大年初六中午,阳光明媚,我和爸爸妈妈一起在运河边散步,微风吹来,河面出现一道道涟漪,柳树冒出小小的绿芽,鸟儿叽叽喳喳地在树间跳跃。我们一路欣赏着运河美景来到了京江桥上,忽然看见一个人倒在桥上,旁边有两位老奶奶在指指点点,而其他的路人只是看了一眼,便匆匆地离去了。我们走近一看,原来是一位年逾古稀的老人,他穿着旧蓝布棉袄、棉裤,腰间系着破旧的腰包,戴着一顶又脏又旧的棉帽,嘴角一动一动的,饱经风霜的脸上透出无奈。该不该帮助他呢?想到报纸上帮助老人遭冤枉的事,我们心里不由有些矛盾。犹豫了一下后,妈妈还是对我们说:“我们把他扶起来吧,大家都在过年,他却躺在这儿。”于是爸爸将他慢慢地扶了起来,旁边的一位老奶奶说:“打110吧。”于是爸爸问老人要不要打110送救助站。老人说他不愿意回老家,从他断断续续的话语中,我们得知他不是来乞讨的,而是来杭州捡破烂的,现在大过年的,没有什么东西可以捡,肚子饿了,晕倒在桥上。于是妈妈立刻从包里拿出10元钱递给拾荒老人,让他去买点吃的。那老人不停地说谢谢,甚至跪了下来,爸爸赶紧再一次把他扶了起来。老人颤颤巍巍地走了。
我想:过年了,大家家里的东西都吃不完,这位老人却在这儿挨饿,唉!他这个年纪,应该在家里安度晚年,享受天伦之乐。爸爸也说:“我们的社会与家庭要多关爱老人,多给他们一点温暖的阳光。”
事后,我觉得爸爸妈妈在这件事上做很好。虽然,这件事很小,只是搀扶了一把,但是会去做的人却寥寥无几。现在社会上的许多人十分冷漠,我经常看见报纸、电视上有老人跌倒,但是却没有人去扶的新闻。爸爸妈妈给了这位老人一丝温暖,一缕阳光。
我想这应该也是一种正能量,一种阳光。许多人常常在说正能量,但却不曾做到过。我们学校也有评选七彩阳光少年,应该也是要我们做这样的事,看到需要帮助的人,都要尽力去帮助他们。 ...