“我们是大概5月份的时候才听说到二审结果的。当时云南省高院负责审理此案的赵伟庭长说:‘因为一审你方是服从判决的,所以二审就没有通知你们到庭也未送达判决书,这是合法的’。”
此案被网友纷纷拿来与药家鑫案对比,王家崇说他们一家人本来并没有这么想:“药家鑫是大学生,社会关注度较高,而我们是中国最底层的农民,案情比较清楚,昭通市中院一审也给了相对公正的判决,所以我们一直没有请律师,也没有申请法律援助。只是一家人都没有想到高院终审会是这样的结果,由于没接到判决书甚至于让我们失去了申诉的机会。”
“现在我们就只有一个诉求,判处李昌奎死刑立即执行,并给予我们家最大限度的民事赔偿。”王家崇说。
网友
98%网友认为该判死刑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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